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丧子,孙子归谁?
2016-01-15
现代家长 2016年1期
问:我和老伴都年逾六十,前年儿子因病去世,儿媳便与我们共同生活。现在儿媳再婚,想把5岁的孙子带走。我儿子去世前曾要求儿媳与我们共同抚养孙子成年,现儿媳要带走孙子,我家就没人传宗接代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抚养孙子吗?
马奎安(黑龙江浽化)
律师意见: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双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由此可见,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都已经死亡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的义务。您儿媳如今健在,她要抚养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而且您的孙子还年幼,需要母亲的关爱,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角度来说,由您儿媳抚养也是恰当的。至于您所说的无人传宗接代的想法是错误的。您的孙子无论走到哪里,在法律上都是您的孙子,今后他娶妻生子,他的小孩也是您的曾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