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訏伦理思想研究
2015-12-18韩露
韩 露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辽宁鞍山114003)
一、善与恶——徐訏伦理思想中的道德判断
(一)以人为根本出发点的善恶标准
徐訏尊重人性,他思想中的善恶标准都是以人为根本出发点的。善与恶在某种程度上说都是表现人的真性情,而真性情的产生又与人的社会化分不开。在小说《精神病患者的悲歌》中,海兰为了成全白蒂和“我”的爱情而自杀,这种精神是徐訏小说中所歌颂的,海兰的牺牲是善的。《风萧萧》里的白萍独自冒险为革命牺牲的精神在徐訏看来也是善的。徐訏尊重人的基本生存欲求,他赋予弱质者同情与宽容。徐訏对笔下人物如《爸爸》中的邓化遇、《过客》中的王逸心、《手枪》中的沈家光等人都是以同情态度书写的。在徐訏眼里,当人的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一切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徐訏通过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深刻关照,把人在生存底线的真性情客观尽现。在这个意义上讲,善就是同情、施舍与牺牲,最终指向的是人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大无畏的奉献精神。
在另一方面,徐訏力图表现人性中的贪性与虚荣,揭露人性猥琐的一面。人的贪欲主要为功名和金钱,徐訏用嘲讽甚至有些憎恶的感情冷视深陷世俗的小人物的人生。《小人物的上进》塑造了郭克强这一小人物形象,对权贵卑躬屈膝,对金钱垂涎欲滴,身份卑微而露尽奴相。《笑容》里的钱令真爱面子、虚浮、自以为是,也是作者所批露的对象。在作品中,徐訏表现出对他们的厌烦,流露出他对人格的看重。徐訏思想中的善恶标准出发点是人,指向的也是人,他试图用作品唤起人们的高尚人格和圣洁情操,使人们摘掉虚伪、视钱如命的丑恶面具,用率真、善良的性情对待生活。在内在动机方面,一个人会对某些行为(或者不去行为)产生内在的欲望或者反感,当一个人对自己某方面的行为产生反感时,他通常也对其他人的这种行为产生反感,这样这个人就会认为这种行为是恶的。徐訏认为,人们一切恶的行为动机就是钱、名誉或仇恨。徐訏从尊重人性出发,把侵犯人的自由和权利的行为看成是恶的。在《无题的问句》一诗中,他抨击了道貌岸然、鱼肉百姓的资产阶级庸官,痛斥了四人帮的恶行。徐訏对善恶主要是从行为动机和行为结果两方面来判断,他所判定的“恶”都是行为者造成了一定的客观事实。但是,他在恶的行为动机方面是给予人同情的。《手枪》中的沈家光家境贫穷,妻病子弱,无奈之中,他想持假手枪抢劫,面对现实的生存问题,作者给予主人公深切的同情,并没有把这种动机看作是恶的,但是,当沈家光家境好转却因贪欲继续作案时,作者就因他行为结果的恶而使他进了监狱。把生活过分物质化而媚俗的人在徐訏眼里是恶的,他最恨那些为了金钱和虚荣背叛家庭出卖自己的人。
(二)以机缘变幻为动力的善恶转换
善与恶是道德的两面,在徐訏思想中,机缘变幻作为事物发展的特殊条件使善与恶相互转换。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仇恨》是一篇典型的伦理小说,史康福欠了信记公司的老总洪信发很多钱,洪信发强迫他十六岁的女儿史云钏做姨太太,史康福留下遗言给他的儿子史云峰,要史云峰长大后为他和云钏报仇。史云峰带着仇恨长大成人,当他准备好一切要为父亲和姐姐报仇时,发现姐姐过得很幸福,并且与洪信发有了一个孩子。在父亲的遗言和现实的抉择间,史云峰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史云峰若干年积蓄力量只为报仇,然而报仇在现实面前已经变得没有意义。机缘变换使仇恨在时间和现实面前不化而解,使仇恨的恶转变成了谐和的善。
