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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商洛地区水旱灾害的时空分布

2015-12-25王建国张丹军

关键词:水灾旱灾灾害

王建国,张丹军

(西安文理学院长安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西安 710065)

商洛,位于陕西省东南部,秦岭南麓,丹江上游,辖境大部分归属于长江流域,其中商南县属黄河流域,市界版图处于东径 108°34'20″~111°1'25″,北纬33°2'30″~34°24'40″之间。行政区划上辖商州、洛南、丹凤、山阳、商南、镇安、柞水7县(市);地理位置上东与河南省的灵宝市、卢氏县、西峡县、淅川县相接壤;西、西南与陕西省安康市的宁陕县、旬阳县、安康市和西安市的长安区、蓝田县相毗邻;南与湖北省的郧县、郧西县相邻;北与陕西省渭南市的潼关县、华阴市、华县相连。从大的区域位置来看,商洛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地带,西邻西安,东瞰南阳盆地,北接八百里秦川,南带江汉平原,加之地形地貌结构复杂,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1]1因此,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历史上曾是京畿长安的重要门户。

清初商洛为西安府商州,雍正三年(1725)九月升为直隶州,[2]371辖区包括今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6县市地和柞水县东南部及今宁陕县原泰山庙区北部。清代,该地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表现出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主要表现在清中叶以来,大量流民从不同地域不断进入该地区,致使该地区人口数量急剧增长,人类活动及空间行为迅速增加,使得包括商洛在内的陕南秦巴山区一带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加之战乱频发,社会动荡,引发了该地区区域生态环境的极大变化,以致大量原始森林和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现象出现并日趋严重,加之本区域地理环境因素的原因,导致了自然灾害频发。

目前学界对陕南秦巴地区的历史资源开发、人口迁移变化、自然环境变迁、人文社会流变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已有相关的一些成果问世,但大多主要是从大区域、大环境、长时段去分析,从小区域入手,进行细致化、具体性分析的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在立足地方志的基础上,借用自然学科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该地区水旱灾害数据进行认真细致的统计分析,从而探讨区域灾害发生变化的时空特点以及产生的影响。这样以小区域为个案,以小见大,具体化探讨,以使研究结论更能接近历史的真实。

一、资料的选取和统计原则的说明

本文的资料来源以清代商洛的州、县方志,乡土志为基本史料,以建国后编写的各县区地方志,陕西省气象局气象台编写的《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3]陕西省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编委会主编的《陕西省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4]、袁林的《西北灾荒史·西北灾荒志》[5]等资料为补充,并以《清代奏折汇编—农业·环境》[6]《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7]《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8]《清代长江流域西南国际河流洪涝档案史料》[9]和地域特色明显的相关私人文集、笔记等进行查漏补缺,以期达到对该地区统计数据全面的分析。

本文统计的灾害类型主要是水灾和旱灾。统计原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各县区出现的水旱灾害次数以历史文献资料中有着明确记载的具体县域名称为准,凡同一类型的灾害发生在同一年、同一地域的,以一个灾害年作为统计,不进行多次统计。如某县某一年在春天发生了旱灾,在秋天也发生了旱灾;或者某县同一年在不同地域,不同的月份发生了水灾,都是以一个灾害年进行统计。

(二)灾害统计的月份统一以阳历为准,凡灾害发生的月份有明确记载的,则统一换算为阳历的对应月份;若灾害发生的时间记载为某一季节的,则在其对应的3个月各记1次,这种统计方法尽管在统计的总次数上会趋于偏多,但有利于保证统计次数单位的统一性,且对于分析灾害的发生在季节上的变化规律不会造成过大的影响。

(三)对于省、府志或其他文献资料中较为笼统地提到某一大的区域发生有水旱灾害的,不作次数统计。如《陕西通志》载:“陕南大旱”等未具体到某个县,不统计。而对于某一县志的记载中说别的县有相关灾害的,可在另一县上做一次数据统计。

二、水旱灾害的时空分布

(一)水灾

根据上述统计灾害的原则,通过检索史料,得到清代商洛各县区的水灾数字如下表所示:

表1 清代商洛地区各县水灾次数分布列表

又根据上表,绘制如下对比图,从而十分明显地展现出商洛地区水灾的空间差异:

通过上列图表可以明显看出,清代商洛地区的水灾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其中丹凤、镇安为水灾多发区;洛南为水灾较为少发区。如果从水灾的发生等级序列上分,可以分为三列:镇安、丹凤可归为水灾高发序列;柞水、山阳、商南为次等级序列;洛南为最后一列。这样的分布特点与县域所处地理位置、地形、境内河流分布等有着极大的关系,多发区的几个县位于海拔较低的河流谷地,而少发区的县则大多位于海拔较高的山地地带。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清代商洛地区各县区水灾的空间分布特征大致呈现出:河流谷地一带是水灾的多发区和高发区,每年水灾暴发次数明显要高于其他相对海拔较高的地带。

图1 清代商洛地区各县水灾发生次数对比图

下面,试以20年作为一个时间周期进行统计(见图2),进而分析商洛地区水灾在清代268年间发生的阶段性特点。

图2 清代商洛地区水灾发生频次变化趋势图

分析图2,我们可以看出清代商洛地区的水灾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在整个清代,商洛地区的水灾呈现出一个大致的增长趋势,即清前期水灾发生频率较低,到中后期出现了逐年增长的趋势。

2.自17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初,时间跨度上持续大约一个多世纪,此一时期相当于清代前期和中期,水灾发生次数相对较少,灾害爆发频次处于暂时的低谷期,可以初步判定这个时段该地区降水较少,属于相对干旱期。

3.从19世纪初开始,商洛地区水灾的发生频次趋于增长,尽管发生次数也存在一定的波动现象,但整体趋于增长,而且在19世纪中期和20世纪初期,水灾次数达到变化的峰值。这说明这一时期该地区降雨趋于增多,水灾现象发生较多。

(二)旱灾

清代商洛地区的旱灾爆发次数,根据前文所述统计标准,列表如下:

表2 清代商洛地区各县旱灾次数分布列表

据上表,绘制下图,以展现商洛地区清代旱灾发生的空间分布。

图3 清代商洛地区各县旱灾次数分布列表

从表2、图3可以看出,清代商洛地区的旱灾在空间分布上差异性较大,其中镇安、丹凤为旱灾多发区;商南、洛南次之;山阳、柞水最少。从数量上看,最多者是最少者的3倍,且与水灾相比,镇安、丹凤既是水灾多发区,也是旱灾多发区,正如《丹凤县志》载:“干旱,居丹凤天灾之首。……旱灾呈增多趋势。[10]89”柞水水旱灾害相对比最为明显,水灾发生概率明显大于旱灾的概率。

下面,再以20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统计(见图4),分析商洛地区旱灾在清代268年间发生的阶段性特点。

图4 清代商洛地区各县旱灾发生频次变化趋势图

分析图4,我们可以看出清代商洛地区的旱灾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在整个清代,商洛地区的旱灾呈现出波动状态,整体上来说,是一个旱灾频发区。从旱灾发生频次上来看,清代前期和后期旱灾频发,且后期达到了旱灾发生的高峰。

2.从变化时段上看,从17世纪60年代到18世纪40年代可看做一个时段,这一时段旱灾由高到低,17世纪80年代到18世纪初到达最大值;自18世纪4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旱灾频次也是由高到低,且趋于均衡;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也是由高到低,但对比明显,旱灾爆发次数达到最大值。

3.与水灾发生频次图对比,二者的结果是接近的,即水灾相对较少时期,该地区处于相对干旱爆发期,反之,也趋于相似。

三、灾害发生的政府应对及原因分析

清代,商洛地区爆发的水旱灾害对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洛南县,乾隆七年(1742)自四月下旬至八月“杪雨连绵不止禾稼受伤牛疫死大半,秦岭虎为害”。[11]573光绪三年(1877)夏秋大旱,全年大饥,“人相食”、“饿殍遍野,路断人稀”;[12]68山阳县,光绪三年(1877)全省大旱,旱期8个月,禾苗尽枯,斗粮千文,树皮草根,掘食殆尽。有捕杀肥胖之人,分而食之。知县高伟曾严令“割食人肉者,枭首示众。”所枭之首,亦被偷食;[13]64柞水县,同治九年(1870)七、八两月大雨,乾佑河水猛涨,冲毁厅城西城楼,浸塌城内民房十分之二,冲毁土地2078亩。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遭遇水灾,冲毁土地3000多亩。七月十六日至十八日特大暴雨,乾佑、金井、社川三河暴涨,冲毁土地万亩以上,房屋500多间等。[14]109可见,水旱灾害的无情爆发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直接的伤害,除此之外,还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面对灾害的发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对于减缓灾情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一)灾害发生的政府应对

