清代浙江衢山岛封禁历史研究
2016-01-16祝太文
祝太文
(公安海警学院基础部,浙江宁波315801)
清代浙江衢山岛封禁历史研究
祝太文
(公安海警学院基础部,浙江宁波315801)
清代浙江衢山岛禁自顺治至康熙年间相沿成例,道光后地方数度议开升科未果,光绪初年清廷发觉继续封禁已名存实亡而允开,但遭遇得封禁之利的偷垦民众的反对,清廷镇压反抗为了升科,却终得废弃衢山的封禁成例。清代浙江沿海的岛禁,给海防带来了不利影响。
清代;浙江省;衢山岛;封禁;海防
清初禁海与迁界是海禁中两项重要措施。禁海措施上推行:凡界内“商舟、渔舟,不许一舠下海”[1],港湾口岸“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的禁海令[2],迁界则将沿海众多岛屿和大陆沿岸距海一定宽度划为界外,界外居民悉数迁徙界内居住,界外之地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由此制造了海陆隔离的无人地带,切断岛陆交通,阻绝海上之敌从界内获得物资补给、人员补充,从而实现“坚壁清野”的目的。康熙初年,明鲁王势力被剿灭,浙江沿海的海防形势有所缓和。康熙八年(1669),清廷准予沿海居民进行撤桩展界复业,但只是展复“附近海疆”[3],还有广阔的“界外”仍属禁地。康熙二十二年(1683)台湾平定,次年“海禁处分之例尽行停止”,[4]沿海进行大规模展复,清廷派钦差大臣至浙江等沿海省份巡察处理展复事宜。但对沿海岛屿的展复控制非常严格,只有地方行政职官题请且被清廷认可的才能展复。浙江沿海岛屿的展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从舟山岛康熙二十六年(1687)正式开始展复,至光绪初年南田、衢山的开禁,历时近二百年。
一、康熙年间衢山封禁相沿成例
在明初,舟山的昌国县(即后来定海县)有富都、金塘、蓬莱、安期四乡,废县后只留富都,改为昌国乡。金塘乡即金塘、册子、大榭等岛,蓬莱乡即岱山、衢山等岛,安期乡即普陀、朱家尖、桃花、六横等岛。
入清之初,沿海迁界禁海,浙江沿海岛屿多属封禁,衢山诸岛也在封禁之列。康熙二十二年(1683)东南沿海荡平,康熙二十五年(1686)浙江抚镇题请展复舟山昌国地方(舟山本岛)获得康熙帝的批准,康熙二十七年(1688)昌国乡正式开始招民垦复[5]。康熙二十八年(1689),地方又题请展复金塘、蓬莱、安期三乡,也获得了康熙帝的批准,“准召民开垦,一应钱粮地方饬归定海征收管辖”。然而,由于“康熙年间,复舟山人民稀少,近县额田尚未尽辟,外洋地亩废弃尤多。”[6]27-28衢山地处偏远,属于原先荒弃的状态,正所谓“朐山(衢山)以势处险远,未经题请,仍为禁地”。[6]25
康熙五十一年(1712),内务府员外郎戴保于清查海口案内,指出定海县衢山岛还有较多岙田与滩涂没有垦辟,题请召民开垦衢山。时任定海县知县缪燧表示反对,他首先为衢山还没有召垦提出四点辩解:一是定海县所辖四乡之外的大洋之中还有许多大小山岛,衢山只是其中之一,“只因悬处外洋,汪洋险远,亘属废弃并无人民居住,展复之初亦未议及归隶县辖”,所以定海县不便去管。二是先前讨论展复舟山垦辟诸岛时就没有提到要展复衢山,所以一直照例封禁,而并“非可垦不垦不思增课裕民,委弃地利而置之不议也”。三是衢山岛较大但地处僻远,易聚集亡命穷民,展辟不利于管理。衢山“僻在北海,离县约三百余里,其山绵亘约逾百里,视外洋诸山为最大”,“夏秋渔汛之期,闽浙渔船聚集网捕,而无业穷民多有潜赴此山,搭厂私行开垦者”,“皆无赖亡命或犯事逋逃,走险趋利实非殷实良民之所为也”。四是近些年来频频出没的海盗难以剿除就和偷入衢山的垦民接济有关,封禁是根除该处海盗的最好办法。“迩年海盗频闻,此等私垦之徒往往以酒米接济海盗,以致根除难尽。历奉各宪严禁,不许外洋海山搭盖厂舍,有即焚烧驱逐,此诚扼要清源之至计”。[6]25
缪燧还认为,衢山若召垦,存在“四大害”,而且“粮赋所入,不足以给屋舍牛具之资”,“不便于”官民、“不便于”设兵设船控制。[6]25-26
