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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董事长郭广昌“失联”刍议

2015-12-12

环球时报 2015-12-12
关键词:广昌原罪复星

环球时报/2015-12-12/ 第07版面/国际论坛 /作者:单仁平

从10日下午开始,有关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失联”的消息不断在互联网上发酵。11日晚间复星方面发布公告表示,郭广昌正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但他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集团重大事项之决策,复星集团目前运营一切正常。

郭广昌是据称可以撬动2000亿美元资本的上海滩第一富豪,常被比喻为“中国版巴菲特”。一些分析认为,他“协助调查”与中国整肃金融秩序有关。甚至有具体猜测称,他与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落马,以及上海市友谊集团原总经理王宗南案可能存在瓜葛。

由于郭广昌是一段时间以来“失联”的资产规模和影响力都最大的企业家,而且他处在企业家群体的第一阵营,舆论颇受震动,并集中出现两类议论。一是对“官商勾结”的愤慨,二是对民营企业家“做大了就不安全”的感叹。

在司法程序正义备受重视的今天,郭广昌如果确系被警方带走,应很快还会有进一步信息出来。公众不妨稍加耐心等待。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涌现出一大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那些企业家中有一些后来出事了,还有一部分人没有出事,但被猜测身上带着一些“原罪”,如曾经偷税漏税,搞官商勾结获取不正当利益等等。如何对待可能存在“原罪”,但对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的那些人,一直存有争议。

我们认为,这当中的确存在执法的弹性空间,但一些重要原则也是清晰的。比如中国这三十几年从法律很不健全走向逐渐健全,“钻法律空子”甚至直接违法是当时无奈的不得已而为之,还是恶意套利,用损害社会利益来肥己,是能够分清边界的。今天的中国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追究企业和企业家的“原罪”,负面效应恐将大大高于正面效果。

追究“原罪”谈论了很久,但应当说一直没有“大规模”上演,这表明了中国社会的理性,也说明了真正的法律精神在起作用。复星集团发展到今天,国内外影响巨大,法律会实事求是对待它,这一点应符合中国继续改革开放的逻辑。

企业家是中国的宝贵资源,因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中少不了企业竞争力这个部分。在今天的中国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都已建立起这样的认识,认为政府会有意“整企业家”应当说没什么根据,政府也有必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企业家们传递这一信心。

现在一个名人出事,一些人还是习惯往政治方向想,分析“背景”,这是人们对法律信任仍不够高的一种表现。其实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演绎都过度了,依法治国要比这些浮想联翩单纯得多。

作为尚不了解内情的局外人,我们善意地希望郭广昌“没多大事”,此事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相信复星集团有能力为其董事长安排最好的法律支持,保护他的正当权利。公众也应把注意力集中到法律角度,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读懂看明白。

让法律成为社会治理的轴心,提高法律的权威是第一位的。司法机关把每一个新的案件都处理得公平公正,尤其让涉及名人的案例得到广泛信服,成为向全社会进一步普法的契机,逐渐消除人们的困惑,让所有人确信法治是中国社会治理的主导性原则,非常重要和关键。相信围绕郭广昌的事情尤其会这样。▲(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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