从历史上看,我国自先秦时开始,每当国家或地方政权有灾害发生,都会采取一系列的荒政措施,由此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救灾运作制度,包括豁免征银,减免赋税;如清乾隆五年(1740)、二十年(1755)商州两次遭遇水灾,政府共豁免征银4 021.44两;[10]104乾隆十七年(1752)商州旱灾,拨发赈灾银“一千三百两四钱四分六厘,米二千一百三十二石八斗;[15]317”光绪四年(1878),商南县因旱灾“免征地丁粮一季”等。[16]254设立常平仓等积仓赈贫,政府开仓放粮,富民捐钱粮,以赈济灾民,有时粮食供应不足,或者运输、流通不便,就会用钱帛、资金进行救济;如光绪二十六年(1900),商南县秋旱,新任知县张绳祖,开仓赈救,并席请富户,捐粮周济灾民;清康熙三十年(1691)、三十一年(1692)洛南县两年大旱,加之外地饥民涌入,一时间出现人食草根的现象。知县胡永祚在城乡舍饭数月,奉发银3500两、荞麦种银 600 两。[12]67此外,还进行兴修水利,以工代赈。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镇安县知县曹士鹤在“治城西南隅三官庙前筑修石矶迎流冲折,而东水患遂平”。[17]24

但是,由于封建制度政权性质的根本所决定,原本出发点良好的大多数赈灾运行机制和做法,却转变成政府官员的腐败,他们虚报瞒报灾情,克扣粮饷,甚至趁机盘剥老百姓,中饱私囊,从中渔利;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囤积居奇、横抬物价,引起社会恐慌;一些官府面对灾害的发生,却设“风云雷雨山川坛”,进行祭祀天地,为民禳灾等迷信活动,这样延误了救灾时机,反而大大加重和扩大了灾情。如《续修商县志稿》记载清光绪三年(1877)丹凤县大旱,造成“饿殍遍野,人相食,死者十之二三”,为了赈灾,官府赴楚、豫购杂粮69 396包,由荆紫关运龙驹寨转西安。其中散给商州饥民6 696包。[18]346华洋义赈会曾在茶房、龙驹寨设粥厂。少数富户亦散粮。然富户、粮商亦有趁机囤积居奇者。斗米售价3元。光绪十九二十年商洛先旱后涝,但是面对灾情“独商州、镇安等处灾区不报”等。[18]350

(二)清代商洛地区水旱灾害发生的原因分析

从小区域来看,清代商洛地区水旱灾害发生频繁,对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和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地理因素的影响。自然地理环境、地形地貌的等因素对地区的降雨有着极大的影响。商洛地区地处秦巴山地,河流众多,原始森林、植被覆盖良好,因此降水整体上偏多,容易爆发水灾,加之一些地区受地形及地理位置的影响,容易发生水灾,如镇安县城距离县河较近,加之北坡有西沟水“遇雨暴发,山水争流,宣洩不及则漫山遍野沙石随下,冲突城垣,时有水患”等。[17]23-24

2.气候的作用。商洛地区降雨量较为丰富,降水的季节变化比较明显,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占全年降水的 41% ~48%,冬春干旱,夏秋多雨。[19]85从空间分布上来也呈现出一定的不均衡性,川道少于山区,高山多于浅山,东南部又少于西北部。[19]85洛南县北部地区暴雨较多,且强度大。正如商洛地区的谚语所说:“山怕涝,川怕旱;天旱收山,雨涝收川,不旱不涝收山川”。[19]106

