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早期王族世系源流考論
2016-01-08高福順
高福順
本文梳理新羅早期王族世系演變,發現朴氏、昔氏、金氏集團輪流執政存在前後相繼的規律,通過考察朴氏、昔氏和金氏王族的始祖傳說,發現朴氏、昔氏和金氏王族來源於不同的族群與地域。依據中國側史學資訊與《三國史記》史學資訊的對比分析,最終可確認朴氏、昔氏、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的演變經歷了三個階段,朴氏、昔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時期當爲辰韓古國史,或曰辰韓史,而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時期纔可稱之爲新羅史,獨立成熟國家新羅的歷史是從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開始的。
對於新羅早期王族世系,朝鮮半島史家曾提出質疑,如撰著《東國史略》的史臣(權近)曰:“新羅朴氏爲王者十,昔氏爲王者八,金氏爲王者二十八。是新羅者,金氏之新羅,非朴、昔之新羅,豈不由於南解之亂命,儒理之處不得宜乎?”①權近:《朝鮮史略》卷1,參見《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66 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版。另,據“提要”知,是書又名《東國史略》,其上文載“金氏爲王者二十八”,當爲“金氏爲王者四十八”之誤。“南解之亂命”議論的依據爲《三國史記》所載“昔南解將死,謂男儒理、婿脫解曰:‘吾死後,汝朴、昔二姓,以年長而嗣位焉。’其後金姓亦興,三姓以齒長相嗣,故稱尼師今”②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吉林大學出版社2015 年版,第6 頁。。儘管權近依據南解王之言,闡釋朴、昔二姓集團的權力轉換,然也提出“金氏之新羅”的思考,懷疑朴氏、昔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與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的政權性質並非同質,足見權近對新羅早期王族世系已產生質疑。本文擬就朝鮮半島史家權近所提出的質疑,略作釋證,以述管見。
一、新羅早期王族世系成立的可能性
系統而完整地記載新羅早期王族世系的文獻典籍,當屬朝鮮半島的《三國史記》與《三國遺事》。《三國史記》爲一部記述朝鮮半島三國新羅、高句麗、百濟的紀傳體斷代史,高麗仁宗下令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金富軾(1075—1151)主持修撰,總五十卷。《三國史記》修撰時間,徐健順先生認爲:“《三國史記》開始編纂的日期,各種史料都沒有記載。……編纂史書的詔命,當在金富軾任監修國史之後、辭官之前下達,而主要的準備和開始工作也是在此期間進行的。”①徐健順《〈三國史記〉的文學價值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 年,第9 頁。李大龍先生認爲:“1142 年,金富軾開始主持編撰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史,1145年完成,名之爲《三國史記》或《海東三國史記》。”②李大龍:《〈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研究》,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13 年版,第4 頁。《三國史記》是“高麗時期最重要的史學成果,也是現在關於三國時期歷史最系統的史籍”③黃純豔:《高麗史史籍概要》,甘肅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第3 頁。,爲朝鮮半島第一部正史性質的著作。新近,楊軍先生在校勘《三國史記》時,亦云:“成書於1145 年的《三國史記》是朝鮮半島現存成書最早的史書,也是朝鮮半島第一部紀傳體史書。”④金富軾撰:《三國史記》,杨军校勘。《三國遺事》爲朝鮮半島史籍中較爲重要的一部史書,爲高麗朝僧人一然(1206—1289)所撰,總五卷。《三國遺事》成書年代不明,以書中下限記事爲高麗忠烈王七年(1281)判斷,成書時間當在1281—1289 年之間。《三國遺事》內容上起檀君建國神話傳說,側重高句麗、百濟、新羅三國史,以《三國遺事》的編纂體例、資料運用、編纂體系和敘述方法判斷,當爲一部私修著述。
