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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研究

2015-12-23叶丽玉

当代青年研究 2015年3期
关键词:公平信任冲突

叶丽玉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我国利益格局分化加速。这意味着不同群体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常常出现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而社会冲突意识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对社会群体矛盾和冲突激烈程度的一种主观感知,是当前社会加速转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心态。这种感知虽然不是具体的实在,但只要人们在主观上相信它的存在,它就必然对人们的冲突行为产生影响。在信息化的今天,青年成为网络和媒体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有异于其他群体,对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的感知也更为敏感。

一、理论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冲突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现实社会中,矛盾和冲突到处存在。正如马克思说的:“没有冲突,就没有社会进步,这是人类文明延续至今的法则。”[1]社会冲突是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对象,科塞给冲突下的定义是:“冲突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利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伤害对方。”[2]达伦多夫认为,“任何社会都是由一部分社会成员通过对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实行有效的压制而形成的”,即压制造成社会不平等[3]。而在研究现实中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时,正如李培林说的,有两种观察视角,一种是从冲突事件的结果去进行追因研究——事后的研究,另一种是从主观意识和行为倾向去进行追果研究——事前的研究。[4]其中,我国学者较多的是专注于社会冲突的事后研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并主要关注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

目前,我国学者对于社会冲突的研究相对较少,其中作了较全面研究的学者有李培林、张翼和杨建华。李培林、张翼等在《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一书中首先考察了城市居民对各个阶层之间的冲突感知,得出各个阶层之间冲突感知明显,且不同阶层的具体评价存在差异。同时,他在研究影响社会冲突意识的决定因素时发现,公平感、阶层认同、生活水平变化的感知等变量对人们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有统计显著性,且验证了较强的社会冲突意识更容易导致冲突行为。他们还详细地比较了阶层间社会冲突感的差异。[5]杨建华在《冲突与弥合——社会群体冲突及调节机制的实证研究》一书中,应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法,研究了不同的社会冲突群体,包括二代农民工失业群体、“农转居”群体、征地拆迁户群体、访民群体、贫富关系等群体与社会冲突的关联,并建构了弥合社会冲突的系统,具体表现为社会冲突的利益弥合、阶层弥合、社群弥合、制度弥合与文化弥合。此外,学者赵延东分析了城市青年的冲突意识和行为倾向,发现青年人对当前社会冲突严重程度的判断明显高于中年和老年群体,且有着更为强烈的冲突行为倾向。[6]石方军对中原地区 6 县的实证调查发现,农村居民社会冲突意识存在“大概率价值观”,具体表现为:社会公平公正感普遍缺失,一致认为社会冲突现状很严重,片面看到冲突可能带来的积极效应,冲突中偏好于采取激烈行为,对基层政府处理社会冲突能力的评价偏低。[7]

从以上学者研究中,我们发现公平感是学者在研究冲突意识时的重点关注变量,故本文也打算利用不同问卷调查数据来验证其对城市青年这一特殊群体冲突意识影响的显著性,同时,本文拟加入以往学者未曾考虑到的变量——信任因素对城市青年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以期有新的发现。

二、数据与主要变量的测量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城市青年,故选取受访者年龄小于35岁,且在城市(居委会/社区)接受访问的对象为研究样本。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统计方法分析公平感、政治信任、社会信任等相关因素对我国城市青年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以下我们分别介绍作为本次研究的因变量社会冲突意识和作为主要预测变量的公平感、政治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具体测量。

(一)城市青年社会冲突的基本情况

1.社会冲突意识

为了了解我国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在2010年的CGSS调查中,针对“在您看来我国的下列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情况如何?”①这一问题设置了4个序列变量:穷人和富人之间、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管理层和工人之间、社会的上层人和底层人之间,并给出了有“1.非常严重;2.比较严重;3.一般;4.不太严重;5.根本没有冲突”五个封闭选项。

在被访者中,认为各个群体之间“根本没有冲突”的人数所占的百分比极少,除了“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其他的均低于5%,“管理层和工人”之间的仅有2.4%,可见目前我国社会群体间的冲突已逐渐明晰,群体冲突已是青年群体普遍的感觉。在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冲突感知中,只有3.7%的人认为“根本没有冲突”,也只有12.5%的被访者认为“不太严重”,仅有23.9%的人认为穷人和富人间的冲突“一般”,认为“比较严重”和“非常严重”的比例之和高达59.8%,这就是说,绝大多数城市青年人都认为,穷人和富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

