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以沈阳上市公司为例
2015-12-22沈阳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朱雅琴
沈阳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朱雅琴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以沈阳上市公司为例
沈阳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朱雅琴
本文以沈阳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沈阳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显著正相关、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显著负相关;公司绩效、财务杠杆及股权集中度对沈阳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沈阳上市公司
1 引言
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外就出现了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浪潮。虽然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环境污染、产品质量问题及职工利益受到损害等事件时有发生,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情况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因此,企业向各利益相关者披露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数量不多,在披露社会责任的信息方面,企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本文以沈阳上市公司为例,就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此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关注盈利的同时,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
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的提出
2.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绩效
Johnson et al.(2003)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承担社会责任并披露相关信息,能够提高公司绩效;Hillman & Keim(2001)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会提高公司绩效;反之,公司绩效好的企业也将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姚海鑫等(2007)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股东财富的增长。沈洪涛(2007)实证结果表明,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动性增强。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1。
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规模
政治成本理论主张,规模越大的企业,就越容易得到政府、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关注。Patten(1991)发现,公司规模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解释变量;Simon Knox(2005)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与公司规模有关,大、中型公司与小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具有很大的区别。相比小公司而言,大、中型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较多。因此,提出假设2。
假设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独立董事比例
独立董事应该履行监督管理层的职能,同时独立董事也作为抵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手段,会提高对管理层的监督效率。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越大,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越有力,从而有利于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促使企业披露更多的信息,包括企业社会责任信息。Forker(1992)认为独立董事越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从而减少管理层由于隐瞒信息而获得不当利益的可能性。于是,提出假设3。
假设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正相关。
2.4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财务杠杆
Jensen & Meckling(1976)认为,公司的财务杠杆越高,代理成本越高,需要披露的信息越多。当然社会责任信息也不例外。因此,从长期发展及履行社会责任角度来看,企业应适度举债,否则偿还债务压力过大,企业生存存在危机,就无能力来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提出假设4。
假设4: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杠杆负相关。
2.5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第一层代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具有经营权的管理层与具有所有权的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监控高层管理者行为而设置的。Forker(1992)认为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会削弱董事长的监督职能,两职合一与自愿披露信息显著负相关;Ho & Wong(2001)通过对香港上市公司进行研究,也得出相同的的结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负相关。
2.6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股权集中度
代理理论认为,股权越分散,企业管理层对股东利益侵占的可能性越大。原因在于,股权越分散,每个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取监督行为所付出的成本越高,有可能导致收益小于成本,监督的积极性就会下降。Shleifer & Vishny(1986)发现,持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监督管理层的主动性较高,能够降低代理成本,有助于促使管理层披露更多的信息。因此,本文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越有利,公司越会进行更多的自愿信息披露。于是提出假设6。
假设6: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
本文以沈阳2008年上海和深圳1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财务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所有样本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据来源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年报,经手工收集整理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9家。
3.2 变量设计
3.2.1 被解释变量
本研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统一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度量,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SDI)作为被解释变量。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将沈阳上市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5大类:自然资源方面;人力资源方面;产品质量方面;慈善事业捐助;社区计划。其中定量信息赋值为2,定性信息赋值为1,无信息赋值为0,5类信息的权重是同样的。经过加总得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则每个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取值范围在0~10之间。
3.2.2 解释变量
依据所提出的6个假设,在影响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方面设置的解释变量共有6个,与假设相对应,依次是公司绩效(托宾Q)、公司规模(SIZE)、独立董事比例(INDEN)、财务杠杆(DEBT)、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LZHY)、股权集中度(HERFINDAHL)。
(1)公司绩效。本文以托宾Q来表示上市公司的绩效。
(2)公司规模。以公司总资产来表示公司规模的大小。由于公司总资产的数值比较大,采用总资产的对数来表示公司规模,以缩小量级。
(3)独立董事比例。用独立董事人数/董事会规模来表示。
(4)财务杠杆。用资产负债率来表示,即用总负债÷总资产×100%来表示。
(5)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将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设置为虚拟变量,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时,LZHY=1;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时,LZHY=0。
(6)股权集中度。选用公司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作赫尔芬德指数的近似值,来反映股权在所有股东之间的集中程度。
3.2.3 控制变量
为了有效检验假设,选择行业属性作为控制变量。将行业属性设为虚拟变量,当公司属于行业j时,该虚拟变量取1,否则为0(j=1,2…8)。相关研究变量的定义见表1和表2。
表1 研究变量的定义
表2 行业变量定义
3.3 模型构建
4 实证分析与结果
为了揭示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用SPSS15.0统计软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和表4。
表3 回归的总体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的F统计值为6.950,P值为0.068。所以,模型的整体线性拟合显著,同时Adj R2高达0.831,反映出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而D-W值为2.048,没有自相关问题。
表4 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被解释变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SDI)
表5 行业多元回归结果及相应的统计检验结果
从表4中的回归结果来看,可以发现:
(1)假设2得到支持,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显著正相关。即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企业越愿意披露较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2)假设3得到支持,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独立董事在督促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假设5得到支持,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反映出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会显著削弱董事长的监督作用,为了获得自己的控制权私利而隐瞒信息,不利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
(4)假设1、假设4、假设6没有得到验证。公司绩效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公司绩效越高,越愿意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但是未通过检验,假设1没有得到支持;财务杠杆回归系数为正,显示资产负债率越高,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假设4未得到支持。股权集中度回归系数为负,说明股权越集中,大股东为了获得控制权私利,往往会隐瞒信息,包括社会责任信息,与假设6相反,但统计上不显著,假设6没有得到支持。总之,公司绩效、财务杠杆与股权集中度对沈阳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此外,表5显示,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INDUS4(信息技术业)和INDUS7(建筑业)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信息技术业与建筑业披露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其他几个行业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行业具有相关性。
5 研究结论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因素,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结论。本文以沈阳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
(1)沈阳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显著正相关;而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显著负相关。
(2)沈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行业相关,信息技术业与建筑业更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3)公司绩效、财务杠杆及股权集中度对沈阳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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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5
A
2096-0298(2015)04(a)-179-03
朱雅琴(1969-),女,辽宁锦州人,会计学博士,沈阳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财务、财务会计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