《三國史記》與《三國遺事》成書時間前後相差有130 多年,在記述新羅早期王系上幾乎沒有差別,唯於“王”的王號、別稱等細節出現大同小異現象。雖如此相埒,然對比兩者的關聯,僧人一然撰述《三國遺事》時除參考《三國史記》外還參考了其他的相關文獻典籍。現以新羅早期前24 位新羅王世系爲例略作比勘(表1),A 代表《三國史記》,以楊軍先生校勘本爲準,B 代表《三國遺事》,以《六堂崔南善全集》(第八冊)本爲準。第二代王,A 又云“慈充”而B 無,然B 云“亦稱居西干”;第三代王,A 作“儒理”,而B 作“駑禮”,B 又云“尼叱今或作尼師今”;第五代王,A 述翔實而B 述籠統;第七代王,A 有二說而B 唯取一說;第九代王,A 稱一作“發暉”而B 無;第十一代王,A 稱又云“諸貴”而B 無;第十二代王,A作“沾解”,而B 作“理解”,又作“詁解”;第十三代王,A 作“味鄒”,又云“味照”,而B稱“未鄒”,又作“味炤”、“未祖”、“未召”;第十四代王,B 又作“世里智”;第十五代王,A 又作“基丘”,且云“助賁尼師今之孫也”,而B 又作“基立”,且言“諸賁王之第二子也”(筆者按:“諸賁王”顯然是“助賁王”之誤,可能來源於校訂之舛誤);第十七代王,A 又作“那密”,而B 又作“□□王”;第十八代王,B 又作“寶主”、“寶金”;第十九代王,B 又作“內只”;第二十一代王,A 又作“毗處”,云“慈悲王長子”,而B 又作“(炤)知”,云“慈悲王第三子”;第二十二代王,A 作“智證”,B 作“智訂”。第二十四代王,A 作“彡麥宗”,或作“深麥夫”(筆者按:“夫”當爲“王”之誤),而B 作“三麥宗”,又作“深□”。另外,A 作“尼師今”,B 作“尼叱今”,實際上兩者相同。新羅早期諸王的別名、別稱,就是《三國遺事》亦存在敘錄上的差異,如第三代王駑禮王,《三國遺事·王曆第一》僅作“駑禮尼師今”,而《三國遺事·紀異第一》則作“朴駑禮尼師今,一作儒禮王”①一然:《三國遺事》卷1《紀異第一》,“駑禮王”條,參見《六堂崔南善全集》(第8 冊),(韓)玄岩社1973 年新訂本,第72頁上欄。,與《三國史記》相同,再如第十三代味鄒王,《三國遺事·王曆第一》曰:“未鄒尼叱今,一作味炤,又未祖,又未召”,而《三國遺事·紀異第一》則作“未鄒尼叱今,一作未祖,又未古”②一然:《三國遺事》卷1《紀異第一》,“駑禮王”條,參見《六堂崔南善全集》(第8 冊),第73 頁下欄。。故此,出現上述別名、別稱差異很可能是使者“重譯”過程中出現的“母語”音寫或“譯語”意寫,其表意並無差別。在“王”之族姓上,A、B 一致,無歧。在前後代王的承繼關係上,第十七代王,A 作“仇道葛文王之孫也,父末仇角干”,B 作“父仇道葛文王,一作未召王之弟未仇角干”,第二十一代王,A 作“慈悲王長子”,B 作“慈悲王三子”,本文暫以金富軾《三國史記》爲準。在在位年限上,A、B 並無明顯差異。總之,以金富軾《三國史記》與僧人一然《三國遺事》互證判斷,在新羅早期新羅王世系上,兩者之間似乎沒有歧異。依據金富軾《三國史記》與一然《三國遺事》的相互校勘,可確知金富軾《三國史記》所載新羅早期王族世系自刊布以來得到朝鮮半島史家的認同,並以此爲據撰著朝鮮半島中古史。
表1 《三國史記》與《三國遺事》所載新羅早期24 王世系表
续表
既然金富軾《三國史記》及僧人一然《三國遺事》所載新羅早期王族世系爲朝鮮半島史家普遍認可的王族譜系,那麼我們分析新羅早期王系的演變進程就有了確切依據,不至致歧。依據表一所示,在前八代新羅王中,除第四代爲昔氏家族成員擔任外,均爲朴氏家族成員擔任。自第九代至第十六代新羅王中,除第十三代王爲金氏家族成員擔任外,均爲昔氏家族成員擔任,自第十七代始直至新羅以國降高麗止的第五十六代王,除第五十三代王至第五十五代王①第八代阿達羅尼師今遠孫、第五十三代神德王朴景暉利用孝恭王不恤政事,嬖於賤妾,王權衰微之機,以孝恭王薨後無子爲藉口,趁機篡奇金氏王族之王位而立,至第五十五代景哀王時,景哀王爲亂賊甄萱逼迫自盡,舉文聖王之裔孫立爲敬順王,又將新羅國王轉爲金氏王族一系,然此時的王系轉換已經不在金氏王族與昔氏王族勢力集團的控制之下,而取決於諸叛亂勢力的强弱。,均爲金氏王族成員繼立。由此觀之,新羅早期歷史如當今學界普遍認同的那樣,爲朴氏、昔氏、金氏集團輪流執政時代。不過,朴氏、昔氏、金氏集團輪流執政在新羅早期王族世系演變過程中是有規律的,此種有規律的現象,我們認爲是朴氏集團、昔氏集團、金氏集團輪流執政的三個不同階段。此三階段的執政性質如何,學界應給予特別關注。