今若开垦衢山,内地有恒业者决不肯轻身出海,其应命开垦必皆前项私垦之徒,聚若辈于盗贼出没之区,孰能保其安心垄亩,永为良农乎?诚恐垦田之初,先虞海盗滋蔓,大害一也。即使若辈果尽为良农,安心垄亩,而成熟之时能保奸宄不生窥伺?恐垦田者未能获利反赉盗粮,大害二也。且衢山便于煎盐,而界连江省,倘听民开垦,则利之所在法所难禁,诚恐私盐充斥,浮海而西,江浙两省引课被侵,奸民不逞,巡缉为艰,犯罪者必多,大害三也。更以钉铁、油麻久为禁物,犁、锄、刀斧之属皆必用铁,今既听开垦,或有奸民借称日用所需,因而挟带,势难禁绝,即所用之犁锄皆可变而为戈戟,大害四也。
衢山既开,势必设兵设船,少则不足控制,多则经费增繁,此不便者一。且开捐纳事例,非以利国即以利民,今衢山垦田不过二三万亩,照定海山例,田粮每亩五分,地粮每亩四分,不过得粮千余两,而屋舍、器具、牛、种之用所费不赀,出多入少,似无益于国,而衢山远在外洋,惊涛巨浪,舟船往来,危于累卵,欲徙此良善之民于险远之地,似亦于民无益,况地处孤悬,有司鞭长莫及,保甲难稽,奸宄丛杂,更无益于官,此不便者二。
对于有人提议:定镇移兵拨船游巡而兼耕种,即古寓兵于农之意。缪燧回应说:“此其便与不便,更应请咨提督酌夺,但古来农隙讲武以都鄙为部伍,方谓之寓兵于农,若兵兼耕种则谓之屯田,今方欲驱有根之民又欲使兵兼犁锄之事,杂举并兴,殊难定议。”[6]26
缪燧关于衢山还未召垦理由,有些是似是而非的托辞。如衢山隶属问题,衢山与岱山本隶蓬莱一乡,定海县每个乡都有许多山岛,蓬莱乡展复中衢山应该同样无须另外讨论归属,他显然把衢山排除于定海县之外;说展复中没有议及衢山,所以排除于垦辟之列,事实上县官日常处理事务中又有多少是先前议及的呢?他的说辞不一定能得到多少人的赞同,但他指出垦辟衢山工本大,赋入难抵开支,确也是个很大的经济风险。而“恐成逋逃之薮”的理由,又正是清廷内心最担忧的问题。康熙五十二年(1713),衢山召垦的事情就以“衢山、临门(林门)等处开垦田地,兵民均无裨益”,“无庸再议”而不了了之。[6]27清廷只是不再议开垦,没有提到要封禁衢山,更无明文禁令,衢山回归请垦之前的状态。于是衢山就有了不成文的封禁之说,并相沿以致成例。
海禁初开,定海舟山岛还因“展复未久,人民稀少,故尚未开垦”的岙田、滩涂较多[6]26,地处险远的衢山没有需要马上垦辟的迫切性,继续封禁也便于管理。衢山既然属于封禁荒弃之岛,人民前去耕种是要被驱逐,而且垦者又“恐蹈违犯时受豪猾欺凌、衙蠹需索”。[6]28故偷垦之人初还不甚多,但随着沿海人口的增长,边海乏食贫民往往潜入封禁海岛垦种杂粮。起初他们按季节搭寮垦种,事毕离开,收割季节再来。如早在康熙五十年(1711),有“魏伯瑞往岱山收割早禾,带有酒米在松浦司挂号出口,被营盘住通报”的事情[6]59。这里所说的岱山,很可能就像衢山一类的荒弃之地,岱山是召垦之区,允许定居,无须往返种植与收割。而且蓬莱乡包括岱山、衢山,岱山垦辟,衢山荒弃,人们说到蓬莱乡就以为是指岱山,甚至把衢山也概说为岱山。清末有人在《论日本善政》文章中提到“宁波之衢山、台湾之台北等处,其地方仍多荒废”,其后又说“衢山、岱山等处亦复升科”[7]。这里显然是说光绪初衢山升课事,但还是要把岱山说上。季节性往返种植者,往往是内地无产或少产,“佃种租田必须分租还主,且必须粪拥耘耨。此则垦荒之初,不假粪肥,不烦耕耨,择肥白垦,实为便利”。随着沿海人口进一步增加,来垦种的人员越来越多,他们逐渐定居下来。至“道光年间海上有事,滨海渔民避难入山,结茅而居,种植为命,渐而人烟日盛,滋生日繁”。[6]26-27
二、道光之后衢山的开禁升科
道光十年(1830),陈步云补任定海镇总兵,他熟悉衢山的情况后,向上建议:“衢山自国初以来久为弃地,今海禁久开,内地生齿之繁十倍国初,贫民渡海私垦,官辄封禁,然私垦终不能绝,徒资吏胥婪索,加以诸方杂处,蓄为奸薮。不若蠲禁,恣其垦种,设官收赋,稽诘保甲、清厘赋则,使奸无所容而民得安其业。数年之后,必为沃土。”[8]没有被清廷采纳。道光二十一年(1841),清廷据御史舒明阿奏请饬查各省荒地有无私垦一折,谕令各省督抚以有无认买之人为断核实查明。二十四年(1844),清廷为杜各省荒地私垦隐赋之弊,又发布了一个召买升课的谕令[9]:
