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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专业游泳教练员运动员竞技游泳竞赛规则掌握及运用研究

2016-01-09李晓卿

枣庄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仰泳犯规教练员

枣庄市专业游泳教练员运动员竞技游泳竞赛规则掌握及运用研究

李晓卿

(枣庄学院体育学院, 山东枣庄277160)

[摘要]本文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对比观察法等,以枣庄市专业游泳教练员和运动员为主要调查对象,从多个维度对其关于竞技游泳竞赛规则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了一些枣庄专业游泳运动员和教练员在竞赛规则运用和掌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存在问题,提出了组织学习和交流方面的建议,期望引起对竞赛规则的重视,提高游泳运动竞技训练和普及推广的科学性.

[关键词]游泳竞赛规则;规则掌握;规则运用[收稿日期]2015-07-13

[作者简介]李晓卿(1985-),男,山东烟台人,枣庄学院体育学院助教,硕士,主要从事体育训练、社会体育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竞技游泳,历来是枣庄市竞技体育比赛的优势项目.近年来,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在推广游泳运动,完善游泳项目业余训练体系,推动游泳竞技水平提高,促进大众游泳健身和游泳竞技比赛协调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在2014年7月7日开始对试点中小学在校生进行游泳运动免费培训,共惠及约3200名在校学生,并将逐步在全市中小学普及游泳运动.此举一方面,促进了大众健身运动的推广,另一方面,也使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储备获得支持.众所周知,在游泳运动推广普及过程中,专业游泳教练和运动员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和示范激励作用.而其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对于竞赛规则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在游泳运动推广和竞技比赛中,都是十分重要的[1].本文就枣庄市专业游泳教练员运动员竞技游泳竞赛规则的掌握和运用进行初步的调查和研究,期望从基层抓起,培养运动员专项知识的汲取和战略能力.同时也调查教练员对于规则的了解情况以及实际传授和学习的情况.为提高教练员和运动员专业知识水平,提高运动员经济水平和运动成绩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1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分析法,通过中国知网等网,参阅大量国内外调查这方面的文献资料.通过问卷调查法,对枣庄游泳管理中心下属枣庄市游泳学校的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70份,其中教练员20份,运动员50份,有效问卷63份,回收率90%,有效率90%.应用数理统计法得出的数据统计并进行分析.

2研究结果和分析

2.1教练员运动员了解竞赛规则的途径调查分析

表1 教练员了解竞赛规则的途径调查(%)

表2 运动员了解竞赛规则的途径调查(%)

调查发现教练员获取规则的主要途径为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同事之间的讨论与经验的分享.运动员获取规则的主要途径为教练员的传授和做运动员的经验,运动员在训练中主要是通过教练员的指导.对于运动员来说教练员在运动员的知识获取上起到主导地位,教练员的能力几乎决定了其队中运动员的发展.此类方式过度依赖于教练员个人的能力,但也是最为实际有效的方式.对于同事或同学之间的讨论与经验的分享这一途径,获取的信息量比较大,广泛,而且传播面大,时间快.但其准确性会受到质疑.而阅读游泳竞赛规则是教练员最为主动最为正确的方式,但由于教练员平时的工作量大,所以很少有时间主动进行学习,而且学习方法单调乏味,学完之后易忘.所以通过此方式学习的教练员较少.网络传媒的发展迅速成为当今最为流行的新型学习知识的方式与途径,在青少年中成为趋势.其信息获取量最大,而且更为广泛,时间最为自由,所以此类方式在青少年运动员获取知识的发展前景较为乐观,但影响其发展的准确性和专业学术性不强的问题需要得到其他方式的辅助.对于教练员来说,通过以前做运动员的经验的方式是通过多年的实战经验所形成的,根生地固,局限性,主观性过强.在当今信息时代的条件下,不利于信息的更新和知识的获取,从而影响训练与比赛的发挥,不推荐此类方式.而对于对于运动员来说,通过比赛和训练累积下的经验是非常正确的一种方式,所以要鼓励以赛代练,从中学习.在不断的积累下通过不断的实践来了解当下的规则是可取的方式.

