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懋从寺庙杂役到异邦驸马
2015-12-25张燕
本刊记者 张燕
世人皆知“乞丐皇帝”朱元璋,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南宋时有个泉州人王元懋,从寺庙的杂役奋斗到了驸马,娶的还是位外国公主。
当时,随着泉州港对外通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商人、旅行家和宗教人士来到泉州。在泉州的市井、寺院里,随处可见大食人、天竺人、波斯人等各色人种。在寺庙里打杂的王元懋一看,心动了。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
为留住他,国王招他做了女婿
1165年,王元懋离开待了好几年的寺庙,搭乘一艘商船远赴占城,也就是现在印度支那半岛东南沿海地带。
占城这个国家,算比较古老了,公元192年左右,也就是东汉年间就已建立政权。一直以来,占城跟中国的关系都十分紧密。
两宋期间,朝廷鼓励海外贸易,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达50多个。由于占城扼守中国通往天竺波罗王朝(今印度东北部)、室利佛逝国(今马来半岛、苏门答腊以及加里曼丹岛西部地区)和黑衣大食的海上要道,所以成为了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站,与中国贸易往来频繁,既有官方垄断的朝贡贸易关系,又有市舶贸易的关系。
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出海前往占城的中国商人极多。不过,王元懋跟着他们去占城,最初只是想长一下见识,不愿把青春虚掷于寺院,没想到却迎来了他的人生巅峰。
由于家庭贫苦,王元懋“少时只役僧寺”,平日里早功晚课,读书诵佛,广泛接触了各类书籍。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寺院还给僧人讲授文化,王元懋也在师父的教导下学习了“南蕃诸国书”,也就是南洋各国的语言文字。
凭着自己的聪明和刻苦,几年下来,王元懋熟练掌握了多门外语。这不,这种技能派上用场了。由于精通蕃汉文字,出国以后,王元懋自然而然成了同乡们的翻译。
占城遗址。
那时,占城、交趾(越南古国)、高丽等国由于地瘠人乏,对天朝上国地富物博人多十分欣羡,每有人才前往总是极力延揽。脱颖而出的王元懋很快就被占城国王延请为馆客,并深得国王的器重。为了把他留在占城,国王不惜将爱女下嫁给他。
从此,王元懋摇身一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占城驸马。
宰相100年工资加起来都赶不上他
婚后的王元懋在占城侨居十年,积累了百万缗的财富。在当时,一缗即一贯铜钱,一般每贯一千文。那么,这百万缗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我们先来看看宋朝的物价。
河南大学宋代研究所所长程民生在他的《宋代物价研究》提供了一些案例:
北宋诗人张耒的一首诗写道:“山民为生最易足,一身生计资山木。负薪入市得百钱,归守妻儿蒸斗粟”,山民卖柴每日可得100文;北宋淮西的佣工,“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钱,以给炊烹”,日收入100文;南宋长江渔民“卖鱼日不满百钱,妻儿三口穷相煎。朝飧已了夕不饱,空手归去芦湾眠”,日收入也是100文左右;都昌县一名农妇“为乡邻纺缉、漧濯、缝补、炊爨、扫除之役,日获数十百钱,悉以付姑”,也是日收入100文左右。
这是农村人的日收入水平。那城市的情况呢?
舒州官营酒务的杂工,“每名日支工食钱二百五十文省”,日工资有200多文;饶州市民鲁四公,开食品店“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日收入100多文,不到200文;吴中也有两名市民,“同以鬻鳝为业,日赢三百钱”,每人每日也有100多文的收入;沧州有一妇人,“幼年母病卧床,家无父兄,日卖果于市,得赢钱数十以养母”,每日收入则不到100文。
看到这里,你大概已经发现了,不管是在农村当佣工,还是在城市做点小生意,宋代底层百姓日收入基本上在一两百文这个水平线上下浮动,也就是一个月不到6贯钱。
而社会中上层人员的收入呢?
许多人都知道,历代当官俸禄最为丰厚的,当属宋代官员了。清朝有个人叫赵翼,是很出名的文学家、史学家、诗人,同时,他也是个当官的。他在写《廿二史札记》的时候,看到宋代官员的待遇,再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收入,忍不住感叹“宋制禄之厚”!