前因御史舒明阿奏请通查各省荒地,降旨令户部议奏。兹据奏称,各省未经报部各荒地,有无私垦隐赋,殊难悬定。著各直省督、抚、府尹、都统悉心体察,将所有荒地核实查明,是否可以召买,均以有无情愿认买之人为断。如办有大概情形,即著先行据实覆奏。至有人承买荒地,著该督、抚、府尹、都统酌量定价,收解部库,仍将每年收纳粮额,核定报部造册。其无人认买各地,应俟承买有人,随时办理,仍催令照例升科。
据此定海厅“生员林锡璜等议买衢山,呈请缴价助饷、升课纳税,前署同知黄维同据情通详”。结果清廷出于海防上的种种考虑,没有答应。对于衢山一些地方已经聚居成村落的垦民,尽管清廷认为“听之则有乖政体”,但迫于“既无封禁明文,未便据行驱逐,且小民安土重迁,迫之则心所不忍”,[6]27-28于是来了个冷处理,既不公开声明封禁和大张旗鼓地驱逐,也不“再议召垦”。这样,衢山也就依旧“未入征粮”之列。
光绪元年(1875)十月初四日,定海厅同知陈乃翰面禀巡抚杨昌浚:该厅“北洋大衢山相传明初迁徙之后,遂成废业。我朝虽无封禁之条而未入征粮籍内,滨海民人自辟町畦,岁月蕃息,聚成村落。若置之不闻,深恐逋逃成薮”。拟请查勘办理升科。杨昌浚当即饬令陈乃翰“亲诣履勘详禀”[6]27。随后杨昌浚根据陈乃翰的报告,会同闽浙总督李鹤年向清廷上奏《为沿海情形今昔不同拟请听民耕作以顺舆情》折,指出:“前此屡议开辟未果,或以人少地广,或因经费不资,又恐接济盗粮,窝藏匪类。今该山户口如许,不患无人,经费就地筹办,不必开销正项,海禁大开,产粮不在一隅,输泊舟师络绎巡缉盗匪无从讬足,此三者皆可无虑,自应援照天涨沙涂之例勘明亩分,按则升课。”考虑到通海之后,海禁大开,继续封禁海岛在防海缉盗上已经没有什么大的意义,而且衢山封禁并无明文,只是流传的例禁而已,事实上衢山早已“烟户麕集”,封禁早已名存实亡,禁山反而使所属疆域处于社会有效管理之外[6]27。于是,清廷迅速回应[10]:
杨昌浚所奏,大衢山地亩请查丈升科等语。定海厅属大衢山,向系荒地,并无封禁明文,现在该山居民甚众,生齿日繁。即着督饬该地方官,勘明田亩分数,按则升科。并确查户口人丁、田亩、山场实有若干,将粮赋征税事宜,一并议奏。
衢山的例禁,实际上是清廷在行政上的弃管,这样的封禁给入垦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外有清军巡逻保护,内可以自由地垦种居住,没有粮赋税收。现在清廷要取消封禁进行清丈升科,垦民也就很不乐意,希望继续保持不成文封禁的状态。光绪三年(1876),新任浙江巡抚梅启照札委定海厅同知史致驯“妥速办竣”衢山的查丈升科事宜,结果受到垦民的群起抵制,并发展到武力对抗的程度。当时衢山垦有十岙,其中以金启兰为首的培荫岙垦民反抗最为激烈。光绪四年(1878)七月初九日,“定标员兵会同差役前往该岙掩捕”为首的金启兰,结果中伏,死伤一百零九人,“军械、洋枪、号衣概被夺去”,狼狈逃回。反抗的垦民联合其他各岙垦民,一起出钱出力,“复勾结黄阿四等盗党,纠合夏大金等悍匪,具备大炮、洋枪、旗帜”,并“先踞紫金山之险”,做好接下来的战斗准备。七月二十二日,巡道瑞章和同知史致训“奉大宪调拨水陆诸军”之令,率提标、镇标弁兵前往大衢对反抗的垦户进行镇压[11],结果垦民惨败,其惨烈之状民国《定海县志》说“清季抗绝升粮,杀人盈野,至今父老言之犹为变色”。[5]“启兰诛,遂成赋焉。”[6]25从此,衢山不成文的例禁彻底结束。
三、封禁的原因及其影响
