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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意识的偏见
——浅析黑格尔的感性确定性

2015-12-17姜勇君

关键词:存在意识

姜勇君



感性意识的偏见
——浅析黑格尔的感性确定性

姜勇君

摘要: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对感性问题做了非常独特的处理。与康德从一种抽象的意识入手不同,黑格尔着眼于现实的感性意识,认为现实的感性意识不是一个抽象的意识结构,而是一种朴素的存在观,即它确信直接性对象的存在。而感性确定性的辩证法自身表明,这只不过是一种偏见,任何存在都是包含中介的普遍者。以此,黑格尔否定了康德关于直接被给予性的提法,从而避免了陷入自在之物的泥潭。

关键词:感性确定性;意识;这一个;存在

如果人们受“感性”一词的迷惑,以为黑格尔的感性确定性的主题是认识的感性领域,因此希望从中读到类似康德的先验感性论或感性心理学一类的东西,那么人们肯定会失望,因为黑格尔对人的那些与生俱来的认识能力并不感兴趣。那么,究竟什么是黑格尔的感性确定性呢?我们知道感性确定性构成精神现象学的开端。关于精神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黑格尔在导论中有一个非常精彩的说明。沿着这条线索,我们可以获得关于什么应该构成精神现象学的开端的一个较可靠的认识。以这种方式我们既可以避免在一开始就误入歧途,同时也能为理解感性确定性的真正含义提供一个可能的切入点。

一、意识经验的科学及其开端

黑格尔说,精神现象学是“正在出现过程中的科学”*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0页。。这个定义首先肯定了精神现象学是科学,但是有一个限定,即它是“正在出现过程中的科学”,它还不是完成了的。这里的科学显然不是指自然科学,而是指绝对者的存在方式。因为是绝对者,所以它的存在就是科学。绝对者就是无限、理性、精神、概念,这些词都是同义词,代表着将一切实在性都包含在自身内的绝对主体。这个绝对主体不仅仅只是声称自己是一切实在性,而是将自身现实地展开为一切实在性。因此,在它将自身所包含的一切实在性完全释放出来之前,它对自身的认识是不完全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有限的,即它还处于“正在出现过程中”,还不是以绝对的方式存在着。所谓“正在出现过程中的科学”就是指绝对者自我展开的过程。绝对者由自身释放出差别,它由自身区分出他者,并且关涉于(Beziehung auf)他者,这就是意识。因此,“正在出现过程中的科学”呈现为意识现象。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现象学就是意识经验的科学。

“意识是把自己跟某种东西区别开来而同时又与它相关联着的;或者用流行的话说,这就是,有某种为意识的东西;而这种关联或某种东西的为一个意识的存在,这个特定的方面,就是知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65页。因此在黑格尔那里,意识与知识实际上是同义词,因为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而某物的为意识的存在就是知识。所以黑格尔说,精神现象学以“正在显现为现象的知识为对象”*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61页。。知识就是意识主体与其对象之间的关联,因此是两者之间的中介。中介是将彼此陌生的两端联系起来的过程,只要意识还具有自身与对象之间的差别的意识,中介就不会停止,直到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消失。当对象成为作为差别的根据的绝对者时,意识与对象就成为同一个东西,因为意识本身就是绝对者。这时意识的对象性的形式消失了,因为差别不是真正的差别,从而意识也就不再是意识了。如此一来,绝对者就走出了意识的形态,成为绝对知识。精神现象学就是这样一个绝对者走向自身的过程。

这样一个过程应该以什么为开端呢?因为精神现象学是绝对者走向自身的历程,所以它应该是从远到近的过程,从无限远的地方开始,在无限近的地方结束。我们知道无限近的地方就是它自身,即绝对者达到了它自身。那么无限远的地方应该在哪里呢?应该在意识与对象之间的距离无限远的地方。因为,绝对者走向自身的过程无非是意识与对象之间的距离被逐步拉近的过程。意识与对象的距离无限远,这就是说,对象对于意识来说绝对陌生,在这里中介运动还没有开动,对象还没有被介绍给意识,因此意识对对象一无所知。精神现象学应该以这个完全无中介的、最简单的知识为起点,“我们将所有的扬弃和中介放回原处,绝对完全相对地对待知识”*Martin Heidegger, Hegels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Frankfurt am Main: Klostermann, 1997, s.67.。黑格尔将这个最简单的知识称为感性确定性。

