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文人侠客梦
2015-12-22刘岩
刘岩
文人和侠客是中国文化中最有特色的两个群体,历来统治者最烦、最怕的就是这两个群体,司马迁在《史记》里也早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中国社会只要这两个群体一旦联合,必然天翻地覆。
在中国国民中,存在着一种十分奇异的人格,即侠客人格。关于侠客人格,中国的文人最为敏感,也许是由于侠客与文人表面上相距千里而实质上一脉相通的缘故吧。中国的文人对侠客最为向往,如唐朝诗人贾岛就曾写过: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不过,这是在冒虚火,看上去豪情万丈,实则气球一只,顶不了事。文人之无用,文人自己就看得很清楚。“百无一用是书生”“万言不值一杯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等话,说得可谓痛彻心肺。每当国家有难的时候,弃笔从戎者总是少数。令人敬仰的大文豪苏轼就曾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豪言壮语,流泽至今,但苏轼一生从未亲临过战场。大多数文人也都如此。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宋代著名词人辛弃疾就是一员勇将,组织义军抗金,闯军营擒叛徒如入无人之境。唐代大诗文家皮日休也曾参加过黄巢起义。据说水泊梁山义军的创建者之一白衣秀士王伦也是秀才出身。
看来,文人要有用,就须弃文从武或是弃文从政,至少也应是亦文亦武或亦文亦政,所谓“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话又说回来,要求文人做武将的事、做侠客的事,甚至代替官吏,这本来就不合理。文人本是一个道德形象,传统的社会心理对这种道德形象寄予了过多的希望和要求,仿佛社会上的一切事情都应当由他们去包揽,一旦有做不到的地方,社会就会表示不满,文人自己也会有强烈的失落感。在这里,社会把文人当做了侠客,而且是为整个社会打抱不平的侠客。文人的使命如此重大,几千年来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要么慨叹、要么退缩、要么改行,纯粹以“文”为职业的文人,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
其实,历史上文人的作用仅限于“吏之师”而已,说得好听一点,是“帝王师”,至于老师说的话学生听与不听,无权无钱的老师实在无能为力,这一点与侠客相比,实有大大的不如之处。侠客一怒之下,可以取人首级。如果老师惹怒了学生,不仅没有饭碗,甚恐有性命之虞。所以文人往往一肚子美政理想,却总是无所施其计,文人之向往侠客,那是必然。
“空有相怜意,未有相怜计”,固然是文人所处的历史窘境,但文人的意义也就在这里。每当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时候,文人往往起而批之,以至殒身而不恤。对于社会的不平,侠客用剑,文人用舌、用笔,从这一意义上讲,文人也是侠客。
正是因为文人和侠客总是走在社会现实的前面,才有了永恒的魅力,文人和侠客才成为人们持久追慕的人格榜样。尤其能够兼侠客、文人于一身,那就更令人尊崇,概因“儒侠”既克服了文人的软弱无力,又弥补了侠客的粗俗鲁莽,实在是最为健全的人格。真正的文人和侠客,都是现实的批判者和矫正者,他们本身有着相通的地方,所以,既做文人,又做侠客,便成了他们几千年来的人格理想。远古时代的墨家学派就不必说了,现在一般认为侠客即出于墨家。但是讲究修身养性的儒家,也不乏勇武之人。据说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就是好剑之徒,在攻城略地方面,颇有建树。至于历代文人,想做侠客的就更多了,曹植、陶潜、李白、陆游等,不绝如缕。至龚自珍,则感叹侠风衰微:“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已无多。”但其后谭嗣同、秋谨以及南社的许多诗人都倡侠行侠,甚至以“侠”自名,以示任侠决心。在中国,对“儒侠”人格的向往实在是一个深厚的传统。
文人无用,古已有之,文人有用则侠客少,文人无用则侠客多,文人与侠客的消长关系,是十分有趣的历史现象。
中国古代的侠客,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侠客,是一群具有强烈浪漫情怀的人。在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乱世,他们背负着传统的理想,幻想用自己的手中之剑来拯救现实,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人格的光彩和理想的光芒。他们是一群纵横于现实之中,而又超脱于现实的人,他们身上的许多特点,已沉淀到中国的文化中,使“侠”字无处不在!
