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山溪中桥钻孔灌注桩桩基偏位防治措施
2015-12-25董存柱何向远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镇江212001
■董存柱,贺 勋,何向远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001
1 工程概况
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第3施工标段冠山溪中桥起点桩号K26+401.98,终点桩号K26+454.02,其中路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100km/h,桥梁宽46.5m,中心桩号 K26+428,桥梁配跨3×16m,全长52.04米,上部结构采用先简支后连续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本桥基础钻孔灌注桩,设计桩径为1.2米,由于桩基是桥梁的基础起着支承整个桥梁基础以上所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荷载及施工荷载的作用,所以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实际对桩基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2 钻孔灌注桩施工控制
2.1 钻孔过程中防治钻孔灌注桩发生偏斜的控制
冠山溪中桥现场护桩保护
(1)施工准备。冠山溪中桥桩基施工放样,首先对设计院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和标高进行复核,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完进行桩桩坐标的施工放样。根据一级导线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根据设计图纸坐标放出钻孔桩桩位,并在桩位中心打设木桩,并根据孔位中心点放出4根护桩,作为控制孔位位置的依据。放样结束后用钢尺量桩距,检查桩基中心间距是否与设计相符以确定放样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报检。报验完成后用砂浆将护桩固定,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因碰撞导致护桩移位影响后续施工钢筋笼对中。
护筒埋设:桩基工程钢护筒采用厚度5mm的A3钢板卷制,护筒外围增加角钢加强肋,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护筒顶部高出地面20cm,埋深1.3m,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埋设,在护筒底部和外侧四周采用粘性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使护筒底口处不致漏失泥浆。护筒按照预先布置好的设计桩位中心进行埋设,严格控制护筒的垂直,护筒埋设完成后,用钢尺测量护筒中心与设计桩位中心之间的偏差,用铅锤与钢尺检查其平面尺寸大小与垂直度偏差情况,护筒平面位置与钻孔桩设计中心偏差控制在1cm以内,垂直度控制在1%以内。
场地清理、桩位报验及护筒埋设完成后在满足钻机钻进的合适位置铺设20cm×20cm的方形钢,用方木对其进行调平,保证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平稳,桩机就位。然后检查桩机对中、竖直度及转盘水平情况,确保所有控制点满足要求。
(2)质量问题及现象:①成孔后不垂直,偏差值大于规定的L/100;②钢筋笼不能顺利入孔。
钻机对中及磨盘水平情况
(3)原因分析:①钻机未处于水平位置,或施工场地未整平及压实,在钻进过程中发生不均匀沉降;②水上钻孔平台基底座不稳固。未处于水平状态,在钻孔过程中,钻机架发生不均匀变形;③钻杆弯曲,接头松动,致使钻头晃动范围较大;④在旧建筑物附近钻孔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把钻头挤向一侧;⑤土层软硬不均,致使钻头受力不均,或遇到卵石,岩石等。
(4)预防措施:①钻机就位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整平和压实,并把钻机调整到水平状态,在钻进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使钻机始终处于水平状态工作。水上钻机平台在钻机就位前,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其平台要牢固水平钻机架要稳定;②应使钻机顶部的起重滑轮槽钻杆的卡盘和护筒桩位的中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在钻进过程中防止钻机移位或出现过大摇摆;③要经常对钻杆进行检查,对弯曲的钻杆要及时调整或废弃;④使用冲击钻施工时冲程不要过大,尽量采用二次成孔,以保证成孔的重直度。
3 钢筋骨架就位后,将钢筋骨架固定,使其不下沉,偏位控制在合格范围以内
(1)质量问题及现象:钢筋笼就位后突然下沉;钢筋笼中心偏位。
(2)原因分析:①钢筋笼固定不牢固或固定措施不得当;②测量定位出现误差或在灌注砼过程中,导管碰撞钢筋笼;③在施工过程中,桩位控制点未采取保护措施,出现人为移动。
(3)预防措施:①钢筋笼入孔垂直下放,用十字交叉法确定钢筋笼的中心位置,为确保其定位的准确性,用水准仪测量桩位护筒标高并核实计算无误的吊筋长度,用足够强度的固定在钻机施工平台上;②护筒周围的回填土要夯实,防止护筒移位;③测量定位要准确,要用控制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水下混凝土浇筑;④下放钢筋笼时,在桩顶以下2米范围内,加强保护层垫块的放置数量,每个断面放置6个保护层垫块,保证桩基的中心位置符合要求。
冠山溪中桥0#台桩基检成果表
4 结论
项目部通过冠山溪中桥0#台的施工,不仅认识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而且总结了经验教训,收集了桩基施工数据。桩基施工时重点在于预防偏位,当前期施工的桩发现偏位后必须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靠的预防措施。项目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落实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班组管理,保证桩基施工圆满完成。
[1]冠山溪中桥施工图设计.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T F50-2011).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 80/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