《旧地》则是徐訏表现善转换为恶的一篇怀旧小说,小说描写了一个美丽的乡村——枫木村,在那里,人情是温暖的,生命是愉快的[1]。抗战后,枫木村物是人非,死的死,逃的逃,景色也没有从前美好了。枫木村曾经是作者荡涤心灵、回归淳朴的桃源,然而如今却是满目疮痍的感伤地。可见,美好的事物并不会永恒,在一定条件下会被毁灭,环境和人都难逃宇宙变化的法则。《花束》写的是一个美丽娴静的女孩子金薇与一个比她大二十一岁而又穷困潦倒的殷灵为相爱,因未婚怀孕而自杀。金薇留下的遗书是对自己罪恶的忏悔,但是这种罪却源于不能自持的爱,在社会道德的理性排斥下,被家人朋友视为仙子、公主的金薇只能选择死亡。殷灵为也因心底的罪恶感自杀在金薇的墓前。徐訏并没有介入小说表明态度,而是在冷静客观的叙述中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是什么导致了原本幸福的金家成了坟墓,又是什么导致了两个有情人的自杀?徐訏的伦理小说很自然地把读者导向道德思考,突如其来的机缘变幻使美丽的女子死去,使幸福的家庭变得不幸。善与恶在冥冥之中以一种微妙的形式相通。
二、理性与同一性——徐訏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规范
(一)理性
古希腊传承着人类理性所包含的两大精神要素:“逻各斯”精神和“努斯”精神,我们现在所说的“理性”就是从这两种精神传承发展而来。追求理性的终极目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善的价值。康德是西方提出实践理性的先驱,他对徐訏思想影响很深,徐訏思想中的理性和康德的理性相似,追求的是规范性和超越性的统一。规范性是人类对自身行为的道德约束,超越性是人类感性驱动着的行为自由。自由和理性密不可分,徐訏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他所追求的是理性的自由。在西方,自由源自《圣经》,上帝造出亚当与夏娃时就已经给他们行为自由,有了自由以后才出现原罪。自由可以使人通向善,也可以使人通向恶。自由在徐訏思想中是具有形而上意义的,自由是罪发生的根源,也正因此,人需要理性。徐訏思想中的自由是精神层面的、内在的自由,不同于外在的人的肉体及物质方面的自由。徐訏相信,人的自由意志是可以偏向善或恶一方的,以理性来约束自由是徐訏思想中的道德规范。自由的关键是心境,理性是内心的上帝。徐訏承认人自身的善性,正因为人有向善的神性,才以理性来诱导人向善。善性是人对自己和世界的希望,用理性抑制人性恶的一面,避恶扬善、达到心境的自由是徐訏所追求的。
在生活上,徐訏一个漂泊者,他崇尚自由,但徐訏在生活上的自由是受理性制约的。他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有过怀才不遇的苦闷,也有过生活贫穷的窘迫,但这些都没有使徐訏堕落,他依然以一个知识分子的理性来节制纵欲的生活,他的理性为他的生活树起了道德规范。徐訏所选择和看重的是精神生活,对物质生活并没有过多地要求,这一点也说明了他的理性在生活方面所起的作用。在情感上,徐訏的情感因受理性的制约,产生了带有古典意味的距离美。徐訏在情感方面是重情而淡性的。在他的思想中始终保持着对所爱异性的一种距离,在感情上尊重对方,更多的把爱留滞在精神上,用理性与对方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徐訏于20世纪30年代结识了一位日本作家朝吹登水子,并与其结了一段异国情缘[2]。徐訏与朝吹登水子在巴黎相识,只见了四次面,彼此给对方留下的印象已经很深,但交往是淡如水的,约会也只是在咖啡室聊聊天,听听唱片,逛逛公园。1938年,徐訏回国时在船上为登水子做了一首诗表达情谊,寄予相思。1977年,徐訏还把自己的戏剧《潮来的时候》寄给了登水子,可见,徐訏早年对登水子的友谊到晚年始终没有忘记。徐訏博爱但不滥情,他的情感总是付之有度。徐訏认为,爱一个人不一定就要占有对方,或者要求对方爱自己,爱一个人,能多见对方一次心里就很充实。徐訏的很多小说都写了一个男子爱上一个女子,这种爱都非常纯粹,不是出自占有欲或性欲,而是渴求双方彼此了解,在精神上相通。这些都可以看出理性在徐訏感情中的作用。
(二)同一性
