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犹太人问题》早期幸福思想初探
2016-01-15张芳胡滨
张芳 胡滨
摘 要:《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早期最为经典的著作之一,它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哲学思想,也是马克思早期幸福思想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重要转折。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的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人类解放,只有人类解放才能消除人的异化,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
关键词:犹太人问题;政治解放;人类解放;幸福思想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6-0032-02
在大学期间,马克思对黑格尔怀有敬畏之心,他认真研读了所有黑格尔的著作。并结识了许多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其中就包括鲍威尔。马克思学习了扎实的理论知识,他希望毕业后能为社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然而,在参加工作后,马克思在现实的工作岗位中接触了许多现实问题,他反思认为只是单纯地研究理论问题,根本不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实社会中总结的经验教训,让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理论存在的弊端。正是自己为人类幸福而奋斗的理想,在黑格尔精神力量支配现实存在这种世界观中没有实现的可能性。因此,马克思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动摇了,逐渐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
一、《论犹太人问题》对鲍威尔的批判
在德国,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很低,要接受繁重的赋税,还遭受到其他阶层的迫害。随着社会的发展,犹太人渴望争取平等的权利,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渴望自由与解放。因此,如何取得犹太人的解放和实现幸福,成为当时一个较大的争论,人们围绕犹太人的解放进行了一场辩论,这场辩论大致可以总结为三种观点,分别是拥护、反对和批判。“拥护派”把犹太人的解放单纯看作是社会认可他们的生活方式、戒律和扩大其权限的问题,认为“犹太人的解放”仅仅只是对犹太人之外的其他社会阶层、成员的呼吁和诉求,而不是针对犹太人自身而言;“反对派”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才是真正的、唯一的体现人性的国家,而犹太人具有一定的劣根性,自私、贪婪、热爱金钱在犹太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在本质上背叛了人的本性。因此,反对犹太人得到解放。“批判派”认为前拥护派和反对派都没有认清犹太人问题的本质,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犹太人问题。批判派的主要代表人是布鲁诺·鲍威尔,他在1843年先后发表了《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基于当时德国和法国的经验,鲍威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的主要观点
1.宗教是自我意识的异化
宗教是自我意识的异化,这是鲍威尔最重要的观点。他认为“宗教被美丽的花朵所缠绕,宗教的本质被虚幻的美丽所遮蔽,因此,人们无法察觉自我意识的丧失。而犹太人则正好印证了这一真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犹太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自由和权利,因此创造出了具有人格力量的神。”[1]鲍威尔认为基督教的自我意识异化最为严重,基督教要求广大的信徒们只追求灵魂的救赎和来世的生活,遮蔽了人们在现世生活中的人性。人们将美好的幸福生活寄托于天国和来世,甚至寄托于异化了的人类的本质——神,它反倒变成了控制人类的“绝对的自我”。在鲍威尔看来,宗教在无形中奴役着信徒们,犹太人要想实现自由幸福和彻底的解放,就必须摈弃宗教。鲍威尔坚决认为“宗教导致人自我意识的异化,要实现政治解放,实现真正的国家,就必须要废除宗教。”[2]423
2.政治解放以废除宗教为前提
“只要国家不废除宗教,犹太人就不会得到解放;而犹太人从本质上也不会得到解放,只要犹太人还是犹太人,国家还是基督教,那么他们既不能得到解放也不能被别人解放。”[2]420鲍威尔把宗教看作人的本质,认为犹太人遭受排斥,享受不到应有的平等权利和地位,是因为他们所信奉的宗教自身的劣根性。带着这种宗教劣根性,他们自恃最尊贵的种族,与人交往淡薄,久而久之自己与其他种族的人之间便产生了隔阂,备受孤立。因此正是基于这种宗教的劣根性,才使得犹太人在寻求解放的过程中受到了极大的阻碍。鲍威尔认为犹太人的解放“必须首先解放自己,然后才能解放别人”。只有当犹太人不再是犹太人,不再是宗教的信徒,犹太人才能得到解放,实现自由和幸福。鲍威尔认为德国犹太人想要获得政治上的解放就要放弃自己的信仰,通过法律手段和政治途径废除宗教,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普遍人权,犹太人的解放或者是人的解放才是彻底的,成功的。
(二)马克思对鲍威尔政治解放的批判
1.政治解放与宗教信仰不冲突
