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调查分析
2015-12-14张芙蓉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24
张芙蓉(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4)
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调查分析
张芙蓉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4)
该文基于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我国高职院校当前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存在于资源共享和权益保护之间的现实矛盾,提出了高职院校欲构筑科学高效的数字化资源共享权益保护机制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引用,校园不再仅仅是一个物理的概念,它可以是一个网络空间,一个微信二维码,或一个博客主页。在信息技术为现代教育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涌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各高校如火如荼地进行校园空间建设的过程中,广大师生在享受数字化资源共享的极大便利的同时,数字化资源的开发者、版权者、网络运营商,也在为利益的划分而焦头烂额[1]。为使现代教育最大限度的使用现代教育手段以及信息技术,为广大的学习者提供良好的网上学习资源,一方面要做好数字化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规划好权益保护机制,以营造良好的网上教育环境。特别是针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校园网络为依托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是避免教育资源的重复开发、整体提高教育资源质量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可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
一、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的现状
(一)国际国内数字资源共享大环境
在国际上,全球数字化教育正从边缘走向中心,不同国家、教育机构在远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制度建设方面有不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策略。美、德、英、日等远程教育资源建设较好的国家基于终身教育和教育产业化的考虑出台了一系列资源建设的制度[2]。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合作化趋势明显资金投入、人力等资源配置日益丰富和多元化,资源建设的技术规范也逐步完善。在国内方面,近年来,国家对数字化教育非常重视,大量的资金与人才的投入使得教育资源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各大、中、小学校,各级教育机构以及商业机构都先后建立了各种基于网络的教育资源库,极大地推动着数字化网络教育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在数字化教育方面开展工作的时间还不长,没有更好的经验借鉴,多数学校教育资源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在教育资源建设上还缺乏统一技术规范和模型,在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二)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的现实状况
1.数字资源由单一走向多元
从21世纪初各高职院校纷纷建设自己的校园网站开始,数字化资源共享也就开始了,期间已历时十余年。在这十余年的进程中,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从最开始的文本资源共享已经发展到了文本共享、音频共享、视频共享、软件共享等全媒体数字资源的共享。现在,各高职院校通过互联网实现的数字化资源共享主要包含三类:其一,数字化教育内容,具体包括电子教材、课件、课程、文献资料、视音频,资源库等。其二,数字化工具性软件,包括几何画板、视音频编辑软件、统计软件等;其三,数字化教育平台,包括课程管理与学习系统(MOODLE平台,BB平台,SAKAI,CLAROLINE等)、网络家庭学习系统CHLS、国家教育信息系统、教育类网站等。
2.高职院校数字资源的共享形式
我国高职院校数字教学资源存在三个共享层次,一是高校之间交叉选课、学分互认、图书馆等资源相互开放;二是学生和教师的定期交流、互换;三是网络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共享等。
在我国高职院校中,数字资源的共享更侧重于网络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共享。王凤领基于云计算对高校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模式进行研究,给出了云计算环境下的高校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模型[3]。2015年崔建平基于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的问题提出了探讨,认为共享性数字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研究至关重要,但在资源共享库建设中存在版权维护、缺乏统一标准、搜索引擎等问题,并提出了研发途径,给出了应对策略[4]。宋俊峰,翁伟对高校数字化资源云共享模式建设的优势进行研究, 探讨高校数字化资源云共享模式的构建策略,以提高高校数字化资源云共享的效率[5]。郑莹提出了一个功能相对完整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包括政策导向、技术基础、标准化的共享交流平台等各方面的措施[6]。
二、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权益保护现状
通过中国知网文献调查,目前对于数字化资源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各院校图书馆及出版社数字出版物的研究,还没有专门对于高职院校的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论文公开发表。国内1000多所高职院校,都建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并以网站为平台实现相应的资源共享。
(一)数字版权保护
数字版权保护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是目前对网络中传播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主要手段。美国出版商协会对DRM进行了定义:“在数字内容交易过程中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技术、工具和处理过程”。DRM是采取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保证合法的、具有权限的用户对数字信息(如数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正常使用的同时,保护数字信息创作者和拥有者的版权,根据版权信息获得合法收益,并在版权受到侵害时能够鉴别数字信息的版权归属及版权信息的真伪。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就是对各类数字内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系列软硬件技术,用以保证数字内容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合法使用,平衡数字内容价值链中各个角色的利益和需求,促进整个数字化市场的发展和信息的传播。具体来说,包括对数字资产各种形式的使用进行描述、识别、交易、保护、监控和跟踪等各个过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贯穿数字内容从产生到分发、从销售到使用的整个内容流通过程,涉及整个数字内容价值链。数字版权保护涉及的数字资源如表1所示。
表1 数字版权保护涉及的数字资源
(二)数字资源版权保护的困局
1.数字资源的创作者对于版权保护的合理诉求
高职院校实现共享的数字教学资源,大都以高职院校教师的个人智力创新劳动为基础,无论是图片、声音素材、课件、课程网站,任何类型的数字资源只要有劳动再创造,就具有了私人财产属性。作为数字资源的创作者,教师对所创作的数字资源作品要求版权保护的诉求是合情合理的。
2.版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数字资源作品的版权归属复杂
版权法,是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者有权控制和处理自己的作品,有权分享因作品被使用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是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的现代版权概念。我国中华民国时期,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分别于1915年和1928年通过了版权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订了一些保护作者正当权益的政策文件,版权立法很不健全。1985年成立的国家版权局,正在起草版权法。