2.2教练员运动员掌握规则的程度调查分析

为了进一步了解教练员和运动员实际掌握规则的程度,在问卷中设计了一些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出在掌握规则的程度上,教练员的正确率为45.99%,运动员则为57.59%.之所以教练员比运动员的正确率低是由于教练员和运动员所需要了解的竞赛规则结构不同,故在设计问卷调查问题时,教练员卷侧重于全方位的内容了解.运动员则侧重于关于四种泳式的内容了解.最终正确率都不是很高,这和之前的主观性调查结果不符.说明了无论是教练员还是运动员都过高的估计了自身掌握规则的程度.如表3,

表3 教练员掌握规则的内容问卷调查

从表3中可知,问卷偏向于询问教练员关于参加办法及编排上的问题,而总体正确率偏低.特别是教练员必须掌握的竞赛组织和参加办法及编排上,教练员的掌握程度不高(竞赛组织40.6%,参加办法及编排上47.29%).比如“运动员弃权,应该在什么时候向总裁判提出弃权,可不予处罚?”此题正确答案为该项目预赛或半决赛结束后30分钟,但此题目的正确率仅为18.7%,掌握何时弃权可以合理地为运动员制定战略战术,安排运动员的体能,及整个团队的积分获得,是非常重要的规则.所以教练员应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2.3运动员比赛中犯规和训练中不规范动作的调查分析

表4 运动员比赛中犯规的种类调查

从表4分析,出发抢码是排名最高的犯规种类,其次是仰泳转身犯规和混合泳中仰泳转蛙泳犯规.这与教练统计的数据大体相当,通过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调查,查出原因主要是在比赛中心情较为浮躁,情绪不稳定,没有根据发令员的口令急促脱衣服,听到“各就位”的口令后站在出发台前沿准备出发.大多数犯规的运动员都是由于脱衣服时间长,上出发台后就没有做好预备出发准备,听到各就位才匆忙用前脚钩在出发台前沿,由于前移的速度较快,在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和鸣枪期间的短暂停顿期间,控制不住前移的重心就会出现出发抢码.当然少数运动员由于比赛次数少,比赛经验不够丰富,赛前紧张也造成出发抢跳的现象.接下来是仰泳的转身犯规和混合泳中的仰泳转蛙泳时犯规.仰泳项目转身犯规,主要在于教练员对仰泳转身规则在实际训练中贯彻力度不够,这在下面表5查中可以体现出,加之教练员在平时训练中没有注重转身技术的要求,适时进行提醒强调纠正和惩罚转身犯规运动员,导致比赛犯规现象出现.在实际训练、比赛中仍然可以看见在仰泳转身过程中,转成俯卧姿势后,故意滑行,甚至是多次划水现象出现,以身试法最终吃亏的还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而在混合泳中仰泳转蛙泳时转身技术较为复杂,运动员最易犯的错误是仰泳还没有触壁就改变身体姿势导致犯规.产生犯规的因素主要是运动员仰泳游进池壁5米时,没注意转身标志线,接近池壁时急忙转身造成犯规;运动员根据平时训练的划频次数进行触壁转身,由于划水力量和进入5米转身标志线的速度差导致未触及池壁就转身;平时训练转身次数较少,没有严格进行转身练习造成犯规.由此可见所造成犯规的原因在于赛前紧张的心态和平时训练得不到位.有些犯规就是平时一些不规范的动作所引起的.如表5

表5 运动员训练中不规范动作调查

从表5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对教练员调查还是运动员的回答,仰泳的不规范动作和仰泳转蛙泳的不规范动作都是排名前几位的,直接导致了比赛中同类犯规的高频率出现.而蝶泳的单手划水的偏多,蝶泳,仰泳,蛙泳的水下潜泳超过15米以及蝶泳,仰泳,蛙泳转身前游自由泳等不规范动作,运动员认为主要原因是疲劳所导致的技术变形,进而是思想的不集中,但教练员认为蝶泳单手划水这一不规范动作主要原因是主观松懈故意不做,进而才是思想不集中.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在训练中运动员没能达到教练员的要求,这导致了不规范动作未能及时改正.

2.4教练员对运动员规则传授和运动员的接受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87.5%的教练员都会主动并且及时将竞技游泳竞赛规则的知识在训练课上传授给运动员,有62.5%的教练员每次训练课都会布置纠正容易出现犯规动作的专门练习.并且都会赛前加强对于易犯规动作的针对性练习.但在对运动员接受情况的调查发现平时训练中运动员并未感受到教练员给予的直观性的练习.而在教练员的教学方式的调查中分析得出,多数教练员都认为在训练休息时,集中指出不规范动作比较妥当(45.5%),并得到了运动员的肯定(57.6%).其实当运动员出现不规范动作后,马上叫停指出错误(教练员22.7,运动员27%)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间点.这样运动员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自身的错误并予以改正.从而提高运动训练的质量,避免运动员养成习惯产生动力定型.之所以大部分教练选择在休息时指出是因为在实际运动过程中马上叫停会打扰整个游进过程中顺序与节奏,并影响到运动员的训练效果,有可能会打扰到其他运动员的正常训练.

