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田连元父子车祸案宣判想到的
2015-12-16
由田连元父子车祸案宣判想到的
文刘春雨
4月1日是一个舆论场集市,网页和朋友圈里一大半是纪念张国荣的文字、视频、图片,还有不少借西方愚人节的各种整蛊。但还是有条新闻吸引了我“田连元父子被撞案宣判,肇事醉驾司机被判3年”。
事故发生在2014年5月28日,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一辆越野车超速行驶,与相向而行的多辆车辆发生激烈碰撞。经过事故调查,肇事驾驶人赵晓明负事故全部责任。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及另外两人身受重伤,他的小儿子当场死亡。白发送黑发的人生悲剧在带给国人无数欢乐的老人身上重演。
已经古稀之年的田连元老师在上世界九十年代可谓红极一时,那时还没有现在的开心麻花、没有80后脱口秀、更没有什么纲、什么波,他的节目在全国收视绝对垄断地位的央视播出,每天午间新闻后,一袭长衫,娓娓道来《杨家将》、《水浒》、《包公案》。一张嘴,说尽天下大事,一抖扇,烽烟重新过眼。结尾处惊堂木一拍“下回分解”时,估计全国有很多像我一样边看电视边吃饭的小朋友紧张得筷子都咬了。
扯远这些,无非是证明田连元算得上不折不扣的名人,有的网民不由自主地担心法律天平倾向社会名望,已经在心里给赵晓明判下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审判中,被害人一方主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如果成立,肇事驾驶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辩护人主张“交通肇事罪”,相比前者,这个罪名成立对肇事人的量刑将轻得多。3月31日,一审法庭向肇事驾驶人宣读了判决结果:被告人赵晓明醉酒超速驾车,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5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为什么是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这两个罪名在犯罪主体、客体方面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行为人的心理,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是“故意”。事故发生后,作为职业司机的赵晓明立即下车查看并配合处理,未放任结果的发生,肇事驾驶人的主观故意行为证据不充分,因此判处交通肇事罪。情感上,我们同情老年丧子的田老;工作角度,我们憎恶以身试法醉酒驾驶的肇事人,恨不得杀一儆百、重判严办;但理性告诉我们,应该为仍在康复治疗的田老表达出的平静和尊重点赞,为生命的宽恕和法治精神点赞。
法律是社会生活规则的公约数,也是一个社会维护基本秩序和公序良俗的标尺。在《历史研究》中,汤因比说“文明的进程就是挑战和应对”。当机动车的发展遭遇饮酒习俗,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冲击正常交通秩序、威胁交通安全时,严查酒后驾驶、严惩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并逐步上升为社会共识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人间四月天,我们将最美好的祝愿给康复中的田老,赞美有底线的娱乐精神和闪现智慧的整蛊游戏、快乐的生活理念,我们更乐见诚信原则、法律信仰在人性中根植,成长。
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我们人人平等。
背景链接:田连元车祸案
3月31日,田连元遭遇车祸案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赵晓明醉酒超速驾车,致田连元的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吉AFD033号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先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三辆车发生刮蹭,其中一辆本溪牌照的轿车由被害人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激烈碰撞致田昱驾驶的车辆失控后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车发生刮蹭。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及另外两人受伤,五辆车损坏。其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案发时赵晓明系醉酒驾驶,且超过所限定的速度。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晓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虽具有当庭自愿认罪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但其无视交通法规,醉酒驾驶车辆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超速行驶,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且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的行为不予谅解并要求严惩,故对被告人不足以从轻处罚。综上,赵晓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