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作契约的方式建构共同治理模式
2015-12-28凌燕
记者 / 凌燕
以合作契约的方式建构共同治理模式
记者 / 凌燕
什么是“潮汐式停车”?
“潮汐式”停车模式,即白天居民小区的停车位空出来,让商办楼里的车分流到居民小区,晚上商办楼的空闲车位则供给社区居民停放车辆。在“停车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物业服务社以业委会主任沙龙和物业经理联谊会为平台,听取社区内业委会意见,59个业委会全票通过《潮汐式停车公约》。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作为业主利益的实现途径和代表,享有开展“潮汐式”停车最终权利,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潮汐式”停车协议,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和评议。特别是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潮汐式”停车收益的最终分配。协商制定的《“潮汐式”停车公约》和实施程序,明确权利义务、保障机制、违约责任,实现了“停车有位、停车有序、互利共享、合作共赢”的目标。
记者手记:
在人口密集、交通发达、商业繁荣的高度城市化地区,找车位是最头痛的一件事。塘桥街道推出的“潮汐式停车”,通过一份《停车公约》充分发扬民主,通过社区共治”制定了《潮汐式停车公约》,使停车问题由“政府说了算”转变为“大伙商量着办”,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记者采访到负责该项目的王明昌,他说:“‘潮汐式停车’发起,关键是找到了动力源,即各方利益的结合点,让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这个治理模式还将会推广到居民的‘买菜难’‘吃饭难’等问题上。”
居民区各治理主体具体怎么分工?
物业服务企业是项目开展的实施主体。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到物业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汇总后向房管办提出申请,在房管办的协调下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停车时间、数量、费用,建立健全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监督和管理相关车辆的停放,按照协议标准管理。
房管办在“潮汐式”停车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负有协调、监督和仲裁的职责。根据流程,房管办首先对要求实行“潮汐式”停车的小区和商务楼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享有对协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对于违反停车公约及停车协议的涉事方,房管办有权进行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整改,经警告三次未整改的,可取消其实行“潮汐式”停车的资格。对于协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纠纷,居委会负责调解。
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与政府开展合作的停车管理公司、负有履行合作协议的义务,不仅要按照政府的要求保证质量地提供服务,还要对服务对象的要求作出回应。
在“潮汐式”停车实施过程中,发展出了多种模式,既有一对一式的,也有一对多(多对一)式的,还有单方面为对方提供车位的。首先参与“潮汐式”停车的商务楼、社区单位及居民小区的业主特别是车主长期苦于停车难题,在停车资源的共享上有着根本利益,即使那些有车有位和没有车的业主,也可以从停车费用带来的维修基金的增加中获益。其次,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有区内停车资源提供、停车秩序管理等职责。第三,各小区、商务楼、社区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有着为业主提供更好服务的义务,并随时面临着同行的激烈竞争,必须及时有效地回应业主的利益诉求。
塘桥街道的停车问题得到解决了吗?
塘桥3.86平方公里范围内,有69个小区、3家大型医院、8个大卖场,不仅是南浦大桥浦东端所在地,还是两条地铁的交汇处,密集人流带来白天和晚上的车位缺口达2000多个。一方面,住宅小区乱停车不仅破坏绿地,还阻碍了消防车、救护车快速抵达现场;另一方面,商业区违法停车导致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同时,中心城区大规模建设停车场已经没有空间。根据公约,物业服务企业重新划线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尽可能利用有限的空间扩大车位供给能力。在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的地区,充分挖掘道路停车的潜力,利用一切资源,增建停车泊位。重新梳理社区的公共区域和闲置土地,利用社区内公共区域的边角料进行改建,将动迁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场。目前已经建造了两个临时停车场。 目前,仁济医院、沃尔玛超市、陆家嘴软件园等十余家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都与周边小区签订了停车协议,互换停车的潮汐点已达19个。小区居民白天给白领腾出了800多个停车位,小区居民也获得了800多个夜间停车位。
通过停车资源的合理整合,提高了现有停车泊位的利用率。 对企业来说,物业增加了一笔停车收入,又将其用之于本小区居民,提升了物业服务;对群众来说,方便了社区白领、小区居民和办事人员停车,极大缓解了停车难题;对社区来说,大大提升了中心城区有限的土地空间利用效率,如果按照建设一个停车位需要10㎡左右的空间计算,1600多个车位互换相当于节省了1.6万㎡的土地空间;如果按照一个停车位造价10万元左右成本计算,相当于节省了1.6个多亿资金。
在该项目中,群众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如何发挥?
以共同的利益诉求促成多元主体协商。“潮汐式停车”的发起,关键是找到动力源,即各方利益的结合点。街道转变思路,让多元主体在“塘桥社区委员会”平台上,毫不保留地讲利益、直言不讳地谈问题、理直气壮地提意见,使停车问题由“政府说了算”转变为“大伙商量着办”。通过共同协商,一份《塘桥社区潮汐式停车公约》(以下简称《停车公约》)就此亮相,并由61个业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其中,物业公司表决心,业主有权决定停车收益分配。小区业主点头,同意让外来车辆进来。大厦物业让利,降低晚间停车费。还有关于车位互换、收费使用、秩序维护等问题,都在《停车公约》中一一明确。
以科学的手段方法规范多元主体参与。“潮汐式停车”的实行,关键是创新手段方法,实现政府、社会与市场良性互动。有需求的业主到物业服务窗口登记,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街道房管办提出申请,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停车时间、数量、费用等细节;“塘桥社区物业服务社”通过业委会主任沙龙和物业经理联谊会,听取业委会意见,保障业主监督和评议项目的权利;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开发静态停车诱导系统APP,车主通过手机定位查询停车点位,规范车辆停放。
塘桥社区“潮汐式”停车签约仪式。
以有效的制度规则约束多元主体守约。“潮汐式停车”的长效,关键是确保《停车公约》约束力,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合作共赢、互利共享”。社区委员会在“潮汐式”停车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负有协调、监督和仲裁的职责。对于违反停车公约及停车协议的单位或个人,“监督评议委员会”有权警告并督促整改,经警告三次未整改的,可取消其实行“潮汐式”停车的资格。对于协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纠纷,由居委会负责调解。
对社区共治有哪些启示意义?
转变工作理念。政府要主导但不一定当主角,而是发动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让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和小区业主走向前台,发挥优势、贡献资源,逐渐将停车管理和服务职能向市场和社会组织转移,推动解决停车难题,从而实现善治、增强活力。
改变办事方法。政府要主导但不一定大包大揽,而是做政府该做的事,尤其是建立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议事的公共平台,将其打造成多元主体凝心聚力的纽带、社会停车资源整合共享的枢纽、《停车公约》长期有效实施的载体。
善用目标激励。政府要主导但不只是追求漂亮数字,而是更加注重各方实际感受,通过聚焦重点、均衡利益、分享成果,使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单位、商务楼、小区业主、居委会等各方主体实现价值认同,找到参与“潮汐式”停车的动力源,激发更强大的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