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或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2015-12-13本刊编辑部

汽车与安全 2015年7期
关键词:超员校车机动车

文 本刊编辑部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或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文 本刊编辑部

6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的汇报。新草案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去年10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到四川、新疆、山东、安徽等地进行调研。

原草案第七条对现行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在上次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提出,实践中有的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增加规定为犯罪;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超员、超速的,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应明确规定为犯罪;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七条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同时,增加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草案

草案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草案还增加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背景

公安部数据显示,当前,机动车超速、超员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一旦严重超速或者超载,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011年,全国发生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因超速、超员导致的分别占29%、48%;2012年,全国发生25起,因超速、超员导致的分别占48%、44%;2013年,全国发生16起,因超速、超员导致的分别占81%、38%。

点评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交通违法甚至不算违法,这一错误观念亟待矫正。草案将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将进一步发挥法律的宣传和教化作用,强化人们对交通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更加珍爱生命、守法出行。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新林:基于对社会公共政策的考量和广大群众要求对严惩该类行为的呼吁,适当提前刑法的介入时间,将这种行为犯罪化,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将有利于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学生、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风险预防早期化的效果。

猜你喜欢

超员校车机动车
校车
河北廊坊市丁燕问:我国法律对于酒驾有何具体处罚规定
坐校车
铁路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
乘坐校车十注意
社会版(九)
面包车超员
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缺失解决之道
The School Bus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