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工作初探

2015-12-12王晓攀

绿色科技 2015年11期
关键词:尾气机动车检验

王晓攀,周 旌,杨 军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 石家庄050037)

1 引言

2014年全国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0万t,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627.8万t,占30.2%[1]。2013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预计未来5年我国新增机动车1~1.5亿辆。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也直接威胁群众健康。为检测评价机动车对环境的污染状况,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我国已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黄标车”加速淘汰等环保管理制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2]。开展此项工作的大部分为社会化第三方机构。因社会化第三方机构能力差别较大,质量管理水平不一、人员流动大、部分地区监管能力薄弱,个别机构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甚至对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高污染车却车检包过[3],引起了较恶劣的社会反映,不少网友纷纷建议取消机动车的检验。因此查找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的对策,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升机动车尾气检验工作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政府对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决策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数据,是当前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 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特点与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机动车尾气环保检验包括车辆外观检验,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检测尾气排放、颁发检验合格标志。目前河北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自动化水平较高。登记信息、检测尾气和打印合格标志均与计算机连接,有固化的软件控制,要求环检机构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实施上传环保检验数据,按照国家及地方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出具检验报告,打印颁发环保标识。

河北省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均为社会化第三方机构,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必要的人员、设备,具备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的能力。但其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检测标准缺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条款

当前我国在用机动车尾气环保检验柴油车执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中的自由加速法或各省市颁布执行的地方标准加载减速法、汽油车执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385-2005)中的双怠速法或各省市颁布执行的地方标准(简易工况法或稳态工况法)。这些检测标准中针对建站条件、检测过程、检测设备有一定的描述,但是缺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专门条款。国家为了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出台的《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环发[2013]38号)、《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中虽包含了一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规定,但缺少质量控制判定的标准限值,例如技术规范中规定了要求机构定期开展机构间、人员间、设备间的比对,使用标准物质内部检查,但没有规定比对和标准物质检查的允许误差范围。

2.2 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截止2013年底全国有13个省环境保护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148个城市组建了相应的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2]。监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保监督抽测(主要包括机动车停放地抽测和道路抽测),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环检机构的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50%。城市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检机构间的比对实验[4]。截止日期,河北省约有180多个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除石家庄市以外其他市均未设置机动车监管中心,配备专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监管比对设备。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2.3 质量管理体系与实际工作脱节

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并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但因机构规模小且多为家族企业,若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质量管理意识淡薄,缺少能够较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质量负责人,机构工作(例如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运行)由老板一个人说了算,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少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设置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内部质量管理混乱。体系运行内部审核发现不了问题,管理评审输入项不全,与实际工作不相关甚至请外部人员编补资料应付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无记录或记录流于形式,没能起到保证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自我完善的作用。

2.4 人员流动大、人员素质偏低

一个普通规模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从业人员10~20人。因机构检测人员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工作环境不好,留不住人,导致机构检测能力无法长期稳定保持。另外,多数机动车环保检验从业人员在高中以下文化水平、质量意识淡薄。虽机构都建有人员培训计划与考核程序,但流于形式,部分人员开展检测工作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此外,不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缺乏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此两项重要岗位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欠佳,导致各岗位之间衔接不顺,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缺失。

2.5 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

大部分机构的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建立了设备管理程序,检测设备满足自动化管理要求,并均与环保部门联网。但因部分机构的设备得不到定期的维护校准,存在采样探头损坏漏气,废气分析仪长期不更换滤芯、设备进水损坏,氧传感器、氮氧化物传感器过期不及时更换,不透光烟度计的气室不及时擦拭清洗等问题,有机构不按规定定期校准设备,导致设备状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有的机构甚至故意校低设备,提高机动车环保检验的通过率。

2.6 标准物质和关键耗材质量无保证

各机构都按要求建立了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服务和供应品的管理程序,但在工作中存在为了减少成本,部分标准物质过期了仍在使用的现象。因缺少对标准物质、关键耗材的验收,对供应商的评价,部分机构使用的标准物质、耗材(滤芯、采样管等)质量低劣,不满足标准和仪器设备的要求,存在个别标准物质供应商缺少生产许可资质,滤芯质量不合格导致采样系统漏气的情况。

