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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乃器,敢言人所不敢言

2015-12-29章立凡

现代阅读 2015年8期

章乃器(1897—1977),浙江青田人,政治活动家、经济学家和收藏家。1936年5月,沈钧儒、邹韬奋等社会名人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建立统一的抗日政权等。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的罪名,逮捕了七位救国会的领导人,史称“七君子事件”,章乃器也在“七君子”之列。解放后,曾任中国粮食部部长等职,1957年被错划成“右派”,1980年平反。

“七君子之狱”的同室难兄邹韬奋先生,曾对父亲有如下描述:“乃器的性格是偏于刚强的方面,但却不是无理的执拗;他和朋友讨论问题,每喜作激烈的争辩,只要你辩得过他,他也肯容纳你的意见,否则他便始终不肯让步。有些朋友觉得他在争辩的时候有时未免过于严厉些,但是知道他的性格的人,便知道他心里是很纯洁的,是很热烈的,一点没有什么恶意。”

父亲不讳言自己“好辩”的个性,他写文章也很注重说服力,曾向我介绍经验说:我撰文立论注重逻辑,经常会为反方假设一位辩护士,提出种种反对自己的理由,通过交互质证导出正确的结论。他在“反右”时曾多次舌战群儒,甚至与总理面折廷争。周恩来曾承认“他们说不过你”,后来又说“辩论起来我们人多,你说不过我们的”。父亲在整风运动中的言论,主要是对民主与法制、阶级关系、个人崇拜、干部作风的意见,并未超越毛泽东提出的“六条标准”,但他只问真理不畏权势,被认为“态度顽固”而加重处分,撤职令下达时排名“头号右派”。

父亲一直主张独立思考。早在1960年,他就在政协大会的书面发言中,对“大跃进”提出质疑,并立即受到批判。1962年1月至2月,他到山东、上海、浙江三省市考察后回京,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上连续四次发言,就经济建设、政治运动、民主法治等问题发表意见:

“潘汉年、胡风没有审判,凭什么把他们逮捕扣押几年,这不是违反宪法么?关于右派处理办法,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指示,就是违反宪法。在反右时,《人民日报》在社论中指出某某是有罪的,因为他是头面人物,可以不加逮捕,不予论罪云云,这是司法机关的判词,《人民日报》有什么资格代替司法机关的职权?机关可以判处右派,判处劳动教养,而劳动教养是巧立名目的劳动改造,机关有什么权力代替司法机关的职权?既是敌我矛盾,又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哪里来的这些辩证法?这是对宪法的蹂躏。

“1957年我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心向往之。但我受到了打击。在旧时代,我们说‘一个人倒下去,千百万人站起来’,现在是‘一个人倒下去,千百万人沉默了。’现在是‘言者有罪,闻者恼怒’。”

他发言之后曾对人说:“我的发言,是言人所欲言,言人所不敢言,我发言时会场寂静,但见会心的微笑与叹服的点头。”

在我的记忆中,1962年初曾见父亲连续数日伏案写提案,我看了内容之后,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不久,他在三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两份提案,我担心地问会不会招来新的麻烦,他回答:“不好说,反正提案已经印发给每一位委员。”

提案之一是《请大会作出决议,重申宪法不可侵犯的尊严,以整肃国家法制,提高社会公德,并加强企业、机关的管理》,另一提案是对1957年被划“右派”的抗争。事前他对人表示,提案提出后“不会推出午门斩首,也不会凌迟处死,最多把政协委员去掉”,“宁可站着死,决不跪着生”。他在提案中说:“《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居然有人认为,在机关、企业中,非党的正职必须服从党员的副职,非党的上级必须服从党员的下级,而且认为这样才算接受党的领导,否则就是反党,这就显著地造成公民在法律上的不平等。”

“如果党在国家工作者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是通过法令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是通过思想教育以贯彻党的主义,而仅仅是通过党组书记、党委书记甚至党员个人的特殊地位来实现,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在全国造成千千万万个宗派主义的独立王国,造成分散主义的混乱!离开理论原则和方针政策,片面强调组织性乃至人的依附关系,是不能不走上只问亲疏、不问是非的危险的宗派主义道路。”

他在引用《宪法》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后说:“在群众斗争中,任何人只要被扣上‘反党’的‘帽子’,他就被剥夺了言论的自由,甚至是答辩的自由,……当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的时候,还能谈得到什么人身自由呢?”

他说:“民无信不立,国家必232b963aeacfe84134cb8d4277b10a59166fc2791bc13ee319c1e9eb98ecb686须以严格遵守自己制定的法令以取信于全民”,对宪法“加以冷落,乃至侮慢”,是“国家事业莫大的不幸”,是“建国十二年来最大的一笔浪费”!

