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01-05常春伟李遂汝张艳萍
常春伟,李遂汝,张艳萍
(军事交通学院 国防交通系,天津 300161)
● 国防交通 National Defense Traffic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常春伟,李遂汝,张艳萍
(军事交通学院 国防交通系,天津 300161)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是交通战备的核心工作。近年来,我国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迅速,但相应的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相对滞后。简述国家交通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概念、内涵和程序,分析当前我国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研究成果,提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对策建议。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基础设施;载运工具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是交通战备的核心工作。多年来,在军队和地方交通运输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确保了战时军交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我军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军事运输需求和国防交通建设出现了一定的不协调,为了对未来战时军事运输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需要对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展开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1 国家交通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概念、内涵和程序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是指为适应国防需要,增强战时和特殊情况下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能力,对新建(改建)的交通运输、通信基础设施和大型运载工具制造所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是实现战时快速动员、快速转换、快速保障的基础性工作,是国防交通“平战结合”原则的具体落实,是习主席“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深度发展的重要体现。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具有诸多内涵[1]:一是强制性。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具有行政强制性。二是前瞻性。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大量的建设工作在平时,真正发挥作用在战时,是一项立足平时、着眼长远的前瞻性工作,平时工作落实得好与坏将直接影响战时国防交通工作的开展。三是同步性。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应贯穿国家交通建设全过程,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四是战略性。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应紧贴战时需求这条主线,集中反映军事斗争准备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的国防安全需求,从战略谋划的高度开展工作。五是全局性。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需要协调部队和地方、国家部门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统筹铁、公、水、空等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把握全局和重点、现实和长远的关系。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两个方面,二者的工作程序都大致相同,其关键均为明确国防和军队的相关需求。具体来说,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程序涉及军队、国防交通部门和各级政府3个方面,通常首先由军队提出军事需求,然后通过国防交通机构进行协调,最终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落实,3个方面相辅相成、密切协同、缺一不可。
2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 工作现状
(1)法律法规方面。1995年颁发实施的《国防交通条例》,2004年实行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国家八部委关于《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规定》,以及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等,对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贯彻国防要求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2]。
(2)技术标准方面。2005年原铁道部批准施行了《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程(试行)》,2015年国家颁布了《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2007年,国家交通战备部门指导交通部交通战备部门完成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研究”,形成了贯彻国防要求相关的技术标准建议。目前,其他运输方式还没有出台相应技术标准,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缺少科学依据和参考。
(3)实际工作方面。以公路为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飞速发展,各级交通战备部门日益重视高速公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在各方面都做了不同程度的工作。譬如:江苏省积极探索如何利用高速公路将重要军事设施和交通要点融为一体;原济南军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时,充分考虑部队快速机动的需求,预留了部分应急出入口[3],等等。
2.2 存在的问题
(1)国防交通网络规划不够深入。交通网络规划是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核心内容,也是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区别于交通建设贯彻军事要求的主要体现。国防交通网络规划是国防交通领域的宏观规划,应该先于地方交通系统的网络规划,这样才能体现出交通为战备服务的需求。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在国防交通网络规划方面研究明显不足:一方面,虽然近年来我国交通系统发展迅速,但国防交通网络规划滞后于交通网络实际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国防交通网络规划应避免以主要作战方向为引导的被动式规划,而应以可能的战备需求进行超前的网络设计。交通建设的周期相对较长,一个时期的主要作战方向往往会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作为为交通战备而提出的国防交通网络,必须考虑到这种变化,否则就无法达到交通战备的目的。
(2)军事运输需求不明确。军事运输具有一定的涉密性,特别是运送对象的详细数据,如质量、尺寸等难以公开,造成交通运输设计单位基本上无法了解待运装备的相关参数,在交通建设过程中难以将国防需求纳入考虑范围。同时,限于专业领域的差异,部队人员对运输性提出的要求往往是使用上的要求,无法上升到功能性的要求,使用者和设计者之间出现了脱节。而对军交运输系统而言,作为连接地方交通系统和部队军事运输的纽带,近年来在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本应从事的军事运输需求研究工作被相对淡化,重点关注了运输现场的问题。由于以上主、客观事实的存在,直接造成了交通运输系统对军事运输的需求不清楚,这种不清楚直接影响了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的贯彻落实。