在研究数字资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时,涉及到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数字资源的版权归属,目前由于尚没有正式颁布的版权法,可以参考已经立法的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条明确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在高职院校数字资源共享中,涉及到教师个人、学校、出版商、中间传播环节的,数字资源的版权还不等同于著作权,在数字资源从产生到消费的整个流程中,其版权的归属比较复杂。
3.公众版权意识匮乏
造成数字资源版权保护乏力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国内公众普遍版权意识匮乏,几乎所有的数字资源用户在享用数字资源时,只追求能否使用,能否免费使用,可免费使用多久?对于同一功能的软件,在需要支付报酬的正版软件和不需支付任何费用的盗版软件中,公众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对于其他数字作品,也是如此。更有甚者,盗用合法用户的账号,堂而皇之地享用他们的数字资源。这类用户不仅不为这种“盗用”行为感到丝毫的愧疚,反倒认为这是自己技术水平高,所以能够获取到合法账号。如此种种,数字资源共享在为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自身却屡屡遭受非法用户的侵犯。从一定程度上说,正是这种我国公众版权意识匮乏的大环境,导致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实际上很难落实的现状。
4.受侵权者维权成本高昂
虽然对于数字资源的版权保护采用了各种主动的保护策略,但总难免数字资源版权受侵犯的事实,针对这种情形,对于版权者最好的交代就是维护版权。但是,现实情况是,数字资源的版权者一旦被侵权,要想进行维权,证据搜集困难,维权成本高昂。
三、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及其权益保护机制分析
(一)高职院校数字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抽样调查
通过网络调查,发现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无一例外地都已经进行了数字化资源共享。笔者对国家首批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按地区抽样,进行网络调查,对其中31所高职院校的数字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情况进行汇总、比较,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31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表2主要对31所高职院校数字资源共享和权益保护的体现进行调查,其中√表示该项已经实施,×表示该项未实施,?则表示由于网络访问受限等导致该项实施与否无法确定。其中,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和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因为网站无法访问,因而各项目均为不确定状态。从表2的数据可见,目前各高职院校都有自己的校园网,校园网拥有的数字图书馆、公专资源站等均为内网资源,用户只能在校内访问。校外的人员无法访问相应的资源。如果合法用户在校外也想访问内网资源,就必须通过VPN(虚拟专用网络)接入校园网。
从31所高职院校的抽样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代高职院校都较好地进行了数字资源共享,但是对于权益保护,几乎都止步于“IP限制登录”的策略。然而,在现代教育中,数字资源的共享仅仅是序幕,更精彩的篇章应该是数字资源的权益保护,目前,国内高职院校对这一块从理论到实施都刚刚起步,还有很多的难题需要攻关。
(二)高职院校数字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三角模式
高职院校在进行数字资源共享和对数字资源实现权益保护中要实现最优状态,就要考虑到数字资源从创作之后,到达传播者手中,再到使用者面前所经历的每个必须的环节,数字资源的权益保护应该伴随着其整个生命周期。对于数字资源的权益保护应该在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找到最好的落脚点。
数字资源的创作者对资源有合法的所有权诉求,数字资源的传播者对数字资源有着强烈的复制传播诉求,数字资源的使用者则最关注资源的可用性以及资源的低成本,在更多的情况下用户几乎只想使用免费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数字资源的权益保护,就成为一个涉及数字资源整个传播途径的系统问题。创作者对资源的所有权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第三方的传播者一旦对数字资源进行了加工,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权益。数字资源的权益由谁买单或者说数字资源的收益如何分配,这是数字资源权益保护三角模式中的核心问题。
结语
目前高职院校实现数字资源共享的模式主要有校园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数字化校园等,普遍存在重共享、轻保护的现状。为了构筑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既保证高职院校数字资源最优共享,又保障著作权人的最大权益,应该致力于研究以下关键问题:资源信息的非均衡性问题;信息资源的重复建设和资源孤岛现象;共享理念的差异;共享机制的健全问题;资源的使用效率问题;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之间的矛盾;数字化资源共享的激励机制;阻碍资源共享的瓶颈。
[1]董雄报,隋博文,王景敏.高校信息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的冲突及平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9).
[2]胡永生.国外多媒体信息的版权保护项目及机制综述[J].情报科学,2001,19(3).
[3]王凤领.云计算环境下的高校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模式研究[J].工业和信息化教育,2014(8).
[4]崔建平.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库发展现状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2).
[5]宋俊峰,翁伟.高校数字化资源共享模式研究[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0(4).
[6]郑莹.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与研究[J].新课程研究,2015(5).
(责任编校:马余平)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Digital Resource Sharing and the 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ZHANG Fu-rong
(Changsha Aeronautical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Changsha,Hunan 410124)
Based on the method of sample survey,the current status of digital resource sharing and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our country are analyzed.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resour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is discussed,and some key problems are solved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optimal degree of digital resource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digital resource sharing;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current situation investigation
G 712
A
1672-738X(2015)06-0015-04
2015-09-14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一般课题“高等职业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XJK013CXX015)。
张芙蓉(1978—),女,湖北松滋人,工学硕士,计算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