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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言特征词探究皖西南二次葬的文化及根源

2016-01-12吕延

吕延

摘 要:方言特征词具有系统性、排它性、稳定性等多重特征。丧葬类方言词能反映方言区的丧葬民俗,其讳言及社会性特征,使它相对稳定。皖西南地区通行二次葬,这种丧葬民俗有较强的区别性特征。这种有一

定区别性特征的葬俗可以用一批方言特征词来概括。皖西南二次葬的最大特点是“厝柩”葬,其根源和当地历史移民、儒家孝文化及客观地理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关键词:方言特征词;二次葬;厝柩;坟包;葬俗

中图分类号:H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15)05-0036-07

皖西南是指安庆市,位于长江下游北岸,包括安庆市区及其所辖的各市县,即桐城、怀宁、枞阳、潜山、岳西、太湖、望江、宿松八市县和迎江、大观、宜秀、开发区等四个区。东与安徽省池州市、铜陵市隔江相望;南靠长江,与江西省九江市相连;西界湖北省黄梅、蕲春、英山三县;北接安徽省霍山、舒城及庐江县。

“安庆市通行江淮官话和赣语两种方言,安庆城内四个区、桐城市及枞阳县属于江淮官话黄孝片”[1],“怀宁、太湖、望江、宿松、潜山和岳西六个县属于赣语方言区的怀岳片”[2]。

方言是某一区域内人们的交际工具,是民俗得以延续的载体;民俗是一定地区民众的风俗习惯,是方言表现的重要内容。独特的方言词,对于民俗的形成和巩固具有很强的聚集和凝结作用,“是了解民俗现象的活化石”[3]。

“二次葬”,指对尸体和遗骨进行两次以上处理程序,是比较特殊的葬俗。皖西南通行“二次葬”曾隶属安庆行署的贵池市和东至县之丧葬习俗和皖西南一样。,与其周边乃至大多数别的汉族地区葬俗明显不同,其丧葬类方言特征词有“方言岛”性质。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皖西南的丧葬类方言特征词来探究这个地区“二次葬”习俗的文化和根源。

一、皖西南丧葬类特征词的界定

李如龙认为:“方言特征词是一定地域的方言里有特征意义的方言词,即在区内较为普遍通行,区外又比较少见的方言词”[4]。这个定义中,“有特征意义”和“普遍通行、区外少见”缺乏量化标准,方言特征词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也很模糊。但从这个界定中,我们可以归纳出方言特征词的三个主要特征:

系统性 : 方言特征词不能理解为在一定区域里最具特殊性的少数几个词,必须是有一定批量的、系统性的,在本区方言中普遍存在的方言词。

排它性 :这些特征词在本方言区内大体一致,在方言区外则相对殊异。

稳定性 :“民俗与反映民俗的方言词的发展一般是平衡的、共存的、互动的。方言词随民俗的产生而产生,也随民俗的消亡而隐去”[2]68。所以,考察某地民俗文化的方言特征词必须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不能昙花一现。

葬俗类方言特征词是系统性存在着的,因为无论何种丧葬都会消耗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有一定的活动规则、程序和仪式;葬俗在民间代代相传,因口语忌讳而受外界影响较小,此类特征词会相对稳定。

因此,只需先列举皖西南丧葬类方言词的共性部分,再将它们与区外比较,找出排它性的部分,即为皖西南丧葬类方言特征词。

二、皖西南丧葬习俗及相关方言词文中的葬俗相关方言词是今年9月份本人到皖西南各市县调研小结(参考“方言调查词汇表”)。

从1956年起,新中国开始施行火葬制度,但广大农村仍沿用旧的丧葬习俗。皖西南农村通行“二次葬”,与诸多汉族地区的葬俗、葬法迥异。这种丧葬总体分为厝柩葬和坟葬两大步骤,有一套严谨、规范丧葬程式。

