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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诺奖背后

2015-12-16

国际人才交流 2015年11期
关键词:拉斯诺奖青蒿素

屠呦呦:诺奖背后

祝贺屠呦呦研究员荣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座谈会在京举行,图为座谈会后屠呦呦(中)和与会嘉宾交流

1967年,一个由全国60多家科研单位、500多名科研人员组成的科研集体,悄悄开始了一项特殊的使命,代号“523”,研究的指向正是——防治疟疾新药,因为上世纪60年代的美越战场上,疟原虫已经对奎宁类药物产生了抗性,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屠呦呦正是“523”项目中的一员。

经过漫长而又艰苦卓绝的研究,在经历了190次失败之后,屠呦呦课题组于1971年在第191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了抗疟效果为100%的青蒿提取物。次年,该成果得到重视,研究人员从这一提取物中提炼出抗疟有效成分青蒿素,后来被广泛应用,挽救了无数疟疾病人的生命。

2015年10月5日,诺贝尔委员会授予屠呦呦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以表彰她发现青蒿素,显著降低了疟疾患者的死亡率,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科研工作者。许多中国人为之欢欣鼓舞,但随之而来的争议也不绝于耳。

屠呦呦的科研经历是“纯中国”式的,她的成就是如何登上国际舞台的?沉甸甸的诺贝尔奖对她来说是否是“不能承受之重”?对此,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试图揭开这位打着中国特色烙印的国际化人才是如何获奖的。

他们将屠呦呦推向世界

这位既没有留学经历,又没有博士身份,更没有两院院士耀眼光环的中国老太太是怎样进入诺贝尔奖评委的视野的呢?原来,她身后有两位来自美国的“伯乐”——一位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路易斯·米勒,另一位则是米勒同一实验室同事、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资深研究员苏新专。

2007年,米勒与苏新专赴上海参加一个疟疾与传染媒介会议,会上米勒就问在场的人,谁知道青蒿素到底是谁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在场的人竟都不知道。

这个问题引起了米勒的高度关注,这让他想到了奎宁的历史。奎宁是在青蒿素出现之前的一种抗疟药物,最早的应用出现于16世纪的秘鲁印第安人之中,后来被西班牙人带回欧洲使用,然而印第安人从未被认定为奎宁的发现者。这也导致现在的专家说印第安人不可能有这样一项发现。米勒认为,在青蒿素的问题上,不能让历史重演。同事苏新专也建议道,应该把这项发现推荐到某个国际奖项。苏新专当时就提出,可以考虑提一下诺贝尔奖。米勒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作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米勒每年都从诺贝尔奖评委会收到推荐表格,而懂中文的华人科学家苏新专的任务就是帮他找到可以推荐的人选。苏新专对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李国桥的疟疾临床研究工作比较熟悉,正是从李教授那里,苏新专了解到屠呦呦的工作,从而获得了当年“523”计划的一些资料,又到北京见了一些“523”计划参与者,最终决定将屠呦呦推荐给诺贝尔奖。

2010年,米勒和苏新专将屠呦呦推荐给了诺贝尔奖后,又推荐到了拉斯克奖评委会,而拉斯克奖素有诺贝尔奖风向标之称。没想到,诺贝尔奖没有消息,但拉斯克奖很快就有回应。2011年屠呦呦获奖后,曾引起国内轰动。

除了推荐的情谊,米勒和苏新专为配合拉斯克奖还写了一篇文章《青蒿素:源自中草药园的发现》,后发表在著名的《细胞》杂志上。正是拉斯克奖和《细胞》杂志的影响力打开了局面,屠呦呦很快赢得了西方学界的关注。现在,在维基百科有关屠呦呦的介绍里,第一个引用的就是米勒和苏新专的介绍性文章。

不过,虽然从2010年开始向诺奖评委会推荐,但是,诺奖迟迟没有消息,米勒便“年年推”,直到5年后的今天,屠呦呦终于登上了诺贝尔奖的领奖台。

除了远在美国的米勒和苏新专将屠呦呦和青蒿素摆在了诺奖评委会的案头,中国大陆也有一位科学家不遗余力地宣传屠呦呦的研究成果,他就是北大生命科学院前院长饶毅。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8月22日,饶毅在其博客首先刊登对屠呦呦和张亭栋从中药中发现化学分子的成就,其后他与合作者在《中国科学》发表文章,叙述屠呦呦和张亭栋的工作,称之为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饶毅还曾明确告诉媒体,他希望把更多人的目光聚焦到屠呦呦和张亭栋两位前辈科学家身上,并希望能够推动二人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在国际科学界对屠呦呦没多少认识的情况下,饶毅一次次所做的详细推介,为屠呦呦、为中国科研事业争取国际荣誉起到了积极作用。

荣誉:集体还是个人?

