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职专业设置与办学成本探析
2016-01-06阙勇平
【摘 要】办学效益的提高和学校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专业设置能否得到社会认可是关键,高职院校应厘清专业设置与办学成本之间的概念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影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若干因素,强化专业设置过程中的办学成本意识。
【关键词】高校管理 专业设置 办学成本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11C-0086-04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
随着国家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程的加快,高职教育能否真正驶上健康良性的可持性发展之道,基于职业导向并遵循职业分析方法要求的专业设置至关重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高职专业设置“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此外,教育部还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高职院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动态调整专业设置。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应及时撤销。未经批准设置的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纵观区内外高职院校,我们不难发现,其大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弊端:专业设置显得不够严谨,随意性较大,相当笼统,如果不看学校名称类别,我们很难将其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区别开来,职业教育的职业导向性被严重忽略,其本身所独具的特殊性也无法体现。具体表现如下:一是专业设置一般都是由高职院校自主申办,企业几乎没有话语权,学校在开设新专业的问题上主要考虑自身是否具备开课的软硬件条件,而非基于市场和企业的人才需求。二是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与课程开设上缺少灵活性,未能根据社会需要随时做出动态调整。在最初设置专业时,高职院校肯定已经考虑了市场的需要,但市场变化是瞬息万变的,我们很难做到精准的科学预测,现在的热门专业,三年后难保不被市场淘汰。三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缺少深思熟虑,盲目跟随社会潮流,缺乏长远眼光。高职院校在新专业的开设上往往对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不屑一顾,导致热门专业过度饱和,专业结构极其不合理。
一般而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若要体现职业导向,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至少有三个:一是市场需求导向原则,积极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长线专业”,及时调整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性差、全局性欠缺或将被社会淘汰的“短线专业”,尽量不办盲目跟风、不顾身实际、从众随大流的“近视专业”;二是相对稳定原则,成功的专业设置检验,需要一定量的时间积累与沉淀,应积极考虑若干年内职业发展的持续市场需求,积极应对行业发展和岗位变化;三是普遍适应原则,以技术领域和岗位(群)的需求为基础,围绕行业岗位群或相关度较高的职业岗位组来综合设置专业,使之具有普适性,增强专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更好地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根据《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院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有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3)具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5)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及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6)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按照《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院校设置公安类、临床医学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报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其他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报教育部汇总公布。
二、高职院校办学成本
目前,高职院校的办学成本定义,大体上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办学成本是指政府或社会组织在举办高等教育过程中所耗费资源的总和;狭义的办学成本是指高职院校为培养学生所发生的一切资源耗费,既包括直接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如折旧),也包括间接的机会成本。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归纳起来,高职院校的办学成本主要由以下两方面构成:
(一)条件成本
高职院校办学的条件成本主要指高职院校办学应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基本要求。其中包含:(1)办学起点规模要求。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及《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高专院校起点办学规模为在校生2000人。(2)校园占地面积基本要求。按照《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及《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高职高专院校占地面积应为150亩。(3)校舍面积基本要求。按照《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高职高专院校校舍面积基本要求为6万平方米。(4)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要求。按照《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高职高专院校教学仪器设备值的起点要求是600万元,设置四年后应达到1000万元。(5)适用图书册数基本要求。按照《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高专院校适用图书册数的起点要求是8万册,设置四年后应达到15万册。对于每年进书量,高职高专院校应为每生2~3册。此外,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规定,高职院校还必须开设校园网,并通过其向社会定期公布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材料。
(二)运营成本
