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摭谈巢湖方言习语与巢湖民俗文化*

2015-12-18王启俊

关键词:巢湖民俗方言

王启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安徽 合肥 238000)

民俗,顾名思义,即民间习俗,是指一个民族和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象[1]。其深植于民众生活,时间上,民俗代代传承,空间上,由一个地域向另一个地域扩布。民俗或表现对某种情感下意识的肯定或对某种现象不自觉的否定,被称作是记录社会生产生活史的“活化石”[2]。方言习语是民族共同语的地域分支,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在地域上的反映,也是智者经验才识传承的手段,百姓交流思想的工具。方言和民俗皆源于同一方水土,又附着于当地百姓的生活。方言所记录的不仅是一种地域语言,亦体现和包涵着地域民俗。颜之推《颜氏家训》说:“古今言语,时俗不同,著述之人,楚夏各异。”以时俗察方言,而常璩《华阳国志》记载:“此使考八方之风雅,通九州之异同,主海内之音韵,使人主居高堂知天下风俗也。”则以方言反观民俗,可见二者互融互现的联系。

民俗与方言都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化体现,从认知规律和传统语言学“名”、“实”关系来说,民俗第一性,方言第二性,先存其“实”,后有其“名”,即荀子言:“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民俗是方言俗语形成的基础,方言却又是民俗形成和固化的媒介。民俗不同,方言则有异,所以帕默尔说:“语言忠实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全部历史文化,忠实反映了它的各种游戏和娱乐,各种信仰和偏见。”[3]

巢湖流域位于安徽省中部,因湖而得名,面积将近13万平方公里,有文字记载史逾4 000年,古称“居巢”“襄安”等,文明绵长,文化璀璨。巢湖民俗源于巢湖流域百姓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和与其相适应的生存模式、行为轨迹。农家育苗薅秧,秋收冬藏;船家运输水养,垂钓撒网;山民种麻采茶,挖药开矿。生产方式不同,生活习俗则有异。民俗事象经久远历史的洗涤和遴选而风情万种,民俗文化基因渐以积淀与发展而仪态万方。巢湖方言是巢湖民俗文化基本载体,巢湖百姓情感认同和身份认同的精神纽带。巢湖方言习语其本身是民俗事象,庐江的“小红头”烧卖、和县的“吃四红”,居巢的“巢三珍”等,皆为巢湖民俗文化忠实的记录者、反映者。因此,通过研究民俗来厘清方言,是方言研究的经济选择,而通过方言来反视民俗,亦为民俗研究的上佳传统。

一、巢湖方言习语记录下的巢湖民俗

关于民俗,法国山狄夫提出三分法:物质类、精神类、社会类,而中国学者依据民俗事象所归属的生活形态逻辑划分,拟出八类民俗[4]:生产民俗、生活民俗、岁时民俗、人生礼俗、交际民俗、信仰民俗、乡音乡调民俗、游艺民俗。下文将以巢湖方言的视角,以例举的形式,次第简析巢湖方言记录下的巢湖流域民情风俗。

(一)方言中的生产民俗

农耕文明乃人类文化的基础,对华夏文明影响深远。含山县凌家滩红陶块,发现稻秆和稻壳的遗迹,说明巢湖流域农业的先进性,以农耕为中心,渔猎、手工和商贸等并存是该区域生产特征,生产民俗有耕作、祭社神等类型。如“开秧门子”,开秧门乃农耕经济重要农俗,小满时节秧苗青青,蓄势待发,巢湖农谚:“小满栽秧家把家,芒种栽秧普天下”。昔日“开秧门”仪式由村中族人首领主持,率乡民祭祀土地神灵,祈求风调雨顺;此日插秧颇多忌讳,插首行秧时禁言语、禁甩秧把等。开秧门子当日多吃欢团、年糕,寓意家人团圆、农事高升。

其他方言:黄泥酒(开秧门所饮酒)、吃田柺子(开镰)、二茬稻子(早稻收后的稻茬长出短稻穗)、九杆十八板(巢湖船家行话)、跟猪(捡拾猪粪)、换荒(物物交换,如:鸡蛋换盐,两不找钱)、露水集(仅清早买卖的短集市)等。

