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居民区共治的公约化管理
2015-12-28
社会治理理论 2015年3期
推进居民区共治的公约化管理
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必须坚持系统治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与主导作用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如何有效地发展群众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浦东新区的塘桥街道通过积极探索研究,建立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单位、商务楼、小区业主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社区共治机制,在“停车难”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他们推出的“潮汐式停车”入选了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
本刊记者实地走访了塘桥街道党工委,对“潮汐式停车”进行了现场了解,并对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上如何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以及共同治理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度采访。同时,还约请了上海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张文宏教授、上海市党建文化研究中心李桦研究员,从不同角度对该项目做深度评价和讨论。
塘桥“潮汐式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