在工人阶层和中产阶层之间的冲突感知上,同样认为“根本没有冲突”的被访者很少,占5.1%;认为不太严重的有18.9%;认为“非常严重”的受访者要明显地小于对其他3个群体的感知,占总人数的比例为5.3%;但认为“比较严重”的人数依然有21.4%;比较明显的是,有近一半的人给出的是“一般”的回答。可见人们对工人阶层和中产阶层间的冲突感知要明显弱于“穷人和富人”阶层。

在管理层和工人之间的冲突的感知上,相较其他群体,认为“根本没有冲突”的比例最小,为2.4%;在所有回答者中,保持中立,即回答“一般”的受访者占总体的44%;但是还是有4成的人有较强烈的冲突感知,因为认为“比较严重”的有30.2%,认为“非常严重”的有8.4%。也就是说,这40.6%的城市青年明显感觉到了工人群体和管理层之间的冲突矛盾。

在社会上层人和底层人关系的感知上,与“贫富之间”的冲突感知基本呈一致的态势,认为“根本没有冲突”的仅有4.3%,认为“不太严重”的有11.5%,两者相加为15.8%;认为“比较严重”和“非常严重”的人数总和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冲突感知凸显,可见受访者的回答主要集中在这两个选项上;其次是回答“一般”的中立群体,冲突感知弱的城市青年仅有小部分。

我们对4个变量进行重新赋值,将回答为“根本没有冲突、不太严重、一般、比较严重和非常严重”依次赋予1到4分。从表1可以看出,受访者对不同群体间的冲突感知是不一样的,对“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冲突感知最为强烈,平均分为3.61分”。受访者对“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的冲突感知最低,平均得分为3.03分。为了接下来更好地分析城市青年群体的社会冲突意识影响因素,我们将受访者对这4个变量的回答的得分进行加总,形成了最终的因变量,即社会冲突意识变量。

表1 我国公众对不同群体间冲突程度的总体看法(平均分)

2.公平感

“社会不平等的主观层面关注的议题非常广泛,包括对当前不平等程度的认知、对社会分配公平与否以及如何才能更加公平的看法”[8],也包括了政府在促进公平方面扮演角色的能力,以及在职场上能否有公平的晋升机会,等等。Jasso和Wegener[9]将公平感界定为人们对社会资源分配状况的主观判断、评价和态度,同时,还将分配的不公平感细化为宏观层面对社会整体分配的公平感和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平感。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0年的问卷,本文对公平感的界定采用Jasso和Wegener的界定方法,即考虑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的个人收入公平感,也考虑宏观层面对社会整体进行评价的社会公平感。关于微观公平感,当问到“考虑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资历等各方面因素,您认为自己目前的收入是否公平?”回答认为不公平的占13.5%。关于宏观公平感,当问到“总的来说,您认为当今的社会是不是公平的?”时,回答认为不公平的占8.7%。

3.政治信任

关于政治信任的测量目前学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新民主晴雨表调查中,利用7分量表,让调查者对政党、法院、公务员、政府、工会、国家总统等对象打分,综合得到政治信任情况。胡荣在测量政治信任时更多的是关注个体对政府的信任,将个体对各级政府的评价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得到一个或两个因子。[10]本文则是参照了新民主晴雨表的测量方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选取了6个政治组织机构作为衡量指标,包括法院及司法系统、中央政府、本地政府、军队、公安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问卷中的答案按利克特量表设计,分为“完全不可信、比较不可信、居于可信与不可信之间、比较可信、完全可信”5个等级,分别赋值1到5分。从平均值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受访者对军队的信任最高,平均分为4.084,接着是中央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信任度最低的是本地政府,平均分为3.532,平均分低于4分的还有两个,分别是公安部门和法院及司法系统。可见,我国民众对各个政治组织的信任存在较大差异,对地方政治组织的信任明显低于高层政治组织。