与侠客相比,文人的侠义大多是一种精神,一种洒脱。文人之所以爱做侠客梦,就在于他们有侠的精神却没那种能力。所以他们就按照自己的理想来编织心目中的侠客,除了一身本领和本人不相符合外,其人物的性格等特征就是美化了的自我。如古龙,他书中的的主角几乎都身世凄惨,性情豪爽性格却有些偏执,使一手名动天下的快刀、快剑,但话绝对不多,笑容绝对不多,酒量一定要惊人,就犹如他自己一样酒色才气又心理抑郁。
文人一代一代换了很多,梦却一代一代延续着。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铁肩担道义,扬眉剑出鞘……痛快之情,淋漓纸上。
于是,江湖成了文人的江湖,侠客成了文人的化身。每一个文人,都有了自己的侠客梦。
一首《侠客行》写绝了文人的侠客梦。历代文人经常以“游侠”自比。从“抚剑独行游”的五柳先生陶潜到“纵死侠骨香”的青莲居士李白,几乎每一代的文人都会有着“书剑飘零”的梦想,构成了千古文人的侠客梦。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情冲天,那“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的千年书生叹,句句流露出文人对侠客的向往。
早在魏晋时期,陶潜就说自己“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南朝陈子良《游侠篇》有云:“洛阳丽春色,游侠骋轻肥。水逐车轮转,尘随马足飞。”李白在《少年子》中对少年游侠大加赞美:“青云少年子,挟弹章台左。鞍马四边开,突如流星过。金丸落飞鸟,夜入琼楼卧。夷齐是何人,独守西山饿。”唐诗人令狐楚《少年行》也说:“少小边城惯放狂,骣骑蕃马射黄羊。如今年事无筋力,犹倚营门数雁行。”“等闲飞鞍秋原上,独向寒云试射声。”诗人高适的《邯郸少年行》中也写到了“且与少年饮美酒,往来射猎西山头”的豪情。宋代大文学家苏轼说:“要当啖公八百里,豪气一洗儒生酸。”如此这般以诗词的形式吟咏过游侠的文人墨客不可计数。到了明清及近代,随着市民文学——尤其是小说的兴起,游侠们行侠的故事则更广为人们所传颂。文人们一直在追寻着他们那近似于“乌托邦”似的“侠客梦”。
文人,想到塞北猎猎的长风,想到西域漠漠的黄沙,无一不会热血沸腾,涌起万丈豪情。侠客们的豪爽,是文人内心的洒脱。侠客们的潇洒,是文人内心向往的自在。侠客们的疾恶如仇,是文人内心的纯真。
从孔子开始,一代代文人共同建立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文人有文人的自豪,但也有千古文人痛——“世间多少妙书生,若个沙场乃里行”。加之文人整日伏案写作。体弱多病的文人希望有强壮的身体,才有了最初传颂的侠客吧!
