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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烟草纪检监察队伍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思考

2015-12-17王忠吴俊祥胡秋

企业导报 2015年23期
关键词:工作体系烟草企业三位一体

王忠++吴俊祥++胡秋

摘  要:对于基层烟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而言,要坚持人的管理、事的改善、法的运用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基层烟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关键词:烟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构建;工作体系

一、“强兵”要完善人的管理

一是要把好人才“入口关”,规范用人机制。“为政之要,唯在得人”。在烟草行业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中,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及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人员工作敏锐性不高,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不强,业务素养有待提高。为此,要把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首先要规范用人机制,严把人才“入口关”。一方面,在选拔标准上,要坚持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工作扎实的人才选拔标准,择优选调一批政治素养好、知识层次高、品德优良的年轻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切实增强队伍的活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减少安置性、照顾性进入,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的结构。二是要筑牢思想防线,发挥表率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是客观存在的,一些纪检监察人员主动监督意识淡化,甚至存在思想顾虑,产生一定的畏难情绪,影响到工作的信心,由此生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睁只眼闭只眼,导致执纪监督不严格,问责工作力度弱。因此,要加强学习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宗旨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在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文明执法等方面融入烟草文化因素,继续深入践行“两个至上”价值观,牢固树立“楷模意识”。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时刻检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工作中要做到潜心做事、谦虚谨慎、务实清廉,牢固树立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还不够匹配。由于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理论知识陈旧,影响工作开展。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面对的情况之复杂、矛盾之综合、变化之突然、压力之巨大,是前所未有的,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核心能力是一个必然要求。“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只有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才能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烟草行业内、外的各类业务培训,开阔眼界,拓展思维。纪检监察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单一,理论知识陈旧的现状,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动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提高实战能力,要加强烟草行业纪检监察人员对案例的分析能力和侦破能力,通过传、帮、带等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实战能力。学习,学懂学透新颁布的党内法规,钻深钻透业务工作流程。

二、“精兵”要推动制度的创新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学会把关键重要的岗位和重要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同时也要做到管理不留死角,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创新。一是要明确目标,找准定位。要把工作切入点从参与生产经营具体业务、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转变到执纪问责和惩治腐败上来,将工作重点转到“五个强化”上来,即:强化对同级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管权管事管人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强化对党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上来,协助党组对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纠正、查处、追责。二是要立足现状,抓好主业。当前,县级局(分公司)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往往做到了明确目标,将重心工作放在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培训教育上,但是却忽视了对工作的巡视督查,并没有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因此,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一方面要改进执纪办案模式,对违规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把执纪监督、专项治理、效能监察等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问责,对于发现的党员思想风险和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苗头性问题,运用约见谈话、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措施,有效纠正错误,防止不廉洁及违规违纪问题继续演化。确保开展一项检查、查透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另一方面要调整思路,从全程监督向事后问责转变,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并且要及时督促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走出“保驾护航”、“挡箭灭火”等传统一线参与模式,着力强化再监督思维,加强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实施再检查。对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监督事项进行专项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抓好对内管、法规和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的再监督,综合分析检查结论。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实行高度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区分责任主体,强化问责运用。

三、“尖兵”要加强法的运用

一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尚未完全做到把监督制度执行抓实。一方面,同级监督难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在人、财、物等重要问题上依附于同级,职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受到同级党组的制约。另一方面,监察部门没有把监督制度执行摆在首要位置,加之干部职工的知情权、信息渠道不畅,使干部职工对各时间段的业务工作或制度执行掌握不够透彻,使监督流于形式。另外,作为县级局(分公司),缺乏相互监督的氛围,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因此,要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规范管理。一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作为效能监督机构,必须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防止纪检监察人员乱用职权、徇私舞弊。通过监督制约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行为实现有效约束,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二要打开群众监督的“绿色通道”。要加强办事公开和民主管理,纪检监察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除涉密内容外,要做到内容、程序和结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监督权力也要在阳光下运行。三要营造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气氛,强化问题意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查漏补缺,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队伍活力。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处在正风肃纪最前沿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要带头锤炼党性修养,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查处腐败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出了贡献。当然,这也得罪了不少人,结下了不小的“梁子”,这使得部分纪检监察同志在执纪问责中出现了顾虑,打了折扣,想当“好好先生”。因此,应该建立行业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通道。对行业内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人员要及时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和提拔,为其成长和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冲锋陷阵,落到实处。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当前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科技反腐等手段运用不够到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就要注重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模式。一方面,要坚持用规范护航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模式。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科技反腐。利用网络平台、电子监察等方式,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信息、通信、网络等科技手段有机融合,从而进一步提升科技反腐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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