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
2015-12-28
法庭内外 2015年4期
法官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
文图/石景山法院未审庭
为充分体现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贯彻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积极作为,近日,石景山区法院未审庭在市高级法院未审庭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依托市高级法院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创设的专项“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为一起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小梦进行司法救助。同时,为帮助小梦缓解心理危机、弥合心理创伤,石景山法院专门为小梦申请安排心理专家进行专业化心理疏导。
小梦系石景山法院少年庭方淑梅法官审理的一起强奸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审结后,充分考虑到正处于成长关键阶段的小梦生活陷入困境的现实情况,在市高级法院未审庭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方淑梅法官带领小梦及其家人与市高院未审庭法官共同前往北京市人权发展基金会领取8000元的专项司法救助金。
在领取了司法救助金后,鉴于小梦被犯罪侵害所遭受的严重心理创伤,石景山法院未审庭积极为小梦申请安排心理疏导治疗。因小梦家在河北迁安,经过多方协调,特安排心理专家在次日即为小梦进行心理疏导,使小梦及家人倍感温暖。3月25日一早,在市高级法院未审庭温馨的心理疏导室内,心理专家由沙画游戏展开,对小梦进行2个小时的心理咨询与疏导,帮助其打开心扉,释放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