文人在创造侠客这一形象时,已经不自觉地融入了自身的是非观。文人的心是自由的,他们从心所欲,吊古伤今,心在不住地飞翔,因而他们笔下的侠客也大多向往自由,潇洒自在;文人大多天真浪漫,也就有他们笔下侠客的正邪分明,也就有了侠客们敢作敢当,也就有了侠客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文人大多追寻美,于是侠客们所处的西域就有了悲壮的美,侠客们所留恋的江南也就有了温柔的美。
每一位侠客的个性都来于文人那复杂而敏感的内心。令狐冲的洒脱,楚留香的风流,李寻欢的专情,郭靖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都无一不来自于文人的内心世界。
文人一直在完善他们的内心世界,侠客是文人世界的实践者。侠客们被认同,文人的世界也就得以认同。
文人之所以需要侠,源于千百年来他们面对现实的困顿和压抑。
行侠仗义VS政治黑暗
侠客们行侠仗义,主要有两种方式: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因为古代文人生活的时代,大都政治腐败,统治严酷,面对现实的种种,文人们谁不想大济苍生?可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是低下的,能力是有限的,若不能求取功名,恐连温饱都难以解决,哪有什么神力改变现实?所以,文人笔下的侠客们,便代替文人行使他们的政治权利——当然,是虚构的权利。侠客们劫富济贫,改变社会分配的不公;侠客们除暴安良,扭转强权裁决的不公。这些,就是文人心目中理想的生活。
浪迹天涯VS生活封闭
多数武侠小说都不乏对轻功的描写,侠客们武艺超群,来无影,去无踪,他们昨天还在江南水乡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今天就面对茫茫大漠吹奏断肠的长箫,有时甚至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他们好像不用干活,却总是有银子住店、资助朋友、救济穷人,当然,一路上总会遇到天下不平事,一切显得那么虚假,那么不合逻辑,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文人的生活圈子就那么大,生活的内容那么单调乏味,又怎能不在笔下大做文章呢!
浪漫情缘VS婚姻不自由
一身正气的侠客,总会偶遇自己的红颜知己,于是爱得轰轰烈烈,惊天地而泣鬼神。这与文人现实生活中缺乏爱情、婚姻不自由有必然联系。很多男人羡慕封建社会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还可以自由出入青楼,合理合法,殊不知,封建时代的男人虽然看似特权多多,但有一样——婚姻大事由不得自己做主,历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谁要是敢于私定终身,总免不了梁祝的悲惨命运。因此,他们的婚姻生活,缺乏爱情,妾和妓,当是对这种生活的弥补。但是,穷酸文人还有他们自己的弥补方式,那就是在小说里做一回缠绵悱恻的春梦。
于是,文人常常崇拜那些武林高手,他们一身清风,仗剑走天涯,回首间,无边落木萧萧下,仰天长啸,不觉珠泪洒……那是何等快意的潇洒人生?
仗剑江湖载酒行
从司马迁的《史记》为游侠列传后,作为历史人物的“游侠”,从司马迁的汉朝漂流至今,辗转迁移于唐诗宋词、明清话本小说、民国武侠文学,古今文人,数千年来一直挚爱着游侠,或仰慕怀想,或仿效任侠,或诗文寄托,正所谓千古文人侠客梦。文人和侠客之间,其实本是一家人。他们的理想与精神,从来就是一脉相通。孔夫子、孟夫子教人实现美政世界,李耳、庄周引人返璞归真;而文人和侠客共同的理想和愿望,都是救民众于水火,使生灵免遭涂炭,建立一个道德淳美、清平无争的桃源世界。他们殊途同归,只是方式不同,一个以书,一个用剑。
剑
侠客手中的剑便是左膀右臂,他们可以没有锦衣华服,但却绝不能没有锋利的剑。佩剑是侠客身份和地位的标志,也是男子显示仪表和风度的装饰。当然剑最重要的作用还是致敌于死地。一代豪雄曹操有过做侠客的经历,他爱剑,识剑,自己佩有宝剑“倚天”,送青虹剑给夏侯恩佩带。两把剑都削铁如泥,犀利无比。《三国演义》中写到蜀国大将赵云大战长坂坡,夺得青虹剑,远者枪挑,近者剑劈,七进七出,血染白袍,勇不可当。