高职院校办学的运营成本主要包括高职院校办学过程必须支付的教学、科研、管理费用等。其中包含:(1)教师人员数量规范。按照《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高职高专院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的起点数为70人,四年后应达到100人;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学校的生师比一般应达到18∶1。(2)专任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数量规范。按政策规范,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与教辅、工勤人员等其他教育工作者之比约为2∶1。以广西为例,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规定,高职院校编制管理中,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65%,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23%,专职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比例不超过12%,专任教师与其他人员的比例为65%:35%,约为2∶1。(3)教职工工资。按有关政策规范,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以及由国家在部分行业和地区设立的特殊津补贴等。以广西为例,目前全区公办高职院校人均基本工资在1.3~1.5万元之间;按自治区及南宁市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全区公办高职院校人均最低绩效工资标准为2.7万元(全区)、3.4万元(南宁市)。据此可大致测算出广西公办高职院校职工的工资大约在4.0~4.9万元之间。(4)其他经费安排。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安排及学费收入中用于教学和贫困学生资助等的比例。①公用经费安排。自治区财政厅对高校年度预算中的公用经费安排,2015年全区公办高职院校原则上按照每生每年800元(2014年为600元)的标准拨付,并计划逐年提高。②教学经费安排。因高职院校目前尚无教学经费规定出台,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定,基本教学经费“包括教学业务保障、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体育维持等费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准条件之一即为学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一般不应低于20%,高职院校也应如此。③资助贫困学生专项经费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学生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贫困学生资助的政策文件规定,高职院校用于贫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按学费收入的5%提取。(5)校舍建筑折旧及购地款摊销。①房屋(校舍建筑)折旧。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作为事业单位的高职院校房屋折旧最低年限为30年。②购地款摊销。目前国家对高职院校征用土地费(校园购地款)等成本尚未实行摊销制度,可参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文件规定,将高职院校的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管理,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三、影响广西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因素
(一)专业设置条件:量本利法,未雨绸缪
1.专业设置的量本利法。所谓的量本利法,是企业用来控制成本,判断经营状况,预测利润的一种常用分析方法,主要通过综合分析产品的业务量(产量或销量)、成本、利润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进行。在高职院校中,“量”为在校生规模,“本”为办学成本或办学投入,“利”为学校结余。从财务角度来看,学校取得“利”的前提无非有二:一是“本”不变,“量”加大,通过增加“量”带来的边际收益来实现;二是“本”和“量”均加大,但“量”加大后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比“本”大,通过补偿“本”的增加来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应合理利用量本利法,科学计算出学校每年招生人数的盈亏平衡点,从而确定当年招生人数的下限。
2.专业设置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专业申报评审费:每个专业4000~5000元。
第二,招生专项经费: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文件规定,各高校每个招生指标,均需缴纳招生专项工作经费60元。
第三,师资队伍数量:(1)专业教师。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规定,每开设一个高职专业,其专任教师的数量规范要求为: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2名本专业“双师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2名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承担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有关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制订的原则意见规定,三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为1600~1800学时(二年制为1100~120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40%(二年制一般不低于30%)。以广西某高职院校为例,三年制专业设置中的课程类别为素质课程(思想道德与法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军训、国防教育、计算机、英语、体育等)、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等)、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其课时安排中大致按1∶1∶1,具体在课时分配上就是900∶900∶900,如此若按“二八法则”要求测算,大概一个专业至少需要2~3门主要专业技能课,需配备至少4~6名专任教师。(2)辅导员,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规定,每200名学生必须配套一名专职辅导员。
第四,实验实训设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高职院校达到“合格”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00~4000元。
第五,教学行政用房。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高职院校要想达到“合格”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生均教学行政用房为9~22平方米。此外,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第六,图书资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高职院校要想达到“合格”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生均图书50~80册。且年进书量生均2~3册。