二、朴氏、昔氏與金氏的王族源流
剖析朴氏、昔氏和金氏王族的始祖傳說,發現朴氏、昔氏和金氏三姓集團勢力的王族源流,均與卵生神話傳說有關聯,具有東北亞諸族的始祖來源的共同特徵,然考朴氏、昔氏和金氏的王族來源却大不相同,差別甚大,甚至其王族來源於不同的族群與地域。
高麗朝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金富軾、高麗朝僧人一然,對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朴氏有相同的看法。《三國史記》有關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朴氏的記事如下:
始祖,姓朴氏,諱赫居世。前漢孝宣帝五鳳元年甲子四月丙辰,即位,號居西干,時年十三。國號徐那伐。先是,朝鮮遺民分居山谷之間,爲六村:一曰閼川楊山村,二曰突山高墟村,三曰觜山珍支村,四曰茂山大樹村,五曰金山加利村,六曰明活山高耶村,是爲辰韓六部。高墟村長蘇伐公,望楊山麓蘿井傍林間有馬跪而嘶,則往觀之,忽不見馬,只有大卵,剖之,有嬰兒出焉,則收而養之。及年十餘歲,岐嶷然夙成。六部人以其生神異,推尊之,至是立爲君焉。辰人謂瓠爲樸,以初大卵如瓠,故以朴爲姓。居西干,辰言王。②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1-2 頁。
依此傳說,新羅始祖赫居世的姓氏來源於“辰人謂瓠爲樸”,以物名取姓。參照《三國遺事·紀異第二》“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條載“前漢地節壬子(前69)三月朔,六部祖各率子弟,俱會於閼川岸上,議曰:‘我輩上無君主臨理蒸民,民皆放逸,自從所欲。蓋覓有德人,爲之君主,立邦設都乎’”③一然:《三國遺事》卷1《紀異第一》,“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條,參見《六堂崔南善全集》(第8 冊),第71 頁下欄。的記事,表明以“朝鮮遺民”組成的六村(辰韓六部或曰辰韓十二國,亦可稱辰韓古國)對於“民皆放逸,自從所欲”的現狀相當不滿,欲結成聯盟,以增强辰韓六部的實力。於是,就有了“乘高南望,楊山下蘿井傍,異氣如電光垂地,有一白馬跪拜之狀。尋撿之,有一紫卵。馬見人長嘶上天。剖其卵得童男,形儀端美,驚異之。浴之東泉,身生光彩,鳥獸率舞,天地振動,日月清明,因名赫居世王”①一然:《三國遺事》卷1《紀異第一》,“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條,參見《六堂崔南善全集》(第8 冊),第71 頁下欄。的故事。此故事發生13 年之後,按《三國史記》、《三國遺事》的敘事安排,新羅始祖赫居世王粉墨登場,於“前漢孝宣帝五鳳元年(前57)甲子四月丙辰,即位,號居西干”,是爲新羅始祖。在此敘述故事情節中,監修國史金富軾、僧人一然對新羅早期史的邏輯安排似乎相當明晰,然對統領辰韓六部之聯盟長的“赫居世王”的身份來源安排却有所紕漏,未給予適當的、明晰的交待,令人頗爲質疑。結合新羅第三代王儒理尼師今九年(32 年)春“改六部之名,仍賜姓。楊山部爲梁部,姓李;高墟部爲沙梁部,姓崔;大樹部爲漸梁部,姓孫;干珍部爲本彼部,姓鄭;加利部爲漢祇部,姓裴;明活部爲習比部,姓薛”②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6 頁。的記事,新羅始祖赫居世王似乎並非來源於“辰韓六部主”之一,也就是說,朴氏王族集團勢力很可能不是出自於“辰韓六部”之中的某部,更可能來源於辰韓六部之外。