随着时代的改变,侠客们的剑不但可以致敌于死地,还把武功变成了艺术。如在战国时已有叫兰子的宋国人可以同时玩弄七支剑,其间总有五支在空中飞舞。这种表演到东汉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张衡的《西京赋》里有段边走绳索边做这种抛剑表演的生动描写。到了唐代,崇拜侠客的文人们不但用笔来歌颂兵刀弓马的军旅生活,写出了大量的边塞诗篇,而且非常喜爱武艺,许多著名的文人都是一手握笔,一手提剑。持剑舞蹈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友人宴饮时也舞剑助兴,如李白每至酒酣耳热之际便拔剑起舞“万里横歌探虎穴,三杯拔剑舞龙泉”“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李白的剑术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当他起舞拂长剑时,便四座皆扬眉。就是体弱多病的杜甫,在年轻时也曾“把臂开樽饮我酒,酒酣击剑蛟龙吼。”唐代这种表演性剑术到达了出神入化的境地,精通剑术的人很多,其中最著名的剑术家就是裴将军,剑一到他的手中,就像有了生命。裴将军的剑术、李白的诗和张旭的草书在唐代被人们称为“三绝”。杜甫看了著名的公孙大娘的舞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后来,在看公孙大娘的弟子李十二娘的表演时不禁回首当年,记忆犹新,写下了千古名篇《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使我们今天似乎还能看到公孙大娘的剑舞如雷霆震怒,蛟龙出水,观众惊讶失色的生动情景。杜甫说,大书法家张旭就是因为常去观看公孙大娘的剑舞而受到启发,草书大为长进。
剑之于侠客是兵器,可以杀人;剑之于文人是艺术,可以舞蹈。
酒
酒,对于文人来说,恐怕是他们实现侠之梦的最好途径了,是沟通此岸与彼岸的精神桥梁吧!
魏晋时代,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魏晋风流”“魏晋风度”背后是一个个令人神往的故事。“竹林七贤”的放荡不羁、率性而为、狂醉轰饮、愤世嫉俗。惟有酒,才能够浇化他们心中的块垒。那心中的块垒就是当时社会的乌烟瘴气,民生疾苦,个人的寄寓。他们在历史的舞台上谢幕了,然而,他们的侠气还令今人激动不已。
侠的思想、剑的技艺与酒的浇润在文人的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恐怕就数唐代的李白了。他本人的思想是比较复杂的,儒、释、道、侠的思想兼而有之,年轻时也曾经手刃过贼人。他的心中装的是整个盛唐,他的对待朋友、金钱、操行、苍生、统治阶级的诗作,无不昭示着他是一位侠之集大成者。他不仅剑术高明,而且善骑马,能射箭,并好饮。他像一个轻财好施的游侠,在东游吴越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散金三十万,周济生活困难的人;他游历名山大川时,喜欢结交“豪雄”和那些能够抗暴扶弱、仗义舍身的游侠人物。不但李白如此,陆游一生也写了许多歌颂侠士的诗,赞美那些在国家危急关头,勇于舍身赴难而不居功、不贪恋爵禄的豪侠。
多少江湖事
“乱世天教重侠游”,在所谓的清平之世,人们对大侠精神的渴望也是无处不在的,只是时隐时现罢了。在束缚太多的封建社会,人们欲想一展身心,学剑行侠恐怕不失为一条捷径,即便行侠不成,亦可得到虚幻的满足。至今天,人们在阅读武侠小说中获得了如醉如痴的满足,也是渴求大侠精神的表现。
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以武行义,故“无武不成侠”,这一点跟司马迁所界定的“游侠”颇有距离。唐传奇中的侠客武功高超,只是作品对打斗场面描写很少;描写侠客的话本小说中有打斗场面,可比起同时期的英雄传奇如《水浒传》、神魔小说如《封神演义》来,仍是小巫见大巫。直到《儿女英雄传》和《三侠五义》,武术技击场面的描写才蔚为奇观。此后,不管是单打独斗还是群战群殴,武打成了武侠小说最突出的标志。