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物理教材波折多
2016-01-15文/宗合
文 / 宗 合
壬子学制前后的情况
民国初建,我国学校中开始有了物理课程,但那时在教育方面,主要是废除封建的旧制度,建立适合民主共和国的新制度,对学校课程,还来不及作全面考虑。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凡各种教科书务必合乎共和国宗旨,禁用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所以这时物理教科书的使用相当混乱,有的学校由教师自编讲义使用,有的由私人编写而由书商发行,有的从日本教科书翻译,内容极不统一,程度参差不齐。商务印书馆虽然已于1897年成立,1902年增设编译所,但首先编写的是文科科目的教科书,理科主要是小学程度的“西算”。民国初年的《壬子学制》(1912年)中,中学只有四年,没有划分初中和高中,所以理化教科书,只有程度较浅的简易读本,主要是翻译日本的教材,有些译本,中西杂糅,或措辞不当,或过于日本化,甚至“书名费解,文图不符,内容异想天开”,不能作为课本。
后来自英美留学回国者渐多,有些学校采用英美教科书的译本,教会学校用外文课本。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状况,教育部于总务厅之下,特设编纂、审查两处,负责管理教科书的工作,公布《审定教科用图书规程》。允许私人可以自行编写教科书,但必须经过教育部审定,才能发行。商务印书馆最早出版的物理教科书有民国元年王季烈编的《物理学》和民国二年严葆诚编的《物理学》各一册,而以民国二年王兼善编的《民国新教科书·物理学》使用的学校居多。同年十月,即再版,至民国十年,此书共再版17次之多。当时还没有课程标准,所以教科书的内容、程度都没有规定,一般是编者在“编辑大意”中,把这本书的使用对象、程度、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特点等加以说明。
此后,商务、中华两家竞争颇为剧烈,但中华书局出版的理科教材,总不及商务。民国五年,教育部批准,凡是商务出版的教科书,一律称为新体制教科书,可供各校使用。因此,在《壬子学制》颁布后,我国编写出版的教科书逐渐增多,都仿照商务体例。但由于民国初年,政局不稳定,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商务出版的教科书,曾一度出现低潮。至1918年,才开始有所好转,其他书局也陆续有物理教科书出版了。
《壬戌学制》后的发展
民国十一年(1922年)颁布了《壬戌学制》。依照《壬戌学制》,初中采用混合制,自然科学为一门课。这时,自然科学的教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三门理科教材──物理、化学、生物仍分别编写,另一种是三门科目混合成一门理科,合编为一本教材。
混合编写的优点是知识面可以拓宽,便于学生可以对各门知识融会起来理解,但每一学科的内容分散,系统性较差。好在作为初中教科书,不需要对某一学科作系统的了解。因而用来作为一门自然科学的初中教学是比较合适的。
混合制教材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比较密切,因为实际生活本来是涉及各门学科的知识的。但各科知识比较分散,系统性不强,在教材的编写上,显然联系面宽、内容多,对教师的教学要求也就高。这也可能是后来不再使用这种混合教材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三十年代的物理教材概况
20年代中期前后,又有一批新的中学物理教材问世,高中用得比较普遍的是王季烈编的《共和国物理教科书》(1924年,商务版),王兼善编的《民国新教科书·物理学》(1925年,商务版),还有周昌寿、高铦翻译的美国密立根著的《物理学》。到这时,教材的编写工作比较成熟,开始向深度、难度方面发展,基础有所提高,应用数学的内容也比较多了。例如周昌寿、张开圻、仲光然、尚达等所编写的书都有上、下两册。1931年夏佩白编的《高中普通物理学》(大东书局出版),全书有676页,因为此书是在《物理课程标准》颁布之后开始编写的,所以内容有了依据。
1929年商务编印了一本《中等物理学讲义》,是周昌寿从日文翻译的(作者为日本人田丸卓郎),该书内容极为丰富。但由于出版发行后不久,上海发生了淞沪抗战,即1932年“一·二八事变”,日军炸毁了商务印书馆的编译所、货栈以及附设的涵芬楼东方图书馆等处,使辛苦经营35载的商务印书馆毁于一旦。所以此书直至三年后才改版发行,书名改为《物理学精义》。
商务印书馆被炸毁后,受到很大的损失,一时不易恢复,所以1932年以后,我国的教科书出版工作不得不延缓下来。
教会学校大都用英文教材,许多都是在各地影印出版的。
这时,教育部为了保证教科书能达到《中学课程标准》的要求起见,提出了教科书送审制度。凡未经审定或失去审定时效者,不得发行或采用。后来,为了保证教科书的质量起见,进一步提出中小学教科书应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辑。同时又为了保证课文内容的正确性,提出在一课或一节中与某机关团体有关时,必须分别抄送有关单位审阅,以期无误。这样,自从《课程标准》颁布以后,曾一度促进的编辑出版工作,又受到了一些压缩。然而,部编教材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所以到了30年代后期,新编的教科书也就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