檢索中國側史料,《三國志》、《後漢書》、《晉書》均有關於金富軾、一然所敘新羅早期史的片斷,可補《三國史記》、《三國遺事》記載不明晰的弊端。《三國志》載:“弁、辰韓合二十四國,大國四五千家,小國六七百家,總四五萬戶。其十二國屬辰王。辰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世相繼。辰王不得自立爲王。”③陳壽:《三國志》卷30《魏書·烏桓鮮卑東夷傳》,中華書局1959 年標點本,第853 頁。《後漢書》載:“準後滅絕,馬韓人復自立爲辰王。”④范曄:《後漢書》卷85《東夷傳》,中華書局1965 年標點本,第2820 頁。《晉書》載:“辰韓常用馬韓人作主,雖世世相承,而不得自立,明其流移之人,故爲馬韓所制也。”⑤房玄齡等:《晉書》卷97《四夷·東夷·辰韓傳》,中華書局1974 年標點本,第2534 頁。據中國側文獻典籍可知,當時“辰韓六部”的聯盟事件並非完全出於六部民的“自願”,而是在馬韓人的統領下所形成的六部民聯盟組織,故辰韓“各有渠帥”即所謂的“村長”管理各村(部),而聯盟長則“常用馬韓人作之,世世相繼。辰王不得自立爲王”。而《三國史記》、《三國遺事》爲了彌合與中國側史料的差異,便勾畫了“辰韓六部”共議推舉聯盟長,即所謂的“新羅王”的故事。按《三國志》、《晉書》的記事,“辰韓六部”的聯盟長即朴氏王族,應來源於馬韓人,並非出自“辰韓六部”,換言之,當時的“辰韓六部”或曰“十二國”並未形成獨立的政權體系,而是在馬韓王的控制之下,從嚴格意義上說,當時的辰韓應爲馬韓國政權體系下的組成部分。故此,“辰韓六部”的聯盟長由馬韓人朴氏擔任,朴氏集團勢力王族來源於馬韓亦是不言自明。不過,隨着“辰韓六部”勢力的崛起,馬韓人控制力量的下降,“辰韓六部”的政治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倭人勢力集團不斷向辰韓故地滲透,最終倭人勢力集團的昔氏取代了馬韓人勢力集團的朴氏,成爲“辰韓六部”的主宰者。
昔氏集團勢力的王族源流,依據《三國史記》、《三國遺事》記事,可推測之來源於倭國。《三國史記》關於新羅昔氏脫解的王族源流記事如下:
脫解尼師今立,時年六十二。姓昔,妃阿孝夫人。脫解本多婆那國所生也。其國在倭國東北一千里。初,其國王娶女國王女爲妻,有娠七年,乃生大卵。王曰:“人而生卵,不祥也,宜棄之。”其女不忍,以帛裹卵,並寶物置於櫝中,浮於海,任其所往。初至金官國海邊,金官人怪之,不取。又至辰韓阿珍浦口,是始祖赫居世在位三十九年也。時海邊老母以繩引系海岸,開櫝見之,有一小兒在焉,其母取養之。及壯,身長九尺,風神秀朗,智識過人。或曰:“此兒不知姓氏,初櫝來時,有一鵲飛鳴而隨之,宜省鵲字,以昔爲氏。又,解韞櫝而出,宜名脫解。”脫解始以漁釣爲業,供養其母,未嘗有懈色。母謂曰:“汝非常人,骨相殊異,宜從學,以立功名。”於是專精學問,兼知地理。望楊山下瓠公宅,以爲吉地,設詭計以取而居之,其地後爲月城。至南解王五年,聞其賢,以其女妻之。至七年,登庸爲大輔,委以政事。儒理將死,曰:“先王顧命曰:‘吾死後,無論子、婿,以年長且賢者繼位。’是以寡人先立,今也宜傳其位焉。”①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8 頁。
據此傳說,新羅昔氏王族的姓氏來源於“初櫝來時,有一鵲飛鳴而隨之,宜省鵲字,以昔爲氏”,以鳥名取姓②《三國遺事》云:“以昔是吾家取他人家故,因姓昔氏。或云:因鵲開櫃,故去鳥字,姓昔氏。”參見〔高麗〕一然:《三國遺事》卷一《紀異第一》,“新羅始祖赫居世王”條,參見《六堂崔南善全集》(第八冊),第72 頁下欄。,亦非“辰韓六部”姓氏之一。從脫解尼師今的王族源流看,脫解尼師今出生於“多婆那國”,《三國遺事》作“龍城國”,或“正明國”,亦作“琓夏國”、“琓國”或“花夏國”。其國之地,與《三國史記》均云“在倭國東北一千里”。如此看來,脫解尼師今昔氏亦非“辰韓六部”族姓之一,而來源於倭國地。脫解尼師今爲何來源於千里迢迢的倭國,而不是馬韓或辰韓故地呢?此可能與此時的“辰韓六部”由原來受控於馬韓人而轉向受控於倭人有關,由倭人主宰“辰韓六部”事務造成的。
倭人參理辰韓國事務可追溯至始祖時代。始祖赫居世王三十八年(前20)春三月,遣瓠公交聘於馬韓,馬韓王責讓瓠公曰:“辰、卞二韓爲我屬國,比年不輸職貢,事大之禮,其若是乎?”瓠公對曰:“我國自二聖肇興,人事修,天時和,倉庾充實,人民敬讓,自辰韓遺民以至卞韓、樂浪、倭人,無不畏懷。而吾王謙虚,遣下臣修聘,可謂過於禮矣。而大王赫怒,劫之以兵,是何意耶?”就此針鋒相對的對話,金富軾給出的解釋是:“中國之人苦秦亂,東來者衆,多處馬韓東,與辰韓雜居,至是浸盛,故馬韓忌之,有責焉。”可見,由於秦人、倭人與辰韓人的雜居,致使辰韓國的實力增强,辰韓國有了與馬韓國抗衡的資本。而此次聘使馬韓的“瓠公”乃爲倭人,《三國史記》載“瓠公者未詳其族姓,本倭人,初以瓠系腰,渡海而來,故稱瓠公。”③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3 頁。儘管瓠公未知族姓,然其來源於倭國却勿庸置疑。爲何派遣倭人充當使者,恐怕亦與倭人勢力集團的逐漸强盛有關。