论拳术有少林拳、八卦拳、形意拳、太极拳、五祖拳等等,论剑术有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达摩剑、七星剑、奇门十三剑等等,论功法有拈花功、神行功、吸壁功、轻身功、石柱功、铁布衫功等等,再配上十八般武器的来历和用法,实在已令读者眼花缭乱;更何况作者纸上谈兵自创功法,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六脉神剑”,武术界不懂,作者也没说清,不过读来甚觉新鲜有趣,也就被认可了。武侠小说家像平江不肖生那样真正懂武术的并不多。不过有一点,不管是真懂武术还是假懂武术,作家们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武术与中国文化联系在一起。“剑”中有“书”的,不只是金庸的小说好多武侠小说家都有这种追求,只不过不一定成功而已。《小五义》中云中鹤魏真与北侠欧阳春等人讲究各自宝剑来历,《江湖奇侠传》中金罗汉吕宣良指引柳迟修炼,以至《天龙八部》中黄眉大师恶斗延庆太子,都有很浓郁的文化味道。而《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比武,更是直接从禅机问答脱胎而来,一个是“手中无环,心中有环”,另一个是“刀上虽无招,心中却有招”;可比起天机老人的“无环无我,环我两忘”来,毕竟还差一大截。这里比试的不是勇力或招式,而是对武学境界的领悟,而这种领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整个传统文化的理解,绝非匹夫之勇所能企及。写的是武,可注重武中的“艺”、武中的“文”。
从唐传奇到新派武侠小说,经历了大约一千二百年的发展历程,武侠小说的文化价值,在于其构建了一个特殊的“江湖世界”。不管是陶渊明的“良才不隐世,江湖多贱贫”,还是高适的“天地庄生马,江湖范蠡舟”,这里的“江湖”,都不再是简单的地域概念,也不只是泛指人世间,而是隐隐有和朝廷相对的意思。朝廷有朝廷的法律,江湖有江湖的规则,在现实社会中,王法至高无上;可在小说中,侠客为江湖义气可以完全置王法于不顾。将江湖世界作为一个不受王法束缚的法外世界、化外世界,实际上是在重建中国人古老的“桃源梦”。憎恶王法庇护下的不公道和非正义,因而,在远离朝廷教化的“江湖”上,寄托了对于公道和正义的希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江湖当然也有秩序和规则,但那是道德化了的法律,唯一的宗旨是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在江湖世界中,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被简化为正邪善恶之争,斗争形式也被还原为最原始的生死搏斗,而决定斗争胜负的主要因素则是双方各自武功的高低。在这个世界中,正常社会秩序下的纲常以至各种清规戒律,都被抛到九霄云外。这一点对于长期受封建礼教束缚的中国人,特别有吸引力。侠客的敢怒敢骂,敢打敢杀,浪迹天涯,独掌正义,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寻求精神的解脱和超越,这无疑体现了中国人的自由愿望。
“江湖世界”的这种理想主义色彩,在《水浒传》中本来已经相当明显,可到了清代侠义小说,反而黯然失色。侠客纷纷“改邪归正”“为王前驱”,领着官兵剿灭“邪教”“匪寇”去了,“江湖”成了“英雄”未出山时的隐居之地,而不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精神故乡——“桃源”了。不过,此后,平江不肖生之专写武林恩怨,姚民哀之着重会党内幕,都为武侠小说注入了新鲜血液,而且重新把立足点从朝廷转回江湖。金庸、梁羽生等新派武侠小说家似乎有把表现江湖世界的两种倾向综合起来的意愿,其小说中的“江湖”既不完全蹈空,有近代中国秘密社会的影子;也不完全坐实,仍保留、甚至着意渲染其作为法外世界的理想主义色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武侠成为精神,附入中国人的骨髓之中。
马鸣风啸,刀剑若梦。
烟尘起处,东方不败单挑任我行,一双纤纤绣花手,半点清浅含怨笑,面对须发蓬飞、怒目圆睁的任我行,绣花针牵起血色的丝线箭一般飞出去,在空中幻化出道道美妙的弧线……原来,杀人也可以这么美丽!