如果说知识就是对象的为意识的存在,即意识对于对象的关涉,那么感性确定性作为最简单的知识,就是意识与对象之间最简单的关系。意识对于对象的关涉无任何内容,只是简单的意识对于对象的一次指向,因此仅仅只是单纯的意谓。在这个关涉中,两个关联项,即意识与对象都应该是最简单的。对象是简单的“这一个”,它本身不应该包含任何内容,只是某一次意识所指向的一个点。意识同样是简单的“这一个”,即指向着对象“这一个”的简单的这一个“我”,它只是一个点,而不是统一的意识主体。此时此刻的这一个“我”意识到了对象“这一个”,感性确定性仅仅只是说了这么多。因为对象对意识来说是绝对陌生的,所以意识关于对象说不出任何东西,它只是确信它自己关于一个对象的意识,确信它存在(es ist)。

这是关于一个对象所能说的最少的东西。我们说我们具有关于某个对象的知识,就是指我们能够就这一个对象的存在状况,即对象的“什么存在”与“如何存在”有所陈述。比如说,我们关于盐有一个知识,我们知道它是白的、方的、咸的等等。我们不仅仅只是单纯地肯定盐存在,我们还就盐的存在状况有所认识。我们之所以能够有这样的知识,是因为我们主动地走向对象,积极地使对象关涉于我们,从而使对象因与意识发生了关系而获得规定性。因此,对象的存在是在思想之中得到敞开的。但是在感性确定性中中介运动还没有开动,意识还只是与对象面对面地站着,还没有主动地走向对象,从而对象还不具有任何思想的规定性。所以说,感性确定性就是最贫乏的知识,因为它只包含单纯的肯定,而没有对对象的更进一步的细节化的认识。正因为如此,精神现象学应该以感性确定性为开端。“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全书·第一部分)》,梁志学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

二、感性确定性的辩证法

我们知道,辩证法是一种对话的艺术,柏拉图所创作的对话被认为是辩证法的典范。因此,为了对辩证法有一个直观的了解,让我们首先来回忆一下柏拉图对话中的一般情节。在这些对话中登场的人物各色各样,但就辩证法的功能而言,实际上只存在两个人,苏格拉底和他的对手。苏格拉底的对手首先抛出一种观点,这种观点事实上就是一种个人的意见。苏格拉底则通常以无知者自居,他不是直接否定他人,而是首先假定对方的观点正确,并由此出发,通过一问一答的对话,得出一个与假设相矛盾的结论,从而迫使对手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意见。这个过程的实质就是,个别性走出自身,向普遍性进展。某个人所持的一种意见,如果它是一种个人的意见,就还具有私人的抽象性。而通过向他人陈述自己的意见,个别的人试图走出自身,向他人敞开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个别者逐步摆脱其自然的抽象性,而融入普遍性之中。辩证法就是这样一个寻求普遍化的过程。因此,所谓的辩证法并不是一种可以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单纯的方法,它实际上是理性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所以海德格尔说:“不存在这样一种辩证法,它就好像是一个现成的磨坊,人们可以将随便什么东西倒进去,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对其装置进行略微的改动。如黑格尔将辩证法作为哲学的东西引入那样,它是关乎事情自身的东西。”*Martin Heidegger: Hegels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s.162.

