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以法律保障儿童交通安全
2015-12-26编译田子强
编译/田子强
日本如何以法律保障儿童交通安全
编译/田子强
儿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与成年人相比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交通事故中极易受到伤害。儿童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稳定和幸福。
如何使孩子们的活动能在大人们的视野范围内,保证孩子们的出行安全,这应该是全球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下面介绍一下日本警方如何关注儿童交通安全,防范儿童交通事故频发,以及在管理方面的具体举措和相关法律法规。
日本警视厅向家长、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呼吁: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
日本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状况
据日本东京警视厅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日本发生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共计1840件,死亡人数6人。其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案件1163件,死亡人数4人。虽然保持了自2005年以来的减少趋势状态,但死亡人数却比2013年增加了3人(2013年死亡人数为3人)。所谓儿童交通事故:是指在上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孩子们发生的交通事故。
从年龄层看:小学生占整个儿童交通事故案件的63%,其中,男孩儿是女孩儿的2.4倍;从交通状态看:骑自行车占58.5%,从发生的时间段看:16:00~18:00为高峰段。
儿童交通事故特点
(1)多发生在以自己家、学校、幼儿园500米为半径的区域内;
(2)十字路口儿童交通事故多发;
(3)事故多发生在傍晚;
(4)儿童骑自行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颁布法律保障儿童交通安全
(1)设立“学校区”(School Zone)
1.3 器械设备 两组手术均采用常规腹腔镜设备和普通直杆腹腔镜操作器械及Olympus主机。观察组需自制改良式经脐单孔腹腔镜器脐部固定器(自制式PORT)1枚:截取两段吸引器皮条,断端相连形成一大一小2个圆环,大环直径为8~9cm,小环直径为4~6cm,将其套合于橡胶手套袖口处,通过腹壁切口将其置于腹壁内,小环在内,大环在外,手指端连接TROCAR,形成自制式PORT,如图1。
所谓“学校区”(包括幼儿园区)的定义:是指以小学和幼儿园为中心约半径为500米的区域。“学校区”要求行人和车辆(自行车除外)分离通行,以保障通学通园幼儿、儿童人身安全为目的,促进儿童交通安全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区域,并将其规定纳入到《交通安全对策基本法第二十四条》中。
“学校区”规定的交通规则内容:禁止车辆通行、单行线、临时停车、限速等内容。因各自治省、地区具体情况不同,规定的内容也略有差异。
“学校区”的规定,自2002年—2005年,一直是教委会和地区居委会及警察部门,在保护儿童交通安全问题上讨论的主要问题,最终,于2006年开始实施关于“学校区”的法律规定。
是否设立“学校区”,依据《道交法》,每年由各自治体指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在所属学校、教委会、居委会、及辖区警察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联合组织调研、检查、评定基础上,提交计划审议通过后纳入《交通安全基本对策法》的。目前,日本全国大约有“学校区”21000处。
(2)实施状况
如在限制时间内行驶,扣违反分数2分,处罚金7000日元(含所有普通车辆);同时,根据《道路交通法》的处罚规定,处以3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道交法》的规定,在限制时间内能够行驶的车辆:只有得到警察署长许可的车辆、急救车、维护道路作业车等。
交警部门针对儿童性格特点开展5大行动(测、停、看、等、再确认)
对儿童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1)大人是孩子的榜样。
通常,孩子看见大人做什么就会做什么。因此,要求大人一定遵守交规,坚决走人行道,并反复操作和训练。
(2)培养孩子认识道路交通信号、路牌警示等。
(3)反复强调告诫孩子不可在马路或建筑物拐角处玩耍。
(4)告诫孩子骑自行车须知,定期检查自行车前后车灯状况。未满13岁儿童可在步行道骑行。
(5)大手拉小手时刻不松手
提醒大人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接送幼儿园时,或带孩子购物的时候,否则,悲剧也许就在刹那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