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路
2016-01-13欧仁侠陈洪斌鲍捷吴洁
欧仁侠 陈洪斌 鲍捷 吴洁
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不仅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自身发展的支柱力量。但是,当今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由此引起的科学研究的种种不良倾向,已经严重阻碍了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进行发展科学、创新知识的重要职能的发挥。改革现行科研评价体系,改进高校科研评价机制,已成为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合理配置高校科研资源、调动高校科研积极性乃至提高高校科研能力的重要的问题。
高等院校科研评价问题对策一、高等院校科研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数量轻质量
长期以来,高校科研学术评价及其激励机制始终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论文及科研的多少被当作衡量教师科研水平的尺度、职称评定的硬件、年度考核乃至岗位竞聘的重要条件,而论文和科研的质量问题则往往被忽视。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科学研究的精神,因为科学研究本身是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是一个厚积薄发、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创造性劳动。数量和时间的限制,有悖于创造性劳动的规律,短时间内创造出大量的科研成果,不仅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质量,还造成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盲目追求数量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现象,为“发表”而“发表”,为凑数而滥造,甚至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致使堂而皇之的科学研究实质不过是低水平的重复,酿成了高校虚假的文化繁荣和虚伪的学术之风。更直接更致命的危害是创新性的丧失和智力、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甚至被异化为对职称、金钱、声望的追求,不以“创新”为宗旨的科研己经背离了科学研究的本质精神。
2.重形式轻实质
当今科研不仅重数量而且重形式,虽然科研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获奖等级、排名先后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一些科研学术水平和研究者贡献的大小。事实上有些刊物或奖项并不能体现出与其等级或级别相适应的水平,有些成果的排名却更多了行政干预和其他因素。我们更应该看重的是学术精神、科学态度和学术品格。科学研究是一种智力活动,其成果固然可以以文章、报告、专著等形式予以体现,但真正的科学研究是人们对高深学问进行不断探究、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人类实践能力的过程。科学研究的实质是在这一探索过程中形成的探究未知世界的能力、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等。科研评价对数量和形式过分追求的直接代价就是科学研究的精神实质的异化甚至沦落,导致研究者们求真、求善、求美的学术精神的失落及其独立的学术操守的丧失,继而导致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3.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
当前,许多高校只重视横向课题的研究,轻视纵向课题的研究。横向课题一般应用性强、见效快、收益高,理论水平和要求相对于纵向课题要求低,而纵向研究往往由于周期长、风险大、见效慢、收益低而无人问津。这种结果又进而导致科研资源配置的相对倾斜,使纵向研究所获得的科研经费越来越少,自身造血功能越来越低。不注意科研的长期目标,没有理论研究做支撑的科研,其代价和损失是潜在的却又是难以弥补的。纵向研究虽然见效慢、收益底,甚至“赔钱”,但其应用价值及其对教育科研的影响将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4.“杂家评专家”现象与权威崇拜现象
首先,当今的高校科研评价管理体制还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特点,科技管理部门、人事组织部门、院系基层单位等各部门从各自的评价目的做出相应的评估;其次,本应由行政人员和专家共同承担的科研评价往往由行政人员起主导作用,权力的过多介入同其他非学术影响因素一样容易导致科研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再次,从评价技术上看,高校科研评价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统一的评价专家系统。这些因素所导致的“杂家评专家”现象给科研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提出严峻的挑战。
二、对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的建议
1.建立与科研创新相适应的科研评价制度
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灵魂和主旨,没有创新的科学研究是没有生存力的。但创新就需要冒险,科研项目评审中规避风险的做法,不但扼杀了创新,而目容易影响学术研究的多样性。因此,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不但要关注对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高科技研究,还要关注由研究者(包括学生)自由选题的探索性研究,关注创新性强的非共识项目以及学科交叉项目。
2.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科研评价机构
近年来,有关机构和部门吸取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基础研究评估体系,但它对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科研究评价缺乏普遍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如SCI评价方法仅适用于科研群体和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评价,不能泛化到其它领域。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各类科研评价机构。形成国家评价管理机构,国家级和省部级的专业科研评价机构,高校学术评价委员会等多层次分工负责的管理评价机构。同时,还应采用多层次综合评估体系,即对科研项目成果划分不同层次,对每一层次以不同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3.制定与研究性质相适应的科研评价体系
科研评价要根据不同的科研性质、不同研究领域来制定科学合用的科研规范和科研评价体系。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定量和定性上各有所侧重。如社会科学研究往往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更适合于定性评价;实验性的基础研究短时间内也看不出直接的社会经济效益,可分阶段进行评估,采用定性方法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应用型科技开发项目能在短时间内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这类成果的评定应有较详细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适合于定量分析。
4.依托社会中介组织,建立独立的社会化科研评价机构
科研评价虽然需要政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资源保证、政策支持等,但却不能将它完全纳入政府行政管理范畴,因为科研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调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通晓管理学和经济学的有关专门知识,而政府职能人员只能行使其管理职能,而不具备行使评价职能的能力。必须依托社会中介组织,建立一个社会和科学界公认的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构。这种独立的科研评价机构属于自负盈亏的公司型机构,该类机构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拥有本专业知名度较高的专家群体,建立能迅速查询论文发表及被权威机构收录情况、专家情况、历年科研成果立项及获奖情况的数据库;其次,还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评价经验的管理人员,吸纳部分与科研活动相关的社会其它各界成员;再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界广泛认可的评价规范和评价程序。此外,在专家评审运作过程中可采用“专家库”的形式和“匿名评审”的方式。该类机构的经费来源是评审费和中介费,参加评审的科研成果和项目必须交纳一定的评审费,评审机构还可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销从而获得中介费,以维护本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三、结束语
总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需要高校广大科研人员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共同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