(一) 厝柩葬

厝本字记作“菆”,当地人读为“蚕”音,记[tsho

~]。,《古汉语大词典》释之为“浅埋以待葬,或停柩待葬”,取“停柩待葬”意。厝柩葬包括准备后事、初丧、吊丧、发丧和厝五个主要程式:

1.准备后事。

盖(音割)寿材:年长者生前请木工为自己制作寿材。人健在时,棺材叫寿材,又叫长生。“盖寿材”是件喜事,会宴请宾客,亲友多登门道贺。亲人们看来,这样可给老人增寿。

绵:老者为自己的将来被入殓时裹尸用的白色绸绵,用来固定尸骨,以防散落。

上路钱:老人快断气时烧的纸钱,是由女婿购买的,共九刀。

下床草:老人断气后,由孝子从死者的床四角各取一把稻草,卷成草把,放在死者曾经穿过的内衣里,在大门口跪下,烧成灰。烧“下床草”的时候,晚辈要磕头、燃放鞭炮。

2.初丧。

送终:老人断气前,子孙们为他沐浴更衣,要一刻不离地守候在床榻周围,送其终老,以报答其养育之恩。

五领三腰:老人弥留之际,有专人替亡人穿上寿衣、寿鞋、寿袜,戴上寿帽。寿衣的件数有讲究,不论男女,一律是上衣五件、裤子三条。

摊尸板:亡人停尸期间躺的长木板,其面部要盖上黄钱纸。

倒头饭:摊尸板的背后、灵位的前面有亲属供奉的三碗米饭,中间碗放有两个“倒头蛋”,两侧碗插有燃香,持续到出殡。出殡后,“倒头饭”会被倒入农田,以求亡灵保佑五谷丰登。

进材:入殓。选定黄道吉日,将亡人装殓入棺,一般是两三天之内。进材前,会让某些属相的人回避,以防亡人冲煞后辈。进材时,先在棺底铺垫一层石灰和一些黄表纸。然后,按仰卧的姿势,将周身缠上绵的亡人放入棺内,再在他左右两侧放入生石灰放石灰和裹棉是为了固定死者的骨骼,不使散落。生石灰可以吸收血水,能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臭的作用。。入殓后,棺柩会被移放到厅堂正中,各项祭奠仪式开始。

戴孝:丧事家儿女穿戴白色纱织的孝衣、孝帽和孝鞋,孙子辈的一般戴上黑纱加红布条。

3.吊丧。

把信:邻居等非本家人通知亡人已出嫁的女儿和外地的亲友。

守灵:停棺一般为两三天。在此期间,孝子贤孙要在灵堂守灵,以跪拜答谢前来吊唁或烧香的人。多数丧家会请和尚做法事、道士做道场,还有乐队奏哀乐。

红:送给办红白喜事人家的红绸布、红毛毯等(常附加礼金)红喜事如盖房子上梁,白喜事如上文提及的盖寿材。。

游花圈:长子抱着灵牌在前,亲友抬着花圈和“红”在后,一路放鞭炮、吹唢呐,绕亡人生前耕作的农田游行一圈。

4.发丧。

专人主持发丧程序、排列送丧队形、确定“抬重”人等。执事者将灵牌上盖上红绸,入供案。孝长子率家人跪于灵堂前,执事者长吼一声“发丧”,众人便齐声痛哭。“抬重”者将棺柩移至屋外放到准备妥当的抬架上。

抬重:八个人或更多的人抬起已经入殓的棺木(上面披挂着“红”),前去厝基场发丧。“抬重”一旦开始,中途不可落地。

上路:抬重到厝基场的过程,即亡魂上路。沿途燃放鞭炮,抛洒纸钱“买路”。

5.厝。

厝基当地人多读为“蚕基”,有些地方称之为丘基,如怀宁县的石牌镇、望江县、太湖县及宿松县等;六安市、庐江、无为各县称为柩放或丘基。:即厝柩,指放置在户外平地上的棺柩,四角垫高、离地三寸,外用栅栏或砖块围住四周,上面盖上稻草或瓦片。