针对犹太人的政治解放问题,鲍威尔始终认为只有消除了宗教,人不再是宗教的信徒,使人从宗教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普遍的自由平等的权利。马克思批判鲍威尔,认为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把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单纯地归结为宗教问题。马克思认为,犹太人解放的问题不仅仅只在德国出现,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类型的情况,只是各个国家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犹太人解放问题只有在德国才被看作是一个神学问题,在其他国家被看作是宪政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马克思指出“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他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2]425。在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广大无产阶级劳动者辛苦劳作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资产阶级的剥削者,不用付出任何劳动却可以掌握社会里绝大部分的利益。劳动者饥寒交迫,处于社会底层,而剥削者却荣华富贵,享有一切权力。正因为在这种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的社会里,无产阶级把所有美好的希望、幸福的生活寄托于来世,寄托于虚幻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宗教只是世俗的一种表现”[3],是由社会现实异化而来。因此,只有从现实社会中寻找解决的途径,才能实现犹太人的解放。宗教信仰和政治解放并不冲突,真正彻底的政治解放,是实现普遍人权和对宗教信仰的认可。
2.政治解放导致人本质二分化
马克思认为产生压迫和不公平的根源在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而不是鲍威尔一直主张的来源于宗教。因此,要实现人的解放,实现普遍人权,实现真正的自由,追求现世的幸福生活,就必须要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关系,而不是彻底摆脱宗教。马克思从本质出发区别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政治解放”是人们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摆脱封建专制统治而获得的解放,是资产阶级的解放。政治解放虽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但它却是一种私有制的革命,仍然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而不是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马克思说:“在真正发达的政治国家中,人们拥有着政治生活和市民生活,在政治生活中,人是“公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在市民生活中,人是“私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被异化的人。”[2]428在现实社会中,“人”被二重化,也被异化,人分离了自己的本质。政治解放始终维护的还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广大的劳动者们依然生活在没有权利任人宰割的社会现实中。
二、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早期幸福思想的雏形
马克思认为,要想解决犹太人的问题,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追求现实幸福,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根本无法解决。因为他们是在保护资产阶级利益基础上的私有制革命,要想实现彻底的人类解放,就要触动资产阶级本身,即废除私有制,使全人类获得解放。在某种程度上,政治解放体现了其进步性,但也具有不完全、不彻底的缺陷。当“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时才能实现人类最终的解放。消除自身的异化,运用自身的社会力量实现社会解放,人类才能收获自由和幸福。
马克思指出,宗教信徒和犹太人体现了利己主义。基督徒追求彼岸的幸福生活,在灵魂上表现出利己主义;而犹太人贪婪、热爱金钱,追求世俗的享受,在肉体上表现出利己主义。因此,必须消除利己主义和对金钱的崇拜,才能实现犹太人的解放。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解放就是把公民权和人权两者结合起来,“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成为类存在物,人不再被二重化,“公人”和“私人”结为一体时,人类解放才能实现”[2]443。马克思主张,只有消除对金钱的崇拜,消除私有制,人不被异化才能实现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三、总结
马克思在其著作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出他的幸福思想,然而在他的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他为人类的幸福而斗争着。马克思幸福思想体系中,其核心是在现实社会和实践中寻求人的本质的回归。
《论犹太人问题》充分显示了青年马克思的蓬勃锐气与深邃的思想境界,但它毕竟属于马克思早期的著作,他本人的唯物史观还处于形成阶段,对于许多问题的看法还不够严谨,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首先,马克思提出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合情合理的,然而人类解放还只是一种设想,是在哲学上的一种推论,在现实中的运用,比如运用什么手段或什么方式,还是具有一定的难点。其次,马克思认为犹太人的解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然而却只是单纯地从经济的角度去考察犹太人,认为他们是自私自利的人,只会做生意和对金钱崇拜的人,这并不能代表全部犹太人,也不能代表全人类的本质。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虽然在对如何解放犹太人,如何解放全人类有一些局限,但这绝不影响马克思为全人类谋取自由,谋取幸福的伟大理想。为其后期幸福思想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也为人们追求自由和幸福提供了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M].王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孙正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
[5]王志军.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研究现状、问题及现实意义[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