2.7 不按规范程序检测

监管中发现有软件供应商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相互勾结,存在软件供应商帮助机构修改软件中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或者把软件系统中不该提供给机构的权限提供给机构,机构私自随意修改污染物排放判定标准及采样时间、步骤等检测程序的关键环节。个别环检机构车辆外观检验不认真,检验信息不全,登陆员登陆车辆信息错误。导致检测程序混乱不规范,存在数据造假可能。

2.8 记录与报告管理混乱

所有机构都建立有记录和报告的管理程序。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记录不规范,检测报告未审核。个别机构记录为了应付监督检查,事后补编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缺少客观、真实的记录证据。

3 对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探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应从管理的层面完善规范制度、标准,做到有法可依,监管能力上可利用大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监管平台,充分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环保检验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数据造假。避免走入监管人盯人的误区。河北省在以下些方面做了初步的探索。

3.1 制定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建议国家或地方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完善质量控制的判定标准。例如增加标准物质检查的时间、频次,比对的允许误差范围。为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控制工作提供标准依据。

3.2 提升对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外部监管能力

(1)在业务上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受质监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为提高监管效率,共享信息,建议环保部门和质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系统的对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测能力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2)在省和各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部门增加专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标准物质、比对设备满足开展监督比对工作。遥感检测因其自动化水平高、方法便捷等优势已成为执法比对的发展趋势[5、6]。河北省已编制了遥测法地方标准,购置遥感车筛查高污染车辆,为开展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比对做好了准备。

3.3 不断优化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监管平台,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为规范管理,河北省要求环保检验机构安装统一的登陆打标软件,检验数据实时上传,省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平台对各联网机构进行实时监督。根据日常现场监管发现的机构资质过期仍在检测、故意修改车辆信息导致λ不判定,不判定λ还能出绿标,人员无证上岗操作,设备检定/校准过期仍在使用,采样系统漏气,传感器失效等情况,省监管平台中增加了机构资质日期信息,过期即可锁线,停止检车,将车辆信息与判定限值关联,防止标准限值调用错误,在软件中增加设备和人员唯一标识,设备检定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等信息,在软件中增加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自动审核检测数据。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平台,对环检机构进行自动全过程监督,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管效率,促使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4 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

河北省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验人员的环保上岗证培训考核工作,重点讲解机动车环保检验基本理论、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知识、大大提升了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了法律意识与质量管理意识。部分地市开展了检验操作大比武工作,激发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检验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

3.5 加大机动车污染的宣传力度,增强车主对机动车环保检验的认识

机动车排气污染与其车辆出厂状况、日常使用维护状况、油品、道路状况等相关[7、8、9],再加上机动车污染的移动性,单台车辆排方污染物量少,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的汽车尾气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机动车环保检验就是走过场,对汽车没什么意义。但从对机动车环保检验的调研统计情况来看,日常的使用维护对于机动车的车况影响较大,发动机性能不好、尾气后处理装置失效是造成机动车尾气超标的主要原因。老旧车以及使用维护不当的新车往往尾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偏高。因此定期进行机动车的环保检验,一方面有利于车主发现机动车尾气排放过高、超标、异常现象,提示其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避免耗油量过大、甚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有利于统计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型号车辆的污染物排放状况,保证在用车与新车申报的一致性,指引车主购买性能优越,污染物排放低的车辆,促进生产厂家不断改进生产,提升汽车制造水平,从而降低我国汽车尾气的污染水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4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

[3]刘秀凤,丁瑶瑶 .找出超标排放车,那么难吗[J].环境经济 .新环境,2015(11):7~8.

[4]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环发[2013]38号)[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5]滕 杰 .汽车尾气遥感技术探讨[J].绿色科技,2015(5):207~208.

[6]黄新平,黄 蓉 .高排放遥感筛选在台湾的应用[J].中国环境监测,2006(22):81~83.

[7]李新兴,孙国金,王孝文,等 .杭州市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分担率[J].中国环境科学,2013,33(9)1684~1689.

[8]傅立新,郝吉明,何东全,等 .北京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特征[J].环境科学,2000,3(21):68~70.

[9]刘世朋,曲训帅,冯 静 .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技术与措施[J].北方环境,2011,6(23):155~156.

猜你喜欢

尾气机动车检验
磷铵装置尾气综合利用研究与探讨
活性炭生产尾气处理技术
苯中水分的检验
纯碱生产中含氨尾气的综合回收利用
检验真朋友的新标准
河北廊坊市丁燕问:我国法律对于酒驾有何具体处罚规定
铁路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
拒绝酒驾
小议离子的检验与共存
期末综合复习测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