精神现象学是绝对者自我展开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理性的自我表达,因此它显然以辩证法的形式展开。事实上,精神现象学可以看作是由一系列的对话构成的。绝对者将自身展开为一系列的意识形态,这些意识形态是绝对者的有限存在方式,因此我们可以将它们看作意见。各个意识形态虽然是有限的,但却是绝对者的自我展开,因此绝对者对无限的要求一直伴随着它们,正如黑格尔所说,绝对者“本来就在并且就愿意在我们近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58页。。如此一来,在精神现象学的整个过程中,意识形态的有限性与绝对者对无限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实际上,正是这个矛盾使得各个意识形态不能安于自身,而不得不向前进展。所以精神现象学可以看作是有限的意识形态与绝对者之间的对话。在这个对话中,绝对者扮演着苏格拉底的角色,它不断地拷问有限的意识,而意识则节节败退,一再地被逼入自相矛盾的窘境之中,直到有限的意识形态成为无限的绝对知识,对话双方才不再有分歧*当然,精神现象学显然不是柏拉图式的对话,而是一种隐藏着的对话。正面描述的是各个意识形态所持的观点,而绝对者的观点则往往隐藏在一些评论中,因此读者通常不太容易分清,哪些观点是属于被观察的意识的,哪些观点是属于绝对者的。只有读懂了这样一个隐藏着的对话,才能真正理解精神现象学的动力所在。。

综上,感性确定性作为精神现象学的开端,显然有它自身的辩证法。因此对于它的理解,关键在于建立起意识与绝对者之间的对话。

在前面我们已经简单介绍了作为知识形态的感性确定性,归根到底,感性确定性是一种知识,或认识方式和态度。绝对者进行自我区分,由自身区分出他者,并关涉他者。认识就是这样一种对于他者的关涉方式,因此是绝对者的自身相关。也可以说,认识体现的是差别的形态,因为对于他者的关涉取决于对自身与他者的差别的认识。事实上,自身相关与差别具有相同的含义,它们对于认识来说是本质性的东西。感性确定性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它的自身相关表现为漠不相关,它对差别的认识只是一种单纯的肯定,即它只是认识到有差别,存在着差别。

具体来说,感性确定性作为认识,它的对象是“这一个(diese)”,它的真理是“存在”。“这一个”或“这”表示一种单纯的差别,对象是与自身相区别的东西。感性确定性的认识的真是“这一个”“存在”,有“这”东西,存在着“这一个”。这实际上是说,存在着差别,即自身与对象之间的差别,因为没有这个差别就没有对象,“这”或“这一个”也就无从谈起了。通过说“这一个”“存在”,只是单纯地肯定了这个差别。除此之外,感性确定性对于对象并没有进一步的陈述。因此,它对对象的关涉是漠不相关,它的全部内容只是对差别的无限肯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感性确定性是完全无中介的、最为抽象的知识,因为差别还没有获得任何规定性,只是单纯地被肯定。

事实上,感性确定性作为精神现象学的起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被直接给定的东西*精神现象学中的任何意识形态都有由之中介而来的过去和由此中介出来的将来,感性确定性和绝对知识除外。感性确定性没有由之中介而来的过去,它是直接被给予的,尽管并不是任意选取的。。也就是说,它是最彻底的意见,因为它是被直接接受的东西,是直接的确定性,它不包含任何对话的成果。因此,漠不相关的自身相关正符合精神现象学对开端的要求。感性确定性作为一种漠不相关的自身相关,又表现出以下的具体内容:它认为在自身与对象的关系中,对象是本质性的东西,它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因为自己的任何行为都会使对象失去本来面目,所以它忠实于直接的确定性。

综上,感性确定性是一种认识方式,它以一种漠不相关的方式关涉对象,这种漠不相关性表现为对于对象的无中介的直接确定性。因此,对象对于它来说只是表示与自身相区别的“这”,而它对对象的认识只是对差别的单纯肯定:“这”“存在”。

“互联网+教育”时代的发展脱离不了计算机、多媒体等设备。老师的课堂教学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粉笔、黑板和课本结合的当面讲授。“互联网+教育”时代使授课方式丰富多彩,例如“MOOC”“网易云课堂”等,教师在课堂上可以加入名师对重难点知识的分析;课后学生可以回顾教学视频巩固写作知识,把自己不理解的知识点通过留言等方式反馈给老师,课堂上下互为补充,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但是,感性确定性必须走出自身,也不得不走出自身,因为有一个隐藏着的声音在拷问它。绝对者要求感性确定性的意识证明自己的真理,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要求。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己发现了真理,但却不能向他人证明它的合理性,那么这个所谓的真理最多只是一种意见,而不配被称作真理。因此,感性确定性必须尝试着证明自己的认识的真理性。而它一旦做出这种尝试,它就不再能够保持自身,因为证明就是一种中介,通过这个过程感性确定性就将失去它的直接性。我们将会看到,这个证明的过程实际上是由绝对者引导的,正如在柏拉图的对话中主导对话的是苏格拉底那样。

