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严查
2015-12-13本刊编辑部
各地严查
北京:排查出2055辆“营转非”客车
8月1日至4日,北京交管部门排查出2055辆“营转非”大客车,交管部门逐一通报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并录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监控系统。对已注销道路运输证未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的客运车辆、逾期未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二手大客车也一并纳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监控系统,全面开展了重点管理。
同时,北京市交管部门还依托边境检查站、办证处及路面查控岗位,对监控系统报警的车辆及时拦截,严格检查驾驶资格、装载情况等,发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坚决卸客转运;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律书面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行动中,北京市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所有人为个人的,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一次全面提醒,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所有人为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严禁外借、出租。
上海:出动1.5万余人次 排查“营转非”客车518辆次
8月1日至10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了15000余人(次),检查了“营转非”、旅游包车等重点大客车518辆次、各道口检查站依托“缉查布控系统”拦截检查大客车194辆次,共查获大客车非法营运2起。
行动中,一线执勤民警积极会同辖区交通行政执法、旅游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除检查驾驶人、车辆安全资质外,登车查验大客车道路运输许可证、包车证、营运证等证件。对车辆和驾驶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移交。尤其是上海市32个省际道口检查站,充分发挥防控作用,依托科技系统以及安检设备装备严格拦截检查出入市境的大客车,及时发现、消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隐患。
重庆:查处公路客运车辆违法670起
8月1日至10日,重庆全市共出动警力10687人次,出动警车3617辆次,检查大客车15231辆,查处公路客运车辆违法670起,其中旅游客车违法70起,较去年同期同比分别上升14%和34.9%。
同时,重庆还排查了旅游企业66家次,检查、排查旅游客车1997辆次,发现违法违规73辆次,其中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虚假包车牌34起。旅游客车检验率、报废率持续保持“两个100%”。
行动中,还走访了“营转非”客车车属单位314家次,检查、排查“营转非”客车1307辆次,其中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拦截76辆,发现逾期未报废45辆,从事非法营运14辆,督促粘贴喷涂专用标识298辆,发送提示短信2.4万余条。“营转非”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近90%,较整治前提升了10个百分点。
河北:检查客运企业172家 查处“营转非”客车40辆
8月1日至10日,河北省交管部门共查处“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40辆,查处旅游客车异地经营2辆,其他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91辆。
行动中,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源头监管,对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班线客车逐车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登记造册,督促限期整改,共检查客运企业172家,发现逾期未检验车辆的285辆,排查出客运企业安全隐患145条。
河北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于5日联合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红色监管运输企业约谈会,约谈了“违法大户”“事故大户”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布了全省74家红橙色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名单。
福建:检查大客车23325辆次 拦截“营转非”客车161辆
8月1日至10日,福建全省累计检查大客车23325辆次,旅游客车10559辆次、营转非客车2562辆次,开展大型客车粘贴喷涂专用标识968辆次,查处旅游客运交通违法573起,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拦截“营转非”客车161辆,书面通报交通、安监部门27次。
行动中,福建交警等部门同时查获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4辆、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客车84辆、非法营运“营转非”车辆13辆、超范围经营客车7辆,对数万名大客车驾驶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及轻微违法行为的纠正。
甘肃:排查“营转非”客车720辆 查处违法违规512起
8月1日至10日,甘肃共出动警力2.1万人次,检查客运企业321家,排查旅游客车3412辆,排查“营转非”客车720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12起,书面通报交通、安监部门31次。
整治期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重点检查9座以上客运车辆,尤其对外辖区通往旅游景区道路的客车一律逢车必查,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交管部门对发现的“营转非”大客车和旅游客车一律进行了拦截查处;对检查时发现或者设备报警后拦截的“营转非”大客车和旅游客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扣留车辆、强制报废;逾期未检验的一律严格处罚,督促检验;发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一律坚决卸客转运;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律查处后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所有“营转非”大客车必须消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
湖南:查获违规车辆309辆
8月1日至10日,湖南公安交警共查获违法违规车辆309台。行动期间,湖南省公安厅派出了督导组分赴各市州和高速公路督查。各市州交警支队、县(市、区)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开展源头排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旅游客车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范畴。路面民警强化路检路查,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对过往的客车实行“逢车必查、有违必究”,重点加强凌晨0时到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查长途客车违规运输行为。
宁夏:检查大客车3129辆 查处违法违规车辆111辆
8月1日至10日,宁夏交管局共检查大客车3129辆,其中,旅游客车1187辆、“营转非”大客车811辆;查处违法违规车辆111辆,其中,逾期未报废15辆、异地经营7辆;书面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12次。同时,还统一组织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168辆旅游客车、197辆“营转非”客车开展“清零”工作,并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从事营运活动,还严格查处了14辆逾期未报废和160辆逾期未检验的“营转非”大客车。
行动中,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新疆:检查走访企业398家 查获违法违规车辆共计720辆
8月1日至10日,新疆交管部门共检查大客车3972辆,检查走访企业398家,查获违法违规车辆共计720辆,其中逾期未报废的旅游客车353辆、占总数近50%,“营转非”客车1辆。
行动中,新疆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源头排查,对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同时,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部门,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此外,通过源头排查、路检路查发现旅游客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书面通报车属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倒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车辆日常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