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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海防管控能力建设

2015-12-14荣森之

国防 2015年12期
关键词:海防管控力量

荣森之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海防管控能力建设

荣森之

新形势下,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拓展,对海防管控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转变思路,不断夯实建设基础,构建科学高效的海防管控体系,全面提高海防管控水平,为确保海防安全稳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国防建设 海防管控 能力建设 研究

作者:荣森之,山东省军区司令员,少将

随着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拓展,海防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进一步上升,我现有海防管控能力与当前时代发展要求、形势任务需求已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加强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加快涉海、管海力量尤其是海防部队的建设转型,不断夯实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基础,构建科学高效的海防管控体系,全面提高海防管控水平,切实为确保海防安全稳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巩固和拓展国家战略利益提供有力支撑。

一、转变海防管控能力建设思路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深刻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海上。综合分析现阶段形势,我沿海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可能性不大,但海防管控所面临的主要威胁却正在逐步扩大、日益严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我战略利益拓展带来的多种威胁;二是西方强国依托岛链对我进行的战略围堵;三是我因岛屿归属、海上专属经济区等问题与邻国引发的海洋权益争端;四是涉及社会、环境、文化等领域的海盗、海上恐怖势力、走私贩毒、非法移民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有效应对这“四种威胁”,既是我未来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任务,也是检验我海防管控能力建设水平必须把握的重要标尺,对海防管控的职能、内涵、范围、难度和任务,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从当前形势看,要有效应对“四种威胁”,就必须拓展传统安全理念,走出传统思维定势,转变海防管控能力建设的发展思路。具体讲,就是“三个拓展”:由“守备门户”向“经略海洋”拓展。过去,我海防管控多是海岸守备、防卫和扼控门户、航道,缺少了对远海岛礁实施实际管控,忽视了在远海海域显示力量存在,导致仅在南海就有50多个岛礁被周边国家侵占,与多个国家存在海洋划界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习主席审时度势,提出了“治国先治边”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必须加大经略周边力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海防管控能力建设上,必须由抗敌登陆、反袭扰,向维护国家海洋主权转变,把海上维权斗争突出出来,重视海洋国土的全面管控,有效行使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专属经济区、大陆架资源的主权,以及对海洋设施、海洋科研和海洋环保的管辖权,着眼有效应对全方位威胁,合理架构布局、调整力量、构建体系,全面监管海洋、利用海洋、经略海洋。

由沿岸、沿海管控向近海、远海监管拓展。当前,在海防管控能力难以覆盖国家全部海上领土的条件下,欲实现“经略海洋”的战略目标,就要求我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必须具备以近海、远海岛礁为依托,控制我主张海域的能力。根据国际海洋法,在远海唯有岛礁是海权归属的“界石”,每座岛礁的背后不只涉及领土主权问题,还涉及战略安全、政治稳定和民族情感问题,可谓“牵一发动全身”。从长远来看,未来唯有全面夺控南海诸岛、钓鱼岛等岛屿,我海权才能实现与历史传统划界相统一,海防管控能力建设也才能实现为巩固和拓展国家战略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的目的。由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向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拓展。当前,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加剧,使各种涉海权益矛盾日趋尖锐,从而导致国际斗争复杂化。海防管控能力建设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军事、政治、经济安全,而应涉及社会、环境、文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首先,要承担起捍卫祖国统一大业、维护海上主权安全、保障国家战略利益拓展的艰巨任务;其次,要肩负起维护海洋环境、海上通道和海洋经济体的共同安全,建立和谐的海洋世界与处理海洋权益冲突的历史责任;第三,要积极应对海上恐怖活动、走私贩毒、难民涌入、非法移民等问题。以上是海防管控能力建设的3个层次,也是环环相扣、层序分明的3个环节,必须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二、夯实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基础

建设基础不牢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彻底,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就难以向更高水平发展。必须着眼巩固根基、破解难题,在海防战场工程建设、武器装备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求突破。

完善海防战场体系。坚持“陆海统筹、突出重点,军地融合、平战结合”的原则,推进海防战备工程建设,加大炮兵和防空兵阵地建设力度,抓好团以上指挥坑道综合改造,增强作战指挥和综合保障功能。深化“三岛”建设,加强前沿岛屿建设、控制及使用,构建岛屿防卫阵地体系,充分发挥海岛的制海锁空作用。将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抓好海防执勤道路、码头、桥梁、直升机停机坪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建管并用”的思路,加大对现有工程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使工程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积极稳妥地处理因经济建设或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国防工程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工程设施的功能齐全和使用安全。

基于能力优化装备编配。着眼提高全域侦察预警能力,为海防部队增配高效能雷达及无人机,建设激光水听器阵列。着眼提高对空防卫作战能力,增配防空导弹、换装新型高炮,构建对空前沿抗击区;着眼提高对海远距离精确打击能力,增配岸舰导弹和远程火箭炮,实现对海上目标的层层拦阻、精确拦阻;着眼提高区域机动作战能力,增配轮式装甲车、直升机大队,配备武装侦察直升机和运输直升机,为船艇部队换装大吨位登陆艇,提高海上、空中、陆上机动能力;着眼提高指挥控制能力,全面敷设驻地、阵地支线光缆,配齐指挥控制、侦察监视、通信网络、机动巡逻等信息化装备,全面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海防执勤管控能力。