风沙漫天,一只红头巾在大漠中飞舞,东厂太监曹公公伸手抓住,阴阴地道:那边有人。百余骑随从立刻调转马头,向沙丘飞驰而去。黄尘慢慢升起,杀机渐渐出现。老板娘甩出片片柳叶飞刀,刀锋毕露,疾响呼啸,东厂侍卫如雨点般坠马,周淮安三人背身紧靠在一起,四周是漫无边际的风沙……
清冷雨夜,黄飞鸿义收鬼脚七;演兵场里,张三丰大战董天宝;竹林深处,李慕白追击玉娇龙……
于是侠成了文化,中国的文化;侠成了精神,不朽的精神。先进武器打不垮精神,精神永在;高新科技离不开文化,文化常青。令狐冲的古道热肠、黄飞鸿的侠肝义胆、张三丰的太极精神、李慕白的大侠风范哪个不是中国侠精神的精髓?人剑合一、无招胜有招、以柔克刚、“拳脚小功夫,容人大丈夫”“人心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哪个不是中国文化的结晶?
侠之精神,博大精深!
天下风云出我辈
文学作品中,侠是孤傲的,古龙小说中最著名的剑客西门吹雪,一提到他,人们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场景:无边无际的茫茫雪地上有一片梅林,无数鲜红美艳的梅花花瓣飘飞,天空兀自飘洒着鹅毛般的大雪,一个白衣如雪的人孤独地站在梅林中,仰头望着天空,若不是腰间的那柄墨黑色的古老长剑,仿佛他整个人便要与漫天风雪融为一体。这正是侠给人的印象:飘然来若叶,潇洒如风;有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和忧郁。为天下安宁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付出生命;是重情重义的完美化身。侠容天下于胸,江湖是侠客流浪的家。
侠,骨子里天生流淌着悲情,为酬知已,为报主恩,明知道前面是一条死路却还一往无前!
战国时天下纷争,诸侯各立为王,他们为培植自己的势力纷纷礼贤下士,侠客武艺超群,有万夫不敌之勇,自然也是他们的目标之一。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载了这些侠客的事迹,最令人欣赏的便是侠客豫让,论名气他比不上慷慨激昂的荆轲;论武功,他比不过武功盖世的聂政,但是他郎心似铁,百折不回的毅力,让人除了倒吸冷气,便无话可说。他先是改变姓名,冒充罪犯,混进宫廷,企图借整修厕所之机刺杀赵襄子,可惜暗杀失败。赵襄子考虑到豫让为故主报仇,是有义之人,将他释放。侥幸活下来的豫让没有死心,他涂抹油漆变相、口吞煤炭变声,乔装自己,找机会再图报仇。机会来了,豫让埋伏在一座桥下,准备在赵襄子经过的时候刺杀他。没想到赵襄子的马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计划再次失败。豫让自知此劫难逃,便恳求赵襄子:“希望你能让我完成最后一个心愿:把你的衣服脱下来,让我刺穿;这样,即使我死了,也不会有遗憾。”赵襄子答应了他,豫让拔剑,在赵襄子的衣服上连刺了三次,然后自杀身亡。
有的人说这些侠客是被政治利用了,是牺牲品,其实不然,要离用他的经历说:不,我为的是和平。要离假装背叛阖闾投奔庆忌。为了让庆忌相信自己是真心投靠,他让阖闾按计划杀掉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庆忌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不久,要离趁其不备,左手持矛从庆忌身后狠狠刺去,当即刺穿庆忌胸膛。左右欲杀要离,庆忌却阻拦道:“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他命令放要离还吴,自己却拔出长矛,喋血而死。回到吴国,阖闾金殿庆封要离,要离不愿受封,说:“我杀庆忌,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然后在殿上自杀,他这样做,一方面是告诉吴王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另一方面是感谢庆忌的知遇之恩,所以他只有选择死亡,凄凉而又悲壮。
他们这群人身体力行了儒家关于仁、义、忠的概念,用自己的剑划破黑暗的乌云,用无畏的头颅蘸着殷红的鲜血为时代烙上浪漫主义的印记,以至于千百年来浪漫的文人,不但要用钦佩的笔墨,写豪气的赞歌;还禀承侠客们舞刀弄剑的实用精神。
他们这群人视富贵如浮云,即使外表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冰冰模样,善良的心却让他们一见到恃强欺弱便为之动容。也所以,让无数人为之倾倒!
(选自《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