出厝:停柩于厝基场,形成厝基,并伴有一番哭拜、烧灵屋、烧花圈等仪式的过程。

送烟把:逝者家人每晚送一个很长的草把,点着后放在厝基旁边,让它陪伴亡者,以免亡人孤寂、冷清。连续送三个晚上。

做七:每七天要带上三牲、纸钱等去厝基场祭拜一次,祭拜亡人共七个“做七”。

五七:所有“做七”中最隆重的一次,祭品及宴请宾客的全部费用由女儿女婿支付。

灵屋:为亡人扎的纸屋子。

黄绿对联:家有亡人的头两个春节贴黄色和绿色对联。春节时,会有亲友到中堂跪拜。

(二)坟葬

发引:也叫请龙。厝柩葬之后的第三、第五或第七冬至的清晨,在厝基处化纸、磕头、燃鞭炮,再揭去厝基上的覆盖物,烧毁。由长孝子在前面撒“丧路钱”,众人逆水流方向抬棺木到坟地处。

开山:发引后,长孝子跪地挖第一锄土,将锄头扔到上山坡。

改棺:开山后,开棺取出棺柩内尸体,放到大伞下的门板上尸骨不能被阳光照射,否则会让亡者的灵魂飞散。。拆开棺木,由木匠将其改成小棺材。被改小的棺木称为“金棺”,用于盛放尸骨,长宽分别为约100厘米和30厘米。

移骨:将亡人的骨头全部移到“金棺”内,按人体结构整齐摆放,为防骨头脱落,常用黄荆条将尸骨串联起来。移骨后清洁,再用菜油擦拭头骨,这样能让逝者在阴间眼明无疾。

捡骨:由文盲者开棺,查看骨头是否摆正,是否需要修整,眼骨部位吹、扫后,要擦菜油,修补下脱的颌骨。如果牙齿全部在牙床的,要敲下一颗,以免不利后人。

开井:挖墓穴。视土色深浅决定墓穴的深度,不要黑土,要挖至小黄土或麻谷位置,井底一定要水平。

暖井:烧芝麻秸或豆萁来烘烤墓穴,以免亡人寒冷。

下肂有的写作“下字”或“下寺”。:地仙选定的吉时一到,就用罗盘来校准棺材的方向。接着,由孝子捧灵牌请众人将灵柩放入坑井。这时,特别忌讳喊人名字,否则会被黑白无常连同亡人一起带走。

分经:是下肂中最重要的环节,即地仙用铜钱和红线按照罗盘指向,确定灵柩的朝向,对准方位的过程。用过的铜钱留给孝子贤孙,以分享祖灵的庇佑。

兜土:亲属晚辈用衣角兜土撒在棺材上,每人兜三次。这样逝者能保佑后辈亲属。

坟包:又叫冢头。兜土后,众人往墓穴里填石灰土,并夯筑,垒起高高的坟堆就是坟包。夫妻一起下葬的,只需要一个坑井。多人一起下葬会各自有坑井,但可共用一个冢头。

立碑:在坟包的前端立一座墓碑,其上纵向刻写立碑时间、亡人姓名、晚辈名字等。

落愿:让已故长辈热闹、体面的入土安葬,了却故人心愿。

上坟:每年的清明节或腊月大年三十之前,家人都会带上三牲、纸钱到祖上坟前烧香祭祀。清明节上坟叫“做清明”,腊月上坟叫“上腊坟”。

血葬:不吉利的安葬方式。夭折、自杀或凶死的不厝柩,直接入土安葬。没有后代或者不能保佑后代的人,一般不进入祖坟安葬。

三、各市县丧葬类方言特征词及葬俗文化

(一) 丧葬类方言特征词及丧葬程序

根据“皖西南丧葬类特征词的界定”、“区内覆盖面是否普遍、区外有否交叉以及区片大小、常用度高低等”等原则[5],通过区内外的比较,我们确定“盖寿材、厝柩、坟包、血葬、落愿”为皖西南方言丧葬类基本特征词。具体到各县市,会有所增删,如“殡、浅葬、移骨、捡骨”等,现将这些特征词及相关调研信息概括如下表1因为地理环境差异而出现具体丧葬程序的差别,表中分项列出。:

可见,“厝柩葬”和“坟葬”是皖西南各市县的葬俗程序中两个最重要的特征词。总体看,各地的丧葬过程“大同”中存在“小异”:

1.二次葬: 枞阳县、桐城市、望江县的山区、怀宁县的高河片、潜山县多数地区、太湖县(是否“厝柩”葬由地仙决定)、岳西县和宿松县都有“厝”和“坟葬”,通行两次葬。

2.血葬 :大多数市县均有“血葬”一说。没有“血葬”一说的,如太湖、潜山、望江和宿松,非正常死亡或者没有子嗣的也不允许进村或葬入祖坟山,和“血葬”本质上是一致的。

3.改棺 : 潜山县平原区及岳西都是先浅葬,过一年挖出棺材厝柩,再过三年改棺、移骨后坟葬;怀宁县的皖河乡先浅葬,三年后的冬至改棺、移骨后坟葬。

4.重“殡”: 宿松县注重“殡”,“殡”的较长时间。一般的做法是,尸体入殓后,都会“殡”,也就是停尸待葬到“做七”结束,再“厝柩”。

(二) 丧葬类特征词所体现的葬俗特点

丧葬类方言特征词的特点必然体现在其固化的葬俗上,体现出与它自身特点对应的三个葬俗特点:

1.系统性: 方言特征词的系统性特点,必然使它所体现的民俗具备系统性。葬俗的系统性,是由葬俗的程序性决定的。

2.专业性 : 无论是选吉时、看宝地,还是“游花圈”、“分经”、“下肂”,葬俗的各项程式往往由几个谙习其道,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来主持。

3.地域性 :孙宜志认为:“民俗词语的地域性,与民俗具有地域性有关”[6],特征词的排它性决定了葬俗的地域性特点。例如,皖西南有“厝柩”葬的民俗,关于“厝柩”葬的词语就很多,别的地区没有这种民俗,当然也就没有这一类方言词了。

(三) 方言特征词所体现的葬俗文化

英国学者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说:“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

“宏观方面,方言是许多地域文化现象的表达形式,例如谣谚、传说、民间故事、地方戏曲等;微观方面,从许多文化词语可以考察出凝固其中的与地方文化相关的”。我们既能用方言词表达丧葬民俗,也可以通过丧葬类方言特征词来考察皖西南地区的葬俗文化。

1.丧葬文化的结构。 周忍伟将文化划分为“最表层的物态层面的文化、中间层的制度和行为文化以及核心层面的意识和精神文化”[7]。丧葬习俗是较低层次的文化形态,丧葬文化则是较高层次的文化体系,丧葬习俗与丧葬文化之间不能划等号。丧葬文化是我国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在其物质、形式的背后“渗含着民族深层的精神心理文化”[8]。

方言词固化葬俗的同时,还赋予制度和行为文化层面的葬俗以多层次文化内涵。以葬俗方言词“盖寿材”、“暖井”、“血葬”、“黄绿对联”为例,下面,我们就按照这三个层次,以皖西南葬俗中“盖寿材”、“暖井”、“血葬”、“黄绿对联”等几个程式为例,简要阐释丧葬文化结构及不同结构所体现的文化(见表2):