理顺海防管理工作体制。仅就目前涉海管控协调机构来看,在军事层面,国家、军区、沿海省市县各级均设有海防委员会;在民事层面,国家成立了海洋委员会,并将海警、海监、渔政和海关缉私4支海上执法队伍予以整合,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昔日“九龙闹海”的局面有所改观。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军区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参和军区作战部门,省、市、县级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边防武警总队或省政府,国家海洋委员会设在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致使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工作协调难度大。随着海上威胁日益复杂严峻,海防管控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要在国家层面制定海防综合性法规,明确管理体制、管理原则和各职能部门职责、权力;在军队层面制定相关海防条例,明确陆海空军、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海防管控工作中的任务、职责、参与海防管控的行动要求及相关保障。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海防管控体系

按照基于信息系统体系作战要求,建立“陆海空贯通、军警民联指、岛海岸一体、近中远覆盖”的海防管控体系。

构建全域覆盖、信息融合的情报侦察预警体系。应着眼尽远侦察、尽早发现、尽快报知,整合军地侦察力量,融合军地海上情报信息,形成军地一体、军种融合的大情报体系。远距离预警依托前伸岛屿和海上机动平台,充分利用上级空情报知网和无人机、新型预警雷达等远程侦察装备,采取多种侦测交替手段,扩大海空预警范围。中距离海空侦察依托低空补盲扫描雷达,依靠与海军建立海情接力,加强与地方船舶定位等系统融合印证,提高快速侦察、准确识别的能力。近距离岸线观察要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控,建立完善海空观察哨网,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水下、岸滩侦察系统,增强实时准确的岸线观察能力。

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灵便的指挥体系。海防管控具有岛海一体、力量多元、威胁多样等特点,必须整合军地力量资源,建立联合指挥机构,融合形成整体作战能力。战区范围内,可依托战区诸军兵种指挥机关建立海防管控联合指挥机构,通过一体化指挥平台将诸军兵种指挥要素和席位聚成整体,联合值班、联合筹划、联合训练、联合指挥。完善指挥信息系统,结合综合集成建设,运用机动通信和有(无)线通信多种手段,纵向连接各级指挥所,横向联通地方涉海部门,实现固定能互联、机动能互通、保底有手段。完善指挥决策模式,依托一体化指挥平台、“前卫”系统,构建“异地共商、上下联动、同步筹划”新模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

构建区域动态、攻防兼备的管控力量体系。根据遂行任务不同,合理构建远中海上打击力量、高中空打击力量、海上管制力量和近岸低空防卫力量。同时,着眼综合集成,将海军、空军、海防部队和其他军地支援作战力量,区分要素编组侦察预警、信息作战、封控作战、防空作战、兵力突击、火力打击、特种作战和综合保障等作战单元,最大限度发挥海防管控各种力量的使用效能。

构建联合演练、实案化训练的实战训练体系。紧贴当前海上形势,把围绕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海防综合管控能力作为训练“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管控任务需要什么就苦练什么,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到训练全过程。坚持依法按纲施训,着力在实案化训练、信息化训练、夜战夜训研练、“一编两装”训练等方面探索方法和路子,利用组织要素演练和实兵演习等时机,抓好各类信息系统融合集成训练和作战运用演练,提高海防综合管控能力。创新完善“考、比、拉”机制,巩固中期检验评估成果,严密组织实战化训练,着力在实战背景下锻炼摔打部队,提升实战化训练质量层次。深化军地联编联训联演,充分借鉴近年来组织部队演习、演练和保障战备行动中的有益经验,结合军地联演、抢险救灾等活动,常态开展实案化演练,全面提高军兵种之间、军警民之间协调配合组织海防管控的能力水平。

四、探索海防管控行动方法

海防管控是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联合行动,需要建立军地联合指挥部,统一编配力量,实施联合侦察预警、海上封控、海上救援和岛岸防卫等管控行动。

联合侦察预警行动。组织信息化条件下海防管控侦察预警,应坚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空中、海上、岛岸军地侦察力量,按照统一构建情报平台、统一使用侦察力量、统一区分侦察任务、统一协调侦察行动、统一融合情报信息的原则,依托战区侦察预警系统,构建与战略侦察衔接、战役战术侦察结合、陆海空一体、军警民融合的侦察预警体系,实施联合预警、多法查证和综合研判。

海上封控行动。按照“依法施管、区域掩护、驱导结合、精确保障”的原则,构建海警和海上民兵力量为第一线、海军力量为第二线、海监渔政力量为第三线、海上综合保障力量为第四线的军警民联合封控布势,担负前伸巡逻警戒、依法拦阻驱离、协助海上搜救、有序导入难民、歼驱越境之敌等任务,维护我海洋权益和海上安全。

海上救援行动。按照“海事牵头、军地联合、专业施救”的原则,采取“军队与地方、海上与空中、自救与互救”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人命救助、后装备抢修物装打捞的顺序,综合施救。

岛岸防卫行动。按照“全维侦察、全域设防、全程打击”的原则,构建“远中近结合、陆海空一体、军警民联防”的防卫布势,对来袭空中低小慢目标和海上偷袭目标实施立体联合火力打击。

(责任编辑:胡东霞)

E255 文献识别码:A

ISSN1002-4484(2015)12-00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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