(二)方言中的生活民俗

百姓生活民俗,像是一幅幅油画风景,真实可触,难以忘怀。巢湖百姓起居穿戴,真实记载着巢湖原始风貌,不经意处的流风遗韵折射出社会的变迁,有衣着、饮食等类型。如“小红头烧卖”,庐江人称其“小红头”,因其顶端染有一点红,尤显可爱,故称。清同治年间,淮军庐江将领吴长庆,奉命出征朝鲜,家厨常为其和将士做小红头点心,受赏。厨师回乡在庐江城关岗设“段万和”饭庄,将此点心发扬光大,受食者激赏而遂驰名于世。

其他如:十八转(农家粗制遮阳草帽)、粑粑鬏(盘结头发于脑后的女性发型)、打尖(因不能按时用餐而临时便餐)、尝三鲜(庐江端午节食用的桃、杏、桑椹)、吃四红(和县端午食用黄鳝、苋菜、虾子、咸鸭蛋)、打爆工(供餐饮不付工钱)等。

(三)方言中的岁时民俗

节令岁时民俗多源于百姓对五谷丰登的期盼,岁岁平安的渴望,以及对自然和灵魂的崇拜。岁时民俗的形成是历史文化的选择与演变的过程。如“发香乩子”民俗,巢湖百姓年夜饭之前要进行四程序:发香壇、接灶神、祭祖宗和放爆竹。发香壇即把一种形似古代饮酒爵器的香乩子炙烤,倒入红醋后腾起醋雾,双手端着香乩在室内各角落薰烤,谓之“避邪”,实则有消毒之效。

其他如:灶锅庙子(灶神牌位)、年鱼(年夜饭所备的鱼,一般不吃)、峨眉豆(扁豆,摸秋摸到扁豆则认为会生女孩)等。

(四)方言中的交际民俗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应积极入世,入世遵循礼仪,人无礼不立。巢湖百姓重情,“面子”为大。交际民俗体现在称谓、人情世故等方面。如“吃老命”民俗,巢湖市黄麓镇张疃村的“吃老命”传统,为世人所赞。有案稽考《张氏明公支谱》有村规:张氏男丁六十花甲每年冬至即可进祠堂,享用儿孙辈备办的佳肴,即为“吃老命”。村风厚道,无虐老事,是巢湖市远近皆知的“敬老模范村”。

其他如:板奶奶(妻子)、一担挑(连襟)、伙家(庐江平辈男女之间称谓)、老人头(疏于礼俗的年轻人)、做九不做十(五十九岁做六十大寿)等。

(五)方言中的人生礼仪

人生礼仪指人在一生中几个重要阶段所经历的仪式和礼节,有诞生、婚姻、丧葬几种类型。如和县“四色礼”民俗婚俗,男女恋爱成熟,男方托媒人到女方提出完婚时,女方会列礼单,男方须按门份赠送4样礼物(肉、酒、糕、糖),俗称“四色礼”。

其他方言:回门亲(通婚中的老亲做亲)、随丫头(旧时陪嫁的女孩)、哭丧棒子(守孝子女手拿用白纸裹着的木棒,男柳女桐)等。

(六)方言中的观念信仰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文明的身影总是踽踽独行。民间自发产生对神灵的崇拜,及相应的仪式。如“喊魂”民俗,亦称“叫魂”,巢湖民间认为,人有疾将死,魂魄离散,须招魂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或幼儿遭惊吓而癔语,母亲则夜深呼其名,唤其魂归。

其他如:扶手子(算命盲人的引路者)、牡丹仙子(银屏山牡丹花)、湖神娘娘(姥山岛圣妃庙的女神)、砧板刀(农村妇女发毒誓的一种形式)等。

(七)乡音乡调方言民俗

乡音乡调是地域特征最为直接的民俗事象,包括民间歌咏和民间叙述等,是原始文学的载体和最自然的民俗传播媒介。如“含弓戏”,流行于含山、和县、无为等地,或因发源于含山,或由盲艺人操弓拉二胡卖唱的滩簧,所以称作“含弓”,曲调朴实,受巢湖百姓喜爱。