在重提“民主”、“法治”、“尊严”的今天,反观父亲近半个世纪前的言论,不过是重申了常识,而在当时被认为是向党“猖狂进攻”。1963年1月,民建中央通过决议,开除了其创始人章乃器的会籍。同年3月,他的全国政协委员职务也被撤销。一连串政治上、经济上的打击接踵而来,但父亲不为所动,他致信周恩来说:“我绝不能昧杀良心,做一个盲从错误乃至助长领导错误的误国佞人,也不能做一个‘国家事,管他娘’的行尸走肉。”

父亲的这类言论,也被陆续汇报上去。例如:“党应该做导演,可是他们既当导演又当演员,又搞灯光,还当经理”,“这种赤膊上阵的办法是愚蠢的”,“他们把国家机器放在一边,事事由党包办”,“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不遵守法律,随便用党的名义破坏法律”,“反右斗争是违宪的,宪法上只有公民,没有什么内部和外部的区别。”他还指出:把“六亿神州尽舜尧”的诗句引用到政治上,我们的人民都是舜尧,就不要法律了,造成国家无法制,社会无信义,企业机关无管理的现象。造成三年困难的根源有三:一是平均主义;二是供给制思想;三是只要党、不要国家的“无国家主义”。

他在1962年致周恩来信中也说过:“‘马上得之,不能马上守之’……在革命时期草莽英雄是值得尊敬的;建立国家之后,还能再草莽下去吗?”这一年年底,他总结了从1957年到1962年的十六条经验教训,其中谈到:“四年来的经验证明,没有党外民主,就更加没有党内民主;没有城市民主,就更加没有农村民主。而没有民主,自然就会发生浮夸风、瞎指挥风,以致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等等。片面强调组织性,而把原则性削弱了,就可能变成宗派。以亲疏定好恶,以好恶定赏罚、定是非,就是宗派主义,所以宗派主义只要组织性,不要原则性。”

1963年父亲曾预言:“一个统治阶级浮夸到这种程度,没有民主,不要批评,上下欺蒙,不说真话。必然要发生严重问题。”这一年北戴河会议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第二年又发动了“四清运动”,阶级斗争成了“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圣旨。他认为制造阶级斗争是“无的放矢”,并再度警告说:“官僚主义、过火的斗争和唯成分论都是造成不满的根源。……造成这种形势之后,又利用它作为进行阶级斗争的理论根据和事实根据。这样搞下去,势必造成阶级斗争的循环发展。”

在他提出上述警示两年之后,文化大革命终于爆发,将国家拖入一场长达十年的大灾难,这场浩劫结束时,国民经济再度到了崩溃的边缘。父亲在1971年3月10日写过一封致周恩来的万言长信,对“文革”提出全面批判,指出多年来对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的曲解,给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协商制度造成了破坏,导致了全社会的严重灾难。其中谈到:“我的感想是似乎有这么一些人,他们认为,专政就是要将数以千万计的被专政者宣布为可以让他们任意蹂躏、侮辱乃至屠杀的奴隶、贱民或堕民,或帝国主义眼下的有色人种,而且不许呻吟一声,更不许喊冤叫屈。然后他们才算志满意得地当上新老爷。为要保证他们可以为所欲为,还必须把被专政者隔离开来,免得他们的声音外传、上达。”

1975年,毛泽东、周恩来指示摘掉父亲的“右派”帽子,周恩来当时有三条指示:

一,可摘掉右派帽子。

二,愿在国内或到国外可自由选择。

三,在国内生活予以安排。如坚持原观点也可以,可作为反面教员。

同年4月25日,父亲的老朋友陈云出面约他谈话,代表中共中央向他宣布了“摘帽”的决定。就这样,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右派”的父亲,被摘掉了“右派”帽子。事后他对我母亲说:“戴帽子是错误的,摘帽也是错误的。我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从来就不承认那顶帽子。”

2004年9月7日,我访问了这次谈话的当事人之一张劲夫老人。他回忆当时场景说,谈话是在人民大会堂南门的一个小房间里进行的:“章先生听了之后没有讲感谢的话,只讲我过去讲的意见没有错……我和陈云两个懂得他的意思,‘是你把我搞错了,我不是右派,把我搞成右派’,要改正他就满意了。”他还不无歉意地对我说:“我们党对不起章先生。”

(摘自中国工人出版社《追忆双亲——二十七段关于父母与时代的记忆》 主编:丁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