第四代王脫解尼師今自“始祖赫居世在位三十九年”出生後,“專精學問,兼知地理”,成爲一代智賢。於是,南解次次雄五年(8)三月,“聞脫解之賢,以長女妻之”。①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5 頁。此記事表明,隨着以瓠公、脫解爲代表的倭人集團勢力在辰韓國之地不斷發展壯大,迫使辰韓主不得不與倭人聯姻,共同治理“辰韓六部”之地。正因倭人集團勢力的强化,南解次次雄七年(10)七月,“以脫解爲大輔,委以軍國政事”②同上书,第5 頁。,導致倭人脫解成爲辰韓聯盟的樞要之人,威望日篤,以至於南解次次雄臨終遺言謂男儒理、婿脫解曰:“吾死後,朴、昔二姓,以年長而嗣位焉。”③同上书,第6 頁。然此時的倭人還不足以撼動朴氏王族集團勢力,雖“素有德望”,也不得不“推讓其位”於儒理。儒理尼師今三十四年(57)九月,南解王不豫,謂臣僚曰:“脫解身連國戚,位處輔臣,屢著功名。朕之二子,其才不及遠矣。吾死之後,俾即大位,以無忘我遺訓。”④同上书,第7 頁。可見,倭人昔氏王族集團勢力已强大到迫使馬韓人主動推讓“王位”,進而失去對辰韓國的控制,打破“辰王常用馬韓人作之”的傳統,轉由倭人昔氏掌控辰韓國的統治地位。儘管脫解尼師今踐位王座,然王位之爭還是相當激烈,脫解尼師今二十四年(80)四月,脫解王薨後,王位未能成功嫡傳脫解王之子,而“臣僚欲立儒理太子逸聖。或謂逸聖雖嫡嗣,而威明不及婆娑”,⑤同上书,第10 頁。遂立婆娑爲尼師今。此後,第六代王祇摩尼師今、第七代王逸聖尼師今、第八代阿達羅尼師今均爲朴氏王族勢力集團掌控,直到第九代王時,脫解王之孫、仇鄒角干之子伐休纔有機會扭轉政局,踐王位執掌辰韓國。關於伐休踐位的原因,按《三國史記》載:“阿達羅薨,無子,國人立之。王占風雲,預知水旱及年之豐儉,又知人邪正,人謂之聖。”⑥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2《新羅本紀第二》,楊軍校勘,第20 頁。筆者以爲,阿達羅無子並非伐休踐位的主因,而其聖賢當爲踐位資本,準確地說,憑藉伐休王聚攏的昔氏集團勢力而奪取王位,“無子”僅是托辭而已。
關於金氏集團勢力的王族源流,與朴氏、昔氏集團勢力的王族源流相比較,又存在着較大差異。《三國史記》有關新羅金氏始祖味鄒王的源流記事如下:
味鄒尼師今立,姓金。母朴氏,葛文王伊柒之女。妃昔氏,光明夫人,助賁王之女。其先閼智出於雞林,脫解王得之,養於宮中,後拜爲大輔。閼智生勢漢,勢漢生阿道,阿道生首留,首留生郁甫,郁甫生仇道,仇道則味鄒之考也。沾解無子,國人立味鄒,此金氏有國之始也。⑦同上书,第26 頁。
據此記事,金氏集團勢力的王族經過閼智、勢漢、阿道、首留、郁甫、仇道等六代先人的努力,至第七代味鄒時纔得以成功主宰辰韓國,踐上王位。而踐位方式與昔氏王族相同,仍以外戚婿的身份。有關始祖閼智的傳說,脫解尼師今九年(65)三月條云:
王夜聞金城西始林樹間有雞嗚聲,遲明遣瓠公視之,有金色小櫝掛樹枝,白雞嗚於下。瓠公還告,王使人取櫝,開之,有小男兒在其中,姿容奇偉。上喜,謂左右曰:“此豈非天遣我以令胤乎!”乃收養之。及長,聰明多智略,乃名閼智。以其出於金櫝,姓金氏。改始林名雞林,因以爲國號。①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9 頁。
依此傳說,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的始祖閼智的姓氏來源於“以其出於金櫝”,以物名取姓。從金氏王族的族姓看,仍不出自於“辰韓六部”之賜姓當中,然金氏集團勢力的王族來源於何處尚尋不到蛛絲馬迹,或許是當地“辰韓十二國”的勢力之一,也就是《三國志》所稱“斯盧國”②陳壽:《三國志》卷30《魏書·烏桓鮮卑東夷傳》,第853 頁。、《梁書》所稱“魏時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③姚思廉:《梁書》卷54《東夷·新羅傳》,中華書局1973 年標點本,第805 頁。。另,還可確認的是,金氏王族集團勢力的記載於脫解尼師今九年(65)既已出現,相當於東漢初期的明帝永平八年,而踐上王位則直至沾解尼師今十五年(262)十二月二十八日“(沾解)王暴疾薨”後,這已是曹魏末年的事情了。
