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两次被摩托车拖行
2015-12-26
汽车与安全 2015年4期
整理:郭航
我曾两次被摩托车拖行
讲述:江西省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 连道任
整理:郭航
2015年3月12日下午,我和往常一样,与4名同事在泰和县曾家巷路口附近设置交通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
15时40分许,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过来。经过检查点时,我示意摩托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而他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大了油门。
我马上意识到,这名驾驶人明显想要逃避检查。他很可能有某些交通违法行为,不想受到处罚才想离开。于是,我立即上前进行劝阻。而他加大了油门,径直向前冲去。情急之下,我下意识地抓住了摩托车把手,可驾驶人丝毫不顾忌我的人身安全和告诫,继续加速逃离,把我拖拽了近20米,直至摩托车自动熄火倒地才停住。
看到我受伤倒在地上,这名男子马上离开倒地的摩托车,拔腿就准备逃离现场。还好我的同事追了上来,将这名男子制伏。
后来,这名男子交代,他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也没有办理保险手续。当他见到我们在执勤检查时,想躲避处罚。
所幸,我在这次事故中只是右手和右脚受了伤。看着裹着白纱布的右手,我想起了去年10月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我在执勤时遇到一个骑摩托车的十六七岁的少年。由于没有驾驶证,他在我上前检查时就没有停车,而且他的手肘撞到了我,连带着将我拖行了五六米。幸好他车速不快,而且很快停了车,所以我没有受伤。
其实,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我和同事经常会遇到一些不配合工作的驾驶人,而他们的野蛮驾驶行为会威胁到我们的安全,让我们的心理和身体都受到伤害。作为一名交警,与交通违法行为作斗争是我的职责。尽管有很多艰难险阻,但以后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我还是会上前阻止。但在那之前,我们必须要做的是,头脑中时刻紧绷安全防护这根弦,做好足够的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