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大考
2015-12-17
法官的大考
司法往往被称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老百姓怎么看这道防线?当然是看法官的审判。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独立审判的提法无疑极大地彰显了司法机关的权力,但它从制定到落实到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司法实践,还有很长的距离。权力带来责任,独立审判是对法官能力和操守的巨大挑战。随着司法改革大幕的拉开,对法官职业素质和道德的大考即将到来。
吵吵了好多年的教授治校,在擅长辩论的社会学家、北京大学郑也夫教授那里,差不多就是笑谈,“不成,没有合格教授!”套用一下他的这个逻辑,没有合格法官的司法改革,是不是也不成呢?
突然想起曾经发生在沈阳的“狗案”,却再也记不起到底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还是90年代,更记不起案件详细的来龙去脉。问了很多人,都是跟我一样的记性。依稀的印象是:一条狗由主人牵出来遛弯儿,因另一个人的外力作用死亡了。狗主人告到法院,要求肇事者赔偿。我最深的印象是,全部证据和理由显示,肇事者在这起“狗案”中本来不负任何责任,当值法官却判他败诉,赔偿狗主人。
案件披露后,舆论大哗。法院马上作出了纠正,当值法官也受到了严肃处理。一年多前一场婚宴上,身边的朋友指给我看,就是他,那个“狗案”的判官。这老兄也算仪表堂堂,可判案时为何那么迷糊?
现在还有这样昏聩的法官吗?在我有限的阅历和见识中,亲耳听过,未亲眼见过。但这不表明所有法官都不昏聩,更不说明所有法官都很优秀。依人才逻辑看,大多数法官的业务水平是在中等线附近徘徊,往上蹿一蹿,会向优秀靠拢;往下溜一溜,会朝昏聩接近。
我见识过两位法官,优秀和昏聩都够不上,却叫人耿耿于怀。
两家企业发生纠纷,走上法庭。作为记者,我作了旁听。本以为审案很严肃、很庄重,首次旁听后我才知道,我是电影和电视剧看多了。有一个细节,审判长让被告代理人发言。女律师来气了,把材料往桌上一掼,“前边好几次我想说,你就不让说,现在倒让我说了。”审判长朝她直点头,“行了行了,现在让你说了,你就说吧。”
当时我一惊,这是审案子吗?怎么像是夫妻小拌嘴?从那以后,每每看到电影和电视剧里法官审案子的庄严桥段,我都暗暗叫苦。
几年过去后,作为当时某报的编辑,我编发了一篇由某地公安局的一名通讯员写的政法类稿件。文章中的当事人认为不是事实,将公安局作为被告,将报社作为第三方,告上法庭。我作为当事人,参加了审理。法官看上去是近40岁的女性,原告是一位农村老太太。公安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作陈述时,这位老太用标准的胶东口音频频插嘴,女法官阻止了她几次都不见效。用看电影和电视剧的经验看,若老太太再插几次嘴,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当场将她逐出法庭。
法庭很小,人员也不多。阴差阳错的,我和女法官对视了一眼。你根本想象不出,女法官笑了一下,我鬼使神差的,也笑了一下。
我知道,我俩是在笑那个几乎不知庭审为何的老太太。但是,这可是庄严的法庭啊!
这种法官审案,或许结果上不会出现偏差,但过程呢?过程就是程序,程序正义难道仅指法律程序?合适的语言、表情和肢体动作,是不是也该有个规范,也该受某种程序约束呢?中国毕竟还有出色的法官。
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去世。12月14日,上海数千人自发前往殡仪馆为他送行。多少年来,中国法官几乎从未享受到这样的尊荣。邹碧华享受到了,他理应享受到。
邹碧华掌舵长宁法院时,推动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的出台。有人说,这是他得到大规模悼念的原因之一。有一次开庭,律师的一份材料找不到了,很着急。邹碧华宽慰他:没关系,我们等你。律师放松下来,很快找到了材料。这件事在上海律师圈流传很广。
邹碧华一直强调要解放法官,让他们把精力集中到审判上。2014年11月29日,邹碧华对最高法院司改办法官何帆说,司改中,一定要让真正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他与郑也夫教授的思路殊途同归。
这也是所有中国人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