金氏王族踐位亦並非一帆風順,第十三代王味鄒尼師今薨後,金氏王族勢力集團仍未能守住王位,王位又被迫回到昔氏王族勢力集團手中。此後,第十四代王儒禮尼師今、第十五代王基臨尼師今、第十六代王訖解尼師今均由昔氏王族勢力集團掌控,直至第十七代王奈勿尼師今時,王位纔又重新回到金氏王族勢力集團手中,而奈勿即王位的理由是“訖解薨,無子,奈勿繼之”④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2《新羅本紀第二》,楊軍校勘,第32 頁。,與前述的朴、昔氏王位轉換姓氏之理由如出一轍。自此之後,新羅王族譜系穩定於金氏王族勢力集團一系。智證麻立干四年(503)十月,“群臣上言:‘始祖創業已來,國名未定,或稱斯羅,或稱斯盧,或言新羅。臣等以爲,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義,則其爲國號宜矣。又觀自古有國家者,皆稱帝稱王,自我始祖立國,至今二十二世,但稱方言,未正尊號。今群臣一意,謹上號新羅國王。’王從之”⑤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4《新羅本紀第四》,楊軍校勘,第45 頁。。由此可知,新羅國號的確立當爲智證麻立干時期,然基臨尼師今十年(307),曾有“復國號新羅”⑥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2《新羅本紀第二》,楊軍校勘,第29 頁。的舉動,這說明味鄒尼師今(262—284)執政時,可能將金氏家族所在的“斯盧國”之稱冠於“辰韓六部”之上,改稱“新羅”,但由於王權根基還並非相當穩定,改稱“新羅”便不了了之。基臨尼師今(298—310)執政期間,王權爭奪日趨激烈,爲了安撫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纔有“復國號”的舉動,然“復國號”的目的並未如願達到,至訖解尼師今薨後,新羅王權還是轉回到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的手中。至於群臣所言“自我始祖立國,至今二十二世”當爲從始祖赫居世始,雖有非金氏王族始祖立國之嫌,但將辰韓國納入新羅國史體系以延新羅國祚綿長當亦無可厚非,而更多考慮的還是金氏王族統治時的統治基礎問題。
綜上,新羅早期王族世系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爲以馬韓人爲核心控制辰韓國時期;第二階段爲以倭人爲核心控制辰韓國時期;第三階段爲以辰韓國中的“斯盧國”爲核心的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建立獨立的新羅政權時期。衆所周知,新羅獨立的成熟國家的出現必然伴隨着辰韓國勢力的土崩瓦解,結合中原王朝史家記述之朝鮮半島古族古國譜系,辰韓古國土崩瓦解的時間應在晉武帝泰始元年之後,至遲在齊武帝永明五年之前,也就是說,新羅政權取代辰韓國的時間當在265—487 年之間,確切地說,當在第十七代王奈勿尼師今開始執政的356 年始。
三、金富軾關於新羅早期史撰述的成因
金富軾(1075—1151),字立之,號雷川,出生於朝鮮半島南部慶州的貴族家庭,據《高麗史》載:“肅宗時登第,補安西大都護府司錄參軍事。考滿,直翰林院,曆右司諫、中書舍人。”①鄭麟趾:《高麗史》卷98《金富軾傳》,日本國書刊行會1977 年影印本,第135 頁上欄。高麗仁宗朝時,仁宗爲了改變海東闕史的困窘,“是以君後之善惡,臣子之忠邪,邦業之安危,人民之理亂,皆不得發露,以垂勸戒”,下教金富軾主持修撰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史,“克成一家之史,貽之萬世,炳若日星”②金富軾《進〈三國史記〉表》,見《東文選》卷44《表·箋·啟》(朝鮮群書大系續第九輯),朝鮮古書刊行會1914 年影印本,第419 頁。。高麗仁宗二十三年(1145)十二月,“金富軾進所撰《三國史》”③鄭麟趾:《高麗史》卷17《仁宗世家三》,第259 頁上欄。。