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法治保障作用(节选)
2015-12-15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新华
□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侯新华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法治保障作用(节选)
□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侯新华
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月20日)
邓 瑾 摄
一、深刻认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方略,进一步明确要通过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来实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专门对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出台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示范区。省委书记李纪恒到云南来抓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集体林改,对林业工作感情深厚,这几年多次调研林业工作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李纪恒书记多次强调,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既是改善生态的公益事业,又是改善民生的基础产业;既是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又是碳汇产业、循环产业。在桥头堡建设进程中,云南林业作为全国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在我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职责更加神圣。2014年12月末省委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又一次提出要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森林云南”建设。可以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靓丽的名片,也是云南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林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一项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林业产业发展功能地位更加突出;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相关的公益事业,林业生态建设面临更高要求更好机遇,但挑战也非常严峻,特别是经济发展给生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可以说,生态问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与人们的生存联系得这样紧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同时生态系统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经济活动的巨大影响。特别当前,全省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中侵占林地、破坏湿地的现象十分严重,极端天气下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生态保护任务繁重而艰巨。生态问题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
会问题、民生问题。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自然美、生态美的核心,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林业部门责无旁贷。
全省林业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科学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特别是森林公安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执法的主力军,要更加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在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大作用,在保障服务森林云南建设进程中实现新跨越。
二、坚持发挥职能作用不懈怠,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森林公安因林区维稳而生,因林业发展而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始终把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严守生态红线,更加奋发有为地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林业执法主力军和“拳头”、“尖刀”作用,为云南林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要坚定不移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森林公安为主开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是林业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林业厅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报经省政府作出的决定。我是这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说白了就是第一责任人,各地林业局长是当地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项工作2014年初启动以来实施顺利,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充分肯定,全省林业局长会上,这项工作还将由森林公安局进行经验交流。但客观地讲,目前具体推进情况离厅党组的预期以及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推进力度还需不断加大。全省林业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到,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是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客观要求,符合我省林业行政执法实际,符合两个相对分开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作用,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效果,有利于加强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有利于解决多头执法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森林公安是林业部门的有机组成部分,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是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加强,而不是削弱。事实上,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森林公安就已经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我们林业局长要有这个胸怀,要有这种公心。森林公安必须服从大局,勇于担当,不得以警力不足等为借口推卸责任、不作为。我在这里强调,要充分考虑森林资源分布和执法队伍发展实际,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坚决避免虎头蛇尾情况发生;警力充足、森林公安执法力量较强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复精神,统一由森林公安行使62项行政处罚权,林业管理部门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林业行政管理、为林农服务、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上面来,可以不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也决不允许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有利益相互争、有困难相互推的情况。总的来讲,森林公安要积极主动,做到生态建设的战场扩展到哪里,执法活动就延伸到哪里;林业改革的步伐迈进到哪里,保护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围绕国有林场改革、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等中心工作,调整森林公安工作重点,更好地服务林业建设大局。目前,省政府已经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工作意见,全国湿地保护条例也在立法中。要积极将湿地保护行政执法权,以及民族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授予林业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地划归森林公安统一行使,确保执法效果,促进湿地保护。
二要坚持不懈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云南是全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和敏感区域,也是世人高度关注的地区,依法保护动植物资源任务十分艰巨。去年10月,媒体相继报道西双版纳州一头亚洲象被猎杀、江城县中越边境贸易市场发生非法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事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近几年来,生态问题甚至上升到了国际政治斗争的高度,国际社会要求我国履行国际生态义务、承担国际生态责任、加强林业对外援助的期望越来越高,一些国家还借助二氧化碳排放、木材非法采伐以及象牙、犀牛角、老虎、雪豹、高鼻羚羊等国际社会高度敏感的生态问题和物种保护问题,诋毁我国形象,挑唆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矛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面对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区域性的、针对性强的严打专项行
动,严厉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坚决打击破坏国有林、天然林和公益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对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省森林公安局要挂牌督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抽调精干警力集中侦破,坚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地区,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改变治安状况,必要时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派驻工作组督促整治,做到督办到位,确保工作实效。在执法过程中,要重视保护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林业执法的各个环节,力求获得最好的执法效果。当前,正值全省森林防火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发挥优势,主动加强与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配合,开展武装巡护,加强巡山守卡、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要全力以赴侦破查处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违法犯罪分子,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不遗余力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平安与和谐,是人们自古以来的追求与理想。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发展的前提,人民的福祉。林业厅对综治维稳和平安林区建设历来高度重视,联合省综治办启动了全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这项工作我也是领导小组组长,具体由李华局长来抓,2013年召开了全省平安林区建设推进会。一年多来,各地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以林区平安稳定第一责任保障林业发展第一要务,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良好态势。目前,平安林区建设在平安云南建设大局中位置更加突出,已成为省社管综治委重点推进的20项平安建设基础工程之一,不少地方甚至摆上党委政府层面的高度予以推进。全省林业系统要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协调沟通,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这种良好势头,推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省厅将继续落实资金对创建达标的单位进行奖励,同时将继续协调落实政策支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参谋助手,不断加强与林业系统内部的横向协调和信息互通。要统筹开展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项工作,坚持以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突破,逐步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服务和促进平安林区建设总体目标实现。要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林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全方位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权流转、林木采伐、木材流通、木材经营加工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针对林区群众重视自家森林财产安全的实际,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及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要加强源头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突出涉林信访、纠纷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山林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避免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大的人为破坏。
三、坚持打造一流队伍目标不动摇,不断提升能力改进作风适应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新常态
事业成败,核心在人,关键在队伍。在当前各项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各种刚性约束越来越强的大背景下,加强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造一流队伍目标不动摇,不断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森林公安队伍,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森林公安领导班子是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的中流砥柱。抓队伍建设,首先要抓好班子建设,为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起好表率作用。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驾驭能力,用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要牢固“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思想,找准定位、摆正位置,勤请示、多汇报,主动接受领导,争取更大支持。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珍惜拥有森林公安的资源优势,切实把森林公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森林公安党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进班子或高配政策,配齐配强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并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管理好、使用好、建设好、服务好这支队伍。
二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森林公安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努力奋斗,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治林水平,站稳脚跟,挺直脊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全体森林公安民警都要增强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争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楷模。要加大教育训练力度,不断提高民警敢于亮剑的本领和克敌制胜的能力。要切实抓好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警务公开,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森林公安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充分体现公平正义,都经得起实践检验。林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一些方面也出现了法规滞后、政策超前的情况。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妥善处理执法办案碰到的问题,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法律规定办,没有依据的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反映。同时,要争取公安机关更大的支持,按照既定思路,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各级林业部门领导要带头依法办事,顶住和消除执法干扰,做森林公安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的坚强后盾。
三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队伍有别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构,森林公安要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坚决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对违法违纪民警实行“零容忍”,一律按纪律规定上限处理,并根据“一案双查”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推动作风建设新要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狠抓纪律条令的落实,加强枪支、车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强化作风养成,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把各项管理规定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确保不出乱子。同时,要大力开展立功创模和关爱民警工作,帮助解决民警工作和生活困难,让民警安心投入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
(栏目编辑/蔡苍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