其他如:小倒戏(又名倒七戏,庐剧)、门歌(穷人乞讨歌)、板凳头戏(百姓组织的娱乐性的戏剧演出,演唱者多坐于板凳上)等。

(八)游艺方言民俗

游艺民俗是民间各种文艺活动的总称,多为娱乐身心,包括民间歌舞、民间游戏等类。

如“搔道”一词,孩童跳房子游戏时,用手抛出的或脚踢的瓦片,如果碰到“房子”的边线,就称之为“搔道”;有一种称作“土擂戏”,巢湖花灯戏的一种,由花灯扎制成的独轮车,由青年夫妻推车表演爬坡、过桥等动作,模仿女婿偕妻到岳母家拜年情形,诙谐有趣,富有乡土气息。

其他如:黄泥炮子(农家孩子玩的泥巴游戏)、艄褡子(花灯表演船的艄公)、大头舞(无为县春节流行的跳五猖舞蹈)等。

二、巢湖方言谐音民俗与民俗禁忌语

“因方言而生成的民俗事象,主要是由语言崇拜、禁忌以及谐音等约定俗成而来的民俗。无论在主流或非主流文化中,雅俗皆然。其中至为典型、生动者乃禁忌语与口彩。”[5]方言民俗禁忌产生原因或许因为“当人们把语言的‘名’完全等同语言的‘实’时,作用于语言(包括语音)上的任何力量就完全等同于作用于实际事物上的力量”[6]。多含有对自然和神灵的敬畏心理,以及避害趋吉的功利倾向。从古而今,因方言谐音特征而产生的方言谐音民俗,俯拾即是,委婉隽永。船只乃巢湖船家赖以生存的工具,新船下水乃船家喜庆之事,与此方言多有谐音:木船竣工下水,方言称之“活水”,“活水”时烧香放炮,宰雄鸡祭祀水神,将鸡血淋船头龙口,方言称之“红头”,寄寓“鸿运当头”;祭牲后将鸡放进船舱,并祈祷:“元宝进仓,万担归舱”;在船头正上方挖以浅洞或放一大龙洋银元,寓意“如龙得水”,或放清顺治铜钱,寓意“船入江河,顺风顺水”等,祈祥求利的意愿体现的含蓄而又真诚。

禁忌语指人们在说话时,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不敢或不愿说出某些具有不愉快的联想色彩的词语[7]。方言禁忌语乃民俗事象的一种,具有一定警示性、神秘性和强迫性。巢湖方言下民俗禁忌语繁复。如在生产行业民俗中,旧时巢湖船家造船,船头不用桑树,船底不用槐树,方言称之“头不顶桑,脚不踩槐”,何哉?“桑、丧”音近;“槐,木鬼”,皆不吉。再如岁时节庆时,巢湖百姓有不拿针线做鞋之习俗,因“鞋、邪”音同,以避不吉;“和菜”是年夜饭时对炒菜的吉祥称谓,不说“炒菜”,因“炒、吵”音同,为讨好口彩等,这些方言民俗词皆有不顺、不吉等义而成民俗禁忌语。

三、巢湖方言与民俗教育风化功能

方言俗语及在其基础形成的歌谣,是社会价值导向的一种艺术体现,对上层统治来说亦可引以为戒,所以“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8]328。国之法多源于社会之礼,礼多源于民间之俗,所谓“礼失而求诸野”。民俗对对社会秩序的整饬有着特殊之用,言语是百姓交流的工具,所以利用方言民俗对社会风气的引导、规范起着潜移默化的功用,古人亦云“以俗教安,则民不愉”[9]。巢湖方言俗语蕴含丰富的民俗教义,以此“广教化,美风俗”[10],则善莫大矣。

“日头照嗓子,哪能说瞎话。”巢湖民俗认为,太阳无偏无党,是正义和光明的化身。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卑劣龌龊无处藏身,阳光下胡言乱语会遭到惩戒。此语感召人们诚实、守信。

“宁死当官的老子,不死讨饭的娘。”此语乍听颇为震撼,强烈地显示出儿女对母亲的挚爱。巢湖民间认为人伦关系中母与子情最深、意更切,亦隐约折射出对继母的憎恶。此语在警戒世人爱父母、爱家人,珍视家庭亲情。

