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体裁教学法在高职英语基础写作课程中的应用
2015-12-14陈怿隽
陈怿隽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外语与基础教育学院,江苏 无锡 214028)
近年来,随着各类英语学术水平及等级考试要求的不断提高,英语分析论述文体写作亦占有越来越重要的比例,同时在诸多外资企业中,能撰写出符合要求、表达规范的英语文章也是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技能。而英语基础写作课程教学目的即在于提高学生对此类论述类文体的写作水平,使学生能针对既定的写作任务撰写出观点明确、语法正确、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语句通顺的英语议论文体。
一、英语基础写作教学中的现存问题
(一)教学重点不突出,缺乏体系
英语写作水平的提高依赖于良好的英语逻辑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行文习惯的养成,而现有的英语写作教学更多着眼于英语语法的讲授,教材多以字、词、句、标点等的用法作为模块,教学内容横向铺开,覆盖面广,但各模块之间缺乏衔接,呈现方式也以单调的理论教学为主,几乎就是高中语法课的延续,缺乏明确的教学重点。
(二)教学内容缺乏实践性,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目的是要让学生较好完成常见的英语论述类文体的写作。现有的写作教学缺乏实践场景,并不以工作任务贯穿始终,学生在写作时没有应用体验以及任务背景的指引,写作自主认知能力不足,带来课堂参与度不够,只能接受被动的信息输入。
(三)学生写作基础薄弱,个体差异大
高职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学生甚至无法独立完成写作全过程,绝大多数学生受母语负迁移影响较大,缺乏系统的英语语法知识,并且对英语写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学习主动性较低,学习效果不明显。
鉴于以上问题,高职院校英语写作教师有必要转变教学思路,充实教学内容,改良教学方法,以此激发学生兴趣,便于学生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加强对学习目的的认知,提升学习兴趣,能动审视自己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建构个体的知识体系,提高学习效果。
二、各种教学法概述
在现今的英语写作教学中,比较常用的教学方法有:成果教学法、过程教学法和体裁教学法。
传统的成果教学法强调学生学习效果,注重信息输入,让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范文的理解和仿写,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成果给予较多关注而非学生的学习动态过程以及学习心理。这种教学方法的弊端在于忽视学生个体学习需要,缺乏学习动机的必要引导,写作过程机械单一,缺少互动反馈,脱离实践需要。
过程教学法着眼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调整和监控,强调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反馈,注重课堂气氛和教学手段,师生间有较多的互动和沟通,然而过程教学法要求有充足的课堂教学时间,又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英语写作基础,不然教学过程会流于形式,课堂节奏松散导致教学效率低下。
体裁教学法是较新的一种英语写作教学方法,其以不同的体裁为载体,令学生了解写作语篇的交际目的,从宏观上把握写作的思路,教师根据不同语篇的功能和应用场景对学生进行指导,令学生自主分析写作目的,搭建行文架构,组织写作素材,选择恰当语言进行撰写。但体裁教学法跟成果教学法一样,也偏重于信息输入,弱化信息输入端的个体差异。
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有必要引入将体裁教学法与过程教学法相结合的过程体裁教学法。
过程体裁教学法是Badger and White 提出的。由韩金龙学者引入国内的英语写作教学,是一种较新的,注重实践效果的写作教学理念。其主张将上述三种教学法结合起来,以体裁为工具,让学生了解交际目的和写作情景。
三、教学设计:
根据过程体裁教学法,可将论述文写作归类到相应体裁,例如教育、科技、工作、环境、国际发展等等,并以体裁为平台进行教学流程的设计。
以环境题材为例,笔者将教学环节整理成六个步骤,整个流程需耗费四个课时左右:
(一)明确学习目标
以体裁为模块对教学内容进行分类,有助于学生了解学习目标,把握学习重点和难点,对学习内容进行筛选和整理。教师在介绍了教学目标后,列举历年议论文作文题,如:Some parents believe that children's leisure activities should always be educational; others believe that we should not put the pressure on children. Discuss both views and give your own opinion.让学生对该题材常见的写作场景有足够的认识,教师也可将教育类话题常见的展开形式对学生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例如: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高等教育的功能;出国留学热;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话题;教育的作用等等。学生不仅可以对这一体裁下的写作范围有个直观的了解,更可以进行头脑风暴。教师鼓励学生对各种话题进行分析解读,提出论点和支撑论据,激励发散思维。这可以有效帮助学生克服写作时没有宏观构思,不拟大纲,文章缺乏架构,观点之间重复混乱,表述角度不明确导致的文章零碎松散,可读性差的问题。
(二)了解词汇及相关信息
在第一阶段以后,学生对要学习的写作体裁有了具体化的印象,教师要做的是进行写作内容的补充。例如适当的背景拓展:在学校受教育formal schooling, regular schooling。现在中国实行的是“义务教育” compulsory schooling,目标是为了实现普及教育 universal schooling;又如较详细的词汇讲解以及在词汇的基础上的写作思路的延伸:
课堂教育与网络教育的关系:互为补充或两者结合。
These two aims do not always conflict, but they are mutually complementary at times. The combination of teachers and on-line education in schooling contribute to the success of the teaching and learning.