第七,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高职院校达到“合格”的监测办学条件指标,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54~88平方米、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8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7个、新增教学仪科研器设备所占比例10%。
(二)专业设置流程:层层把控,防患未然
专业设置可分为两种情形:全区唯一、全区已有全校首设。其专业设置流程大同小异。
1.全区唯一设置专业。(1)开展专业设置前期调研,了解区域经济发展及地方人力资源供需情况,形成专业论证报告。(2)预估专业招生人数。参照专业设置标准成本进行测算专业成本,按笔者主要参与的“高校诊断:专业结构与发展趋势研究”项目研究数据表明,截至2013年底,广西共有41所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为243744人,开设专业1248个,专业平均规模为191人/专业,每年招生人数应该在64人/专业以上。(3)组织校企专家评审会。其中要求,来自企业一线的核心骨干人员不低于评审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4)提交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业务部门(以前归属高等教育处,现归口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管理),由其组织全区专业设置评审会。(5)备案教育部,取得专业设置资格。
2.全区已有,全校首开专业设置。(1)开展专业设置前期调研,了解区域经济发展及地方人力资源供需情况,形成专业论证报告。(2)了解专业现状。①弄清全区专业布点数。看看有多少所学校开设有该专业。②全区专业现有规模。把握全区该专业在校生总量及平均校均值。③专业拓展度情况。通过对专业规模及校均值的分析,主要了解专业的竞争指数即专业拓展度情况。一般而言,专业拓展度越高,进入专业领域就越有利,容易达到专业设置起点规模;反之,则进入专业无利可图,或者无法实现专业设置初始目标。(3)组织校企专家评审会。其中要求,来自企业一线的核心骨干人员不低于评审专家人数的1/3。(4)提交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业务部门,由其组织全区专业设置评审会。(5)备案教育部,取得专业设置资格。
(三)专业成本分摊:明确主体,合理利用
高等教育需要巨大经费来支撑,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大学都存在经费问题。准确把握专业设置的办学成本分摊主体,对厘清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经费来源很有必要。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办学成本大致由政府、家庭、企业和学校购买。
⒈政府买单。通过扶持学校、扶持专业、扶持学生的方式来实现。一是建立专项基金或通过财政拨款方式,支持学校开办专业建设成本高但市场需求又很好的行业特色鲜明或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二是加大专业的奖助学金投放比例或者实行学费免交政策,扶持学生安心就读某些学生不愿意读或者是读不起的行业特色鲜明或急需专业;三是完善就业制度,落实大学生就业政策,通过协调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就业合同等方式,消除学生就读某些行业特色鲜明或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就业。
⒉家庭买单。主要通过家庭(学生)缴付学费来实现。高等教育作为精英化的教育,其办学成本应由政府(国家财政投入)、社会(捐助、资助)、学校(办学结余)、学生家长或个人(学费)共同合理分担。虽然教育市场日渐放开,但毕竟教育资源有限,加上我国经济尚不发达,高等教育也有别于义务教育,已经成了众多中国家庭的一种消费,培养一个大学生所必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开支,几乎要耗尽一个普通家庭的全部财力。
⒊企业买单。相比较而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办学成本并未能形成企业买单方式。其原因在于:一是目前企业大多数并未意识到其应承担社会教育成本分摊的责任,只想坐享其成(要求完全承担教育成本,一味要求学生零距离就业,与岗位无缝对接,但又不愿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成本,不愿多付出),典型的投机行为,政府对此对策不多,无法节制企业规避教育成本分摊的行为。
⒋学校买单。由学校承担专业设置办学成本,应该只存在一种可能,那就是学校盲目开设专业,但从现行的专业设置审批流程看,此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因此,专业设置的办学成本,若由学校分摊,最终只会造成专业萎缩,只愿追求那些专业大众化、投入少见效快的文科类特别是经济管理类专业,而不愿开设那些投入较大的工科类专业(尽管此类专业对国民经济发展颇为重要)。长此以往,学校办学成本最终资不抵债或入不敷出,会更加加重学生的就业难题。
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工作的龙头,专业设置就是最重要的起点,其工作的政策性社会性很强,对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效益、办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先导作用,必须引起足够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是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就业结构需求走向,特别是人才需求状况等基础上的重要工作,其科学性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是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是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序和可持续发(下转第157页)(上接第88页)展的开始。办学效益的提高和学校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专业设置能否得到社会认可是关键。以办学成本理念为指导,积极探讨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职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与调控高职专业,为做好广西高职专业总体布局、建设与发展打下基础,对促进广西“产业—专业—就业”的良性互动、推进高职院校的深化改革和发展、促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广西,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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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2013C206);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GXQG022014086)
【作者简介】阙勇平(1972- ),男,广西博白人,北京师范大学2014级教育博士,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副处长、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公共管理硕士,人力资源管理师。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