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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开EB-5移民 企业高管更适合EB-1C

2015-12-19谷欧文编辑白舒元供图CFP

留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移民局绿卡申请人

特约撰稿_ 谷欧文 编辑_白舒元 供图_CFP

绕开EB-5移民 企业高管更适合EB-1C

特约撰稿_ 谷欧文 编辑_白舒元 供图_CFP

在2015年5月11日公布的六月份签证公告中,美国移民局开始审理2013年5月1日前递交的案件。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最快也要2-3年才能拿到临时绿卡。这对想要快速移民或是子女快满21周岁的申请人来说,无疑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每年有10,000个投资移民(EB-5)签证配额,其中3,000个配额预留给投资目标就业区(TEA)的投资者,3,000个配额预留给投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program)的投资者。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突飞猛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有了投资移民的资本,以及相应抵御风险的能力。但随着EB-5排期的到来,很多投资者对于美国投资移民前景表示堪忧,其实绕开EB-5投资移民排期,通过其他种类的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 Category(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同样是移民美国的便捷途 径。

企业高管海外派遣移民快、风险 小

第一种方法是通过申请L-1A签证以及之后的EB-1C。通常,如果申请人在其他国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并且想在美国设立母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L-1A签证转EB-1C会是一个不错的选 择。

谷欧文

美国纽约圣约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居纽约,负责关于EB-1A(特殊人才),EB-2NIW(国际利益豁免人才),EB-5(投资移民)等法律案例,长期关注留学。

L-1A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去美国分公司工作。

在L-1A签证申请过程中,跨国公司是L-1A签证的申请人,外籍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是L-1A签证的受益人。L-1A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A签证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同时,L-1A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公司或者办公室,而需要将高级管理人员派到美国境内来进行筹备的跨国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L-1A签证的首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L-1A签证也适合于小企业到美国创业拓展业务和服务,抽调精通业务的经理或具备业务实战经验的高管,按照公司总部设立的目标和宗旨来设立新的分公司。然而,美国移民局对不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知名的中小企业,及新筹建的公司的L1申请审查很严格。在受益人的L1有效期内,如能证明海外机构及美国关联公司均在正常运作,受益人即可通过EB-1C申请绿卡。

相对于EB-5投资移民,这个方法不仅减少了投资的风险性而且大大缩短了拿到绿卡的时间。EB-1C一旦获得批准就可以拿到永久绿卡而非临时绿卡。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2)的一个特例。

特殊技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优势明显

第二种方法是针对有特殊技能,在本领域内有所贡献的人群可以通过EB-1A(特殊人才)和EB-2 NIW(国家利益人才)来申请移民。对于研究人员、博士生、博士后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来说,EB-1A(杰出人才移民)或者NIW(国际利益豁免绿卡)则是很好的突破口。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 i r s 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中国或其他国家皆可申请。

目前,EB-1移民无需排期,也没有EB-5对投资金额的要求。大量的杰出人才移民成功案例证明,“杰出人才”的标准并非高不可攀,只需满足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十条要求中的三条即可申请,无需国际大奖。尽管现在EB-1杰出人才申请难度不断提高,但是通过有经验的律师精心准备,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

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移民是捷径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2)的一个特例。在正常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申请人不但需有美国雇主,而且需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Permanent Job Offer),并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简称DOL)申请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再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I-140)。但国家利益豁免则是个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最有利条件就是:即无需美国雇主,无需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无需劳工证申请之烦琐,直接提出移民申请。而且,即使没有雇主,或没有雇主支持,申请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提出移民申请并获得绿卡。当然,雇主也可以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移民申请。此外,在等待国家利益豁免批准期间,申请人可以同时递交其他类型的移民申请,比如EB-1。总的来说,国家利益豁免应是众多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移民的一条重要捷径。

在公布的六月份签证公告中,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美国移民局开始审理2013年6月1日前递交的案件,与EB-5排期时间相似,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请人最快也需要2-3年才能拿到临时绿卡。

然而,我们可以看到针对NIW的排期时间表,排期的时间每个月都在大幅度的前进。除此之外,NIW的申请门槛较低,一般来说只要求硕士毕业生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而资金方面也没有要求, 优势还是相当明显的。尽管现在国家利益豁免申请难度不断提高,但是通过有经验的律师精心准备,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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