2.崇拜祖灵的佛文化。 皖西南的古皖是佛教禅文化的发祥地,“将中华本土的大乘禅系和印度达摩禅系融合为一的三祖僧璨的主要参禅地就在潜山县的天柱山三祖寺”,“太湖的四面山、白云山,桐城的投子山,枞阳的浮山,都曾是禅宗高僧汇集之地”[9]。佛文化在此地影响极为深远,当地人大多信奉佛家的因果报应和转世轮回说,认为灵魂不会随着尸体的腐烂而消失,会投胎形成新生命体或者继续在阴间生活;人生在世,一定要依照自己善良的本性去生活,去帮助别人,既发展自己,又要布施社会,这样才能“积德”。遭遇逆境的时候,他们一面进取,一面责备自己“前世做多了‘过”,认为此生的不如意是因为上辈子种下了恶果;鸿运当头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说“祖坟山冒烟了”,是“前世积的德”。

亡人一旦被“坟葬”而“落愿”,“就变成祖灵,获得生者祭拜,成为生者的保护神”[10]。因此,人们不仅要听从地仙算定吉时,更要依据风水先生选好墓穴。他们严谨地丧葬,恭敬地祭祖,如寺庙里燃香拜佛一般虔诚。在他们的思想里,祖灵和菩萨佛陀一样高高在上,都要顶礼膜拜。他们深信:亲人离开的是肉体,灵魂将会永生。

3.儒家孝道文化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第十八章),即对待亡人要像他生前一样孝顺。他们认为妥善地安葬亲人,也是大孝。即便全家举债,也要给亲人制作上好的棺木,把亲人“厝柩”到向阳、开阔的风水宝地。当地最负盛名的黄梅戏《天仙配》里“董永卖身葬父”,一直被认为是孝道的典范。

他们尊崇儒家“礼”制:悲痛却恭敬地给亡者穿上寿衣、带上寿帽、穿上寿鞋,一路洒下纸钱,务必让亲人在“那边”洁净、体面、富足地“活着”;“坟葬”的时候,他们虔诚地将亡人遗骨埋入地下,让祖辈们“落愿”。逢年过节,他们都会备置三牲、沐浴燃香,“邀请”祖上回家过节;腊祭或遇上别的喜事,他们会祷告,希望升入天堂的亲人继续庇护后人。

四、二次葬习俗的根源

“二次葬”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都存在过。

“从现有的考古发掘资料看,早在5000多年前的史前聚落社会,我国就曾大面积存在二次葬”[11]。到了龙山时期,黄河流域的二次葬已不多见。

《墨子·节葬》“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四,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孝子”。可见,春秋战国时我国南方地区不但有先让肉体腐烂、弃置而后埋葬的做法,而且时人把它和孝道联系在一起。

唐代的湖南、湘西及五溪蛮,在村外厝棺三年,再行悬棺而葬。

明清时代,贵州有二次葬和多次洗骨之俗。

时至今日,我国大陆地区通行二次葬习俗的主要有壮族、土家族、鄂伦春族及客家人。这些地方的二次葬,都是先将棺柩埋入地下,几年后再刨土掘出,从棺内取骨,移放到陶瓮中,最后将陶瓮埋于地下、田埂或路边。

皖西南农村的二次葬,具体程式与上文提及的南方几个地方很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皖西南的二次葬是先“厝柩”于地表,而不是先“埋葬”于地下。当地人说不清何时、何因出现了这种葬俗,仿佛世代如此。李抱荣在潜山县天柱山脚下找到一块道光五年的二次合葬墓碑,他认定“至少一百好几十年来当地的葬俗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变化”[12]。

根据“厝柩葬”的特点及其特有的葬俗程式,结合地理环境、历史移民及儒家孝道文化的影响,笔者尝试探究皖西南二次葬习俗的根源。

(一) 客观地理环境

“中国人的主体民族汉族是典型的农耕民族,因此与土地的亲和性,就产生了入土为安的观念,只要能和种子一样的埋入土地,就认为了结了将来重新返世的愿望”[13]。皖西南地区的葬俗不是一次性入土为安,而采用二次葬“厝柩”二次葬也通行于与皖西南毗邻的六安地区,如霍山、舒城、霍邱等;其二次葬起源或与客观地理因素相关。六安地区的丧葬,“一般经过去世、出殡、柩放(就是“厝”)和下葬四个环节,柩放1~3年后,入土下葬。”——引自《皖西六安的民俗文化》http://www.ahlams.com/Html/?10091.html,而临近的庐江县、无为县的二次葬习俗,应该是太平天国和曾国藩的“安庆保卫战”的战争及安庆居民迁徙影响所致。,与其客观地理环境有关。

