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要怎样说出口
2015-12-17芦锋
芦锋
【摘 要】鞍山电视台大型电视新闻故事类节目《记者说事》自开播以来得到了业内业外的一致好评。一档电视新闻故事类节目在地方媒体的成功推出,其中各工种之间与部门之间的磨合与配合值得探讨和研究。本文作者(也是节目主持人)根据自己实际参与和协作的切身体会,结合自身角色的塑造与定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文稿 语言 形象
一、文稿
当一篇文章放在面前的时候我们首先是看,接下来,你有可能会默默无语沉浸其中……因为你已经不自觉地被带进了作者所营造的情景或意境之中流连忘返妙不可言,这不能仅仅归结为是某些人的阅读习惯问题。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文稿在遣词造句和谋篇布局上会让读者身不由己沿着作者的意图构想而游走。将主观意识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上,主动附着在作者的意境之中不能自持,这就是可“看”性文章所具有的赏心悦目。
我们通常用朗朗上口来形容可“读”性文章……行文中的语境和态度简直就是我们心中要说的话。这样的作品激发了主观意识的积极参与,不仅梳理了久违的思绪,更是提供了酣畅淋漓的表达,只有冲口而出方能一吐为快。“看”已经不能满足心情的抒发。这样的作品实现了主题共鸣的最大化,这就是可“读”性文章能让人感同身受。
新闻题材的文稿写作要服务于媒体特点和需要。平面媒体采写的文稿最终是要呈现给读者,应该突出可看性。而广播电视是要通过采写稿件由播音员、主持人或出镜记者等实现视听传播。也就是说,广播电视采写的文稿是为播音员或主持人二度创作的“读”服务的。从事实的情况看,各大广播电视媒体由“说”代“播”的现象大行其道。有关广播电视改革的首要问题是文稿的语言化问题,已经浮出水面亟待解决。受众可以很感性地认为主持人的个性就是栏目的个性,事实上成就这份个性的背后是众多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的集体创造,而非个体性情的肆意膨胀。这就要求无论是哪一位记者、编辑提供给主持人的稿件不仅要去文字化,更要呈现可“读”性语言化。这不仅有利于主持人的二度创作,更有益于从内容到形式直至完成媒体导向的形、神兼备,符合栏目个性化发展的需求。《记者说事》(以下简称《说事》)节目的文稿长期以来就是坚持这样一种采写和表达方式,那么《说事》该说成什么样子才能让受众当回事儿呢?怎么“说”才能把“事”更有效地传播到受众的心里呢?
二、语言
《说事》首先是说话。说话不是播音员传达式地播,不是师长在讲堂上训教式地讲,更不是学生面对老师生硬地背词儿。姿态不是以上至下,也不是以下至上,而是在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前提下的有效沟通。说者的角色和情感不是简单地做语气上的技术处理,要照顾和体谅受众的接受方式与视听习惯,包括语气、语态、思维方式,甚至可以考虑一些方言俚语。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性电视节目当中更应该考虑进去,因为从视听感觉上显得很自然很亲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说事》节目诚挚实践着“一”对“众”的导向性传播,而不是“一”对“一”的说三道四,更不是献媚或刻意追求某种独特。更多情况下我们的讲述、分析或建议更像是朋友、亲人般的关心帮助。话要说得自然、真诚才能把“事”说得更好。比如,画外配音我们分为主述语态和辅助语态。主述语态是指讲述者(主持人或记者)作为已知者的身份主观表达事态发展,无论是节奏、调控、铺垫等手段上,都应该由始至终地操控在主述者的主观表达之中。这个时候的电视画面及相关技术也是为讲述者的讲述服务的。而辅助语态的讲述者(主持人或记者)要讲究在不同的场景和环节里语言的对象性和内在语,成为电视语言综合表达的一种工具,为整个片子的起承转合起到作用。语态的不同是要根据内容和画面的需要,不论是什么身份的讲述者都要在“内容为王”的铁律下表现准确的语态。
再比如,出镜语言是有主持人与记者之分的。主持人是一档节目的代言,而出镜记者是代言某一期的节目。作为亲历者的纪实报道,出镜记者应该说“我看到了什么”或“我听到了什么”,这里面“我的亲身感受”就是出镜记者最大的语言特点。而主持人的出镜语言既可以对事件进行描述或感叹,也可以替代观众质疑或解读。因此,不论是在现场还是在演播室,主持人的出镜语言不应该仅仅是生硬的画面过渡,还应该表现出游离于纪实与联想之间。这非常有利于对事件弦外之音的表达,也有利于客观分析和丰富主题含量,更是媒体把控正确舆论导向的有效手段。
三、形象
其实,对于普通观众实现与电视之间交流的不是“电视机”,也不是“电视台”,更不是抽象的“电视节目”,刻意区分谁是主持人、谁是记者也毫无意义,重要的是电视荧屏里有着一个多年来值得信任的人。电视媒体与其他媒体传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电视可以呈现活生生个性鲜明的形象。
一档电视节目的个性特征不仅是决策者坚持的大政方针,更是电视节目制作人员打破彼此间个性倾向的堡垒,是统一认识和协作的结果。作为主持人的本色个性是不可能与节目完全吻合的,他也是众多协作者中的一员,也面临该如何约束自身个性倾向,努力靠近和有效展现节目特点的问题。说到底,电视工作毕竟是一项集体劳动。每一期节目都需要很多人的参与,而每个人又都具有能动的个性因素,就好像在完成一道不合理的等式:1+1+1+……=1也就是:个性+个性+个性+……=个性。显而易见,结果的“1”是集体塑造出来的,如果需要一个形象来代言的话,一定要具备这样的鲜明个性,因为他承载了太多人的心血和努力。应该说电视媒体中主持人及一切相关形象的打造都不是一人所为,往往是集众家之力,离不开团队中不同工种电视人的工作与支持。当然也非一日之功,这个过程的磨合与配合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真正做到“众人划桨开大船”的和谐境界,实在不是一日之功啊。
不过,对于小日播的《说事》节目来讲每周要有五期节目与观众朋友见面,这样的制播频率倒让我心中好有一比:现在《说事》节目与观众之间就像情侣,前一年半载是谈恋爱时期,更多情况下是因为新鲜感,被一些表象性的东西所吸引。等到将来每天都想看看你的时候,《说事》就得拿出结婚过日子的能耐来。因为到那个时候,才能够进一步印证《说事》节目的个性特征能否经得起观众朋友们的持久考验。
(作者单位:鞍山广播电视台)
【参考文献】:[1]张颂.《播音语言通论——危机与对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日期:1998年01月;[2]梁建增.《焦点访谈——红皮书》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年10月;[3]王宇红.《幽默与节目主持人的语言艺术》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