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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改革策略探讨

2015-12-17翟建斌

安全 2015年7期
关键词:责令公安机关建设工程

李 明 翟建斌

甘肃省消防总队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人们广泛关注与探讨的话题,这就对有关单位与部门对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以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情况来看,审核与验收过程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导致审核与验收工作出现效率低、查验把关不严等漏洞问题。因此,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各相关主体方工作的衔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工作常见问题

1.1 审批时限方面

在实际执法时,有的审批单位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的问题,导致整个执法过程并不是按照规定的时限来完成。对于公示,要将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受理事项、以及审批时限等在网上或者是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对于公布,要做到对经过审核并验收以及进行备案抽查的一些结果、从依法到办结的整个过程进行公布,除了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或者是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审批机关应站在建设单位的立场去考虑自身的工作问题,对其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执法过程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

1.2 审批效率方面

大多数消防机构及公安机关在审批过程中,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流程,但还有部分消防行政的审批是通过传统的纸质文书办理,在网下进行“体外循环”。这种执法方式一方面容易造成某环节出差错,另一方面也为暗箱操作、不公不廉、以及压卷不审等一些不公问题创造了机会。此外,在审批时还会经常性出现由于新要求、新问题而导致的项目反复性修改或久拖不决。因此,公安机关应该把其“三级把关,四级负责”等相关制度执行到底。对于那些需要单位进行更改或者是修正的内容,要规定窗口的受理人员来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告知。对于审批的证件以及文书要统一的发放,要确保项目的受理以及审批的结果是在一个窗口内进出,建设单位与审批机构的层级人员不能轮番的见面,杜绝暗箱操作等徇私舞弊问题。

1.3 审批服务方面

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有一套固定的流程,建设单位需要提前准备好审批资料。受受理人员业务水平、熟练度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受理人员指导不充分、错误指导、无法解答建设单位提问等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建设单位因此“跑冤枉路”、“做冤枉事”的现象并不少见,故怨言较多。同时,行政审批方没有转变思想,特权主义、领导阶层观念深厚,服务质量低下,故而常被冠以态度傲慢、蛮横无理的印象。为提升审批人员的服务意识,有必要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与薪酬挂钩。

2 新时期建设工程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策略探讨

虽然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进行了规范,但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的甚至已经阻碍了审核与验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

2.1 建设单位方面

首先,实行分层管理,一般的过程实行备案,特定的工程实行验收许可。特殊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或大型的、人员密集的场所的审核工作由消防机构完成,其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的7个工作日内,去消防机构进行备案,再由消防机构从中抽查,可以大大的提高消防审查的工作效率。其次,若消防系统在投入使用后,经检验没有合格,则责令停止使用,严惩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禁止并惩罚以下几种行为: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将消防的设计文件进行备案;审核过程不合法;审核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降低消防的技术标准。

2.2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方面

新消防法对公安机关的权利与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在:第一,公安机关的消防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核与验收,力求做到公正、合理、高效。此外,在进行审核、验收时。严格禁止工作人员借助职责方便收取额外费用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要提高公民对消防机构以及人员的监督作用,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进行控告、检举,受到控告、检举的机关要对其现象进行严格的查处;第三,在特殊情况下,对临时查封要采取强制性措施。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停止施工、停产停业等决定,对不遵守规定的单位公安机关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杜绝违规施工的现象。

2.3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方面

原消防法中对消防工程施工有这样的规定:凡是擅自将消防技术的标准降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装饰材料进行施工,要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没有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可以对其并处罚款。新消防法则明确指出,没有按照消防的技术标准或者是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要对其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避免了“可以”字样造成该法令的不明确性。“限期整改”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给施工企业创造了对隐患实施的整改进行拖延的机会,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同时,还可能造成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修订后的《消防法》取消了限期改正的相关前置性条件,避免了火灾隐患,也加强了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提高其在公众中的威信。

2.4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方面

第一,资格要合法,明确其职责,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法人员应该要依法获得资格、资质,另外要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负责;第二,要对其划清界限,对于违法者必须加以追究。服务机构如果出具一些虚假性的文件,并且还给别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要依法进行赔偿,如果情节严重,就应该由原来的许可机关对其责令停止,或者是最终吊销资格证。此外,还有明确规定,即办理消防验收、设计审核、或者是备案抽查的相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申请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近亲属,如果是有另外其他关系对公正办理会造成影响的,就应该回避。

3 结论

新时期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性和施工难度在不断增强,而从本文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传统的消防审核与验收规范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对建筑工程建设的要求。因此,在新时期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改革都不是单一主体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多方面的配合,相互之间不断沟通与协调,这就决定了改革必定会经过一个长远的时期。

[1]李经政.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机制改革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7,(8):26-28

[2]马云逸,丁波,冯庆如.试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发展与前景[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6):36-38

[3]赵金水,王海祥.关于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6,(2):162

[4]杜守良,郑智,王同强.吉林消防建审改革从引入中介做起[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1):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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