测量政治信任的这 6个项目的 Cronbach’s Alpha 信度系数为0. 899。为了进一步了解城市青年对各个政治组织的信任情况,我们将对测量民众政治信任的6个变量进行因子分析。经过最大方差法旋转,最终提取1个因子,命名为“政治信任”,结果见表2。

4.人际信任

人际信任是指民众普通认可信任,包括信任者和信任对象两个要素,学术界对其的测量通常使用李克特量表询问被访者对不同对象的信任程度。我们将人际信任操作化为8个指标,它们是询问被访者对“自己家里人、亲戚、朋友、同事、领导干部、生意人、同学、老乡”的信任度。答案按李克特量表将信任度分为5个等级,即“完全不信任”、“比较不信任”、“居于可信与不可信之间”、“比较信任”、“完全可信”,并依此从低到高赋予1到5分。从表3各个指标的平均值可以看出,平均值超出4分的有自己家里人和亲戚两个变量,对自己家人的信任度得分高达4.82分,几乎是满分的信任,远高于其他对象的信任度。城市青年对朋友的信任度也较高,平均分为3.83分。信任度最低的对象是生意人,平均分为2.58分,受访者对其他变量的信任平均分则介于3.12分和3.67分之间。从城市青年的回答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国城市青年群体的信任跟普通民众一样仍是以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和亲属为主,其中家庭成员的信任最高。

表2 城市青年政治信任因子分析

表3 中国居民的人际信任因子分析

测量社会信任的这 8个项目的 Cronbach’s Alpha 信度系数为0.810。同样的,我们对该8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旋转后得到2个因子,分别命名为“一般人际信任因子”和“特殊人际信任因子”。特殊人际信任因子包含的对象有自己家里人、亲戚和朋友,一般人际信任因子则是由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般他人组成,包括同事、老乡、同学等。我们因子分析的结果与费孝通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关系描述相似,即“我们的社会关系模式,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产生的一圈圈由近及远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费孝通将这种社会关系模式称为“差序格局”[11]。也就是说,目前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都是以血缘、亲密关系来确立自己对他人的信任程度。其他学者对信任的研究也基本是这样的结论,如胡荣在研究城市居民信任的构成和影响因素时,就得出中国人的基本信任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再分别以“亲友—同事—陌生人”为半径推出去构成的同心圆。[20]

(二)政治信任、人际信任与城市青年社会冲突意识的关系

表4给出了统计模型的分析结果,模型一是仅把控制变量引入模型,我们发现这些变量仅解释了因变量变异的2.8%,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差。为此,我们引入了核心自变量来对模型予以改进,得到模型二,加入核心自变量后,模型的拟合优度有了很大提高,可以解释11.2%的方差。

控制变量对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首先,性别、是否党员和阶层认同变量无论是在模型一还是模型二中均无统计显著性。而以往学者李培林和李路路的实证研究结果均表明阶层认同对我国居民的社会冲突意识有显著影响,越是将自己定义为社会底层的人就越容易产生群体间冲突趋于严重的判断。[12]这与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一致。其次,衡量城市青年经济状况的变量,即“家庭经济水平”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显示:未加入核心自变量前,家庭经济水平的高低对受访者的社会冲突影响有统计显著性,认为自己的家庭经济水平越好,其社会冲突意识就越弱。但是,从模型二中我们可以看出,加入核心自变量后,家庭经济水平对因变量的统计显著性消失,而模型整体的解释力变强,可见,家庭经济水平变量与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之间是伪相关。最后,无论在模型一还是模型二中,“是否结婚”和“教育程度”变量对因变量均有显著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社会冲突意识越强烈,与未婚的受访者相比,已婚的城市青年更倾向于认为目前我国社会群体的冲突比较弱。

公平感与社会冲突意识。与很多国内学者一样,我们的研究也发现公平意识对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是显著的,城市青年群体越是认为这个社会是公平的、收入是公平的,那么他们的社会冲突意识就越弱,收入公平感和社会公平感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109和-0.131。可见,无论是从物质性因素出发的收入公平感还是从价值性因素出发的社会公平感与社会冲突意识之间都有着紧密的关联。这意味着民众追求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个人收入水平的持续拉大以及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会使得民众产生相对剥夺感,会带来城市青年的抱怨不满,这些不满和失落如果集聚到一定程度,极有可能威胁到社会稳定,导致冲突。