证明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性,就是证明“这一个”存在。黑格尔说,“这一个”有“双重的存在形式这时和这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73页。。这一点如果我们联想到康德对感性问题的处理就不难理解了。康德的先验感性论认为时间与空间是我们就接受对象而言的先天形式条件。黑格尔的“这一个”是不包含任何思想成果的直接的对象,相当于康德的感性直观的对象,因此它在时间与空间形式中展开,即“这时”和“这里”。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在处理感性问题时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康德影响。但是黑格尔的感性与康德的感性有本质的区别,康德的感性是主体与生俱来从而是挥之不去的认识能力的一部分,而黑格尔的感性则是必须被扬弃的认识的低级形态。

因此,证明“这一个”存在,就是证明“这时”和“这里”存在。绝对者要求感性确定性的意识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这时”?绝对者向它推荐了一个答案:“这时”是夜晚。这个答案会使很多人感到惊奇,比起人们可能期待的一种玄之又玄的时间观,这个答案似乎太过普通,甚至让人一头雾水。但是,如果人们考虑到感性确定性并不是一种精细的感性理论,而是一种朴素的存在观,这个答案则恰到好处,感性确定性的意识不能拒绝这个答案。对于感性确定性来说,“这时”就是直接的东西,不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复杂的反思,“这时”就是简单的此时此刻,就是夜晚。当然,这时也可以是白天或中午,可能黑格尔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正好就是夜晚。

如此一来,检验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性就变得简单了,绝对者为感性确定性设计了一个小的试验,即将它的这个真理记录下来,看看它是否能够始终保持自身。显然这个真理是脆弱的,如果选在一个白天拿出来看,它就失效了,因为“这时”变成了白天,一个是夜晚的“这时”不复存在了。当然要得出这一结论,还需要感性确定性所代表的朴素存在观自身预设的一个观点,即存在就是持存。根据同样的道理,一个是白天的“这时”也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看到“这时”本身却是存在的,只不过它既不是夜晚,也不是白天,它是通过对它们的否定而获得持存的。这就是说,它是包含中介的东西,它在自身之内包含着否定性,因此是普遍的东西,而不是感性确定性所意谓的直接的东西。运用一个类似的技巧,绝对者证明“这里”同样是得到了中介的普遍者,感性确定性所意谓的是房子的“这里”、是一棵树的“这里”是不存在的。

感性确定性不能反驳以上这些绝对者对它的质疑,因为这些正是从它的原则得出来的。为了坚守住自己最根本的原则,即直接性原则,感性确定性不得不对自己的立场进行一些调整。黑格尔的辩证法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这三个步骤构成。感性确定性一开始的态度是对对象的直接的肯定,这相当于辩证法的肯定阶段。接下来是否定性阶段,感性确定性否定对象而退回自身,过渡到在自身中的反思。既然对象已经变成了普遍者,那么它就不得不放弃原先的观点,即认为在意识与对象的关系中对象是本质性的。现在它认为意识才是本质性的方面,即我是直接的我,直接性的原则因我而得以保存。“这时”是夜晚,因为我看到它是夜晚。但是这一次感性确定性同样免不了陷入矛盾。这一个“我”看到“这时”是夜晚,那一个“我”看到“这时”是白天,它们中的每一个因对方的否定而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持存着,只不过它不是一个直接的个别的“我”,既不是看到“这时”是夜晚的“我”,也不是看到“这时”是白天的“我”,而是将对于它们的否定包含在自身之内从而得到中介的普遍的我。因此,感性确定性希望通过“我”的直接性来确保它的真理性的尝试也归于失败了。