以《三國史記》編撰體例言之,受中國正史《史記》、《三國志》等文獻典籍的影響較大。衆所周知,司馬遷《史記》採用“本紀”、“表”、“書”、“世家”、“列傳”五種體例,並確立以“本紀”、“列傳”爲中心的修撰模式,而陳壽《三國志》雖同爲魏、蜀、吳作史,然以曹魏爲正統,魏國君主稱“紀”,蜀、吳國君主稱“傳”。《三國史記》雖效仿《史記》、《三國志》紀傳史體例,然金富軾撰述《三國年表》時曰:“海東有國家久矣。自箕子受封於周室,衛滿僭號於漢初,年代綿邈,文字疏略,固莫得而詳焉。至於三國鼎峙,則傳世尤多。新羅五十六王、九百九十二年,高句麗二十八王、七百五年,百濟三十一王、六百七十八年,其始終可得而考焉。”④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29《年表上》,楊軍校勘,第335 頁。可見,金富軾並未像史家陳壽那樣以三國中的曹魏爲正統,而是將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各爲正統,以國別史待之,三國之國王均列爲“本紀”,平行撰述。金富軾《三國史記》之所以出現專家學者所普遍認同的詳新羅史而略高句麗、百濟史的現象,並非完全基於金富軾以新羅爲中心的正統觀念⑤苗威:《關於金富軾歷史觀的探討》,《社會科學戰線》2012 年第3 期。,可能還緣於高句麗、百濟的史料來源限制。
按金富軾撰述《三國史記》的新羅史觀去解釋金富軾撰述新羅早期史的史實似乎尚有相當多的齟齬之處,實際則不然,主要是因爲金富軾接受朝鮮半島前輩史家的影響與忽視歷史本相造成的。第一,金富軾撰述新羅早期史時參考了來源於朝鮮半島史家的記述,如金富軾說:“高句麗、百濟,祀禮不明,但考《古記》及中國史書所載者,以記云爾”①金富軾:《三國史記》卷32《雜志第一》,(韓國)乙酉文化社1977 年校勘本,第314、315、316 頁。,說明金富軾撰述《三國史記》時參考了大量來源於朝鮮半島的文獻典籍,尤其是智證麻立干元年(500),金富軾針對以方言記新羅王歷史,論曰:“新羅王稱居西干者一,次次雄者一,尼師今者十六,麻立干者四。羅末名儒崔致遠作《帝王年代曆》,皆稱某王,不言居西干等,豈以其言鄙野不足稱也。曰《左》、《漢》,中國史書也,猶存楚語‘谷於菟’,匈奴語‘撑犁孤塗’等。今記新羅事,其存方言,亦宜矣。”②金富軾:《三國史記》卷4《新羅本紀第四》,第34 頁。可見,金富軾撰述新羅早期史時亦曾參酌過崔致遠的《帝王年代曆》。結合前文所引智證麻立干四年(503)十月群臣上言請求改定新羅國號記事,崔致遠《帝王年代曆》可能就是從始祖赫居世算起的,於是,金富軾受崔致遠《帝王年代曆》影響,將新羅早期史提前至始祖赫居世時代。第二,金富軾爲中國側文獻典籍的飽學之士,出使高麗的宋使徐兢於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所奉呈的《宣和奉使高麗圖經》談及金富軾時說:“富軾丰貌碩體,面黑目露,然博學强識,善屬文,知古今,爲其學士所信服,無能出其右者。”③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8《人物》,商務印書館1937 年版,第31 頁。可見,徐兢對金富軾諳識文獻典籍之功力的評價相當高。徐兢之言,確實不虚枉,金富軾在評論第二代南解次次雄“逾月稱元年”法時,引徵《春秋》、《孟子》、《史記》等文獻典籍予以闡釋“逾年稱元年”抑或“逾月稱元年”的合法性。④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1《新羅本紀第一》,楊軍校勘,第4 頁。在評論第十二代王沾解尼師今“封父骨正爲世神葛文王”的崇父之法時,引徵“漢宣帝”、後漢“光武帝”、宋朝“英宗”的故事,闡釋“新羅自王親入繼大統之君,無不封崇其父稱王,非特如此而已,封其外舅者亦有之”的非禮不可法性。⑤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2《新羅本紀第二》,楊軍校勘,第25 頁。在撰述“雜志”時亦多引徵《禮記》、《通典》、《風俗通》、《冊府元龜》、《北史》、《舊唐書》、《新唐書》、《隋書》、《後漢書》等文獻典籍以述之。可以說,金富軾對中國文獻典籍所載“辰韓六部”的變遷相當清楚,然爲何要迎合朝鮮半島史家的傳統,將獨立的成熟國家之前的辰韓國記事混淆至成熟國家新羅國的歷史當中去呢?