清代东南沿海荡平之后,沿海原先封禁山岛普遍解禁,但衢山岛的封禁却又延续了近二百年。究其原因有:一是人口与经济问题。衢山岛自明代至清初的长期封禁,人口内迁田地荒芜。康熙年间平定沿海后解除沿海山岛封禁,舟山地区展复自舟山本岛开始逐步推向周边各岛,衢山岛相对偏远贫瘠,加之当时人少地多,没有急迫展复衢山岛的需求。随着沿海人口的增长,缺地少地的居民增多,向可垦而未垦之地拓展也就成为穷民谋生存的办法,随着偷越垦种的人口增多,更多的社会问题也产生出来,设官管理也就进入当地地方官的视野,但当时考虑到开禁升科与设官置兵税费难抵,解禁成本偏高,且地处海岛事关海防安全,清廷也就否决了开禁。然而,衢山岛的封禁没有明文规定,地方官驱逐入垦者也无所依据,名义的封禁也就得以延续。至光绪初年,通海有年,封禁沿海山岛已失去原来接济的意义,加之衢山岛的经济社会已经进一步发展,于是查勘升科成为清政府上下一致的选项。政府的升科与入垦者的收益有矛盾,这样又有了官民冲突的爆发。二是时人认识上的局限。中国属于大陆性国家,历来重陆轻海,缺乏海洋开拓经营意识。清代地方行政职官多有守土之责,在沿海也负有海防的某些义务,但其主要职责多在陆上的民政,“保境安民”是其管理海疆的主要出发点和目标,这易于使他们眼界囿于陆上而难及海上的经营开发,缺乏海洋开拓精神。清代海防军队按“以陆制海”的思想部署,加以与地方行政职官构建的海防体系的结合,使海防重心更加偏向陆地、海防战略更趋向保守。在衢山展复垦辟问题上清廷也就慎之又慎。三是清廷的因循守旧和责任官员的回避风险。传统的政策与现实的经验使清廷有延续衢山岛封禁的充分理由。明代倭寇剿灭、本朝荡平浙江沿海的明鲁王势力和福建沿海的明郑势力,明代以来“成功”的经验使清廷深信传统的封禁政策在海防上的有效性。地方责任官员管理地方往往尽量节约成本、尽力回避各种可能的职责风险,以地方归属、是否颁有明文等作为借口,尽可能地不作为或少作为。
清代浙江岛禁,有不成文和成文的两种形式。衢山诸岛、南田诸岛分别是两种形式的典型,衢山是不成文的例禁,南田诸岛是明文的律禁。[12]但岛禁的目的一致,都是以巩固海防为出发点,为清廷有效控制海疆服务。在海防上直接的体现都是为了防止其成为“逋逃之薮”“盗贼之薮”,也为避免“盗贼”自诸岛取得补给。同时在一定时期里封禁也是为了避免展辟带来“赋不抵费”的不经济现象的出现。对比南田、衢山两处禁山,两地也存在着许多的不同,如:封禁的历程不一样,南田经历了乾隆末、道光初二次厉禁、二次驱逐;衢山则经历了康熙末年的搁置不议,道光中的召买插曲。垦民对结束封禁的态度也不同,南田的开禁是允许进入垦种,故“宁象台温之民,因闻招垦,接踵而至”[13];而衢山则由于开禁就是开科,遭到了垦民的武力反抗。封禁的依据不同,南田是圣旨谕令,是明文法律;衢山的封禁,则缘于成例的传说,是不成文的传统做法。
纵观清代浙江“迁界禁海”等海防政策推行,可以清楚发现,海禁政策帮助并加快了清廷荡平海疆取得海防目的的同时,也给海防区域经济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从长远上看也造成了人们海洋意识淡薄,维护海权不利的后果。清廷试图以“迁界禁海”来廓清潜在的海防威胁,其实施主要由地方行政官员去推行,在对付国内反抗和剿灭沿海海盗方面的确取得了效果,但同时延缓了沿海的开发,限制了造船、航海技术等的发展,阻碍了对外经济贸易等,造成海防与沿海民众利益对立、封禁未开发的海岛被他国觊觎、制造海防舰船的技术难得进步、海洋经济发展受到压制等。从而削弱海防本可组织的民众力量、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可发展的海防军事技术,最终导致外敌利用其更优越的海上军事技术、海洋经济实力,凭借绝对的制海权,随心所欲地进攻中国沿海各处海岸。
[1]王荣商.镇海县志:卷十五:大事记[M].上海蔚文印刷局铅印本.民国二十年(1931):13.
[2]崑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七百七六:刑部[M].光绪二十五年(1899)石印本.
[3]童立成.象山县志:卷八:海防[M].活字翻印道光十四年(1834)刻本.民国四年(1915):8.
[4]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十七[M].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丁巳条.
[5]陈训正.定海县志:册一:舆地志[M].铅印本.民国十三年(1924):29.