面对绝对者的咄咄逼人,感性确定性左支右吾,但还没有到退无可退的境地,它还有最后一条路可走。“前两次的尝试是以一个主体-客体的区分为基础的,而它们之间的中介关系显然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正是它一再地冲破意识所宣称的确定性的直接性”*Josef Schmidt, “Geist”, “Religion”, und “absolutes Wissen” : ein Kommentar zu den drei gleichnamigen Kapiteln aus Hegels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Stuttgart: Kohlhammer, 1997, s.21.。因此,在意识与对象的关系中只是将其中的某一方当作本质是行不通的,而是必须着眼于感性确定性的整体,即只有整体才是本质性的东西。这是感性确定性辩证法的第三阶段,对之前否定的否定,在这里感性确定性才露出它的真实面目,即它只不过是意谓。

这一个“我”看到“这时”是夜晚,感性确定性现在只是坚守着这一确定性,它对一个是白天的“这时”无动于衷,也不受一个看到“这时”是白天的“我”的干扰,而仅仅只是忠实于这一次的意谓。尽管感性确定性如此严密地武装了自己,绝对者还是轻巧地击溃了它的防线。绝对者要求感性确定性指出它所意谓的东西。实际上,意谓的东西是不能原封不动地向他人传达的,而一旦做出这种尝试,它就成为得到中介的东西了。指出感性确定性所意谓的“这时”的过程是一个包含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时”一经指出就成为过去的东西,这是第一重否定,而过去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这是对第一个否定的否定,因此是肯定。诚然,“这时”被如此指出来了,但是这个“这时”已经是包含双重否定的“这时”,而不是感性确定性所意谓的“这时”。这并不是绝对者的诡辩,一般来说,被指出来的东西必定要有一个参照,即与他物的关系,因此它在自身内包含着差别。比如说,一个“这里”“是一个前面和后面,一个上面和下面,一个右面和左面”*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79页。,而一个单纯的“这里”是无法被指出来的。

以上经验构成感性确定性的辩证法。意识尽管想尽了办法,最终还是无法挽回败局。当意识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时机就成熟了,精神现象学该驶向另一站了。意识认识到失败的原因正在于认识的错误,对象并不是直接的个别者,而是得到中介的普遍者。它欣然接受了这一结果,从而成为知觉的意识。

三、作为偏见的感性意识

黑格尔的辩证法以晦涩难懂而闻名。但至少就感性确定性的辩证法而言,似乎并不像传闻中那样难以接近。可是在这种表面上的“不难”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小的危险,人们可能会以为所有问题都已经弄清楚了,从而带着一种愉快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奔向另一个主题,而不愿意在此多停留片刻。然而,到此为止我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触及,即精神现象学的这样一个开端为什么叫作感性确定性?因为就内容而言,它似乎与一般我们所理解的感性问题相去甚远,至少这种处理方式是“前所未有的”*欧根·芬克:《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现象学阐释》,贾红雨等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第70页。。感性确定性是否仅是黑格尔编造出来的一种思辨的游戏,就因为精神现象学恰好需要这样一个逻辑的开端,而它之所以获得感性之名,仅仅是因为按照流行的做法,这样一个认识理论通常要以感性为开端?换句话说,我们要问的就是,感性确定性在何种意义上是感性的?只有弄清这个问题,才能够说我们真正理解了感性确定性的含义。

亨利希在以《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为名出版的关于德国观念论的讲座中谈到,尽管德国观念论在其完成形态中呈现为各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但其初衷却是要“克服普通人所具有的思想、信仰和经验与(希腊的)哲学的概念传统之间的距离”*迪特·亨利希:《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德国观念论讲座》,乐小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86~87页。。就黑格尔而言,这样一种努力集中体现在他的精神现象学中。康德的认识论呈现为一种意识理论,他直接给出了一种抽象的意识,而这种意识是与日常意识相脱节的。黑格尔不满于康德的这种跳跃,他希望通过精神现象学来描绘一个日常意识向哲学意识发展的渐进的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将精神现象学称作“向真知识发展中的自然意识的道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61页。。因此精神现象学所讨论的意识恰恰不是抽象的意识,而是一系列非常具体的意识,即各个时代的人们所具有的不同的知识。因为每个时代都有其局限性,所以它们的知识不可能是完全的,也因此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偏见。因为是偏见,所以要被扬弃。因此,自然意识的这条道路是一条“绝望的道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61页。,它要不断地自我否定,一个偏见扬弃于另一个偏见之中,直到达到哲学的意识,即绝对知识。

