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中国下的法治困境
2015-12-1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马继飚
文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马继飚
人情中国下的法治困境
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马继飚
母亲跪地求情,交警对跪解释,邯郸交警的这一跪,跪出了多少无奈、多少辛酸、多少悲痛、多少哀伤!
交警这一跪,跪出了公权力对当下愈演愈烈的媒体暴力的忌惮。如果不跪,第二天微博、微信、网络将会铺天盖地的说“交警面对老人下跪无动于衷”“交警执法、八旬老人下跪”“一个站立的交警和一名跪地的老人”“有图有真相”,舆论,尤其是网络媒体将会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指责执法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曾经代表正义和权威的警察逐渐变为弱势群体,面对胡搅蛮缠无计可施的时候,“如何巧妙地不伤害被执法者”也许很快将成为警务技巧中最重要的一课。记得在太原周秀云案中,周秀云丈夫说,“有这么多媒体给我们撑腰,我相信,肯定会给妻子一个交代”(见《郑州晚报》2015年1月7日第A15版,《周秀云家属借本报六问太原警方》)。我很迷惑,从什么时候开始,为公民撑腰的不是法律,不是正义,而是媒体?于是,头顶国徽身着警服的七尺男儿扑通一跪,给了舆论一个交代,至少保全自己不被描黑,百口莫辩。
交警这一跪,跪出了普通执法者的种种困境。面对被执法者恰恰是大多数人眼中的“弱势群体”的时候,如何刚正不阿是当下中国执法者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的同时,我们却经常看到很多践踏法律尊严,蔑视法律权威的事件。在我看来,所谓人性化执法应该是以恪守法律规定为前提,依据正当执法程序为重点,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非歧视的理性化执法活动,许多舍本逐末的“人性化执法”却失去了一个基本的“度”,实际上正是牺牲了“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和一直强调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原则,造成了人性化执法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产生严重异化。于是,头顶国徽身着警服的七尺男儿扑通一跪,将法律的尊严和合理合规执法者应有的尊严置于不顾。
百姓这一跪,跪出民众法治观念的任重道远。“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这一跪,跪出了伟大的慈母心,可又显出了淡薄的法治观念。在封建社会里,人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没有能力与恶势力抗争,总是诚惶诚恐地将自己的命运交给“青天大老爷”,拦轿下跪喊冤,期待“大老爷”的一言扭转自己的命运。母亲下跪求情,无非是期望这位手中握有儿子“生杀大权”的交警抬抬手,留留情。在她看来,法律如何规定,违法如何处罚是由这位交警一个人说了算,而不是条文的法律。有着近2400年璀璨封建文明的中国,同时也将许多封建糟粕思想深深地刻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中、心中。
百姓和交警的这一跪,显示出“人情中国”向“法治中国”转变任重道远。在我看来,法治社会的警察,应该守住权力和权利的双重底线,既不能滥用权力,让人民感到不公,也不能无原则忍让,牺牲自己应有的权利,堂堂正正、理直气壮。法治社会的媒体,应该守住新闻真实和社会责任的双重底线,既要在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开展有效的媒体监督,也要坚守自己的新闻观和社会责任,注重国家利益和社会效益,有理想、有节操。法治社会的民众,应该守住不违法和不怕法的双重底线,既要懂法继而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触犯法律,又要以法律为武器、为准绳,不阿谀、不乞怜。我们所有人,该敬畏的是执法者手中法律所赋予他的权力,而不是执法者本身。
鲁迅先生在1925年《论睁了眼看》中说,中国人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母亲下跪、交警下跪,被执法者和执法者对跪在法治社会无疑是咄咄怪事,但每一次此类事件的发生都应该对法治社会有一点推进作用,希望我这篇姗姗来迟的小文能让后人哀之而鉴之,避免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