不同于第一阶段的讨论及互动,第二阶段中教师在课堂中占主导地位,对学生要掌握的内容进行提示和讲解,学生需要对补充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整理,由于学生存在个体差异且课堂信息量较大,教师要根据学生接受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节奏。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学生可以系统积累大量写作素材,全面增加词汇量,改善写作时言之无物,文字语言或重复简单、或冗长累赘的情况。同时这一阶段内穿插的思路延伸部分,也可以调节课堂气氛,避免教师“一言堂”的单一形式,将简单的词汇讲解跟实际的写作考量结合起来,加深和巩固第一阶段学习体会。
(三)学习范文
韩金龙先生认为,范文分析是过程体裁分析法的一个重要阶段,教师通过选定某体裁的特定范文,让学生能够了解该题材的写作方式、写作目的、交际场景,从而了解这一体裁的话语情境,提炼出适用于该体裁的语言特点。因此在分析范文的过程中,教师应先帮学生认识范文的基本写作思路和框架,了解论述类文体一般结构规律,继而分析段落衔接,主题句和支撑材料的运用,开头和结尾部分的写法,最后再细化到词汇、句型以及话语方式的具体使用。从整体到局部的分析方式有助于学生紧扣命题,简明扼要地阐述个人观点,克服母语负迁移的影响,培养英语思维方式,提高写作效率。
(四)套用句型仿写
在学生熟悉该体裁场景及语言特点后,教师可以给学生几个题目,让其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进行写作。虽则学生在前几个阶段已经积累了不少的词汇,但在落笔时仍需将素材内化,根据写作要求,套用教师给出的常用句型,自主完成工作任务。在学生写作过程中,教师应在学生间走动,帮助学生拟定大纲,针对学生写作问题尽量进行个别指导,增加与学生交流互动,此阶段实施时间可控制在30分钟左右。仿写范文突出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可以帮助学生熟悉并掌握该体裁的写作思路,自主构建认知体系,增加写作体验。
(五)评价修改
评价和修改是过程教学法里的一个必要环节,是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收集教学反馈的关键步骤。教师可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进行交换批改,或评讲展示学生中的优秀范文,或将课堂中发现的写作中共性的语法或表达问题进行讲解,或随机抽取数名学生的作文进行详细批改并进行个别指导。总的说来,评价方式应摒弃定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以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虽然教师的评价也许不能覆盖所有学生的习作,但应尽量详细客观,以保证学生能准确了解个体问题所在并进行修改。
(六)课后巩固
课后巩固虽然不属于课堂环节,但在整个教学流程中必不可少。英语写作需要学生有较好的英语表达能力,学生面对的是课堂上有限的课时里大量的信息输入,因此课后必须要进行整理和归纳。在每个体裁教学结束以后让学生使用网络资源(如批改网)等进行自检,了解自己的学习效果。
笔者自将过程体裁教学法应用于高职英语基础写作教学后,得到了学生的普遍认可, 9 0%的学生认为以体裁为载体进行的教学更容易激发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的,课堂内容更为充实,形式多样,信息量丰富,对自身写作水平提高明显。在撰写英语论述类文体时无从下笔、语法错误、词汇量小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四、结论
综上,过程体裁教学法适应教学规律,符合学生的学习心理,注重实践性、应用性,在高职英语基础写作教学中可以广泛开展。教师应培养学生论述文体写作能力,帮助学生通过各类学术性考试,同时对学生撰写工作报告,对社会热点话题进行分析评价,塑造学生英语思维也都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
[1]韩金龙.英语写作教学:过程体裁教学法[J].外语界,2001(4):35-40.
[2]王芳. 过程-体裁教学法在大学英语写作中的实践[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2):180-182.
[3]郑苏英. 高职高专英语写作教学法的比较研究[ J ].教育与职业,2009(4):136-138.
[4]葛璐群,凌欣. 过程体裁教学法在实用英语写作上的应用与实践[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2):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