表4 影响我国居民社会冲突意识的多元回归模型

政治信任与社会冲突意识。政治信任是一个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政体稳定的重要决定因素。M iller和 Listhoug 认为,政治信任是公众对于政治权威当局及政治机构是否依据民众的规范性期待的一种评估[13]。当政府的公信力高时,民众对政府的决策就会支持,反之则持否定态度。伊斯顿分析了信任在系统维持中的作用,认为信任的缺失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对政治共同体的忠诚,影响到典则或当局的合法性[14]。可见政治信任具有促进政体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功能,而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资源和利益分配的主体和群体矛盾冲突的协调者,那么城市青年群体对这些政治公共机构信任的高低是否对其社会冲突意识的强弱有直接影响呢?经因子分析后的政治信任因子对社会冲突意识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作用。也就是说,越是信任这些政治组织的受访者,越是容易产生我国社会群体间冲突不严重的判断,受访者的“政治信任”每上升一个单位,社会冲突意识就会减少0.324个单位。这正如胡荣所说的,一旦政府无法回应公众的期待和信任,就会出现信任危机,从而导致公众与政府原有的和谐关系被破坏,甚至威胁到整个社会与国家的稳定[15]。

人际信任与社会冲突意识。人际信任不同于政治信任,人际信任来源于民众对社会上普遍他人的信任。目前,鲜有学者从人际信任角度探讨社会信任对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从本文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人际信任的两个因子,“一般人际信任”因子和“特殊人际信任”因子对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影响有显著差异。“一般人际信任”因子对因变量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对社会上“一般”他人的信任度越高,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就越不明显。具体表现为,受访者对同事、领导干部、生意人、同学、老乡的信任程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社会冲突意识就减少0.381个单位。而“特殊人际信任”因子对因变量的影响却不具统计显著性,受访主体对自己家人、亲戚和朋友的信任程度并不能显著地降低青年群体的社会冲突意识。可见,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的“差序格局”的信任,并不有利于显著地降低城市青年的社会冲突意识,加大青年人对亲人和亲密朋友以外的一般他人的信任,才是降低其社会冲突意识的有效方法。

三、结果与讨论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社会矛盾,整个社会处于利益重组的纷争之中。各个利益群体在“征地、环境污染、选举、贫富差距”等各类问题上的矛盾纠纷愈演愈烈。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国社会的转型。

第一,我国城市青年普遍认为,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冲突逐渐显现化了,认为群体间“根本没有冲突”的受访者不到5%。他们对“穷人和富人”、“社会上层和下层”之间的冲突感知最为强烈,因此,相关部门应给予高度的重视。正如社会冲突一样,社会冲突意识也是社会生活中不可以避免并永远存在的,人们不可能消除这种意识。从李培林等人的研究发现,社会冲突意识是冲突行为的导火线,冲突意识越高,就越有可能导致冲突行为的发生。故我们需要在承认冲突意识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同时,辩证地看待它。

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中,致力于反驳帕森斯等人关于冲突是系统功能失调、对社会发展起破坏作用的观点,相应地提出了“社会安全阀”的观点,认为社会冲突决不仅仅是起“分裂作用”的消极因素,社会冲突可以在群体和其他人际关系中承担起一些决定性的功能。包括对社会以及群体具有内部整合功能,即冲突对群体有聚合功能,冲突有助于建立和维持社会或群体身份和边界线;对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科塞认为,冲突可能导致法律的修改和新条款的制定[16],以及作为重要的平衡机制的积极功能等。从科塞的理论中,我们看出,如果冲突所针对的目标与社会倡导的基本价值并不抵触,那么这样的冲突往往是积极的,有利于社会的整合和发展。近年来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和权利、资源占有的不公平而导致的群体社会冲突意识增强、冲突行为与日俱增的现象已成为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这正是人们追求“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所致,并不与社会的基本价值相抵触,所以城市青年存在这样的冲突意识是正常的,我们应该积极看待。相关当局只要积极地与他们沟通,疏导他们的这些不满,并建立有效的机制来改善社会的贫富差距、资源占有极端化等问题,给予每个人平等上升的机会,那么这样的冲突有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使冲突起到“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相反,科塞也辩证地指出,如果冲突涉及双方关系的核心价值,触及关系的基础,那么,冲突就具有破坏社会关系的消极作用,使原有的社会交往关系难以维持[17]。所以,对于那种实质上排斥社会转型、破坏社会流动的消极社会冲突意识,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将其扼杀在摇篮中,想方设法地将其化解。如果冲突的消极功能得到抑制,积极功能得到发挥,那么冲突意识的形成就会成为社会变革与进步的动力。从目前我国的冲突来看,鲜有因为核心价值冲突的,大部分是因为权力、地位和资源等的利益分配不均等和不公正占有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而使得冲突意识上升、冲突行为发生。因此,我们应在时刻警惕核心价值导致冲突的同时,将重点放在群体间的沟通和冲突意识的疏导方面。

