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发展历史解读
2015-12-26彭笑
文/彭笑
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发展历史解读
文/彭笑
儿童安全座椅,一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词。熟悉,是因为人们对于此类产品并不陌生;陌生,则是因为目前国内市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极低,且对于如何正确使用的认识也不全面。
所谓汽车儿童安全座椅,是一种专为不同体重或年龄段的儿童设计,安装在汽车座位上,供儿童乘坐且有束缚作用,能够更好的保护儿童的脊椎、颈部以及头胸腹等位置,并能在发生车祸时以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安全的座椅。欧洲强制性执行标准ECE R44/04(荷兰)的定义是:能够固定到机动车辆上,带有ISOFIX接口的安全带组件或柔性部件、调节机构、附件等组成的儿童安全防护系统。在汽车碰撞或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对儿童的冲压力和限制儿童的身体移动从而减轻对他们的伤害。
诞生——面向前式儿童安全座椅
1898年,第一个特制的儿童座椅诞生在美国,但在当时人们更在意司机的安全,婴儿的安全反倒其次。那时儿童座椅上的安全带的约束力与拉绳袋差不多,是为了防止婴儿到处爬,这样也可以避免司机分心。(图1)
直到1962年,科罗拉多州Guys and Dolls儿童家具店的合伙人Leonard Rivkin发明了一种面向前方的儿童安全座椅,并申请了第一个儿童安全座椅发明专利。此后,美国汽车厂商才渐而重视儿童乘车安全,提供儿童安全座椅的配置。(图2)
发展——背向式儿童安全座椅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汽车技术飞速发展,汽车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各种乘车安全保护装置相继问世。安全带、安全气囊作为汽车上最常见的保护装置,曾经挽救过无数人的生命。据统计,系安全带可减少46%的死亡可能和76%的重伤可能,在美国因此每年减少1万人的死亡。安全带作为最传统的安全防护设备,是为成人设计的,对于儿童并不适用。因为儿童的骨骼稚嫩,当汽车发生碰撞、速度迅速降低时身体会因巨大惯性向前猛冲,此时侧跨身体的成人安全带可能会造成儿童胸部肋骨骨折、窒息甚至颈骨折断的危险。同样,安全气囊的设计也是基于对成人的保护。安全气囊爆开瞬间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
1963年,沃尔沃汽车公司研制了第一个儿童安全座椅,设计的灵感来自航天器中的宇航员座椅,这种座椅可以承受太空舱升空和降落的巨大力量而使宇航员免受伤害。宇航员在飞船上的仰卧姿势同加速度的力量在方向上正好相反,这样可以使他们尽量地承受住飞船起飞时的巨大压力——当轿车受到正面撞击时,这个原理同样有利于保护儿童。沃尔沃公司根据这一原理,提出了后向式儿童安全座椅的概念。
1972年,正式推出了完整的、能在车上安装使用的后向式儿童安全座椅。这项发明可以将事故伤害降低 90%以上;
1978年,率先推出了儿童安全坐垫,增高的坐垫可以减少在碰撞中对腹部的伤害,而且当儿童被垫高后,就可以使用正常安全带来保护儿童;
1999年,沃尔沃又发明了世界上首个使用 ISOFIX 接口的儿童安全座椅,让儿童安全座椅配件与汽车成为一体,进一步强化了儿童的车内安全保障。
欧美国家或地区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情况
起初的儿童安全座椅结构单一,只是通过后向乘坐对儿童进行保护,当时也出现了5点式安全带,但是却没有对儿童进行侧面保护的结构。基于对儿童乘车事故的调查数据,人们逐渐认识到侧面保护对儿童安全的重要性,开始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不断的改进,在儿童头部、身体两侧及小腿部位都添加了反弹护垫,背部着力面更加柔软舒适,从而可以对儿童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同时,适应不同年龄段儿童体型的安全座椅也相继出现。
儿童安全座椅首先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了发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家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强制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和普及,产品也逐步从泡沫制品向多元化新材料制品发展。而且,欧美等国家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安装要求非常严格,并且要求有专门人员辅助安装,儿童乘车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的法规和标准的出台,对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以下几大标准:欧盟ECE R44/04标准和i-Size(ECE R129)、美国JPMA/ASTM、加拿大CMVSS 213、日本JIS等,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等地也相继颁布了对应标准。其中以欧洲的要求最为严格,人们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由自发使用转向了强制使用。
欧美等国根据各国的不同情况,都制定了儿童安全座椅的检测方法。各国都对座椅的动态性能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对于检测实验中座椅的移动量也规定得十分明晰。美国相关法规中,对座椅织物的耐磨强度、耐光强度以及带微生物强度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欧洲一样,进行盐雾试验,以考察抗腐蚀能力。此外,欧洲还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能量吸收性、抗翻滚能力、耐高温性以及安全带的调节和卷收功能有严格限制。在欧洲,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率已非常高,就像骑摩托车需要带头盔一样自然,儿童安全座椅甚至已成为一些整车出厂的必备辅件。
目前,世界范围内有96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有相应的法规及生产和检测标准。瑞典在1982年开始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加拿大规定体重在18千克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新西兰要求5岁以下孩童,必需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英国在2006年9月18日通过法律,规定3岁以下孩童,3岁至12岁或135厘米以下孩童在车内必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立法后上述地区的儿童乘车伤害案例大幅下降,以美国和德国为例,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