[6]史致驯.定海厅志:卷十四:疆域志[M].光绪十一年(1885)宁波锄经斋刻本.
[7]何良栋.皇朝经世文四编:卷四十七:外部治道[C].光绪二十八年(1902)石印本.
[8]孙诒让.诰授武显将军福建福宁镇总兵陈公事状[C]//闵尔昌.碑传集补:卷二十九:武臣.燕京大学刊本,1932:8.
[9]清宣宗实录:卷四百一[M].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条.
[10]清德宗实录:卷二十[M].光绪元年(1875)十月己卯条.
[11]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七十六:兵政(十五)[C].光绪十四年(1888)刊本.
[12]祝太文.清代浙江南田诸岛的封禁与展复[J].公安海警学院学报,2016(2):58-62.
[13]吕耀钤.南田县志:卷二十七:户赋志[M].铅印本.民国十九年(1930):9.
The Bans of Qushan Island in Zhejiang Province in the Qing Dynasty
ZHU Taiwen
(China Maritime Police Academy,Ningbo 315801,China)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ban of Quzhan Island in Zhejiang had lasted as a constitutional practice from the reigning years of Emperor Shunzhi to Emperor Kangxi.After the reign of Emperor Daoguang,the meetings were held for several times to discuss the lift of the ban for a levy,but in vain.In the reigning period of Emperor Guangxu,having found the existence of the ban on Qushan island in name only,the Qing Dynasty government permitted to lift the ban,which was met with a strong opposition from the masses of people who benefited from the illegal reclamation by the ban.The Qing government put down the resistance and finally abandoned the conventional ban on Qushan Island.The coastal island ban of Zhejiang in the Qing Dynasty brought a negative impact on coastal defense.
Qing Dynasty;Zhejiang province;Qushan Island;ban;Coastal defense
K928.2
A
1008-8318(2016)05-0037-05
2016-08-1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浙江海防研究”(编号:16BZS122);公安海警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编号:2015YYXMB01)。
祝太文(1971-),男,江西玉山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海疆史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