3.大量流民进入,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清代为了恢复和发展陕南的社会经济,政府施行招徕流民进入秦巴山区垦荒,并给予政策上的诸多优惠,一时间吸引各省流民“扶老携幼前来开垦者甚众”,[20]“至乾隆四十年左右,商州各县几乎为外省移民所布满”,[21]124据史念海先生研究,清代康熙中期,陕南人口大约50万,而100年后的嘉庆年间达到396万,增长率达到697.9%,分析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移民造成”。[22]114商洛地区作为陕南的一部分,有关流民的进入该地区的史料记载比比皆是,如乾隆二十年(1755)大批“下湖人”(江淮流民)来山阳落户,“新附之民,湖广、江南、河南共二千余户,江西、福建、广东共百余人”,乾隆三十七八年后,该县原来不过万余人口,这期间由于流民的进入,人口“加至十倍之多;[23]47商南县自乾隆二十年后由江南安庆数县进入的流民增多,一时商南有“小太湖”之名也;[16]卷2洛南县,乾隆四十三年,安徽、两湖数省“小民络绎前来”,“多散布于山谷间渐次”,[24]97“渐次开垦,安然乐业”,据薛平拴先生研究,乾隆七年(1742),洛南县仅有30 714人,道光三年(1823)则增至172 700 人;[25]391光绪《镇安县乡土志》曰:“国朝定鼎后,招抚流亡十不获一,乃招外省客民听择一山,承粮开垦即为其业,名曰占山,即今所称老主是也”,[17]72又“客籍中湖北、安徽两省居大多数,查均系乾隆二十七八年以后迁来者”;[26]大量流民涌入,对于促进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地域空间过度开发,人类活动广度和深度增加,大量原始林遭到砍伐、破坏,如山阳县《羿氏家谱》记载:光年间,湖北流民进入山阳县老林垦荒,千百年的原始森林被毁之一炬,约10平方公里的盆地中黑土数尺。[27]这样的过度开发,必然造成生物种群迅速消减,生态链遭到破坏,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加速了该地区水旱灾害的频发。

四、小结

本文是基于历史文献记载资料的基础性复原,因此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文献资料记载的丰富与匮乏程度的影响,但从搜集的文献资料分布时序上看,并不影响结论的得出。通过上文的系统分析可以看出:

1.清代商洛地区水旱灾害频发,特别是水灾发生频次较高,危害程度较大。连绵数月的阴雨天气或者持续不断的暴雨,加之该区域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多雨或暴雨又会引起山洪暴发,泥石流发生,江河泛滥甚至决堤,位于河流平原地带的县城更易遭受洪水的危害,其他低洼地带更是大面积严重积水。因此,该地区水灾类型可归类为典型的暴雨型(连绵阴雨型)洪水灾害。

2.从水旱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来看,清代商洛地区的水灾呈现出增长趋势,清前期水灾发生频率较低,到中后期出现了逐年增长的趋势;从旱灾发生频次上来看,清代前期和后期旱灾频发,且后期达到了旱灾发生的高峰;从地域分布上来看,镇安、丹凤既是水灾高发区也是旱灾频发区,反差较大者为柞水,明显是水灾多于旱灾,除此之外的商南、洛南、山阳水旱灾害发生趋于均衡。

3.就灾情造成的区域经济社会影响来说,清代商洛地区的水旱灾害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主要表现为粮食减产绝收、道路城市湮没、瘟疫肆虐蔓延、人口伤亡减少,并由此引发了一些列社会问题;从水旱灾害发生的时间上来看,水灾主要发生在6至9月,旱灾主要发生在2至5月份和6至10月份;频繁的水旱灾害对商洛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导致该地区经济长期处于落后、动荡局面;就灾害发生的原因来看,既与自然地理、气候因素相关,也与历史时期人类活动在该地区的增加,地域空间过度开发,生态链遭到破坏是分不开的。

[1] 商洛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商洛地区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5.

[2] 周振鹤.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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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陕西省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编委会.陕西省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2.

[5] 袁林.西北灾荒史[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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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德二.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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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丹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丹凤县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11] 乾隆 洛南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陕西府县志辑[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12] 洛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洛南县志[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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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柞水县志编纂委员会.柞水县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

[15] 乾隆 续商州志,中国地方志集成·陕西府县志辑[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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