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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实战性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学教学模式研究

2016-01-14赵永东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6期
关键词:启发式实践建筑

赵永东

摘要:根据房屋建筑学课程的特点,从教学顺序、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研究可操作性强、新型实用的实例或课题引入教学模式。实现从灌输式教学向启发式教学的转变,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的转变,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从重理论、轻实践向重点深入、理论跟进的转变,从以理论为主导向以实践为主导的转变,实现培养实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建筑;教学;实践;方法;启发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6-0158-02

房屋建筑学课程的性质,通常在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可定义为专业基础课。这门特殊的专业基础课,是指它在专业教学体系中是结构、施工及管理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而在土建类的“建筑、结构、设备以及管理”的四架马车中,房屋建筑学也是一门相对独立的专业课程。因此,房屋建筑学在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房屋建筑学还具有“实践性与广泛性、技术性与艺术性、创造性与大众性、直观性与神秘性”等诸多特点,且该课程安排在其他专业课之前,使它成为从基础课向专业课深入、从中小学教学模式向大学教学模式的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课程。能否顺利实现教学目标,房屋建筑学课程对土木工程专业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的实现也至关重要。

一、教学顺序

1.传统的教学顺序。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顺序是“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单一空间——组合空间——实体空间——呈现出完整的建筑”。表面上,宽基础、厚实践、循序渐进、实现目标。理想很美好,而现实很残酷。一门课程,学到最后才浮现起它的全貌。在如今,信息爆炸的年代,学习模式、信息来源、思想方法,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一个起初没有明确目标的教学顺序,没有解决工程问题的具体对象,转了一轮又一轮,建筑的形象才勉强出现,必将伤害学生的学习动力,增加教学过程的迷失感和不确定性。

2.实践型教学顺序。实践型教学模式的教学顺序是“划分教学单元——选用典型案例——提出系列问题——展开实践应用——进行理论拓展——最终解决问题”。其特点是:从课程的整体到局部,在每个教学单元,直接切入主题,明确要实现的目标。在解决问题的过程或实践过程中,拓展知识,提高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每个单元配有典型的实例或者布置需完成的课题,在各教学环节,标明路标、指明方向,引领学生的前行,又留下课外或将来有待探知的知识拓展目标。

二、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的核心是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它不仅是有几个课堂提问,而是一项系统的工作。这个系统贯穿教学的全过程,通过背景设置、典型案例和理论讲解,用教师发问和激发学生提问的形式,控制教学节奏、形成师生互动、提高教学效率。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实例,用典型的案例作为教学切入点。使学生对教学单元的目标有一个完整的认识,通过提出问题或布置实践课题,在实践中解决问题。无论是以学生实践为主,还是以教师授课为主,把启发式教学贯穿始终。教学方法示意图,见图二。

2.“有的放矢式”教学法。“有的放矢式”教学法是指分清主次,把握重点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一方面,可以避免教师讲得轰轰烈烈,学生掌握寥寥无几。教学效果是以学生获得的知识来衡量的。解决课程问题、进行工程实践,应以学生为主,不能越俎代庖。教师要做好的是控制节奏、正确引导,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理论跟进则以教师为主导,通过解决问题或完成实践,进而跟进理论,拓展知识,综合提高解决相关工程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房屋建筑学课程涉及面广,实例和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应突出重点,选好典型案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解决的具体工程问题,掌握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有待后续探知的知识空间。

三、教学形式

根据房屋建筑学课程的特点,在不同的教学单元,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学形式,实现培养实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的教学目标。

1.单元教学形式。按教学内容把课程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单元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自成体系;针对教学单元选择典型案例;从典型案例中提出本单元需解决的问题或布置相关实战课题;通过实践应用、理论拓展,最终通过解决问题或完成课题,充实和巩固教学单元的教学内容。每个教学单元的教学形式都形成“教学单元-典型案例-提出问题-实践应用-理论拓展-解决问题”的循环。

2.实践环节教学形式。在实践中,解决实际工程的建筑问题是房屋建筑学课程教学的终极目标。从教学单元的实践课题布置到课程设计,组成了课程教学的实践体系。这个体系是探索理论、连接知识拓展的桥梁,同时,也是启发式教学的重要形式。实践教学的形式、典型案例的选择、实践课题的布置、设计条件的分析、现行规范的应用、法律法规的执行、设计成果的表达与评价等各个实践环节都是教学方案精心策划的重要内容。

3.理论教学形式。以实践为主导的教学形式,并非放弃理论体系的教学,而是在实践中加强理论的应用和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屋建筑学就是由建筑设计原理和建筑设计方法组成的。因此,建筑理论基本原理和概念不仅是房屋建筑学课程的基础,而且是科学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基础,同时,也是拓展建筑知识的基础。

4.教学考核形式。考核是对教学效果评价和激发学习动力的重要手段。考核体系的设计,应遵循单元考核和综合考核并重,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内容考核和形式并重的原则。通过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掌握建筑理论,提高解决工程问题的实战能力,培养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独立思考的工作能力。

四、教学教法的交替使用

同一个教学内容,都可以选择不同的教法。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的状况,对不同的章节,可以采取不同的教学教法,使教学形式更丰富、趣味性更强。以墙体的构造一章为例,由于内容较庞杂,知识点较多,涉及墙体材料、内外装修、墙体节能、细部构造,以及与基础的关系、与室内外地坪的关系、与屋面的关系等等。以墙身剖面教学为例阐述教学教法的交替使用。首先选择墙身剖面的三个典型节点,将“墙脚、窗台、窗顶”作为该章的切入点,把该章的大部分知识点串联起来。如果用实例引入的教学教法,可衍生有两个方案、四种基本教法来讲解各建筑节点。具体使用应根据教学的实际状况和需要,灵活掌握、选择。

1.方案一。课堂教学时直接给出三个节点的设计实例,提出各个知识点的问题。例如:窗台节点的实体设计中,主要考虑了哪些构造要点?为什么要考虑这些要点(构造原理)?完成这些设计要点还可以采取哪些做法?教法1,以学生为主,由学生分析、回答上述问题,教师讲评。教法2,以教师为主,由教师围绕上述问题进行案例讲解。

2.方案二。课堂教学时利用PPT展示出三个节点的墙身示意图,要求学生分析提炼设计要点,完成节点的实体设计。例如:墙脚节点的设计要点,主要围绕墙脚设计的范围有哪几部分?每一部分的设计要点是什么?构造原理与构造要求有哪些?教法3,以学生为主,完成节点构造设计。然后教师分析讲评、学生完善设计。教法4,以教师为主,提出设计要点,以例题的形式讲解构造原理,完成节点设计。

应当指出,建筑设计是由粗到精、由模糊到清晰、由抽象到具体、由总体到局部不断深入的过程,科学合理的设计应当贯彻“概念设计”理念。以实例引入的实践型教学模式,只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手段,旨在提高教学的实战性、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性以及教学活动的生动性。而基本概念及设计原理及构造原理的掌握才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因此,无论采用怎样的教学教法,要全面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必须通过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使学生具备明确的基本概念、扎实的理论功底。

参考文献:

[1]高雨龙.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改革探索[J].统计与管理,2014,(4).

[2]廖荣.房屋建筑学课程教学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3,(5).

[3]刘贝贝.浅谈《房屋建筑学》的教学体会[J].教育教学论坛,2013,(32).

[4]李丽娟.房屋建筑学教学改革探讨[J].山西建筑,2013,(9).

[5]肖前慧,李春燕等.《房屋建教学》教学改革研究[J].安徽建筑,2013,(6).

[6]王英姿.熊光晶.植入批判性思维训练的情境式教学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2,(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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