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立有度 要用利不唯利
2015-12-21宫春科
宫春科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
破与立,看似对立,实则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矛盾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创新的地位更加明显。可与此同时,一些团体和个人在利益的影响下,只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忽视客观规律,将不破不立变成了不破不“利”。唯“利”而破的实质是只破不立,打着创新进步的旗号,其实质却是毁坏创新发展的基础,危害不容小觑。
“利”“立”二字,音同意异,但其价值和作用并非完全没有交叉,利是立的驱动性作用之一。“无利不早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等等古语俗语虽然片面,但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利的作用,那就是为了“利”可以“立”。立是创造和创新。创造和创新的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这无可厚非,但是立的成果应体现其价值和正能量。
破是扬弃,而不是舍弃。面对现实中的不如意、不完美,我们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需要改革创新,也应当看到万事不可能尽善尽美,需要改进不合理的地方。但在没有完美替代方案以前,全盘否定、推倒重来是武断的,我们更多的应当学会扬弃而不是舍弃。
破有破之利,不破亦有不破之利。不破之利,在于破的时机还不成熟。而决定破的时机和火候的依然不是利,而是立。能立,方可破;破而不立,不如不破。为了发展而狂飙突进,否认一切,怀疑一切,破坏一切,最终失去的是发展的根基。
改革重在改思想观念、改规则模式、改方式方法,而一切思想观念、规则模式、方式方法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改变必须学会去适应。“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只有在适应的过程中,才能去认知了解旧有的观念模式和规则方法。而只有在深入了解、有了切肤之痛之后,才知道问题根源所在,从而对症下药。
改革创新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传承合理因素中小心逐步改进存在的问题,一步一步走好走稳,千万要避免暴风骤雨式的大破大立,避免不经意中把摸石头过河变成百米冲刺式大幅度前进。
破与立离不开“利”的驱动。但回归“立”的本真,却要努力避免陷入“利”的窠臼。唯利是图,只会“破”而无用,“立”“利”两空,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