第二,李培林、马广海、李璐璐等众多学者非常关注“公平感”因素对社会冲突意识影响,本文从物质性因素“收入公平”和价值性因素“社会公平”出发,同样也验证了“公平感”对城市青年社会冲突的显著影响,较高的“收入公平”和“社会公平”有助于降低青年群体的冲突意识。与此不同的是,本文还发现,信任同样是影响城市青年社会冲突意识的重要自变量。信任的两个方面,即社会信任和政治信任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人们冲突意识的形成。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元素,一个社会的信任状况,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中社会资本存量的大小,关系到社会的整合程度。

帕特南是较早关注信任因子与政府绩效关系的学者,他在研究意大利的民主制度时,发现热衷于参与社团和公共事务,对政府充满信任的北部城市,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社会服务推行、政府稳定等方面都要比南部城市好,正如他强调的,“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使民主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18]。福山也指出,信任是一种有助于“使人们在群体或组织中为共同目标而团结合作”的因素,民主政治制度和企业一样,都必须仰赖信任感才能够有效运作,并首次从国家的高度论述了信任因素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子之一,甚至关系到该国在全球的竞争力。[19]可见,政治信任具有促进政治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功能,那么政治不信任的缺失就不可避免地对政治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的影响。哈佛大学教授 Nye等通过对大量的实证数据研究后指出,政府信任下降的现象是一种国际的共同现象,并指出 “当前最大的治理危机在于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有江河日下的趋势”[20]。从本文的数据来看,城市青年群体还是一个高政治信任的群体,尤其是对中央政府和军队的信任度几乎接近5分的满分,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地方政府的低信任,城市青年群体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低于其他政治组织机构。因此,需要警惕地方较低政治信任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近年频发的税费问题、公共服务问题、干部腐败问题、环境污染、征地问题顺畅沟通机制,着力打造诚信政府,树立和维护良好政府形象,取信于民,从而降低冲突意识的形成,避免危害性的群体冲突行为。

特殊主义取向的社会信任体现为基于道德和习俗之上的文化规范,这种信任有助于增强人们的价值认同感和群体凝聚力。社会信任分为建立在血缘和亲戚基础上的“特殊信任”和对一般大众的“普遍信任”。从本次的研究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仍然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核心,对外信任普遍偏低的国家。如福山和韦伯等人指出的那样,中国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一个缺乏普遍信任的社会。而一个普遍信任的社会可以减少民众的社会冲突意识,增加民众的凝聚力,尤其对于中国来说,培育一般民众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是中国民众社会资本存量的重要载体。这种信任可以是由于关系密切而产生,也可以是在社会成员广泛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中产生。胡荣在研究城市居民信任的构成和影响因素时指出,社会资本中的社团参与因素与信任之间关系紧密,增加民众的社会参与有助于提升居民的普遍信任[21]。所以,要注重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社会团体,借助组织化的平台,有效地参与其中,在社会团体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共同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从而淡化社会成员因参照群体之间的强烈对比而产生的相对剥夺感,最终增强民众的价值认同和群体凝聚力。民众间广泛的相互信任和相似的价值认同无疑是国家在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问题时的文化资本,这种资本不仅可以在道德和规范的基础上利用非制度手段增强国家的公信力,减少公众的冲突感知,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为国家的政治民主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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