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杨秀珠的标志意义
2015-12-29张天蔚
贪腐2.3亿,外逃12年,位列“红色通缉令”首位的温州市前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前副厅长杨秀珠,已被美国执法部门羁押,等待遣返。在中国开展的“猎狐”行动中,这一消息无疑振奋人心又极具标志性意义。
盘点多轮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贪官,杨秀珠官不算最大、贪污钱财不算最多。但由于杨秀珠的出逃过程曲折幽暗,出逃之后又传出在欧美广置豪宅、生活奢靡等传说,且历经12年时光和国内多轮反腐风暴,却依然可以逍遥于中国法律之外,以至于杨秀珠本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人物,她的下场如何,也成为公众极为关注的标志性信号。
公众之所以对杨秀珠等外逃贪官的下场格外关注,其实就是关注曾经露出破绽的法网,能不能被及时修补。而多年来大量贪官的外逃,和这些外逃贪官在海外奢华生活的传言,让人猜想在并不十分密实的反腐法网之外,还有一片逍遥自在的“蓝海”,外逃贪官们在其中悠游无碍。这样的现实和感受如不能改变,则人们对反腐行动的信心将大打折扣,甚至对所谓善恶有报的天道都会产生怀疑。
客观而言,杨秀珠等外逃贪官能否被遣返,并非中国政府单方面可以决定,更非仅仅取决于中国政府的决心。各国之间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法律规则之间的差异乃至冲突,都可能成为开展反腐合作的障碍。中国与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没有签订引渡协议,而这一现实又进一步阻碍了中国与这些发达国家之间的反腐合作,以至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成了中国贪官们的“天堂”。这一悖谬的现实既是中国反腐斗争遇到的障碍,也成为欧美政府的尴尬。
而杨秀珠在外逃12年之后,终于在美国被羁押并等待遣返,及其他多名外逃贪官在逃亡国家陆续落网、遣返,证明中国政府已经与这些国家政府及司法机构之间,找到了一条既不违反其外逃国家法律,又能绕开障碍、实现合作的可行之策。事实上,中国政府追究外逃贪官的决心,及美国等国的合作意愿,共同促成此类遣返模式的成功。随着杨秀珠等人被遣返,并在中国国内依法受到惩处,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愿意与中国开展类似的合作,外逃贪官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成为真正的孤魂游鬼,而他们被遣返、受审,应该成为更普遍的常态。
(摘自《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