道德标准与生活应该具有同一性。徐訏认为,道德与生活是无法分开的,道德标准应该随着经济生活而变动。他认为,一个社会里的人,如果穷得无法维持最低的饱暖,要提倡整洁往往只是被人们讪笑[3]。社会中各个阶层的人都应该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而道德标准的制定不能远离生活,要紧密联系实际,贴近生活。徐訏的思想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社会道德标准的制定不仅要看人的经济状况,还要看人的思想阅历,不同时代的人具有不同的思想,所以也应该具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这就是道德标准的时代性。徐訏反对冯友兰的理学思想,他认为冯友兰实际上是把旧理学用于新功利,本质上还是在谈老调,在社会上没有新的意义。徐訏试图把道德标准从神的位置而拉回人的位置,他认为中国的道德标准总是以几个圣贤为楷模,这很容易脱离实际,道德标准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徐訏所提倡的道德标准是与时俱进的,他的道德思想迄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道德行为与思想应该具有同一性。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道德思想就应该有什么样的道德行为,否则,就是表里不一的封建卫道士或虚伪的弄权者。道德行为必须是自发的,强迫的道德行为与思想不可能一致,也就不能体现民主自由。徐訏认为,道德自由具有社会性,道德标准是社会的产物,所以当社会制度有新的变化,思想界有新的浪潮,社会的道德标准,个人的道德意识都会有新的更替[3]。从整个社会的道德行为能看出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五四运动打破了封建道德,取而代之的是民主与科学新思想,科学的基本要求是理性,民主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人,徐訏完整的接受这种新思想并且身体力行,他自己就是一个思想与道德行为一致的人。徐訏反对空喊口号、言行不一的人,在《康悌同志的婚姻》这部小说中,他嘲讽了康悌的领导以革命为幌子,弄权为手段,以权谋私的不道德行为。可见,道德行为与思想的一致性是徐訏所提倡的。
道德情操与教育应该具有同一性。教育要以人为本,人非圣贤,不能以忠臣孝子烈女节妇的标准规范儿童。情操固然必要,但情操应该是基于爱的,是人性真的表现。徐訏所讲的道德情操是人性化的,他反对把道德建立在对高贵的追求上,使教育对人进行刻板雕琢。中国古代的教育总是以几个圣贤为楷模,定位之高使人很难达到道德标准,家长们尚且难以做到的事,就更不能以此来要求儿童。道德情操是美好性灵的表现,要把人类的美好性灵表现出来就要教育人弃虚假、现真诚。教育的出发点应该是“人”而不是“我”,只有把“我”放到“人人”的水平才能达到教育的效果、培养后生良好的道德情操。“人只在尊人与自尊上就可寻到了全部的道德意义,尊人就是尽责,自尊就是尽职[3]。”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要求他人的同时,要以同样的标准衡量自己。
三、人格与美德——徐訏伦理思想中的道德修养
(一)职业道德
徐訏的一生中主要职业是编辑、作家和教师。
1933年夏,徐訏离开北京到上海协助林语堂编辑《论语》半月刊。1934年4月5日,林语堂创办《人间世》半月刊,徐訏与陶亢德为编辑。1936年3月,徐訏与孙成创刊《天地人》半月刊。1938年5月1日,徐訏与冯宾符主编《读物》月刊。1939年,他与丁君淘合办《人间世》半月刊。1941年,主编《作风》杂志。1950年到香港以后,曾创办并主编过《热风》《幽默》《论语》《笔端》《七艺》《新民报》等。可见,徐訏作为编辑的职业生涯是十分漫长的。由于徐訏对出版界的熟悉,他的小说中人物的职业也常常离不开编辑和记者。小说《春》是以报馆编辑部的杨先生为主人公叙述的一个充满浪漫温情的爱情故事,《属于夜》中的“我”也是在报馆工作,《心病》的主人公丁道森在报馆工作,小说《灯》写的是办刊物的人徐国雯与撰稿人罗形累之间的故事,《痴心井》中叙述“我”与余道文在抗战时期都住在重庆的一家报馆里。徐訏喜欢自己直接参与作品,并进行第一人称叙事,他笔下的人物身上都体现着徐訏的职业精神,努力工作,一丝不苟。
