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2015-12-31张策华
张策华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全文高度凝练,不足300字。它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和廉洁自律的“八条规范”,即面向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的规范,面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自觉”的规范,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廉洁自律的价值指向和高尚道德的目标追求。随着新《准则》的施行,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有序进入新常态。
一、新《准则》内涵的四大特色
新《准则》凝理念始终以《党章》为根本依循。《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性质、内容和产生程序决定了其在党内生活的根本地位,它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和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新《准则》始终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联系历史、追根溯源,联系实际、把握当下,探究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创新党内规则的现实表达。新《准则》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紧抓住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既触手可及、又内化于心的高标准。可以说,新《准则》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条款的进一步具体化的阐发,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感悟。
新《准则》重德治彰显中华民族传统人文精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讲求德法相依、德威并济,注重道德感化与法律惩戒并举。法律和道德同为社会经济基础服务,都追求正义、秩序、公平、效率,它们总是相辅相成地发挥作用。道德从道义上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促进法律价值的实现;法律则以普遍性强制规范保证,促进道德准则的实现。传统乡土中国“家国同构”的规矩意识和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是党规党纪的重要理念源头。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新《准则》就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表明共产党人的道德追求,让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以高风亮节和人格魅力赢得民心、带动群众。
新《准则》树标杆确立党员和干部的行动指南。我们党是用崇高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信念坚定是党的政治优势,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组织坚强是党的力量所在。新《准则》是执政党行动的“高线”定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执行新《准则》,决不能只是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嘴上说说、手上挥挥,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沿着方向,依据规范,坚决行动。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为国干事、为党分忧。这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紧盯标杆,筑牢防线,形成和保持廉洁自律的好作风。
新《准则》明大义昭告从严治党政治宣言。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新《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政治誓言,是对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倘若降低标准让党员退到普通公民的底线上,那么共产党的先进性怎么体现呢?在百姓当中还有说服力、感召力吗?新《准则》是对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必须全党一起抓一体执行。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唤醒《党章》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明大义、按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部署。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新《准则》内涵的五大亮点
开宗明义强调“四个必须”。新《准则》一开篇即提出“四个必须”,即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这就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作风、高尚情操等方面直奔主题,进而铺筑路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然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先锋本色。从目前查处的党员干部案情来看,尽管有情节轻重之分、有违纪违法之别,但他们都突破了党纪党规底线、背离了理想信念宗旨,教训发人深省。所以,新《准则》首先开宗明义、掷地有声地提出“四个必须”,这就是新《准则》的总纲领。
紧扣廉洁自律中心主旨。新《准则》通篇聚焦“廉洁自律”主题,突出“廉洁”和“自律”这两个关键词,着力强调对党员和干部的内在约束要求。相比原《准则》,新《准则》斫枝剪叶十分洗练,去除了与“廉洁”和“自律”无直接关联的内容,更加紧扣“廉洁自律”这个中心要旨。基层群众对党内不正之风反映最为强烈,对党员干部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对弘扬革命传统改进党的作风最为期待,对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最为迫切。“牛栏关猫”是自欺欺人,要想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就得扎紧扎密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在铁的党规党纪面前,让“猫”断了非分之想、死了贪婪之心。新《准则》正是抓住建章立规这个最要害的问题,鲜明地亮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真诚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
坚持正面倡导正向明责。新《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正向明责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政治信仰、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体现着共产党人的立场根基和价值维度。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坚毅的内心自觉,要靠坚韧的自我修养,要靠坚强的党性锻炼。信念坚定,百毒不侵;信念动摇,百病丛生。新《准则》变“不准”为“自觉”,只提出正面要求,不做禁止性规定。按照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要求,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这与当前倡导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是契合一致的,正向号召党员干部修身律己、严以用权、廉以持家。
面向全体党员实现全覆盖。新《准则》将适用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8700多万全体党员,实现了党的队伍全员覆盖。新《准则》要求全体党员正确考量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在公与私的关系上,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在廉与腐的关系上,要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在俭与奢的关系上,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苦与乐的关系上,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四个坚持”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对全体共产党员的普遍要求,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属于何种身份,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无论长幼性别、民族地域,只要是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这“四个坚持”,按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治国必先治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充分证明只有治党严、治吏严,清风浩荡,步调一致,党的事业才会不断走向新的胜利。新《准则》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提出比普通党员要求更高的“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普遍的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振臂高呼,身正为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持续迈进,勇立潮头,追求卓越。
《尚书》云:“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科学构建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新常态,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强大的组织力量。
(作者系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员、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