(3)行业技术标准不完善。对工程而言,技术标准是设计依据,但对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却出现了技术标准不完善的问题。除铁路相关部门2005年颁布的《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程(试行)》外,其他运输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基本上是空白。尽管铁路颁布了技术规程,但却是一个原则性的标准,对具体设计没有约束力。没有技术标准作依托,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往往成为一种态度,无法在具体建设中体现出来。技术标准的缺乏,导致相应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缺乏科学依据和精确指标,削弱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使得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在实施中缺乏理论指导,容易导致贯彻国防要求程度参差不齐。
(4)国防要求内容不具体。行业技术标准回答的是交通建设怎么贯彻国防要求的问题,而什么样的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需要贯彻国防要求,目前主要是交通战备部门根据以往经验,主观确定贯彻对象和贯彻程度,极易造成贯彻国防要求程度评估偏差。一方面,遗漏了本应重点贯彻的交通目标,直接制约了交通系统军事运输能力;另一方面,对不需要重点贯彻的交通目标贯彻国防要求,造成了资源的浪费[2]。因此,应科学合理地确定贯彻国防要求对象和贯彻内容,保证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有效开展。
3 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研究对策
3.1 以可能作战方向为牵引,规划国防交通网络
(1)着眼于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军的战略投送仍将继续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系统的现实情况,围绕大规模、多兵种部队联合作战战略投送和大批量作战物资补给的需要,系统规划战略纵深到战役纵深、战役纵深到战术前沿交通网的布局,全面提高战场交通网的密度和连通度,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的配置布局、军事功能和抗毁功能,以满足部队高速机动、高密度集中装卸载和快速转运的需要[4]。
(2)根据战时军事需求系统地规划牵引动力和运载工具的结构、数量及其列备配置地区,增大牵引动力和运载工具的保有量与军事适应性,满足部队大进度、多径路持续装卸载和运输的需要;根据战时军事交通运输组织的需求,系统规划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技术体系,满足军事交通运输动态过程监控与特情处置的数据交换、辅助决策、指令下达、态势展示的需要;通过健全民用运载工具建造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贯彻国防要求运行机制,增大国家交通的战争潜力,确保在时机条件具备时迅速转化为战争实力,配合政治和外交斗争,为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坚强支撑。
(3)着眼于非战争军事行动交通保障所具有的被动应对、时限紧急、军地联动、立体投送等战争元素的特点,立足大规模、多兵种部队快速应急和大量装备物资武器快速运输需求,结合国家应对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专业预案和军队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系统规划战略纵深到可能作战方向、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快速交通网布局和运载工具结构数量及列备配置地区,提高安全事件易发、多发地区交通网的密度和通达度,增大牵引动力和运载工具的保有量与军事适应性,完善立体的快速交通方式和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配置与军事功能。
3.2 以军交运输系统为纽带,明确军事运输需求
(1)主动作为,参与到交通运输设计过程中,明确军事运输需求。军事运输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交通运输系统难以掌握武器装备的详细参数资料,军事运输需求难以在交通系统初期设计时得到体现。军交运输系统作为国家交通运输和部队衔接的纽带,应与交通系统积极沟通,主动参与到交通建设初期设计中,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参数,在设计时明确提出军事运输需求,避免因军事需求不明确导致的不合理设计,保证交通系统军事运输适应性。
(2)立足现实,掌握部队人员对运输的具体要求,将部队的使用需求转化为设计中的功能需求。通过大量现场工作,在深入了解部队对运输使用需求的基础上,结合交通方式运输特点,归纳总结出军事运输对交通系统的功能性需求,为今后军事运输工作奠定基础。
(3)谋划长远,在完成现场指导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军交运输研究工作。虽然近年来我国国防交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贯彻国防要求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理论先导和技术创新。军交运输系统人员既熟悉部队现实需求,又了解地方交通系统特点,为军交运输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独特的便利条件。在军交运输系统日常工作中,注重开展军交运输研究,从而保证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3.3 以交通运输系统为依托,完善行业技术标准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技术标准内规范的贯彻内容应当进行定量分析,得出具体的数据要求,从而为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当部分贯彻内容不能提出数据要求,或者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进行数据分析时,应当作出定性化的宏观要求,以确保研究要素齐全。
(2)注重平战结合,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研究主要依托交通运输系统,在保证军事运输的同时,兼顾平时一般运输。使交通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走出一条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
(3)从军事需求出发,综合考虑。技术标准研究应坚持国防需求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也要立足于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充分考虑到贯彻过程中的投资成本,尽量避免那些投资巨大却只能产生微小国防效益的贯彻点,在强调国防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综合考虑。
3.4 以实行目录管理为手段,规范国防要求内容
(1)确定贯彻国防要求对象。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进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取舍,确定进入目录的对象,避免以往凭经验主观判断而出现的贯彻重点遗漏。通过目录管理,贯彻国防要求对象的选取更加准确、科学合理[5]。
(2)明确贯彻国防要求程度。一方面,避免对交通设施贯彻国防要求程度估计偏差造成的资源浪费或者贯彻程度不足;另一方面,目录管理使得交通系统贯彻国防要求形成统一整体,可以实现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3)为将来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目录管理是动态过程,将其与计算机技术、数据库等结合,实现目录管理的远程化、信息化。现实地看,可以事半功倍地提高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效率;长远地看,可以为将来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5 以国防交通立法为保障,明确贯彻经费来源