“这是集体的工作,为什么奖项只给屠呦呦一个人?”连日来,在科学界知名网站科学网上,类似的疑问所激起的讨论跟帖络绎不绝。

一句“屠呦呦能获得大奖,是一个团队努力多年、经过190次失败的结果”的总结回顾,更是被各方广为引用,这一话题也引起不少大众媒体的关注。

在《青蒿素:源自中草药园的发现》文章中,米勒和苏新专写道:“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 我们毫无疑问地得出结论: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药研究所(中药所)的屠呦呦教授是发现青蒿素的首要贡献者。”毫无疑问,这两位“伯乐”认为,诺奖颁给屠呦呦实至名归。苏新专认为,屠呦呦获奖有五大原因:

第一,“523”计划始于1967年,当时屠呦呦并没有参与进来,但从1971年在广东开会的会议记录可以看出,研究一直没有取得太大进展。屠呦呦后来加入进来,并于1972年在南京召开的会议上首次提到青蒿素可有效杀疟原虫。可以说正是屠呦呦把青蒿素带到了项目中来。

第二,在1972年的会议上,屠呦呦在报告中提到,当时青蒿提取物效果不稳定,而葛洪著作提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让她就想到常用煎熬和高温提取的方法可能破坏了青蒿有效成分,所以便由用沸点78摄氏度的乙醇提取改为用沸点35摄氏度的乙醚提取。所以,提取温度这个突破点也是屠呦呦第一个解决的。

第三,1972年8月,屠呦呦带领一个团队到海南做临床试验,包括她和几个同事首先在自己身上试药,证明了没有太大毒性。她们总共做了30例,基本都有效。所以她是第一个做临床试验的人。

第四,国内有个争论,就是中药所的提取成分没有其他机构好,确实是这样,但其他机构的提取方法是根据屠呦呦提供的材料改进的。无可否认,屠呦呦参与了研究青蒿素的化学结构。

第五,屠呦呦是青蒿素衍生物双氢青蒿素的发明人。青蒿素是脂溶性药物,水溶性不好。水溶性不好,药性就不好。而提高水溶性,服用后就比较容易吸收。双氢青蒿素吸收性能就比较好。

苏新专的解释都有严实的“523”项目材料作证,并且都是原始资料。

当然,这位“伯乐”也认为不能否认其他人的贡献。“523”项目参与的人有500多人,有三四十个单位,跨度10多年,确实是一个团队的贡献。但是,诺贝尔奖是颁发给个人的,没有办法提名一个集体的贡献。如苏新专所言,如果有可能推荐集体奖当然最好,但如果只能选一个人做代表,那就是屠呦呦。

中科院科技政策研究所的研究员李真真则认为争议折射出中西文化冲突。“中国的传统是讲集体主义,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强调的是集体而不是个人,‘成绩是大家的,功劳是集体的’;至今,国内科技评奖依然主要是奖励项目,科学家的名字多是以一个集体的形式呈现。而西方的科学传统恰恰与此相反:大多奖项都是突出个体,科学奖励源于对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这是来自于科学追求独创性的内在逻辑。首先就是奖励‘优先权’:即关注在重大的科技成果中,谁第一个提出思想或者方法路径。”

李真真认为,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学科细分,现代重大的科学成就,往往都必须凝聚集体力量和智慧,但西方之所以一直坚持把重大奖项给予个人,就是对一个基本科学理念的回归,而科学的进步缘起于独创性的思想。西方科学奖励关注优先权,坚持将重大奖项颁给个人,有利于启发创新。

与苏新专给出的解释类似,拉斯克奖评奖委员会对屠呦呦获奖给出了三点评奖依据:一是谁先把青蒿素带到“523”项目组;二是谁提取出有100%抑制力的青蒿素;三是谁做了第一个临床实验。

据介绍,诺贝尔奖的奖励中也同样出现过不少争议,这在全球科学界很正常。然而,西方更多争议的是“优先权”的认定,到底是谁先提出创新的思想路径。比如日本去年获得的诺贝尔奖也曾引发学术界讨论,其中争议的正是与德国科学家谁来占有“优先权”。“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种科学发明完全出自一个人,为什么到了中国,类似的重大奖励就必须摊到每一个参与者身上才算公平?”一位学者撰写的反思文章激起了不少共鸣,“我们仍然对过时的平均主义、平衡观念心向往之,仍然没有树立起成熟的获奖心理。”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5年10月18日3版

《“屠呦呦获奖争议”折射中西文化冲突》、新华网2015年10月6日《揭秘屠呦呦美国推荐人》

2011年,屠呦呦获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该奖项被看作诺贝尔奖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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