在纠正不规范动作的手段上,教练员倾向于指出错误,示范正确动作要领,在运动员做正确的情况下重复练习(55.7%).而这一点由运动员的数据进行了论证得到了肯定的答案(95.7%).证明在教学方式上并未见较大的不妥之处.问题出在教练员还不了解运动员最渴望得到是哪些练习的内容.例如,在问卷调查中运动员提出的前三点建议,如表6

表6 运动员关于提高竞技游泳规则建议的调查

表6证明有相当一部分运动员主动渴望获得相关的知识,这对教练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练员不但要适时的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且要让运动员接受并运用相关知识.教练员应在训练中多做错误示范并着重讲解,通过对比法直观的让运动员从抽象的认识转化成具体的认识,这是非常有效的教学手段[3].在训练中不放在最后的练习放松阶段做一些针对性的技术练习,这样训练的内容多样学生不会感到枯燥,同时运动员也能更容易融会贯通.

2.5在训练中竞技游泳竞赛规则利用的调查分析

竞赛规则每一次的变化与调整,都反映着原有竞赛规则与现代竞技项目发展的冲突[2].比如2005年7月国际泳联对规则的修改:“蛙泳选手在出发和转身后,在水下进行一次蝶泳腿和一次蛙泳腿,然后露山水面进行正常的蛙泳动作”,这一规则的修改,使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蛙泳训练方向的新理念,对比赛成绩的影响更是相当透彻.北京奥运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的重大改变,在泳坛甚至整个体育界都激起了巨大的风波.

图1中显示,教练在平时计划中会布置这些能提高运动成绩的技术动作,比如蛙泳转身在水下划水打一次海豚泳腿(教练员93.75%)但是运动员的接受情况并不如教练员想象的那么好,(运动员70.2%).所以需要在平时训练中,反复的练习.现如今,竞技游泳竞赛规则和规程已经不单单是竞技体育规范性的体现,它更成为游泳运动发展的动力之一,也可视为竞技游泳技术以及新的训练模式的发展的风向标.总体上讲,规则和规程的每一次修改,无论是在游泳运动的推广上,还是增加竞技比赛的观赏性上,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教练员应该对于这些技术更快的理解与研究,并传授给运动员运用,使其尽快适应新技术新规则,把握住机会,提高运动成绩[4].

图1 教练训练中利用规则允许技术的调查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教练员缺乏主动积极及时的通过阅读竞赛规则的途径来进行学习,对其中竞赛组织、参加办法及编排、出发、比赛和犯规、各项泳式比赛规定这几个方面教练员必需要掌握的内容并未了解透彻.(2)教练员与运动员对自身所学的游泳竞赛规则掌握程度并不满意.(3)运动员游泳比赛技术犯规主要集中在出发和转身技术环节,以出发抢码,仰泳转身犯规和混合泳中仰泳转蛙泳犯规为主.(4)教练员对运动员竞赛规则传授与接受环节沟通不够,一直不能掌握,造成犯规.(5)教练员缺乏在规则允许下利用新技术,提高运动成绩的训练.

3.2 建议

(1)应组织教练员与运动员主动积极及时的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游泳竞赛规则,特别是教练员应多参加学习各种游泳竞赛规则的培训.(2)教练员与运动员应对自身掌握的竞赛规则加以融会贯通,在训练时反复练习,加深记忆.在比赛中运用自如,从容不迫,得心应手.(3)教练员在平常的训练中要加强出发转身技术的练习,提高运动员的反应时和正确的转身技术的熟练程度,同时对于训练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及时主动地进行改正给予运动员以直观的认识.(4)教练员与运动员在平时训练中应多进行交流沟通,互相反馈,使得问题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并且进行进一步的强化训练,提高竞技运动成绩.(5)教练员应该对于这些技术更快的理解与研究,并传授给运动员运用,使其尽快适应新技术新规则,把握住机会,提高运动成绩.

参考文献

[1]马吉光,胡毛毛.我国高水平游泳运动员运用新规则技术的优势与不足[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38(,4):77-80.

[2]沈宇鹏.解读2013-2017国际泳联游泳规则变化[J].游泳,2014(2):23-24.

[3]赵玉英. 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的变化分析[J].枣庄学院学报,2014,31(5):16-21.

[4]陈善凤.从FIG规则修订展望我国竞技健美操的发展前景[J].枣庄学院学报,2010,27(5):31-35.

[5]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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