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思考
2015-12-08李兆英
李兆英
摘要:导师制作为高校的一种教育模式,起源自牛津大学。作为一种优秀的教育制度,它不仅为师生的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平台,也为大学生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但是大学生导师制也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导师选拔、激励、考核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高校;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5-0181-02
导师制作为普通高校本科生的一种教育模式,在西方教育界备受推崇。自14世纪英国牛津大学开始尝试到现在,经过六百多年的发展,导师制已被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纷纷效仿[1]。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引进与探索导师制,到现在许多高校已将它确立为一项基本的教学制度,但其实施效果一直不如人意。在大学如何建立科学的导师制,如何充分发挥导师制的应有作用,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建立和发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源于牛津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它的教学理念是关注学生的个体成长,重视师生的合作关系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学校一般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以个别指导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牛津大学从14世纪开始推行导师制,到17世纪,著名的《劳德规约》确立了导师制成为牛津大学体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世纪初期,牛津大学进行了导师职业学术化的改革。导师开始关注科学研究,并承担起学院教师与大学研究者的双重角色,导师职业的学术性日渐加深。正是导师制这种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方式,为牛津大学培养了无数优秀人才,也为牛津大学带来了极高的国际声誉,因此导师制被牛津人自豪地称为“牛津皇冠上的宝石”[2]。
20世纪30年代,导师制的教学模式传入中国,由燕京大学和浙江大学率先开始实施,其后由于种种原因被迫中断[3]。现在我国大学本科阶段普遍推行的是辅导员制度,而导师制仅用于研究生教育。进入21世纪,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竞争日益加剧,我国不少高校再次尝试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等。迄今为止,全国已经有多所高校在本科生阶段实行了这一制度。
各个高校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本校实际,在导师制的职责特点、职能定位以及具体实践方案等方面都有不同,但是根据导师职能主要可划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学术引导为主,典型代表是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以通识教育理念为指引,侧重专业指导、学术引导;另一种是以思想政治辅导为主,属于辅助性的学生管理体系,在辅导员之外,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其解决思想上的困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英美大学的导师职责划分则更为细致,主要有咨询导师、教学导师和研究导师三类[4]。
二、大学本科生导師制的功能和价值
1.建立了师生沟通交流的平台:作为教师,教书和育人是两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职责。高校教师学历层次高,视野开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许多教师有多年的教学经验,了解学生的成长规律,在与学生思想交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近几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学生数量越来越多,高校师生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教育部规定的1∶18的设置比例,我校大部分院系在1∶25左右。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不仅增加课堂中学生的数量,还不断让教师大量重复性授课或者身兼数门课,再加上繁重的科研工作压力,教师每天奔波于教室和实验室之间,疲于应付,根本无暇顾及其他,更谈不上同学生互动和交流。
牛津大学于1634年颁布的《劳德规约》明确规定了:所有的学生都必须配备导师。导师需教导学生遵教规、守戒律、标准着衣、规范行为。在这一时期,导师负有指导学生学习、监督学生道德行为、掌管学生经济开支等多重职责,而且又要对学院负责又要对家长负责[2]。“90后”大学生具有个体意识强、思想活跃、集体观念淡薄等特点,更需要正确的和专业的引导。导师与学生的个别交流不仅可以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还可以帮助他们确立个性化的发展目标,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我,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合理的人生规划。
2.为学生的专业发展提供机会:大学教师一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且有很大比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在学科专业上具有较高的造诣。导师制的实行,使教师与学生一对一进行交流,能够帮助学生了解除书本以外的知识和学科发展前沿,拓宽专业视角,丰富专业知识,为学生选课以及未来选择研究生的专业方向等提供有益的指导。对于优秀的学生,导师可以指导其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如尝试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项目等,或允许他们参加自己的科研课题,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的问题和思考
1.导师的职能定位不明确:我国高校本科现行的是辅导员制度,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和发展指导是高校辅导员的首要任务。这种职责分工也形成了现在高校教师只管教书,不管育人的局面。教师课前提包而来,下课夹包走人,学生没有和老师交流的机会。而现在高校辅导员的数量也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提出的“高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要求[5]。辅导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事务性工作方面,根本无暇顾及学生的思想动态,这也造成了现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真空的状态。要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要理清辅导员和导师之间的关系,做到职责分明,同时也要加强他们之间的交流,做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应该规范大学生导师制,从本科生导师的选拔、激励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不致使之流于形式。
2.导师的选拔制度不健全:牛津大学颁布的《劳德规约》就规定:导师的候选人必须具有良好品德、学识渊博和宗教信仰;聘任导师需由院长或大学校长批准[2]。大学阶段正是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他们大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感到困惑,正确的思想引导至关重要。导师作为大学生人生十字路口的指路人,如果不具备高尚的思想品格、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渊博的专业知识,不仅不能给学生正确的指导,有时还会适得其反,甚至导致恶劣的后果。现在一些大学将导师职责作为一种任务分派给各个教师,根本不去考量他们是否具有作为导师应有的能力和条件,为了有导师制而放开导师遴选条件,这对师生双方都是一种不尊重,对导师制的建设本身也是一种损害。
3.师生比不合理:导师制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比如牛津大学通常是一个导师教1~2名学生,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专业的规模高于人文学科,但所有学科导师课学生的人数不会超过6人,最普遍的情况是2人[1],而我校的这一比例已经到达了1∶15。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施“周到的导师指导和紧密的师生联系”几乎没有可能。导师制成为领导分派工作的又一个工具,教师抵触情绪大,对导师职责也基本上敷衍了事,导师制基本流于形式。在现在大学学生饱和的背景下,要使导师制仍然能够实施,有益的经验是先进行精英教育,即从学生中选取部分优秀的学生配置导师,把师生比控制在1∶6左右,这样既可以使导师有充分的时间和经历进行个别辅导,又保证了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4.激励机制不健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是导师制顺利实施的基础。教室、实验室两点一线是现在高校教师普遍的状态,巨大的教学和科研压力使大学教师成为“过劳死”的高危人群,只是一味地强调高尚情操和无私奉献已无法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同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价值体系下也不可能长期维持。高校应不断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参与到导师制中。现在一些大学在工作津贴、绩效考核、学历进修、职称评定等方面都给予了导师一定的倾斜和奖励,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6]。
5.考核评价機制不完善:完善的考核机制是导师制得以长期实施的有力保障。目前高校的导师制大多数是一种散漫的管理,学校虽然对导师的职责做了一定的规定,比如见面频率、谈话次数、教学引导、科研培养等方面[7],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基本上没有监管。学校管理层面在了解导师制落实和执行上也没有设立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价体系,制度游离于监管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实施双方的茫然懈怠行为。
总之,本科生导师制作为一种优秀的教育教学模式,是值得在高校推广实施的。只要我们不断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大学优秀的理念和经验,不断地规范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和考核机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导师制一定会在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功能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贺.试析牛津大学导师制的历史沿革[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4,12(145):118.
[2]杜智萍.牛津大学现代导师制的发展史及启示[J].大学,研究与评价,2009:59-62.
[3]杜祥锋,何亚平.竺可桢与浙江大学导师制[J].现代大学教育,2003:95-97
[4]易红郡.英国教育的文化才阐释[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5]余国升,贾冠中.本科生导师和政治辅导员职责问题探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3):136-138.
[6]何方,嵇斗,吕井勇.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4,297(2):13-14
[7]陆广峰.关于高校实施本科生班级导师制的思考[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0(6):83-86.