就此而言,精神现象学可以叫作“偏见的体系”,自然意识的任何偏见都可以在精神现象学的体系中找到它适当的位置。因为这个体系是自然意识到哲学意识的渐进过程,所以它不应该以随便一个什么观念开始。这个开端应该是最为切近我们的偏见。这个偏见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以至于我们不假思索就可以随手拈来。这就是感性意识的偏见,即意识认为它所看到的、听到的、摸到的对象是存在的,这也是自然意识认为最可靠的认识,即对“自在存在的单纯肯定”*Claus-Artur Scheier, Analytischer Kommentar zu Hegels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Freiburg: Verlag Karl Alber, 1986, s.50.。如果说这样一种认识是一个偏见,显然很多人都不会同意。现在在我前面摆放着一本书,我看到了它,我能够摸到它,因此我确信它存在,对我来说没有比这更确信的事情了。然而感性确定性的结论告诉我们,我们的这个确定不是直接性的,在这最简单的确信中意识已经经历了一次运动。也就是说,这样一个确信并不是一个感性事实,并不是一个直接的确定性,感性对象的存在要归功于意识的中介运动。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将存在可能具有的所有含义的总和称作范畴,而康德则进一步将范畴规定为所有可能的先天综合的总和。由此我们可以说,存在的一切含义都以具体的差别为前提,即存在只有通过对差别的规定才能释放出来。对存在的确定必定涉及差别的具体内容,而设定了差别的规定性就是进行了中介。因此,感性确定性实际上有误解,以为可以在一种直接性中确保存在。但事实上任何存在都是得到中介的,即使它是感性存在。这似乎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思维”*欧根·芬克:《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现象学阐释》,第70页。,但这就是黑格尔想要的效果,精神现象学在一开始就要一鸣惊人,彻底动摇自然意识的根基。然而,尽管自然意识经历了这样一个经验,它在接受这一结论时仍然感受到不小的阻力。黑格尔这样解释其中的原因:“意识总是经常一再忘记了它的经验,每每从头重新经历同样的过程。”*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第80页。因此这种偏见是类似于康德的先验幻象一样的东西,自然意识总是不可避免地一再陷入这样一种偏见之中。

综上,“感性确定性不是无历史的、抽象的意识结构——如康德意义上的‘一般意识’——而是一个经验性的、具体的、历史性的得到中介的意识”*Wolfgang Wieland, Hegels Dialektik der sinnlichen Gewissheit, in Hans Friedrich Fulda und Dieter Henrich (Hrsg.), Materialien zu Hegels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8,s.79.。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对感性问题的这样一种处理,是针对康德式意识所可能带来的麻烦。通过感性意识的经验可以断言,在意识经验的历史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直接被给予的,由此黑格尔就避免了因设定自在之物而导致的理论的不彻底性。因此,黑格尔在一开始就已经为他的绝对观念论奠定了基础。

Jiang Yongjun, Ph. D. Candidate,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23.

责任编校:余沉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15.02.003

中图分类号:B51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15)02-0019-07

作者简介:姜勇君,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江苏 南京210023)。

The Prejudice of Perceptual Consciousness:

A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Hegel’s Sense-Certainty

Jiang Yongjun

Abstract:In 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 Hegel addresses 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 in a unique way. Unlike Kant, who starts from the abstract consciousness, Hegel concerns himself with the perceptual consciousness in actuality which he thinks is not an abstract structure but a simple existence. It confirms the existence of immediate objects. However, the dialectics of Sense-Certainty shows that this is only a prejudice, for any form of existence is a medium containing universal elements. Thereby, Hegel dismisses Kant’s proposal of self-givenness, thus avoiding the dilemma of thing-in-itself.

Key words:sense-certainty; consciousness; this; exis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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