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族与族群概念的界定
2015-12-19徐平
徐平
摘 要:本文通过综述历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民族和族群概念的界定,试图使读者理解这两个概念都有特定的内涵,不能互相取代。准确地把握它们的含义和关系,有利于正确地指导民族工作。
关键词:民族;族群
三十余年来,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专家学者们,围绕“民族”与“族群”概念的界定这一问题纷纷著书立说,提出了诸多的有价值的观点,不断将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族群”和族群理论的引入和探讨对我国多民族多文化的社会进行细化分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民族研究涉及民族实体权力和利益方面的问题,所以必须弄清二者含义的关系。
1 关于“族群”的界定
来自西方的“族群”观念是多种群体分类的一种方式。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被用来描述两个群体文化接触的结果。二战后,族群一词被用来取代英国人的“部族(Tribe)”和“种族(Race)”。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族群”概念的广泛使用,对这一概念的研究也就繁衍出许多不同的含义。
20世纪60年代以来,港台学者倾向于将ethnicgroup译为“族群”,大陆学界也逐渐地接受了这一翻译。但台湾学者将这一概念放大应用于典型的“社会群体”(socialgroup)的范围,易引起概念的泛化。并且西方学者对该词的释义本身分歧较大,使得该词在中国也是众说纷纭。一般学术术语的稳定应用,通常是以收录于学科性或专业性词典为标志的。基于此,要弄清楚“ethnicgroup”是什么?还得揣摩西方相关论著对该词的阐释。
最早收录“族群”词汇的是《韦氏新国际词典》当中。根据该词典的定义,“族群”有如下含义:非犹太教或非基督教的异教徒;具有文化传统、心理特质和体形特征的共同体;起源于异邦的原始文化。
1975年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位教授,N.格拉泽和D.P莫尼汉在其著作中将族群定义为:族群是指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具有的宗教的、语言的、习俗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共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
在中国,人类学界对马克思.韦伯的定义接受较多。韦伯认为,如果那些人类的群体对他们的共同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或者是因为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对殖民和移民的历史有共同的记忆,而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这种群体就被称为族群。
近年来,中国人类学界的学者们,结合本土实际,对“族群”一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文化学词典》中对“族群”的解释是这样的:“一种社会群体。它根据一组特殊的文化特质构成的文化丛或民族特质而在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它在宗教、语言、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的整体方面的特征,以及在民族和地理的共同渊源上,使它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群体……”
除了上述定义外,被人类学界所推崇的概念是“指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的宗教的、语言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具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
2 关于“民族”的界定
建國以来,我国开展过多次规模不同的讨论。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建国以来最流行的最具权威性的定义。斯大林在1913年提出的“民族”含义即“四个特征”:“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的“民族”概念有别于“种族”和“部落”,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在他们这些有关“民族”的讨论中,他努力建立一套完整的逻辑和概念体系,其核心是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来定义各个历史阶段的民族含义与性质。斯大林的这个定义坚持4条同时并用,缺一不可。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
汉语“民族”概念是伴随着中国所经历的剧烈时代变迁而产生的,它的出现与演变也见证了中国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艰难而复杂的历程。古代中国所崇尚的观点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且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形成华夏、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地域群体的分类观念。在中国的古代文献中,“民”一般指百姓、平民,“族”一般指宗族、家族。当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有其特殊性。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关于“民族”的词条认为“民族、部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而民族则是以地缘关系定义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种族属于生物学范畴,而民族属于历史范畴。”
最近有学者提出“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有的学者则对此进行回应,认为1949年前的中国“民族”概念并非“舶来品”,而是本土产生的概念。
3 关于“民族”与“族群”关系的讨论
2007年12月,中国当代民族问题战略研究基地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办了题为:“族群、民族:概念的互补还是颠覆”的专题学术研讨会。此会议对“民族”、“族群”等概念的研讨较为深入,但对“民族”与“族群”的适用范围及相互关系方面的探讨缺乏共识。充斥着“民族”与“族群”究竟应该使用哪一个的争论。
“ethnicgroup”被翻译成“族群”传入中国后,有学者主张用“族群”替代“民族”,但综合西方学者对“ethnicgroup”的解读,相对“民族”而言,“ethnicgroup”是按某种标准划分的人群共同体,可以包括民族的次级群体,也可以指与特定“民族”无联系的人类群体,譬如,“打工族”“月光族”等,且具有较强的学术指向性及其文化性;而汉语语境中的“民族”概念无论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已经固化和内化,最重要的是“民族”的出现是和国家、政治密切相关的,“民族”与“族群”相比更具有政治性和法律性。
总之,民族、族群、Nation,Ethnicgroup这些概念都是工具性的,针对不同的情境使用,每个概念背后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象征。“族群”和“民族”既不是对等的关系,也不是广义和狭义的关系。“族群”概念应该是“民族”概念的补充,是对“民族”的细化研究。虽然象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族群”的边界可以无视“民族”的边界,“族群”有它的弹性范围,但它还远远不能和我国56个“民族”或者55个少数民族相对应。从“民族”概念的使用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仍用“民族”代表56个民族,用“族群”表示民族内的各次级层次为好。组成一个“族群”的人们可能是一个“民族”内的一部分人群,,也可能是不同“民族”的某一层次的人群,也可能是未识别民族的成员。“民族”和“族群”的概念所涉及到的是一个个复杂的社会利益群体,所以不管在文章中还是在实践工作中,对它们的表述不能混同。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多元文化的国家,应该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也应把建立统一富强的国家,保持稳定和谐的社会。作为学术争鸣努力实现的理想。
参考文献
[1]《民族与族群之辩》,史成虎,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年4月。
[2]《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反思》,何菊,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3]《“民族”概念的困境、原因及建议——兼论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陈茂荣,云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4]《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马 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