究竟有多丰厚呢?首先,宋代官员领取双俸禄——“本俸”与“职钱”,类似我们现在的“底薪”与“职称奖金”。当时的宰相,一个月“本俸”400贯、“职钱”50贯。此外,他还有各种补贴,如“餐钱”(餐饮补贴)、“薪炭钱”(燃料补贴)、“刍粟”(养马补贴)、“傔人衣粮”(保姆补贴)以及“养廉钱”(职田租金)等。林林总总,宰相的月薪加起来不会少于600贯,和平民百姓相比,绝对算是高薪了。
但是,即便他不吃不喝,每个月600贯都存起来,10年下来,他的存款也不过7.2万贯,100年才72万贯,远比不上王元懋的百万缗。
现在,你知道王元懋多有钱了吧?
宋代货币。
把高利贷活动经营到海外去
在海外生活久了,王元懋把海外贸易的市场摸得门清。以占城为例,占人地区出产象牙、犀角、乌木等珍奇异物,地处中国连接东南亚、西亚等地的海路要冲,从事中国与东南亚、印度、西亚的海上中转贸易,获利甚大。所以,当他携带巨资返回家乡泉州后,选择了继续经营海外贸易。
不得不说,他在海外这么多年不是白待的。南宋·洪迈的《夷坚志》就说了,王元懋“遂主舶船贸易,其富不赀。留丞相(留正)、诸葛侍郎(诸葛廷瑞)皆与其为姻家”。
除了经营海外贸易外,他还放起了高利贷。别太惊讶,放高利贷在宋朝算是十分活跃,许多商人发家致富后,往往都会选择通过高利贷来利滚利。比如《水浒传》里,西门庆发家致富后,就选择四处放款;就连鲁达寄身的五台山文殊院,都会借本钱给商人,当然,这并不是乐善好施无偿免费的,其实就是高利贷。
从乡村到城市,从偏远州县到富裕之府,到处都有高利贷活动的场所,甚至有人打趣道,从《清明上河图》里随便揪出一个人来,都可能是个放高利贷的。宋代还有官营放贷机构,叫交子务、会子务,私营的则叫交子铺、交引铺、钱引铺。私人第一放贷人叫“钱民”,第二放贷人叫“行钱”。闲钱多得烫手的“钱民”,业务巨忙,分手乏术,遂委托、雇请“行钱”为代理人,代为放债经营。至于利息,共同瓜分,通常是五五开。“行钱”无本取利,自然积极性高。
这不,1178年,“钱民”王元懋雇“行钱”吴大为纲首(领队)管理海船,连同水手、伙长共38人,远涉重洋进行海外贸易。这一去,就去了十年。淳熙十五年(1188年)七月,这支船队回到广东惠州罗浮山南,获利息数十倍。
贪心送了命
利润这么高,船上的林五、王儿就起了歪心思。为了侵占财产,他们将吴大等21人杀死,然后换乘小船回泉州,向王元懋谎报称所乘海船遭水,人货都失一半。
王元懋毕竟精明,哪能这么容易被忽悠过去?他不动声色,先在法石寺设下酒席,宴请林五、王儿,等到酒酣耳熟之际,他突然质问:“船若遭水,则毫发无馀,何故得存一半?”意思就是,如果船真的出事,那么物资会全部没掉,不会还剩下一半。
林五、王儿见事情败露,只好坦白从宽,把事实告诉了王元懋。这两人也是有点头脑,先点名这批货很值钱,“船上货物沉香、真珠、玛瑙、麝香价值数十万”,勾起了王元懋的贪念,再对他“晓之以理”——按照宋时的法规,一旦他们被抓,这批货物就要全部被官府没收。
王元懋权衡之下,决定包庇他们两个。他用家资贿赂市舶司官员,答应除抽解外,其货物与市舶司官员对半分。市舶司官员见钱眼开,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算就这样糊弄过去。
如果没有宋六的出现,也许真相就这样被他们掩盖了。王元懋万万没想到,当初林五、王儿杀害吴大等人时,有一个叫宋六的船员逃回了泉州,并向南安县官府报了案。
南安县宰施宣教听信手下的话,认为船漏损人不是水手的过错,既已逃亡不予治罪。不过安抚使马会叙却判王元懋是知情杀人,把案子移交给了晋江县审问验查。晋江县宰赵师硕经过调查,也判王元懋是知情杀人,并把王元懋逮捕下狱。
当时,王元懋为从义郎(宋代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从义郎为第四十五阶),因为这件事,不仅官没了,还被交给兴化军拘禁管束。他被关了几个月后就被放回家,但到家没多久,就呕血而死了。
顺道提一下,后来,朝廷处理了多名失职的涉案官员,南安县宰施宣教被罢了官,林五、王儿刈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