皖西南地处山区丘陵地带,闲置的空地较多,一般种有林木,不适合耕作,有厝柩葬的客观地理条件。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口的增长,位于平原地段的枞阳、宿松及望江县等,采用“厝柩”葬的日渐变少,因为它占用耕地,慢慢失去它继续存在的客观条件。“厝柩”之初,尸体的恶臭在丘陵山区似乎不是个问题,但在平原地段就让人无法忍受。因此,某些处在平原地段的乡镇就做了适当“改良”,即浅葬一年后移棺再厝柩,如潜山县的王和镇。

(二) 战争及历史移民

有两种移民心理可能引起二次葬:其一,“因为居地的迁徙,处于血缘亲情,不忍心抛弃故人,便将其带往新的居住地二次埋葬”[14];其二,移民后,内心仍眷恋家乡,想让在新居地逝去的亲人“叶落归根”,迁回故乡安葬。对应前者的是“清代‘安庆棚民在皖南山区”的移民嘉庆《绩溪县志》卷1:“近多不业农而图利者,招集皖人,谓之棚珉,刊伐山水……”所谓“皖人”即安庆人。民国《宁国县志》卷4:“住棚垦山皆安庆人,谓之棚民”。(转引自曹树基 1997),已经接受二次葬的安庆人当然要将亲人的棺柩带到新家“坟葬”——《汉语方言大词典》释“厝基”是绩溪和安庆的方言词,这印证了安庆移民将二次葬带到了绩溪的事实;对应后者的移民起始于朱元璋统一江南的战争元至正21年(公元1361年)八月,在朱元璋统一江南之战中,与陈友谅、张士诚在安庆、江州(今江西九江)血战,朱元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场惨烈的战事使安庆地区遭受了罕见的破坏,田地大量荒芜,安庆“土著才十一二耳”[8]1。此后,朱元璋为了打破江南地区强大的宗族势力,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就颁布了“移民令”,强制饶州、九江的大户往江北移民。自元末明初到清嘉庆400多年,大量的江西人不断被移民到安庆、湖北等地,史称“江西填湖广运动”湖北老河口市农村存在“厝基”葬,很可能也因为此次移民引起,尚不能确定。暂不论。。这种移民心理会引起二次葬,即“安土重迁”的饶州人(主要是鄱阳人)被强行迁往安庆各地,但他们笃定会重返家乡。他们亲属的尸骸既然暂不能回家乡入土为安,就只能“厝柩”于地表权宜之,以待日后捡骨,“坟葬”故里。“厝柩葬”伊始是权宜之计,可以从这样一个史实得到佐证:1790年代,旅居在沪的“宁波帮”设立“四明公所”专门“停厝客死上海的同乡,定期舟送寄柩归籍,以圆同乡叶落归根的遗愿”引自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四明公所的厝柩》http://www.sass.org.cn/lsyjs/articleshow.jsp?dinji=47&artid=52898。