“人情大似债,头顶锅要卖。”此语显示巢湖古朴的尚礼风俗。巢湖百姓自古看重情义,当年项羽兵败垓下,在和县乌江边拒渡、赐马、赠头的义举,把所谓“知恩图报”体现得淋漓尽致。巢湖有俗语:“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敬我一丈,我顶你在头上”,以此培育互敬、互信的社会公德。

四、巢湖方言词汇与民俗演变

民俗和反映民俗的方言习语呈现的状态大多是动态的、互存的和平衡的。一种方言的产生,与当地生产、环境、习惯和信仰等因素构成的地域文化密切相关,但方言词汇的消长并不与民俗演变亦步亦趋。曾经盛行的民俗或因滞后于时代而渐行渐远,或只在方言留下它的踪迹。新兴的民俗随社会的发展而产生,新的方言词汇便应运而生。

旧的词汇的消亡或替换,主因是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比如婚姻民俗中方言词汇,《礼记》有云:“婚礼不贺。嫁女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所以有“哭嫁”一词;或因为古人有抢婚习俗,新娘难见父母,“哭嫁”便是真情流露;而现在巢湖方言的“哭嫁”一词,已多转化为父母婚嫁前对女儿的谆谆教诲了;曾经“随丫头”在《婚姻法》中不许存在,“听房”业已过时,曾经纵横游弋在巢湖湖面上的“焦湖划子、五舱子、跳驳子”木船等被机帆船代替,农村孩子的“跟猪、跟牛”不会再现,记录与此诸多方言词汇也只会存在记忆和记录中。

世革言殊,物移名变。新民俗词汇的产生主因是社会变革的引领作用,兼有词汇系统自身的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方言词汇可以用来记载民俗,新民俗方言也会随着变革推陈出新或旧貌而新颜。如古代的“合卺”礼节,现在称之“交杯酒”,“卺”乃苦瓜制成的瓢,同饮“合卺”寓意“一生不离、同甘共苦”,现代生活中,苦瓢多已弃用,“合卺”词成了历史词汇;又如巢湖旧方言有“酒语权”的“壶把子”,活跃餐桌气氛,让主尽其意,客尽其欢,现多称“酒司令”了;又如“打的敬酒”是巢湖餐桌新习俗,一方离开己座到对方座边敬酒,“打的敬酒”便成了民俗新方言词。类似的新兴方言词汇已融入百姓生活,习焉不察。

方言和民俗具有内在的密切联系,二者皆可视为原始态的社会文化形态,方言习语作为民俗的载体,是当地民俗文化赖以留存的一种媒介,本身就积淀着当地民俗文化的基因,所以方言学与民俗学的研究理应交叉、互动。对于民俗的研究,自然可以从方言入手,因为已经消失的民俗往往在语言上还保留着它的痕迹,民俗学需要语言学的帮助和支撑;而方言研究对于了解民俗和真正把握当地文化独特性的深层结构,亦有裨益,因为地方文化结构深埋在方言结构之中。

福柯的语言理论认为,语言不只是对现实世界的复原再现,更是依照一定的规则,对现实进行重构,当使用者认可这种语言时,也就认同这语言拥有的观念和判断。巢湖方言是巢湖百姓气质面貌和文化心理的反映。巢湖民俗是植根于巢湖这片土地,融于巢湖寻常百姓生活,有着先天俱来的文化根基。巢湖民俗事象可以通过巢湖方言习语留存、记录、传播,方言民俗教育功能亦将得到潜移默化的渗透,这必会促进巢湖地区民俗文化发展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1]叶涛,吴存浩.民俗学导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7.

[2]乌丙安.中国民 俗 学 [M].北 京:商务印 书 馆,1983:139.

[3][英]帕默尔.语言学概论[M].李荣,王菊泉,译.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3.

[4]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298.

[5]刁统菊.山东民俗和方言[J].枣庄师专学报,2001(4):10-13.

[6]王苹.谐音禁忌的文化心理透视[J].修辞学习,2006(3):62-64.

[7]滕永青.浅谈汉语禁忌语[J].安徽文学,2008(9):329-330.

[8]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328.

[9]孙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705.

[10]王先谦.荀子集解[M].上海:上海书店,198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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