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传统功能
2015-12-19陈晓奕
陈晓奕
摘 要:地方志,又称“方志”,传统地方志只包括志书,新中国以后的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是按照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综合反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自然与人文的历史与现状发展状况的百科式要述。
关键词:方志;功能;资政;存史;教化
传统的地方志,是统治阶级为了加强王权统治,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各个地区的基本情况,是为了地方官吏及士绅服务,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最初的地方志是顺应了当时统治的需要,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功能主要就是辅佐政治。到了西汉以后,政府才开始注重地方志的教化功能。到了隋唐时期,地方志的内容对政治和军事决策参考的作用日渐重要。宋代以降,方志内容更广泛、作用更大。明清之后,地方志及其理论也发展到成熟,普遍的将地方志的功能释为“资政、存史、教化”。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在长达两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地方志薪火相传,既是客观的文化载体,又是厚重的历史积淀,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地方志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其功用的认识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演进而有所变化。最初的地方志是顺应当时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的功能主要在于“辅治(资治)”。西汉以后开始重视地方志的教化功能。到隋唐时期,地方志的内容对政治和军事决策参考的作用日渐重要。到宋代,方志内容更广泛,作用更大。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提出了方志有三方面的作用:第一,有重要的存史鉴今作用;第二,起到政治参考的作用;第三,教育作用。这开了方志“存史、资治、教化”三大功能之说的先河。明清以后,地方志及其理论发展逐渐成熟,方志界对方志功能认识的趋于统一,普遍将地方志的功能释为“资治、存史、教化”。薛荣建在《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思考与探索》中指出:“从地方志事业资政、存史、教化的三大功能来说:位居第一位的是资政,位居第二位的是存史,位居第三位的是教化。”
1 資政功能
传统地方志是官书,由地方官主写,其着眼点是如何把政治搞好,这也就决定了它的首要功能是资政功能。志书的主要读者是为各级政府官员,古人也将地方志说成“辅治之书”,所以查阅方志来了解地方情况是旧时官员的习惯。以前就有新官到任或上司按临时“以志呈阅”之例。
顾颉刚在《中国地方志宗录·序》中写道:“每地修志,主要目的在于备行政官吏之鉴览,以定发施政令之方针。”于乃仁《方志学略述》:“(方志)备行政官吏之省览,俾发政施令得其宜也。——夫行政必娴民情,古今之所同然。方志为一方总览,又时时增修,其征信之程度,自较他书为高,抑且无他书可以替代。”唐代韩愈过岭南时,就先寻借《韶州图经》阅后还题诗,“愿借图经将入界,亦逢佳处便开看”。南宋淳熙六年,朱熹至南唐上任,无视地方官的谄媚,“下车首以郡志为问”。宋代真德秀说:“为此郡之吏者,不可无此书”。清代顾炎武所著《天下郡国利病书》,其目的是唤醒统治者的注意,希望统治者能从国情、国力出发,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开放门户,加强国防,利用地方志供当局参考。在顾炎武写成《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后,自谓“所取资料,正史之外,端姿方志”。
2 存史功能
传统的方志是对一个小范围内事件和人物的准确记载,这是帮助历史补充细节的最好依据。地方志是从细节出来记录历史。顾颉刚说过:“惟方志中,纪地理,则有沿革、疆域、面积;纪政治,则有建置、职官、兵备、大事纪;纪经济,则有户口、田赋、物产、关税;纪社会,则有风俗、方言、寺观、祥异;纪文献,则有人物、艺文、金石、古迹。”
据统计,目前全国保存下来的方志有万余本,最早的宋代有33本,元朝有200多种,明代有2500种左右,而清代达到了8000种以上。徽州地区就藏有南宋淳熙年间罗愿纂赵不悔修的《新安志》。地方志积累和保存了大量的地方文献,是最全面、最丰富的文化宝库。编好一部方志,必须广泛的调查研究,编纂是要认真核实、秉笔直书。大多数方志家也都主张“据事直书”,这都是因为方志“存史”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
地方志中还保存和记载了各地自然社会和风土人情的资料,这些资料相当的丰富和翔实。例如:明代的《弘治徽州府志·风俗》中记载:“地杂瓯骆,务为高行奇节,异材间出,性刚喜斗,民俗真纯杂毫健,东南邹鲁读书力田事商贾,衣冠至百年不变,安土重迁,泥于阴阳拘忌废事且昵鬼神童费无所惮。”地方志的资料极其丰富,可以为科学史、建筑学、民俗学、民族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宝贵的资料,这都依赖于它的存史功能。
3 教化功能
教化即教育感化,运用地情资料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地方志的教化功能服务于现实要比服务于将来更具实际意义。
中国古代相当注重地方志的教化功能。元代杨敬德《赤城元统志序》一文中记载:“诊人物,崇节义,以彰劝惩,而教化可明矣。”这就是将地方志中所记载的人物为人们提供学习的榜样。崇善惩恶,是传统社会官民共同遵守的道德标准。当官为政都以此教化民众,民众也因此受到教化。地方志中所记载的人物,有仁义、有残暴,有廉洁、有贪赃枉法的,人们从对他们的认识和评价中,自然会以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从中也得到学习,受到教化。当然,古人重视的教化是以传统社会的道德为标准,但这种教化功能,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上面确实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地方志拾遗补缺,记微记著,知兴治衰,见褒见贬,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一方人文无所不记。因此,地方志被誉为“一方之全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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