徐訏是最敢于说真话的作家,他对真善美由衷的赞颂,对一切恶直言不讳。他写老舍、姚雪垠、陆小曼、曹聚仁、唐君毅等人,既写他们光辉的一面也写出了他们的不和谐音,徐訏认为,优缺点皆有才是一个完整而真实的人,正因为他不认为人的缺点是一种瑕疵,他才能用最真实的描写来袒露自己的内心感受。可见,徐訏本人和他的文字都是璞真、坦率、毫无隐瞒的,这体现了作家的良心。
作为作家的徐訏,其品行正直不阿,爱国爱乡,忧国忧民。他对文学持着人生与艺术兼顾的态度,认为作为文学家不能仅仅做表面工夫,要有文学家的修养与内涵。他在《文学家的脸孔》一文中讽刺了一位靠模仿文学家的外表来做文学家,而连鲁迅是谁都不知道的人物,出于作家对社会的责任,他对青年的浮躁情绪加以批评,以端正人们的文学态度。在徐訏笔下的人物中,《江湖行》中的周也壮,《盲恋》中的陆梦放,《巫兰的噩梦》中的“我”,《下乡》中的党员作家叶进等都是作家,他们身上也都有徐訏本人的影子。
(二)婚恋道德思想
徐訏在恋爱中坚持了爱情的纯洁性和神圣性。爱情是一种理想,理想是一种创造,爱情里的欲望,都不是了解所能满足,爱情是意志的侵犯,情感的侵犯,爱情永远相信自己的幸福的路径就是对方的路径,爱情要对方幸福,但要对方走自己的路径,爱情的自我牺牲与奉献,常常是满足占有与被占有欲的要求。爱情也许有各种的不同,但是最伟大的爱情,其伟大常在人格道德与思想,而并不在爱情的本身,当你的情人投向别人怀抱的时候,你会宽恕原谅,但是你还是在痛苦。入世的爱情有亲疏厚薄之分,出世的爱没有则已,有则没有别的,只有一个,为这份爱可以牺牲自己,可以死。婚姻是人类实现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婚姻家庭道德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爱。夫妻双方要相敬相爱,不欺骗对方,忠贞坦诚。徐訏一生共有过三段婚姻,他1941年与赵琏女士结婚,离婚后又于1947年与葛福灿女士结婚,移居香港后,与葛福灿解除婚姻关系而与张选倩女士重新建立了家庭。
徐訏曲折的感情经历影响了他的婚姻家庭观。赵琏是徐訏的第一个妻子,她很美丽,同时也很虚荣,这使收入并不丰厚的徐訏很苦恼,赵琏的婚外情对徐訏的精神打击很大,直接导致了二人离婚。徐訏对婚姻的失望,对女人的恨,使他写出很多以婚姻生活的不幸为题材的小说。第一次婚姻的缺憾使他把感情寄托于想象,他总是幻想出许多美丽的女子和浪漫爱情故事来填补他感情的空虚,但现实与想象的差距使徐訏十分苦闷,所以,他又写了许多现实婚姻小说来表达他的心灵灰暗。《离婚》写了知识分子叶叔寅在婚姻生活中的苦闷,最终与妻子离婚。《不曾修饰的故事》写的是张志文与俞维兰相恋三年,但由于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婚姻的束缚与人生理想之间的冲突,他们结婚不到五个月就离婚了。《小人物的上进》中的梁居美与郭克强结婚十三年了,妻子羡慕有豪宅的陈山庭的家,两人离婚。徐訏认为,家庭实在是最能使人陷于平凡可怜庸俗微小的境界,家庭使人的目光变得短浅,所以他笔下总是写平淡婚姻中无聊琐碎的小事和人们为后代本能的与命运抗争。为此,徐訏提出了维持家庭和谐的方法,他在小品《英伦的雾》中说,婚姻中的距离美感被破坏,双方维持和谐的关系更倚赖的是方法,倚赖生活的艺术。徐訏的小说大部分都是婚恋题材,但却没有一点性爱行为描写。徐訏认为,恋爱应该是灵与肉的一致,在恋爱上,绝对的精神恋爱可说是一种变态,但完全是肉欲的也是一种变态,前者是神的境界,后者是兽的境界。如果单纯是性欲就会破坏美。
婚恋问题是人生的一个严肃又复杂的大问题,徐訏的大部分小说都是以婚恋为主要题材的,透过徐訏的作品,联系徐訏繁多的感情经历,我们可以洞悉徐訏的婚恋思想,进而挖掘徐訏小说的内在意蕴和人生价值。
[1]徐訏.徐訏全集[M].台北:正中书局,1972.
[2]鲍耀明.谈徐訏早年的一段异国情缘[J].香港文学,1998(162):19-23.
[3]陈乃欣.徐訏二三事[M].台北:尔雅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