这种权宜之计的念想,一旦被朝廷始终未见松动的“禁止回迁”令斩断,移居就转化为定居,这种独特的丧葬模式也变成了当地的社会习俗。

这种因为移民而出现的“厝柩”,起先应该是出现在宋朝廷“南渡”后的杭州,如《儒林外史》第十四回:“马二先生…往前走,过了六桥,转个湾,便像些村乡地方。又有人家的棺材,厝基中间…过了雷锋…”。南宋的无能,使得他们带先人一起重回“汴州”成为泡影,只能将将他们“厝柩”起来。直到清末、民国,杭州仍通行“厝柩”:“城区有很多山庄或同乡会馆,专门为客死杭州的外乡人厝柩,以便来日扶柩归葬家乡;郊区农村都将死者棺木停放在自己菜地、竹园或山上,简单的盖以茅草、稻草,讲究的四周砌以砖墙,盖以灰瓦,形成厝柩”清末,城区同乡会馆,如清波门外的叠叠山庄,钱塘门外的迎晖山庄等;民国时,以风山门的南山会馆,http://baike.baidu.com/link?url=mbqTY-7sM38mLYRKpqcvyaVqlUvJ_6S9ls3CTPuKzE7zgbG8_BAM4SMzEz6JwM7r_saF7tcCPFdAEWZNpm1kJq。

《皖江文化纵横谈》中,汪军认为,移民到安庆的多为鄱阳和婺源人。鄱阳旧为饶州府治所在地,在南宋时期毗邻首府临安(今杭州),北方士族大量迁入,文化高度发达。这些士族有不少人了解“厝柩葬”习俗,他们的后裔在经过短暂的元朝之后又被移民到安庆地区,因为想让先人魂归故里而用“厝柩葬”,或者直接承袭祖辈的“厝柩葬”习俗,皆有可能。

杭州和安庆的“厝柩葬”有所不同:⑴从移民和土著人数比例上看,前者移民占比远远少于后者。⑵从移民心理上看,前者的移民统治者心里清楚他们永远回不去,也不可能将其祖先在“汴州”二次安葬,之所以“厝柩葬”是表面上附和广大“南渡”的士族和平民归乡之心;而后者全体移民者都期盼祖先的尸骨能回乡安葬。⑶从“厝柩葬”的主体看,前者是各种的同乡会组织,而后者是亡人的直系亲属。这些不同,就使得前者二次葬习俗不太稳定,且通行范围不广,后者则完全相反。但二者都是移民、迁徙引起“厝柩葬”的事实,却是一样的。

(三) 儒家孝道的继承和转化

传承朱子学说的鄱阳和婺源人移民到安庆的同时,也将儒家思想根植于安庆人的脑海中。儒家把孝道从此岸世界运用到了彼岸世界,丧葬仪式作为孝道在彼岸世界运用的载体,维系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这种重殡葬的孝道思想从汉代开始就成了中国丧葬文化的主流,对国人影响深远。甚至有人认为,“孝莫重乎丧”(宋祁《宋景文集》卷六一《孙仆射行状》),把丧葬提高到孝道的最高层次。“丧礼是否办的隆重和符合旧规,既是衡量子孙尽孝与否的标志,又对能否获得祖先荫庇使家道长隆具有重要意义”[15]。

无论是历时还是共时的角度看,汉族的丧葬都有“殡”。《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亡人入殓后停柩以待葬”。“古代的‘殡是把柩埋、封起来,后来一般百姓大殓后直接将棺柩停放于正寝”[16]。古代“殡”的时间很长,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月而葬。这种长时间的“殡”,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和“厝柩”很相似。“殡”于正寝、祠堂或会馆的确便于行孝,但殡期太长尸体会腐烂发臭,伤逝人之尊及生人之心;殡期太短,很快“柩”出家门,则意味着亲人转瞬离去。皖西南等地借助“殡”和“厝柩”的相似,解决了这个矛盾,即让殡期很短、厝期很长,这样既不会有腐臭,家人又可以随时去厝基场守灵或者拜祭以尽孝道。宿松县隘口乡的丧葬很重视“殡”,必须将逝人在小屋或祠堂“殡”到过七,再“厝”起来,这是对古殡葬的固守,也是对皖西南“厝柩”葬的兼容。

综上所述,皖西南的二次葬根源于江西、徽州移民及对朱子儒家孝道礼葬的传承和转化。之所以现今在各市县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是因为各地的客观地理环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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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