想必是有金富軾撰述《三國史記》的邏輯預設與新羅史觀使然。實際上,金富軾不僅將新羅歷史提前至公元前57 年,而且對百濟的歷史亦提前至公元前18 年。《後漢書》曰:“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辰。馬韓在西,有五十四國,其北與樂浪,南與倭接。辰韓在東,十有二國,其北與濊貊接。弁辰在辰韓之南,亦十有二國,其南亦與倭接。凡七十八國,伯濟是其一國焉。”⑥范曄:《後漢書》卷85《東夷傳》,第2818 頁。又《梁書》云:“百濟者,其先東夷有三韓國,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韓。弁韓、辰韓各十二國,馬韓有五十四國。大國萬餘家,小國數千家,總十余萬戶,百濟即其一也。後漸强大,兼諸小國。”①姚思廉:《梁書》卷54《夷貊傳》,第804 頁。可見,公元3 世紀前後的百濟僅爲弁韓十二國中之一,此時的百濟處於弁韓諸國聯盟當中,並非如金富軾所言已建立獨立的成熟國家,然在實際撰述中,金富軾將百濟以獨立的成熟國家之前的弁韓國的記事與已建立獨立成熟國家後的百濟記事相混淆,將弁韓國記事以百濟的“身份”撰述,顯然亦是金富軾的有意爲之。金富軾之所以將新羅、百濟的歷史提前至辰韓國、弁韓國時代,除受朝鮮半島史家的傳統觀念影響外,可能更多考慮的因素就是隋唐時期三國鼎立對峙的影響以及新羅最終成爲統一朝鮮半島的首個政權的影響。第三,對於將新羅的歷史提前,是金富軾的有意爲之之舉,因此金富軾的述史態度常常體現模棱兩可的狀況,有並非十分確信之感,如在撰述新羅國號演變時說:“今按新羅始祖赫居世,前漢五鳳元年甲子開國,王都長三千七十五步,廣三千一十八步,三十五里,六部。國號曰徐那伐,或云斯羅,或云新羅。脫解王九年,始林有雞怪,更名雞林,因以爲國號。基臨王十年,復號新羅。”②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34《雜志第三》,楊軍校勘,第462 頁。斯羅、新羅爲金氏王族勢力集團所具有的國號,前已述及,至於“雞林”國號,似乎新羅早期史根本就沒有使用過,應爲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出現時所使用的“國號”之一。再如新羅國的宗廟制度,金富軾說:“按新羅宗廟之制,第二代南解王三年春,始立始祖赫居世廟,四時祭之,以親妹阿老主祭。第二十二代智證王,於始祖誕降之地奈乙,創立神宮以享之。至第三十六代惠恭王始定五廟,以味鄒王爲金姓始祖,乙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平百濟、高句麗,有大功德,並爲世世不毀之宗,兼親廟二,爲五廟。”③金富軾撰:《三國史記》卷32《雜志第一》,楊軍校勘,第440 頁。金富軾在撰述國號流變、宗廟制度時已注意到朴氏王族、昔氏王族與金氏王族的些許差別,尤其是撰述宗廟祭祀活動時,金富軾將金氏王族源流與朴氏王族源流予以相當清晰的區分,充分表達了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宗廟祭祀的文化內涵,他既承認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的獨立成熟的國家形態是在朴氏、昔氏的基礎上構建的,又有意嚴格區分金氏王族勢力集團與朴氏王族勢力集團、昔氏王族勢力集團之間的關聯。但在實際撰述時,金富軾既欲彌合金氏與朴氏、昔氏的承繼關聯,又欲對此時期的朝鮮半島歷史本相秉筆直書,因而造成敘事上的相當多的齟齬之處,尤其是與中國文獻典籍所載史實的差異。
綜上,朴氏、昔氏、金氏王族勢力集團的演變經歷了三個階段,朴氏王族勢力集團、昔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時期當爲辰韓古國史,或曰辰韓史,而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時期當爲新羅史,換言之,獨立成熟國家新羅的歷史是從金氏王族勢力集團執政開始的。若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脫解尼師今九年(65)的閼智,那已是金氏王族的族源史或曰新羅前史的問題而非新羅建國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