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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百名的哥倡议:礼让行人从我做起

2015-12-26宦小淮

驾驶园 2015年10期
关键词:人行横道交警部门安全法

宦小淮

“让行人通过,也就几秒的时间。”近日,100名出租车司机发起倡议,在开车经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自觉礼让行人。成都市交警部门也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或者停车避让,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员行车过程中不避让行人,将记3分、罚款50元,一旦造成交通事故,还将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

不礼让行火扣3分罚款50元

很多司机都没有将避让行人当回事。然而,从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就能看到,经过人行横道,机动车驾驶员如果拒不避让,将接受相应处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或者不停车让行人通过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早在2013年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后,成都市交警部门就对那些没有避让行人的车辆开出了罚单。

交警提醒,车辆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应该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在接近人行横道前就应减速慢行,如果车辆强行通过与过路行人抢道,交警执法人员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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