(1)系统梳理、上下对应,建立层次分明、合理实际的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体系结构框架。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体系的发展应符合一般法律的发展规律,以法律渊源为基础,按照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标准等5个法律层次进行修改、补充和制定。我国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体系应建立以《国防法》为基本法,以《国防交通法》为法律,以《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条例》为行政法规,以铁、水、公、空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实施办法为行政规章,包含铁、水、公、空各项配套技术标准的完备的法律体系框架结构。
(2)统筹兼顾、深入具体,制订符合国情、切实可行的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实施细则及标准。一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可以提高各级相关部门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工作效率,同时有益于减少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阻力,使在不同地域能够达到相同的工作标准;另一方面,相关配套标准应以我军现有装备特点及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遭受打击的高技术武器的破坏能力为基础,以统计学的基本理论为支撑,以系统分析为手段,综合考虑,分类规划。
(3)紧跟形势、立足现状,建立长期稳定、顺畅可靠和调控性强的贯彻国防要求资金补偿机制。立足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形势,充分考虑我国现状,提出紧跟时代、详细可行、顺畅可靠和有法可依的资金补偿机制成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开展的重要一环。如对急需贯彻国防要求的交通建设项目,争取国家优先立项、审批和给予资金倾斜等措施,是改善我国资金补偿状况的有效途径。
(4)立足现实、放眼将来,建立条理清楚、长期有效的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立法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程序化、规范化、长期化的轨道。根据当前情况,考虑未来发展,建立条理明确清楚的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长效立法机制。一方面,要明确进行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律法规的需求分析调查、提案、起草和审议通过等步骤的工作流程与负责部门群体,确保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立法机制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要放眼将来,针对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律法规的定期需求分析、发展滞后等情况调查、提案、起草等工作,进行提早计划规划,确保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立法机制的长期性,最终实现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立法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4 结 语
随着我国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快速发展和装备武器的更新换代,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载运工具建造贯彻国防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足当前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合理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充分发挥军交运输系统纽带作用,完善技术标准,实行目录管理,健全法规体系等手段,保证我国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顺利开展,为交通战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 常春伟. 民用运载工具建造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R]. 天津:军事交通学院,2013.
[2] 李遂汝,常春伟.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法规体系研究[J].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3,15(1):5-9.
[3] 李遂汝,常春伟. 高速公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目录管理研究[J]. 国防交通工程与技术,2013(4):15-17.
[4] 罗翔,常春伟. 民用港口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研究[J].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3,15(11):6-10.
[5] 许超,常春伟. 公路铁路隧道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研究[J].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4,16(3):24-27.
(编辑:闫晓枫)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Implementing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s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CHANG Chunwei, LI Suiru, ZHANG Yanping
(National Defense Traffic Department, Military Transportation University, Tianjin 300161, China)
Implementing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s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is the core of traffic combat readiness. In recent years, modern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ystem develops rapidly in our country, but the work of implementing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 is lagging behind.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procedure of implementing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s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and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in our country. It also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implementing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s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years of research achievements.
traffic construction; implement national defense requirements; infrastructure; vehicles
2015-10-09;
2016-07-04.
常春伟(1968—),男,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0.16807/j.cnki.12-1372/e.2016.12.003
E258
A
1674-2192(2016)12- 0009-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